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6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2019 年 3 月 4 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能源”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
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向金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出售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海越”)5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5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函【2019】0329 号问询函《关
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
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对重大资产出售报
告书作相应修改并披露。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19 年 3 月 23 日前回复《问询
函》。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
项落实并予以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及文件。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2019 年 4 月 26 日,金发科技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
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161 号),决定对
金发科技收购宁波海越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金发科技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
中。
2019 年 5 月 10 日,宁波海越收到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等金融机构(以下
简称“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回函》(以下简称“《回
函》”),根据《回函》,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在其对宁波海越的全部贷款(本金
共计 254,970 万元人民币、6,800 万美元)及相关银团费用得到全部清偿的前提
下,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为了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交割,公司与宁波海越、
金发科技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安排协商一致:可由金发科技提供专项资金用于
偿还宁波海越上述贷款所欠贷款本息。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在上交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9-058)。
近日,公司取得了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函》,原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解除海
越能源、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关联方对宁波海越及其子公司融资借款的全部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二、本次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签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第
五条“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并经交易双方确认。公司及相关方正积
极推进工商变更等工作。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