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
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品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2、发行规模: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 1 年,中期票据期限 3-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
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
买者除外)。
6、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8、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
限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的把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
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