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分配 10,026,027.77 元。
2018年度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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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68,401,8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
0.135元(其中,红股按面值计算,现金红利按派息金额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税率按10%计征);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现金0.15元,待投资者减持股票
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
[注: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实际
应补缴税率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15元,(实际应补缴税率10%);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0 日(周一),除息
日为:2019 年 6 月 11 日(周二)。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9年6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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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代码 股东名称
1 08*****117 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2 08*****067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519 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720 广西贵港甘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5日至登记日:
2019年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广州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广西粤桂
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赖炽森、梅娟
咨询电话:020–33970200
传真电话:020–33970189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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