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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9/07/26 12:00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19-07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

道,抓住养猪产业发展黄金期,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的经营,同时促进公司与上

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企业)作为基

础资产的债务人参与发起“大北农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实际发

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债权人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企业)应收账款债权及其

附属权益。

2、发行额度:专项计划储架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在 2 年内择机分期发行;各期规模以实际发行规模为准。

3、产品期限:各期存续期限预期为不超过 1 年,各期存续期限根据监管

机构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根据当时市场情况而定。

5、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6、增信措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出具《付款确认书》,为基础资产还

款提供增信支持。

7、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专项计

划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专项计划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专项计划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要求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及调整专项计划发

行方案、规模、利率、委任或变更中介机构等涉及发行的相关工作;

2、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进度,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共同债务人

出具《付款确认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上述授权在专项计划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专项计划的意义

1、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可成为公

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应付账款盘活,进一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

3、资产证券化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公司受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

4、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供应链

上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强化与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更

好的开展。

四、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1、资产证券化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

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融资成本、进而影响发行窗口选择的情形。

2、专项计划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

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该项目取得

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