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50625 债券简称:18 名城 0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19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4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9 月 5 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发行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
名城 04”)将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8 名城 04
3、债券代码:150625
4、发行总额:5.00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8.3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9 月 5 日。
9、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9 月 5 日。
10、计息期限: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未进行评级。
二、本次付息方案
“18 名城 04”票面利率为 8.30%,每 1 手 18 名城 04(面值人民
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83.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6.4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4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9 月 5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名城 04”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
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
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
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中要求,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
发行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琦
电话:021-62470088
传真:021-62479099
邮编:201103
地址:上海市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B 栋 29 楼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侯海涛
联系电话:021-33388616
传真:021-54047982
邮编:20003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 171 号
(三)托管人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邮编:200120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