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60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星河环境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8月30日,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与自然人陈照仁(“甲方”)、陈 曙生(“丙 方”)签订 《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市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环境”
或“目标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陈照仁,转让价为人民币5,600万元整,陈
曙 生对股 权转让 价款的 支付承 担连带 责任保 证担 保。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交易担保方均为自然人。
交易对方:陈照仁 ,身份证号码 360101********6016 ,住所为广东省深
圳市南山区海文花园 3 栋 7A2。
交易担保方:陈曙生,身份证号码 360102********6418,住所为广东省深
圳市南山区海文花园 3 栋 7A2。交易担保方系目标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
持有目标公司 21.3333%的股权,与交易对方系父子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目标公司1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2楼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陈曙生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等。
目 标公司 目前股 权结构 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曙生 3,200 21.3333%
2 深圳市星辰环保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00 28.6667%
3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0.00%
深圳招华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4 1,500 1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 1,500
5 10.00%
限合伙)
6 深圳永兴环保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32 5.5467%
7 深圳中合信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3.3333%
8 深圳市星河动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 2.3333%
9 深圳市盛浩开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50 3.00%
10 天津中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 3.00%
11 鹰潭中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 2.7867%
合 计 15,000 100%
目标公司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 2019年上半年
资产总额 406,393,445.40 400,006,576.77
负债总额 44,631,697.70 38,470,701.3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0,302,216.42 23,320,972.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9,161,080.73 288,864,396.23
营业收入 87,915,482.17 52,316,639.63
营业利润 -2,914,248.32 -5,157,396.04
净利润 -3,138,782.09 -5,3350,87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5,083,710.17 -19,480,926.43
净额
注: 目标公司2019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所拥有的目标公司 10%股权及其项下的一切权利、义务和权益,依
据原增资协议(《深 圳 市星河 环境 技术有 限公 司增资 协议 》、 《深 圳市 星河
环 境技术 有限公 司增资 协议之 补充协 议》)及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
受让。
2、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以其名下资产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
转 让价款 承担连 带担保 责任。
3、 各 方协 商一致,乙方拟 转让的 目标公 司10%股权 转让价 格为人 民币
伍 仟陆佰 万 元整( ¥5,600万 元)。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本公司与目标公司原
股东于2017年9月25日签订的《深圳市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
议》有关年化投资收益率低于10%由原股东回购或现金补偿的条款,综合考虑本
公 司的投 资金额 、 目标公司截止 2019年 6月 30日 的股东 权益 等财务指标, 经
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本 协议生 效后 5 个 工作 日内, 甲方向 乙方支 付首笔 股权转 让款人
民 币贰仟 万元整(¥ 2,000 万 元)。股权转 让工商 变更登 记完成 后 5 个 工作
日 内,甲 方向乙 方支付 第二笔 股权转 让款人 民币 壹仟万 元整( ¥1,000 万
元 )。甲方最 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向 乙方支 付剩余 的股权 转让款 人民
币 贰仟陆 佰万元 整(¥ 2,600 万 元)。 丙 方陈曙 生对上 述款项 的支付 提供
连 带责任 担保。甲 方支付 首笔转 让款之 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双 方应办 理标
的 股权转 让工商 变更登 记手续 。
5、 若 甲方 无 正当 理由 逾 期支 付股 权 转让 价 款的 ,每 逾 期一 日按 迟延
支 付金额 的万分 之三向 乙方支 付违约 金。逾 期超 过 20 个工作 日的, 乙方
有 权解除 本协议 ,甲方 应当 在乙方 解除本 协议之 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按 本协
议 股权转 让价款 总额的 20%向乙方 支付违 约金。 若乙方 违反本 协议约 定不
配 合办理 标的股 权转让 相关工 商变更 登记手 续,每逾 期一日, 乙方应 依据
甲 方已支 付的股 转让款 的万分 之三向 甲方支 付违 约金; 若超过 20 个 工作
日, 乙方仍 不配合 办理相 关工商 变更手 续的, 则甲方 有权解 除本协 议,乙
方 应 当在 甲 方解 除本 协 议之 日起 3 个 工作 日 内按 本协 议 股权 价款 总 额的
20%向 甲方支 付违约 金。
6、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盖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通过董事会决议确定向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 9,000 万元,
实际出资 4,500 万元,目前尚持有目标公司 10%的股权。此次转让所持有的目标
公司全部股权,主要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
配置,保持资产的合理流动性。本 次交易 完成 后,公 司不再 持有目 标公司 股
权。
本次交易产生的溢价 875 万元,将计入公司 2019 年度的收益,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95%,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
将生产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担保方系目标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直
接持有目标公司 21.3333%的股权外,还通过深圳市星辰环保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由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可保证交易顺利完成。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星河环境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19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