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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Huilong Co., Ltd.: Explana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n the purchase and sale of assets by listed companies within 12 months prior to this transaction

SZSI ·  Aug 31, 2019 00:0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隆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解凤贤等 40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安徽海华科

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以 3,740 万元的价格收购安徽万乐米业有限公司 85%

股权。安徽万乐米业有限公司是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安徽省

农业(粮食)产业化企业。

2、2019 年 8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瑞美福于以 6,552 万元收购安徽和美科创化

工有限公司 90%股权。安徽和美科创化工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计划

从事农药中间体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绝

热节能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且与本次交易无关,因此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

况。

特此说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Disclaimer: This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and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commendation or endorsement of any specific investment or investment strategy.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