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陈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以下
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舜科技”)
75.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672.50 万元(税前)。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广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布局战略新兴业务,丰富公司业务类型,完善公司产品体系,挖掘新的潜
在盈利增长点,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与陈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所持有的兆舜科技 75%股权,股权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 4,672.50 万元(税前)。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同意收购陈芳、李江华、
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持有的兆舜科技 75%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672.50
万元(税前)。
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陈芳,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4251967********,住址:广东省增城
市新塘镇凤凰城凤鸣苑****。
李江华,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4271977********,住址:广东省惠
东县稔山镇稔山社区大新街****。
刘金明,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4251964********,住址:浙江省嘉
善县魏塘镇东方名邸****。
陈正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409221974********,住址:广东省东
莞市麻涌镇望海路 3 号****。
陈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零贰万伍仟元
3、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9 日
4、住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村大新围路大新路二街 1 号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陈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7346340F
8、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有机硅材料和有机硅制品(不含
化学危险品)、粘合剂材料及其它合成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兆舜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 芳 1288.20 64.33%
2 姚宜雁 72.00 3.60%
3 陈仁兴 67.50 3.37%
4 李江华 272.9625 13.63%
5 刘金明 134.4375 6.71%
6 郑 祯 20.25 1.01%
7 高志强 18.00 0.90%
8 陈正旺 61.65 3.08%
9 欧阳国涛 7.20 0.36%
10 罗建忠 7.20 0.36%
11 林旭锋 7.20 0.36%
12 李明增 7.20 0.36%
13 尹邦志 7.20 0.36%
14 黄永军 5.625 0.28%
15 严桂华 5.625 0.28%
16 孙 鹏 4.50 0.22%
17 翁祝强 4.50 0.22%
18 赵应岩 3.375 0.17%
19 桂玉琴 2.25 0.11%
20 司先锋 2.25 0.11%
21 蓝春霞 2.25 0.11%
22 胡国新 1.125 0.06%
合计 2,002.50 100.00%
本次交易标的兆舜科技的产权清晰,在兆舜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情形下,交易对手持有的标的股权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
10、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225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兆舜科技
的财务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102,605.29 45,754,082.77
负债总额 19,697,040.23 24,095,933.10
净资产 23,405,565.06 21,658,149.67
应收账款 9,113,414.70 12,130,308.88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营业收入 34,815,305.88 88,170,503.90
利润总额 2,086,553.98 3,516,366.63
净利润 1,747,415.39 2,674,397.89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05,952.92 6,414,516.28
11、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收购兆舜科技 75%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沃克森(北
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9)第
0981 号《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涉及的兆舜
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兆舜科技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310.2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969.7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340.56 万元,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总资产评估价值
为 4,746.46 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 1,969.70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776.76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 436.20 万元,增值率为 18.64%。经采用
收益法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237.72 万元,增值率为 124.64%;本次
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兆舜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237.72 万元。各方参考评估报告,协商确定兆舜科技 7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4,672.50 万元(税前)。
12、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兆舜科技发生的损益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
各个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1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4、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名称
本次收购的目标股权为陈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的兆舜科技 75%股权。
2、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陈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
受让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收购价格
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目标公司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陈
芳、李江华、刘金明、陈正旺 4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 75.00%股权的作价为人民币
4,672.5000 万元,其中:
(1)陈芳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兆舜科技 56.36%股权,对应出资份额为
1,128.5250 万元,转让价款为 3,510.9667 万元(税前);
(2)李江华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兆舜科技 11.40%股权,对应出资份额为
228.3625 万元,转让价款为 710.4611 万元(税前);
(3)刘金明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兆舜科技 5.36%股权,对应出资份额为
107.3375 万元,转让价款为 333.9389 万元(税前);
(4)陈正旺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兆舜科技 1.88%股权,对应出资份额为
37.6500 万元,转让价款为 117.1333 万元(税前)。
4、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
满二十个工作日内,且在转让合同所规定的首期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或
受让方豁免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首期转让价款 2,000 万元划付至转让方
指定的账户。
尾期转让款在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且在转让合同所规定
的首期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及过渡期安排全部满足或受让方豁免,在兆舜科技就
股权转让事项换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之日(交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
将尾期转让价款 2,672.50 万元划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5、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股权转让合同经转让方签字、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
起成立,并经受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及时的履行其义务和
约定,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
付违约金 1000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违约方
还应当补偿该等实际损失。任一转让方违反本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各
转让方应就相关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对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兆舜科技主要从事工业电子类有机硅灌封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形成
了乙烯基硅油,双组份灌封胶,单组份粘接密封胶三大产品系列,产品主要应用
于 LED 照明(驱动电源)、新能源汽车、电力、家电及小家电、电子电气等领域。
兆舜科技以其较为雄厚的研发实力不断开拓新产品,以其优异的产品性能,得到
了用户的好评,且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在同行业市场竞争中表现出较
强的竞争能力。近年来,随着国家关于节能、绿色、环保等政策的大力推广以及
我国进口替代和自主产业升级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兆舜科技的产品应用领域将
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密封胶和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企业,自
成立以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收购等方式,开拓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产品
结构,目前已形成了两大业务板块、五大业务品种、六大应用领域、新兴业务和
成熟业务良性互动的产业架构。本次收购兆舜科技 75%股权,是公司丰富产品体
系、拓展应用领域,逐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一次重要实践。本次收购完成
后,公司将与兆舜科技在产品和技术、销售和市场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完善公
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对兆舜科技进行尽职调查,存在由于尽职调查结果存在瑕疵而取消
本次收购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可能存在管理风险、预期效益可实现性风险等。对此公司将
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完善下属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积极防范和应对上
述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