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9-05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151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通
知书》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亦已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了相关书面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意见和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补充和修订了反
馈意见回复内容,现将该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