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临 2019-07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
团”)来函,中船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
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19〕100 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船集团与中
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
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
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本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化。
为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予以公
告。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情况,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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