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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深证信a股 ·  2019/11/27 11:00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9-032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联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临 2019-031),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

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7%。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百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自有资金 7,860.77 万元,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9,055,88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0.51%,增持均价为 8.68 元/股,超过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 0.997%的 50%以及下限

0.5%。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百联集团通知,百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 7,860.77 万元,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9,055,88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51%,增持均价为 8.68 元/股,超过本次增持股份

数量上限 0.997%的 50%以及下限 0.5%。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及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百联集团。

(二)本次增持前,百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831,843,351 46.62

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 98,921,224 5.54

1

截至公告日,百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840,899,234 47.13%

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 98,921,224 5.5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百联集团。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普通股。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997%。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百联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择机增持。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七)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毕。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2019 年 11 月 13 日,百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668,88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15%。

(二)截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百联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以自有资金 7,860.77 万元,累计共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9,055,883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51%,增持均价为 8.68 元/股,超过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

0.997%的 50%以及下限 0.5%。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

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百联集团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2

性文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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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