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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ガオホン株式会社:社債の発行終了に関するお知らせ

Sensex a share ·  2019/12/25 11:00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3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终止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期批准情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9 年 07 月 02 日,经中国证监会[2019]1188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启动公司债发行工作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

进相关工作。公司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等因素的

影响后,决定终止上述发行事宜。

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

慎研究和充分讨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5 日

これらの内容は、情報提供及び投資家教育のためのものであり、いかなる個別株や投資方法を推奨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更に詳し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