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供应商
租金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与供应商共克时艰,履行社会责任,经天虹商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关于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供应商租金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免事项属于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减免安排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执委会在有
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减免相关事宜。
一、减免方案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央及各地政府实施多项应急防控政策,以减少
病毒传播风险。按照政府要求,为保障顾客、供应商及公司员工健康安全,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27 日开始陆续暂停百货、购物中心经营。根据各地复工复产进度
安排,除国家及各地方政府规定不能复业的部分业态外,2020 年 3 月 7 日公司
百货、购物中心全面恢复营业。
为与供应商共克时艰,公司将免除公司在全国 27 个城市的 92 家直营门店百
货、购物中心业态 1 月 25 日至各门店复业期间租赁和联营供应商的租金及管理
费等相关费用;各门店复业后至 3 月底的减免方案将根据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复工
复产政策和各门店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预计减免金额约 2.5 亿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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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免安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免安排预计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影响约为 2.5 亿元,占 2019 年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3%;对公司 2020 年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 1.9 亿元,
占 2019 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22.1%。
本次减免安排是在全国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公司与供应商共克
时艰、有序恢复经营的重要举措,亦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后续与供应商的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
发展。
本次减免安排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
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减免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
使用该等数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减免安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减免安排是在全国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公司与供应商
共克时艰、有序恢复经营的重要举措,亦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后续与供应商的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
长期发展。
2、本次减免安排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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