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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芜湖城建出具港股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承诺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Zhitong Finance ·  Aug 25, 2023 07:20

智通财经APP

8月2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证监会国际部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芜湖城建就子公司股权变动、员工持股、经营合规性等事项做出补充说明。据悉,8月1日,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城建)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东方证券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变动,请说明正一工程自朱海峰处取得正辉建设100%股权的对价、作价依据及合理性,以及作价和税费(如有)的缴纳情况。

二、关于员工持股,请说明:(1)相关员工入股君创合伙、同创合伙、焱创合伙、臻上合伙、布丁合伙等员工持股平台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代持;(2)离职人员持股份额转让的作价、受让人具体情况及预计完成转让手续时间。

三、关于经营合规性,请说明:(1)瑞通汽车从事汽车维修业务是否取得了必要的资质;(2)公司提供建设服务的项目,是否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却未经履行招投标程序取得的情形;(3)公司是否存在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商分包业务的情形;(4)2023年6月23日公司工地事故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以及是否会影响公司经营、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的限制证券融资的情形。

四、请说明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和避免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内控制度和保障措施,以及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化募集资金用途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和相关安排;并就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出具专门承诺。

Disclaimer: This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and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commendation or endorsement of any specific investment or investment strategy.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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