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匯(30050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證監局下...
智通財經APP訊,名家匯(300506.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272號。
經查,2018年公司未披露程宗玉及其配偶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簽訂的收益保障協議,違反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57號)第五十二條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程宗玉作爲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對前述信息披露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程宗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