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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超华(002288.SZ):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ST超華(002288.SZ):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格隆匯 ·  07/05 05:36

格隆匯7月5日丨*ST超華(002288.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鋒、梁宏、梁新賢、李敬華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75號)(以下簡稱"《決定書》")。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經查,廣東超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超華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2024年1月31日,*ST超華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虧損2.5億元至3億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淨利潤)爲虧損約2.40億元至2.90億元。4月30日,公司發佈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2023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爲虧損約5.38億元,扣非淨利潤爲虧損約4.24億元。公司業績預告與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相關數據相比差異較大,且未及時進行修正,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下同)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ST超華董事長梁健鋒、總裁梁宏、財務總監梁新賢、董事會秘書李敬華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ST超華、梁健鋒、梁宏、梁新賢、李敬華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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