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7月19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地产”,000656.SZ)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次披露的三个诉讼(仲裁)案件均为一审阶段,法院已受理,涉案金额分别为 3.7 亿元、4.5 亿元、33.13 亿元。其中,案件二已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案件一、案件三尚未经法院审理,对公司利润金额造成的影响尚不确定。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案件一的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苏仙支行,被告为郴州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湖南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其中之一是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3.70亿元,其中本金3.4亿元,利息(包括罚息及复利)3043万元。
案件二的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被告为济南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山东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之一为偿还借款本金4.35亿元,及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利息、罚息1599万元。
案件三的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被告为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控股子公司)。诉讼请求之一为归还原告贷款合同一项下借款本息约26.25亿元,其中本金22.14亿元、利息约4.11亿元(含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24年4月21日,之后利息(含罚息、复利)按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案件一、案件三已经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案件二在法院主持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