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務(002413.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
智通財經APP訊,雷科防務(002413.SZ)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以下簡稱「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雷科防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立寧、劉峯、宋鑫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263 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查,公司子公司在部分銷售業務中未完全承擔主要責任,但採用總額法確認相關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未採用淨額法覈算,導致公司 2023 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不準確。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高立寧作爲公司董事長、劉峯作爲公司總經理、宋鑫作爲公司財務總監,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第四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