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8日丨東吳證券(601555.SH)公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爲國美通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審慎覈查、走訪流於形式。張琦、王新爲簽字保薦代表人。
經中國證監會查明,東吳證券爲紫鑫藥業2014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服務,持續督導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保薦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持續督導保薦工作總結報告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包括:未對在地林下參重大采購合同進行審慎覈查、未對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能力審慎覈查、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在地林下參採購事項審慎覈查。蔣序全、李佳佳爲簽字保薦代表人(含持續督導期)。
中國證監會擬決定:1.對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針對國美通訊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943,396.23元,並處以1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業務違法所得4,716,981.13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針對紫鑫藥業項目,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68,000元,並處以4,136,000元罰款;2.對張琦給予警告,並對保薦執業行爲和承銷執業行爲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3.對王新給予警告,並對保薦執業行爲和承銷執業行爲分別處以50萬元、20萬元罰款;4.對蔣序全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5.對李佳佳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