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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美諾華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

證券之星 ·  2024/11/12 01:00

證券之星消息,11月11日美諾華公開信息顯示,寧波美諾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應高峰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寧波美諾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美諾轉債」於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據《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觸發「美諾轉債」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經查明,公司股票收盤價於2023年5月15日首次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但公司未按規定在預計觸發轉股價格修正條件的5個交易日前及時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按規定在轉股價格修正條件觸發當日召開董事會審議決定是否修正轉股價格並及時披露。此後,公司股價維持在「美諾轉債」轉股價的90%以下運行,持續至今,直至2024年9月14日,公司才首次公告不向下修正「美諾轉債」轉股價格。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可轉債轉股價格修正相關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且違規行爲持續時間較長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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