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因高管薪酬披露不实等问题被警示 交大昂立管理层最新回应|速读公告

因高管薪酬披露不實等問題被警示 交大昂立管理層最新回應|速讀公告

財聯社 ·  12/04 22:15

①交大昂立管理層今日召開媒體溝通會,就昨日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中所涉問題進行回應。②針對高管報酬披露不實一事,交大昂立方面表示,該事項具體涉及的情形是公司前任管理層購買團體險,並通過退保退費到個人帳戶。③公司已起訴時任高管及相關人員並已立案,涉及案值爲2103.93萬元。

面對每天上千份上市公司公告該看哪些?重大事項公告動輒幾十頁幾百頁重點是啥?公告裏一堆專業術語不知道算利好還是利空?請看財聯社公司新聞部《速讀公告》欄目,我們派駐全國的記者們將於公告當晚爲您帶來準確、快速、專業的解讀。

財聯社12月4日訊(記者 崔銘)繼昨日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後,交大昂立(600530.SH)管理層今日召開媒體溝通會,就警示函中所涉問題進行回應。

昨日晚間,交大昂立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2日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顯示,公司存在的違規事項包括:2016年和2018年年度報告中高管薪酬披露不實;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擅自解除與2022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的業務約定;對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關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更正金額和比例較大,反映出會計覈算不規範和信息披露不真實。

交大昂立總裁助理夏景華表示,公司之決定在現階段選擇公開對外發聲,是因爲他感覺目前涉及全體股東利益的部分關鍵問題正在被掩蓋。此次警示函中涉及的「高管薪酬」正是被掩蓋的關鍵問題之一。

根據警示函,上海證監局認爲,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高管報酬披露不實。該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交大昂立管理層在發佈會現場表示,公司認爲相關事實並非是上市公司發放薪酬未經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項。按照管理層及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劉瀟江所述,所謂高管報酬披露不實,實際上是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五名前任高管通過公司資金購買團體保險再退保退費至個人帳戶的行爲。

據了解,自2016年至2019年期間,楊國平任公司董事長;朱敏駿任公司副董事長、總裁;婁健穎任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李紅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李康明任公司副總裁。

就前任管理層購買團體保險後減保退費至個人帳戶的問題,夏景華表示,公司曾向監管機構做出說明。「我們認爲,目前的責任認定弱化了時任管理層的責任,公司表示反對。」

夏景華稱,由於退保行爲發生在2016年和2018年,公司留存的資料並不齊全,是通過公司的公章使用的記錄才發現退款退費事項,「目前還無法確保是否還存在着其他資金佔用的情況,現任管理層將繼續採取相關行動查明情況。」

12月3日,交大昂立披露了關於公司累計涉及訴訟、仲裁的公告。公告顯示,交大昂立已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起訴楊國平等上述五位時任高管並已立案,標的金額約爲2103.93萬元。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