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0日,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最新进展。
据公告,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2.29亿股股份份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被冻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要求季昌群及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偿还本金13.04亿人民币,支付罚息2.66亿人民币,并承担律师费用40万人民币。
一审案件受理费789.39万人民币、保全费5000人民币,由季昌群和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鉴定费10万人民币由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89.39万人民币,同样由双方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