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3日,融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服务”)与融心一品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宣布计划文件寄发日期延迟。
根据公告,兹提述融心一品有限公司(“要约人”)与融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联合刊发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的公告(“该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由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及建议撤销本公司的上市地位。
诚如该联合公告所述,建议须待条件(其中包括计划于法院会议上获批)达成或获豁免(视适用情况而定)后 方可实施,而计划须待条件(其中包括计划于法院会议上获批)达成或获豁免(视适用情况而定)后方会生效。仅于大法院在指示聆讯上指示举行法院会议后,方可向股东寄发计划文件。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配合大法院的时间表,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且执行人员已同意延长寄发计划文件日期至2025年2月3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