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璞泰來擬終止瑞典10萬噸負極材料一體化生產基地項目的實施;②公司不能完全同意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根據瑞典《外國直接投資法》對公司計劃開展該投資項目提出的條件,協商未果後,投資項目未獲得批准;③公司擬向瑞典政府提出上訴,仍將對海外市場保持關注,伺機開展海外產能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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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12月19日訊(記者 曾楚楚)璞泰來(603659.SH)出海投資遇阻,因公司不能完全同意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提出的條件,公司計劃在瑞典建設的10萬噸負極材料項目未獲得瑞典方面的批准。對此,公司表示將進一步向瑞典政府提出上訴。
璞泰來公司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公司始終秉承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展開海外投資活動,合理爭取自身權益。作爲市場主體,公司始終抱着良好的合作誠意、踏實的投資計劃,推進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的產能佈局。
璞泰來今日晚間發佈公告,因未獲得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的批准,公司擬終止瑞典10萬噸鋰離子負極材料一體化生產基地項目的實施。對於截至目前項目終止對公司的影響,璞泰來表示,因上述項目尚未開工建設,故對公司營業收入、淨利潤無重大影響。
該項目首次公告於去年5月份,璞泰來原擬通過子公司紫宸科技(瑞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瑞典紫宸」)投資不超過157億瑞典克朗(按12月19日匯率,摺合人民幣約103.98億元)建設10萬噸鋰離子負極材料一體化生產基地,以滿足下游客戶對負極材料的就近配套要求。
璞泰來表示,該項目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公司啓動並完成了在國內相關部門的對外直接投資備案流程。根據瑞典2024年生效的《外國直接投資審查法》,公司於今年2月向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提交了外國直接投資申報,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爲《外國直接投資法》指定審查機構。
有多年海外商事與知識產權仲裁經驗的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苗琦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外國直接投資審查法》是瑞典時隔多年後又推出的一部關於外國投資管控的法律,根據該法案的要求,有關基礎服務、安全敏感服務、軍事裝備、雙重用途物品、關鍵原材料、金屬和礦產、位置數據或敏感個人數據、新興技術和其他戰略受保護技術等內容將受到該法管轄。同時,如果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有理由認爲相關投資可能會危害瑞典的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也可以主動對投資啓動審查。
而在今年12月3日,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對璞泰來的投資項目提出了多項要求,涉及瑞典紫宸股權控制權、管理層組成、研發成果歸屬及監管安排等方面。
對此,璞泰來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經過審慎評估和深入討論認爲,這些要求在商業邏輯和實際操作層面均存在較大挑戰,並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然而,與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進一步溝通之後,該項目仍未獲得批准。
12月18日,璞泰來收到瑞典戰略產品監察局通知,該項投資未獲批准。鑑於此決定,璞泰來決定終止上述項目投資,同時公司擬進一步向瑞典政府提出上訴。公司將和瑞典政府有關部門保持溝通,探討項目繼續推進的其他可能性。
對於海外訂單是否受到影響,璞泰來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將跟相關有海外需求的客戶進行溝通,尋求其他替代的中長期供應解決方案。目前公司在江西、溧陽、內蒙古的生產基地已形成15萬噸/年的負極材料產能,四川生產基地在建產能爲28萬噸/年,能夠滿足當前國內外客戶的產能需求。
同時,璞泰來仍將對全球各主要國家的產業政策、貿易政策保持關注和了解,若有合適的機會也將繼續開展海外產能佈局,配合客戶進行產業鏈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