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0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告显示,近日,浙文影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艾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4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文影业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7701.5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20%,没有逾期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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