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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信披规定 雪人股份(002639.SZ)及相关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因違反信披規定 雪人股份(002639.SZ)及相關人員受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

智通財經 ·  01/01 04:26

雪人股份(002639.SZ)發佈公告,公司及公司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

智通財經APP訊,雪人股份(002639.SZ)發佈公告,公司及公司相關人員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福建雪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及對林汝捷、許慧宗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具體情況如下:

雪人股份2023年年報對子公司四川佳運油氣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商譽相關資產組減值測試中,相關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存在未採用市場價值計算債權股權比例、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基礎與商譽資產組賬面價值確定基礎不一致、營運資金測算口徑不正確等問題,導致多計商譽相關資產組評估值。雪人股份直接採用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導致公司2023年商譽減值計提不恰當。上述情況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2006)》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雪人股份上述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林汝捷作爲董事長、總經理,許慧宗作爲財務總監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信披辦法》第四條規定,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林汝捷、許慧宗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福建監管局決定對雪人股份採取責令改正,對林汝捷、許慧宗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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