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D) 3 tm2120951d1_ex99-d.htm EXHIBIT (D)

展品(d)

 

克萊斯勒大廈
紐約 Lexington 大街 405 號,紐約,郵編 10174-1299
電話:212.554.7800 傳真:212.554.7700

www.mosessinger.com

 

2021年6月28日

 

德意志銀行美洲信託公司,作爲存託人

60 Wall Street

New York,New York 10005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參照即將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Form F-6註冊聲明(「註冊聲明」),由德意志銀行美洲信託公司作爲託管人(「託管人」)提交,旨在依據1933年修正案下的《美國證券法》註冊2,000萬美國存托股份(「ADS」),其由附在註冊聲明作爲附件(a)的形式的美國存託憑證代表(「ADRs」)發行。根據註冊聲明發行的ADRs所代表的ADS將構成託管人與持有人和實益所有人之間的協議(在ADR表格中有定義)。每個ADS將代表根據ADR表格及丹麥法律的條款和條件,擁有一美國風力發電設備公司Vestas Wind Systems A/S的普通股中的三分之一(1/3)的權利。

 

在提供這個意見時,我們已經依賴於您關於ADS背後股份控制的某些認證。

 

在ADS發行時,假設註冊聲明已生效,並且ADs基礎股票已根據ADR的條款合法發行並交付給託管人,我們認爲,根據ADR和註冊聲明的條款發行的ADS,將合法發行,並授權ADS的持有人和實益所有人享有適用ADR中規定的權利。

 

本意見僅限於紐約州和美國聯邦法律。在不承認我們處於《證券法》第7條所要求同意的人類別之列的情況下,我們特此同意將本意見作爲註冊聲明提交給SEC的附件(d)使用。

 

  非常真誠地你的,
   
  /s/ 摩西辛格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