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FILING FEES 5 e4683_ex107.htm EXHIBIT 107

 

 

展品107

 

計算申請費用表

Form F-1

創新飲料集團有限公司

(如規定在其憲章中指定的註冊人的準確名稱)

表格1:新註冊和結轉證券

 

  Security
類型
Security

標題
Fee
計算
或者攜帶
向前規則
金額
已註冊(1)
擬議
最大 股票數 提供 出售目的 根據具體情況 下述類別的需要 布朗石材資本有限公司(「布朗石材」) 833,447 3,051,336 尼瑪蒙塔澤裏是售出股東的所有者,對股份享有唯一的投票和投資權。售出股東的地址是 9663 Santa Monica Blvd.,No 1091,Beverly Hills,CA 90210。 由於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中4.99%的有益權限制,在2024年8月19日所述的16702345股普通股的情況下,布朗石材所佔有的被視爲有益權的普通股數量。 包括(i) 761,689家庭股份;(ii) 509,498股可行權的頭等票據;和(iii) 高達共1,780,149股普通股,包括二等股份和/或二等認股權證行使的股份。 由於售出股東可能被視爲《證券法》意義下的「承銷商」,因此他們將受到《證券法》的招股書交付要求的限制,包括規則172的要求。此外,本招股書所涵蓋的任何符合《證券法》144規定的證券都可以根據《證券法》144規定而不是根據本招股書進行出售。售出股東告訴我們,沒有承銷商或協調經紀人與其控股未上市的證券有關。
發行
每單位價格⁽²⁾
單位
最大
總計
發行
價格(1)
費用
利率
金額 的
註冊
費用
新註冊的證券
收費
已付款
的股權獎勵 普通股,每股無面值 規則457(o)   $ $6,440,000 0.00011020 $709.69
  的股權獎勵 承銷商 認股權證(2) -   - - - -
  的股權獎勵 普通 承銷商認股證下的普通股(3) 規則 457(o)   - $402,500 0. 00011020 $44.36
費用 應支付
已付款
的股權獎勵 普通 每股無面值的普通股(4) 規則 457(o)   $ $5,357,512   $590.40
  總 發行金額   $12,200,012 0. 00011020 $1,344.44
  總 已支付費用       $3,819.24
  總 費用抵消       -
  淨 應付費用       $0.00

 

(1) 此估算僅用於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57(o)條規定計算註冊費的金額,經修訂。包括承銷商有權購買以覆蓋任何超額配售的普通股。
(2) 根據證券法第457(g)條規定,無需支付費用。
(3) 此估算僅用於根據證券法第457(g)條計算註冊費的目的。代表一項或多項權證(「承銷商權證」)下的普通股,這些權證應發給購買發行價每股公開發行價格的125%的權證承銷商,權證承銷商可以行使這些權證,這筆發行在公開發行的生效日後六個月內,並且將在公開發行銷售開始後的六個月後連續五年期滿後終止。
(4) 爲了計算擬議的最大總髮行價格,我們已將1,339,378(代表轉售招股書所涵蓋的股份數)乘以每股4.00美元的假定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