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财务长认证
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14(A)条规定,
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所采纳
我,Jay Taragin,证明:
1. | 我已审阅了churchill capital corp iv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
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
4. | 公司的其他核证主管和我负责设立和维护对投资者的披露管控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第15d-15(e)条所定义)以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第15d-15(f)条所定义)负责,并且: |
a) | 在我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或导致这些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登记制度的重要信息被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所知晓,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b) |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发布号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的规定,本段文字被省略); |
c) | 对登记者的内部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在本报告中提出我对内部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点 |
d) | 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
5. | 日期:2024年8月7日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b) |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
日期:2020年11月9日
/s/ 杰伊·塔拉金 | |
杰伊·塔拉金 |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会计主任及财务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