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一月份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那样 17, 2024

注册号码333-275708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号修订

表格:F-1
注册声明
在……下面
1933年《证券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CZOOM集团公司
(注册人的确切姓名载于其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曼群岛

 

5065

 

不适用

(述明或其他司法管辖权
公司或组织)

 

(主要标准工业
分类代码编号)

 

(国际税务局雇主)
识别码)

新希望e·麦德龙,彩田路7018号A座3801室
福田区, 深圳
广东, 中国, 518000
电话:86 755 88603072
(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uglisi律师事务所
图书馆大道850号, 204号套房
纽瓦克, 特拉华州 19711
(服务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复制到:

Arila周,Esq.
安娜·王,Esq.
罗宾逊律师事务所
克莱斯勒东区大楼
第三大道666号,20号
这是 地板
纽约,纽约州:10017
电话:212-451-2908

 

卡瓦斯·帕夫里,Esq.
ArentFox Schiff LLP
K街西北1717号
华盛顿特区,邮编:20006
电话:2202.
-724-684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约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办理。

如果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根据1933年8月《证券法》第415条规则以延迟或连续方式提供,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的,是为了登记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下的规则462(C)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先前生效注册书的证券法注册书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第405条所界定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通过勾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利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注册人特此在必要的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以推迟其生效日期,直到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正案,明确规定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第8(A)款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将于委员会根据该第8(A)条行事而确定的日期生效。

 

目录表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被更改。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不能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有待完成,日期为一月 17, 2024

ICZOOM集团公司
[
单位]单位

这是一次公开发行(“供股”)上的“最好”。-努力“以开曼群岛豁免公司ICZOOm Group Inc.(”ICZOOm Cayman“或”公司“)的[·]单位(”单位“)为基础。每个单位包括(A)一股本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每份为“A类普通股”,统称为“A类普通股”)及(B)一份认股权证,以购买[·]A类普通股,行使价等于每股[·]美元,可于紧接发行日期后行使,并将于发行日期后[·]年届满(每份为“认股权证”,统称为“认股权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挂牌交易,代码为“IZM”。在此发售的认股权证并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或任何交易系统上市,我们预计认股权证市场不会发展。

我们假设此次发行的公开发行价为每单位[·]美元,这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2024年[·]在纳斯达克上报道的收盘价。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最近市场价格可能不代表实际发行价。最终公开发售价格将由吾等与配售代理(定义见下文)协商厘定,并可能低于当前市价。

于本公告日期,吾等的法定股本为5,600,000美元,分为30,000,000股A类普通股及5,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16美元(每股为“B类普通股”;统称为“B类普通股”)。截至本公告日期,我们分别发行和发行了6,540,658股A类普通股和3,829,500股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A类普通股的股东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拥有相同的权利。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投十票。A类普通股不得转换为任何其他类别的股票。B类普通股可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根据持有人一对一的选择权转换为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在发生本文所述的某些事件时,应自动转换为缴足股款和不可评估的A类普通股。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60页开始的《股本转股说明》。

我们是经修订的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Act》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将受到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降低。

于本次发售完成前,本公司行政总裁雷霞及本公司营运总监刘端荣合共实益拥有本公司合共85.50%的投票权,其效力为每股A类普通股1票及每股B类普通股10票,让雷霞及刘端荣共同决定所有须经股东批准的事项。本次发售完成后,刘霞先生及刘总先生将共同实益拥有本公司[·]%的投票权。根据纳斯达克商城规则第5615(C)条,我们可能被视为“受控公司”;但是,我们不打算利用“纳斯达克商城规则”给予“受控公司”的公司治理豁免。

我们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公司,我们的所有业务都由我们的全资-拥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和香港成立的子公司。这种结构对投资者来说涉及独特的风险,特别是中国政府可能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单位(包括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认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且该证券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或变得毫无价值。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4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和本招股说明书第4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从历史上看,我们与深圳派明电子有限公司有一系列合同安排,这是一家作为可变利益实体运作的中国公司,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称为“VIE”或“派明深圳”。VIE结构提供了对VIE中的外国投资的合同敞口,而不是复制一项投资,VIE的主要贡献是持有互联网许可证,因为中国法律禁止外国在互联网上直接投资-基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商家价值-添加电信服务。我们超过96.5%的收入来自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WFOE)、零件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ICZOOm WFOE)和其

 

目录表

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及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附属公司及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VIE结构下的协议,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电子有限公司,或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Www.iczoomex.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服务不需要提供IP许可证。因此,尽管我们将VIE过去两个财年的财务业绩合并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主要收益,但我们将不再合并排明深圳的运营和财务业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合同安排下的协议尚未在任何法院接受测试。有关历史VIE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84页开始的“公司历史和结构-历史合同安排”。有关简明合并时间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摘要,请参阅第27页-28 本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数据摘要-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第27页和F页的摘要-4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运营报表数据”(第27页和F页的摘要-5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现金流量表”(第28页和F页的摘要-7 合并财务报表);和“-滚动-向前 投资”(这是第28和F页的摘要-40母公司财务报表)。虽然目前的公司架构并不包含任何VIE,而吾等亦无意于未来在中国设立任何VIE,但倘若未来中国法律及法规发生变化,而中国监管当局不允许VIE结构(包括追溯),则很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ICZOm Cayman的证券可能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这是离岸开曼群岛控股公司ICZOOm Cayman的单位股份发售,ICZOOm Cayman全资拥有中国及香港的营运附属公司。本单位的投资者并无购买,亦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我们于中国及香港拥有大量业务的附属公司的股本证券。投资我们的单位是高度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应该只由能够承担全部投资损失的人来考虑。

因为我们所有的业务都是在香港进行的,中国通过我们的全资-拥有作为附属公司,我们面临与复杂和不断变化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以及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和监管发展是否以及如何。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所有法律和操作风险可能也适用于我们在香港的业务。中国政府可能干预或影响我们香港和中国经营实体的运作,并对我们的业务行为行使重大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经营,或者可能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外国投资施加更多控制。-基于-基于 发行人,包括禁止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变化和/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显着下降或一文不值。

近日,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中国的业务经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非法活动,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打击力度-垄断 执法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临时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 43号)(“境外上市办法”),于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海外上市办法,备案-基于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境外上市办法》规定,任何岗位-上市跟随-打开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和其他类似证券,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在境外上市措施方面,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根据《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2023年3月31日前已在境外市场上市的发行人,

 

目录表

境外上市措施生效日期,不需要立即提交任何文件,只需在随后寻求进行以下操作时遵守海外上市措施下的提交要求-打开献祭。因此,我们必须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海外上市办法,就我们未来的证券在海外市场的发行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程序。《境外上市办法》进一步规定,申请人未能达到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要求,可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能达到备案要求,中国监管部门可能对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特权,推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所得资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以及我公司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由于《海外上市办法》是新颁布的,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甚至根本不能批准此类备案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要求,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并导致我们的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见“风险因素表”--我们被要求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完成备案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备案。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9页开始。

在VIE架构下的协议终止后,考虑到客户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从百明深圳运营的旧平台的迁移和适应,ICZOOm WFOE于2022年1月18日与百明深圳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据此,百明深圳同意为我们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网站信息推送、供需信息匹配服务、在线广告、软件定制、数据分析、网站运营等网络服务。-深度通过线上平台提供垂直服务,通过其平台推送线下数据。香港公司是否受到新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而ICZOOm HK作为我们在线平台的运营商,可能需要遵守与使用、共享、保留、安全和传输机密和私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有关的中国法律。根据2021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取代了2020年4月13日颁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措施是相对较新的,并没有提供“在线平台运营商”的定义,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ICZOOm WFOE不会被视为“在线平台运营商”。2021年11月14日,中国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在境外上市前应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活动是指收集、保留、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数据等活动。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们可能被视为数据处理者。尽管如此,即使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被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或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视为数据处理商,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定义的“在外国上市”,我们目前总共持有不到10,000名用户的个人信息,我们也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因为我们是B20亿平台,我们的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型的-大小 企业

然而,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尚未正式通过。最终的规定何时发布生效,如何制定、解读或实施,是否会影响我们,都是不确定的。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于多快做出回应,以及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的话),以及

 

目录表

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维持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见第6页开始的“本公司的经营和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证券需要中国当局的许可”和“风险因素”。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进行商业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我们证券的价值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招股说明书第47至49页.

HJET供应链一直维持现金管理政策,规定HJET供应链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现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HJET供应链对其子公司的现金转移进行定期审查和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除了HJET供应链,ICZOm Cayman或其其他子公司都没有现金管理政策来规定资金转移的方式,每个实体都需要遵守有关资金转移、股息和与其他实体分配的适用法律或法规。作为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和香港子公司支付的资金转移、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或香港附属公司日后自行产生债务,监管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除了ICZOm Cayman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将其首次公开募股的收益约520万美元转移给eHub电子公司外,ICZOm Cayman与其子公司之间没有现金流,包括股息、转让和分配。在VIE安排于2021年12月终止之前,根据双方之间的商业协议,HJET供应链之间历来向派明深圳转移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资金总额为59,478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资金总额为217,464美元。VIE安排终止后,HJET供应链根据日期为2022年1月18日的业务合作协议,向派明深圳转移了总额为181,596美元的资金。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页《招股说明书摘要--我公司》。除转移到派明深圳的资金外,资金在我们的香港和中国子公司之间转移,作为营运资金用途。未来,来自海外融资活动(包括是次发售)的现金收益可由ICZOm Cayman透过出资或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转移至其香港及中国附属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子公司均未向ICZOOM开曼群岛支付任何股息或分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ICZOOM开曼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向任何投资者派发股息或分派股息。我们打算将未来的任何收入留待将来再支付--投资于本公司中国及香港附属公司的业务扩展中,我们预期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向美国投资者派发任何现金股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金额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该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吾等或其香港附属公司向中国经营实体支付的若干款项须缴交中国税项,包括营业税及增值税。若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位于中国或中国附属公司,则该等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境外的营运或其他用途,原因是中国政府实施的管制可能限制我们向ICZOm Cayman转移资金、支付股息或作出分配的能力。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支付给非上市公司的股息,适用10%的预提税率。-中国居民企业,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而减少,-中国入驻企业为纳税入驻企业。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香港政府对资金在香港境内、流入和流出香港(包括从香港向中国内地的资金)没有任何限制,但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除外。

 

目录表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0页“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股息分配或资产转让”,以及“风险因素- ICZOOM Cayman、其香港附属公司及中国营运实体之间的资金或资产转移须受限制。”摘自本招股说明书第39页。有关简明合并时间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摘要,请参阅第27页-28 本招股说明书的“财务数据摘要-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第27页和F页的摘要-4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运营报表数据”(第27页和F页的摘要-5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现金流量表”(第28页和F页的摘要-7 合并财务报表);和“-滚动-向前 投资”(这是第28和F页的摘要-40 母公司财务报表);和“风险因素-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以及任何政府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很快,而不会提前通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证券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第46和47页;及“风险因素- 我们必须将募集资金汇给中国,然后才能用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会很耗时,而且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政府登记程序。”在本招股说明书第56页;及“风险因素-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注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我们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本招股说明书第59页;和 “风险因素--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使用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获得融资的能力。”在本招股说明书第60页。

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在全国交易所交易或-柜台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快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如果该法案签署成为法律,将修改《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连续三年没有接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根据HFCA法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1)中国内地中国和(2)香港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PCAOB的报告确定了受这些决定影响的具体注册会计师事务所。Friedman LLP是我们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财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自2022年9月1日起,Friedman LLP与Marcum LLP(简称Marcum)合并。Friedman LLP总部位于纽约曼哈顿,一直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上一次检查是在2020年10月。2023年4月3日,我们任命审计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联盟”)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联盟总部设在新加坡,在PCAOB注册,受美国法律约束,PCAOB根据这些法律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适用的专业标准。我们的前核数师Friedman LLP和我们的现任核数师Audit Alliance都不是总部设在中国内地中国或香港,在本报告中并未被指明为受PCAOB决定的公司。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关于对中国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和调查的议定书声明。根据议定书,PCAOB有独立的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有不受限制的能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转移信息。根据PCAOB的规则,根据HFCA法案对确定的重新评估可能导致PCAOB重申、修改或撤销该确定。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会裁定,PCAOB能够完全进入总部位于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进行检查和调查,并投票撤销先前的相反决定。但是,PCAOB是否能够继续对PCAOB进行令人满意的检查-已注册总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控制之外的许多因素。PCAOB将继续要求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PCAOB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根据《HFCA法案》发布新的裁决,而不必再等一年来重新评估其裁决。未来,如果有

 

目录表

中国监管机构的任何监管变更或采取的任何步骤,如果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或者PCAOB扩大了确定的范围,使我们受HFCA法案的约束,经修订后,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我们的证券交易,包括在美国国家交易所的交易和交易。-柜台“市场,根据HFCA法案可能是被禁止的。2022年12月29日,题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综合拨款法案》)的立法由总裁·拜登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事项外,《综合拨款法》载有一项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减少了连续不-视察 触发《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规定的禁令所需时间从三年减少到两年。请参阅“风险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尤其是非审计师)的资格时对新兴市场公司适用额外且更严格的标准-U. S.不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这些发展可能会增加我们的产品的不确定性。“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71至73页了解更多信息。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大部分业务在中国进行,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此外,我们所有董事和高管(除一名独立董事外)均为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或居民。这些人的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美国以外。因此,您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您可能也很难执行从美国联邦法院获得的美国联邦法院判决,包括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针对我们和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他们都不是美国居民(除一家独立的董事公司外),其重大资产位于美国境外。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根据美国、香港或其他外国法律,您可能会在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提起原始诉讼方面遇到困难,并且美国当局在中国提起诉讼的能力也可能受到限制。”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63页和第64页。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2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这份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会向开曼群岛的公众发行证券。

我们聘请了Ft Global Capital,Inc.担任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独家承销代理(“承销代理”)。承销代理没有义务从我们购买任何证券,也没有义务安排购买或出售任何特定金额的证券。配售代理正在安排以“最佳”出售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单位-努力“基础,这是在没有承销代理明确承诺的情况下制定的。

 

每股A类普通股

 

公开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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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代理佣金(1)

 

$

   

$

 

扣除费用前的收益给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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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已同意向配售代理支付相当于此次发行中出售总收益7.5%的佣金。此外,我们已同意向配股代理发行认购证,以购买本次发行中售出的最多5%的A类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181页题为“分销计划”的部分。

我们预计于[·]或前后向发行中的买家交付单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国家证券委员会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没有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属实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FT Global Capital,Inc.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2024年1月17日

 

目录表

目录

 

页面

常用定义术语

 

II

前瞻性陈述

 

v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风险因素

 

29

收益的使用

 

77

股利政策

 

79

大写

 

80

稀释

 

81

公司历史和结构

 

82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探讨与分析

 

87

我们的业务

 

110

监管

 

130

管理

 

147

高管薪酬

 

152

关联方交易

 

155

主要股东

 

156

股本说明

 

159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

 

169

税务

 

171

论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179

配送计划

 

181

发售的费用

 

184

法律事务

 

185

专家

 

185

认证会计师的变更

 

186

指名专家和律师的利益

 

186

披露监察委员会对弥偿的立场

 

186

在那里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187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F-1

您只应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我们授权向您交付或提供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我们和安置代理都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是准确的,无论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免费撰写的招股说明书(视情况而定)的交付时间,或任何公司股票的出售。

本招股说明书是仅出售在此提供的单位的要约,但仅在合法的情况下和在司法管辖区内出售。我们不会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该等证券的要约,而该等要约或出售是不被允许的,或作出要约或出售的人没有资格这样做,或向任何不被允许作出该等要约或出售的人出售。为免生疑问,开曼群岛并无向公众发出认购该等单位的要约或邀请。

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进行的研究、调查和研究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其他行业和市场数据。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派对 研究、调查和研究通常表明他们的信息是从据信可靠的来源获得的,尽管他们不保证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我们没有委托撰写任何此类报告。虽然我们相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派对 研究、调查和研究是可靠的,请注意不要过度重视这些信息。

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有提及“$”、“US $”、除非另有说明,“美元”、“美元”和“美元”均指美元,所有提及“人民币”均指人民币。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有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目录表

常用定义术语

        “应付账款”是指应付帐款。

        “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

        “ASC”是指会计准则的编撰。

        “ASU”是指会计准则更新。

        “AEO”是指经授权的经济经营者。

        BOM指的是BOM表。

        “A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

        “B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

        “Components Zone HK”是指香港公司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Ceco”是指《豁免条款管制条例》(第32章)。 71,香港法律)。

        “客户关系管理”是指客户关系管理。

        “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竞争条例”指“竞争条例”。619,香港法律)。

        “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人民的Republic of China;

        根据上下文,术语“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我们的”、“ICZOOM”和“ICZOOM开曼群岛”指的是ICZOOM集团公司,这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双重课税协定”是指香港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订立的全面双重课税协定。

        《EDI许可证》是指用于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的VATS许可证。

        “eHub”指的是香港公司eHub Electronics Limited。

        “雇员补偿条例”指“雇员补偿条例”。282,香港法律)。

        “FIE”是指外国人-投资 企业.

        “海关总署”是指中国海关总署。

        “ICZOOM HK”指香港公司Iczoom Electronics Limited。

        “ICZOOM深圳”指的是深圳易速电子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中国公司。

        “ICZOOM WFOE”指的是组件开发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

        “HBI”是指Horizon Business Intelligence Co.,Limited,ICZOOM Group Inc.的前身。

        “HJET HK”指的是香港公司HJET工业有限公司。

        “合捷顺通”是指合捷顺通(深圳)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

        “HJET供应链”是指深圳市HJET供应链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

        “HJET物流”是指深圳HJET运通物流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

        “恒诺辰”是指上海恒诺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公司。

II

目录表

        《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制定的《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GACC第0225号令)。

        “物联网”是指物联网。

        “税务条例”指“税务条例”。112,香港法律)。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是指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取得的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的VATS许可证。

        “税务局”是指香港税务局。

        “MRO”是指维护、维修和运营。

        《并购规则》是指中国《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商务部”是指中国所在的商务部。

        “人社部”是指中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强积金计划”是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是由获授权的独立受托人管理的供款退休计划。

        《负面清单》是指中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

        “发改委”是指中国所在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国人大”是指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ODM”是指原创设计制造商。

        “OEM”是指原创电子产品制造商。

        “占用人责任条例”指“占用人法律责任条例”(香港法例第103章)。314、香港法律)。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指“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509,香港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是指人民银行的中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通知第9号”指的是全文-覆盖范围--审慎十字架的管理-边界 融资

        “派明深圳”及/或“VIE”是指深圳市派明电子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

        “POA”是指排明深圳12月授权委托书的股东 14, 2020.

        “优质教育基金”是指符合资格的选举基金。

        “SaaS”是指软件-即服务.

        “外管局”指的是中国所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管局19号文”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资结算管理的通知》-投资目录表

        “国家税务总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SAMR”是指中国的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并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指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SKU”是指库存单位。

·

“中小企业”是指中小企业

         企业.

        “SOGO”是指《货物销售条例》(第32章)。

        ·

        ·

        ·“控股股东”是指集体的雷霞和刘端荣;·

        · 《紧急通知》是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扎实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增值税”是指增值税。

        “VATS许可证”是指中国运营商发放的两种电信运营许可证,即基础电信服务许可证和有价许可证

         电信服务。

        “WFOE”是指完全外国的

         企业.

        凡提及“人民币”、“人民币”及“人民币”,均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凡提及“港币”,均指香港的法定货币;凡提及“美元”及“美元”,均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目录表远期的示例-看起来

        ·发展未来服务的时间安排;·

        ·

未来公司的发展

-拥有

分支机构;

·关于我们业务运营能力的声明;·对未来经济表现的预期陈述;·关于我们市场竞争的声明;以及·关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的陈述背后的假设。这些转发的最终正确性

-看起来 声明取决于许多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事件。我们在上述“风险因素”标题下讨论了已知的重大风险。许多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我们的前瞻中表达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看起来

        -看起来

        -看起来

        -看起来 反映发表声明之日后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发生的声明。此外,我们无法评估每个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者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结果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的程度-看起来

        v

        招股说明书摘要

        -看起来

        -看起来

通过术语陈述,例如“预期”、“估计”、“计划”、“项目”、“持续”、“正在进行”、“预计”、“我们相信”、“我们打算”、“可能”、“应该”、“将”、“可能”以及表示不确定性或未来可能、将会或预计发生的行动的类似表达。这些陈述涉及估计、假设、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者表达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表现或成就存在重大差异的因素-看起来 报表您应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部分和财务报表以及这些报表的注释。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提及的“我们”、“我们的”、“ICZOOm”、“我们”、“公司”和类似名称均指ICZOOm Group Inc.,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截至2023年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我公司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离岸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开展业务-拥有 位于香港和中国的子公司。我们,在我们的e的支持下--商业 该交易平台主要从事向香港和中国客户销售电子元件产品。这些产品主要由中国的中小企业使用-大小 消费电子行业、物联网(“物联网”)、汽车电子和工业控制领域的企业(“中小企业”)。除了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外,我们还为客户提供临时仓储、物流运输、清关等服务,并向他们收取额外的服务佣金。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电子有限公司(ICZOOm Hk)运营着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 www.iczoomex.com,

其服务器和数据位于并存储在新加坡。由于我们的在线平台及其运营都不在中国的领土内,中国法律不要求ICZOOM香港维护和运营必须获得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

Www.iczoomex.com

,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最新发展2023年3月17日,我们成立了一家公司-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1,500,000股A类普通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4.00美元。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前,我们从首次公开募股中获得了600万美元的总收益。终止VIE安排在2021年12月之前,我们在中国的全资实体,组件开发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ICZOOm WFOE”)与持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的深圳派明签订了合同安排,或VIE安排,允许我们通过我们的--商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是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商必须获得的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范围的VATS许可证,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外商直接投资互联网,因此只能由没有任何外资所有权的中国运营商持有。

-基于做生意。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与深圳派明的VIE安排,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电子有限公司,或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www.iczoomex.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服务不需要提供IP许可证。我们改变运营B20亿在线平台的实体的原因有两个。首先,随着香港客户数量的增加以及其他国家对中国电子元件的潜在需求,我们有动力在香港建立一个20亿B200亿在线平台,以促进我们在香港市场的增长和向其他市场的潜在扩张。其次,VIE安排的监管和运营风险大幅增加加速了我们终止VIE安排的速度,从而终止了我们进入排明深圳持有的旧平台的合同权利。1目录表

于VIE安排终止后,吾等不再综合派明深圳的经营及财务业绩,并透过我们于中国及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进行所有业务。然而,在VIE安排终止前的最后三个财政年度,我们超过96.5%的收入来自我们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现在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VIE安排终止后我们全资子公司的运营。见《招股说明书摘要》--历史契约安排有关这些历史VIE协议的摘要,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5页。见“汇总财务数据--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选定的合并经营报表数据”;“-选定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滚动”。-向前 来自本招股说明书第27页的投资”。虽然当前的公司结构不包含任何VIE,我们未来也无意在中国建立任何VIE,但如果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并且中国监管机构不允许VIE结构,包括追溯,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ICZOOm开曼群岛的证券可能会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

随着VIE安排于2021年12月终止,我们不再能够访问中国的旧平台或网站,我们现在通过以下方式运营新的B20亿平台

Www.iczoomex.com。新平台具有与旧平台或网站基本相同的特性和功能,使我们能够收集、优化和展示产品供应信息,为客户匹配订单,并通过我们的SaaS套件服务完成订单。然而,新平台不会自动整合旧平台的注册客户信息。客户主要是小客户

-中等

中国的电子元件买家,其中一些是经常在平台上下单的回头客,另一些则不太活跃,随时下单。对于那些回头客,我们甚至在VIE安排终止之前就能够联系他们并与他们合作,在新平台注册并继续与他们合作,转移到新平台。对于其他随机客户,在深圳派明的协助下通过One-年份签订了商务合作协议,我们就逐渐把它们转过来了。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与派明深圳合作的更多细节。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分别向总共836家和1,012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截至本文之日,我们已在新平台上上传了自2022年以来从这些供应商以及任何新供应商购买的所有产品的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分别从总共813和1,051名客户中产生了收入。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贬值,或者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该等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中国运营实体的运营,并可能对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外国在中国投资施加更多控制权-基于 发行人,这可能导致我们中国运营实体的运营和/或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此外,中国政府对海外发行和/或外国在华投资实施更多监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动

1

发行人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最近,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非法活动、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扩大反网络安全力度

-垄断执法部门。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暂行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2]43号)(《境外上市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并对中国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进行了布局。-基于公司。见《招股说明书摘要》--本公司的经营和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证券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

“从本招股说明书第6页开始;”风险因素“。我们被要求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完成备案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备案。”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9页开始;和“监管

- 与海外上市相关的监管“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42页开始。2目录表在VIE架构下的协议终止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香港公司是否受到新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而ICZOOm HK作为我们在线平台的运营商,可能需要遵守与使用、共享、保留、安全和传输机密和私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有关的中国法律。根据2021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取代了2020年4月13日颁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并未提供对“网络平台经营者”的定义,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ICZOOm WFOE,不会被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2021年11月14日,中国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在境外上市前应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活动是指收集、保留、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数据等活动。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们可能被视为数据处理者。尽管如此,即使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被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或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视为数据处理商,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所定义的“在外国上市”,而我们目前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总数不到10,000人,而且我们作为B20亿平台,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型的,因此我们在不久的将来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

-大小

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的话),以及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和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维持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潜在影响,这是非常不确定的。见“风险因素表”--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有很大的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和证券价值发生实质性变化。“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7页开始;”风险因素 -我们必须将募集资金汇给中国,然后才能用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很耗时,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政府登记程序“从本招股说明书第56页开始;”风险因素“--你可能会遇到基于美国、香港或其他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进行法律程序送达、执行外国判决或提起原创诉讼的困难,美国当局在中国提起诉讼的能力也可能有限“从本招股说明书第63页开始;以及”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可能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基于发行人,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发行人。此次发售可能需要额外的合规程序,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如果我们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开始出售我们的证券,我们将不会开始发售,直到我们获得这样的许可。因此,我们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从本招股说明书第52页开始。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被禁止在全国交易所交易或-柜台如果PCAOB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市场将根据《要求外国公司负责任法案》(“HFCA法案”)进行审查。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让外国公司承担责任的法案,该法案如果签署成为法律,将修改HFCA法案,并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连续三年没有接受PCAOB的检查。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1)内地中国,(2)香港。Friedman LLP是我们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财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自2022年9月1日起,Friedman LLP与Marcum LLP(简称Marcum)合并。Friedman LLP总部设在纽约曼哈顿,上次检查时曾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3目录表

2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关于对中国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和调查的议定书声明。根据议定书,PCAOB有独立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拥有不受限制的能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转移信息。PCAOB被要求在2022年底之前重新评估这些决定。根据PCAOB的规则,对《HFCA法案》下的决定进行重新评估可能会导致PCAOB重申、修改或撤销该决定。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会裁定,PCAOB能够完全进入总部位于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进行检查和调查,并投票撤销先前的相反决定。但是,PCAOB是否能够继续对PCAOB进行令人满意的检查

-已注册总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控制之外的许多因素。PCAOB将继续要求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PCAOB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根据《HFCA法案》发布新的裁决,而不必再等一年来重新评估其裁决。未来,如果中国监管机构发生任何监管变更或采取任何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向PCAOB提供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以供检查或调查,或者PCAOB扩大了确定的范围,使我们受到可能被修订的HFCA法案的约束,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限制或限制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我们的证券交易,包括在美国国家交易所的交易和交易。-柜台“市场,根据HFCA法案可能是被禁止的。2022年12月29日,题为《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综合拨款法案》)的立法由总裁·拜登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事项外,《综合拨款法》载有一项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减少了连续不-视察根据《HFCA法案》触发禁令所需的年限从三年增加到两年。见“风险因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拟议规则变更以及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尤其是非审计师)的资格时对新兴市场公司适用额外且更严格的标准-U(1)合捷顺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顺通)此前拥有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成立的上海恒诺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诺辰)100%的股权。由于自成立以来业务活动及经营有限,为精简本公司的业务架构,恒诺臣于2021年8月23日根据中国法律完成注销注册。(2)2021年12月,ICZOOm WFOE终止了与派明深圳及派明深圳股东的合同安排。因此,我们解除了VIE结构,不再合并派明深圳的经营和财务业绩。有关各股东所有权的详情,请参阅“主要股东”一节中的实益所有权表。

历史上的契约安排过去,由于法律对外资拥有及投资于中国(包括深圳及上海)电子零件交易所等领域的发展及营运有限制,吾等先前的网上平台是透过无外资持股的中国公司派明深圳持有的互联网通讯公司牌照经营。派明深圳由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透过合约安排而非直接拥有股权,而派明深圳的主要贡献为持有互联网通讯服务牌照。此类合同安排包括一系列三份协议,以及于2020年12月14日签署的股东授权书(POA)和不可撤销承诺书(统称为《合同安排》)。然而,我们终止了与派明深圳的VIE安排,完成了相关监管程序,并于2021年12月解除了VIE结构。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Www.iczoomex.com

3

5

目录表 两重。首先,随着香港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其他国家对中国电子元器件的潜在需求,我们有动力在香港建立B20亿在线平台,以实现我们在香港市场的增长和向其他市场的潜在扩张。第二,VIE安排的监管和运营风险大幅增加,加速了我们终止VIE安排,从而终止了我们使用由深圳派明持有的旧平台的合同权利。我们的新平台Www.iczoomex.com不仅由ICZOOm HK运营和管理,其服务器和数据也位于和存储在新加坡。由于我们的在线平台及其运营商都不在中国的领土内,中国法律不要求ICZOOM香港维护和运营必须获得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Www.iczoomex.com,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因此,我们不再合并派明深圳的经营和财务业绩,而是通过我们在中国和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所有业务。该等合约安排旨在让ICZOOm Cayman在ICZOm Cayman的财务报表中合并派明深圳的营运及财务业绩。有关我们的公司历史和历史VIE安排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82页开始的“公司历史和结构”。经营本公司证券及向境外投资者发行本公司证券,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批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吾等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律师事务所已告知吾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根据彼等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则的理解,吾等及其附属公司已获得中国政府当局就吾等目前在中国进行的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许可及批准。吾等或吾等的附属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有关吾等目前在中国进行的重要业务运作的许可被拒。这些许可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申报单位备案表》。吾等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律师事务所已告知吾等,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根据彼等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则的理解,除须于发售完成后三个营业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文件外,吾等及其附属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吾等证券目前并不需要取得任何中国当局的许可。此外,我们还面临中国政府未来在这方面的任何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包括我们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此处讨论的许可或批准不是必需的风险,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要求我们在未来获得批准,或者中国政府可能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我们继续现有的控股公司结构,继续我们目前的业务,接受外国投资,以及向我们的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这些不利行动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如果我们未能遵守这些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惩罚和制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证券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证券的价值大幅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

4

-基于

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境外上市办法》规定,任何岗位

-上市跟随-打开

____________

6

(1)      在2023年3月31日,即海外上市措施生效之日之前在海外市场上市,无需立即进行任何备案,只需在随后寻求进行以下操作时遵守海外上市措施下的备案要求

(2)      献祭。因此,我们必须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海外上市办法,就我们未来的证券在海外市场的发行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程序。

《境外上市办法》进一步规定,申请人未能达到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要求,可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能达到备案要求,中国监管部门可能对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特权,推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所得资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以及我公司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由于《海外上市办法》是新颁布的,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根本不能在未来获得此类备案要求的批准。如果我们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未能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要求,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推迟或限制本次发行所得资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我们未能完全遵守新的监管规定,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发售或继续发售证券的能力,对我们的业务运作造成重大干扰,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A类普通股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见“风险因素表”--

我们被要求就本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完成备案或完成备案需要多长时间。“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9页开始;”风险因素“。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5

在本招股说明书第47页

; “监管-与海外上市相关的监管“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42页开始。在VIE架构下的协议终止后,考虑到客户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从百明深圳运营的旧平台的迁移和适应,ICZOOm WFOE于2022年1月18日与百明深圳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百明深圳同意向我们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网站信息推送、供需信息匹配服务、在线广告、软件定制、数据分析、网站运营等网络服务。

-深度

通过线上和线下数据推送的垂直服务通过其平台。香港公司是否受到新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而ICZOOm HK作为我们在线平台的运营商,可能需要遵守与使用、共享、保留、安全和传输机密和私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有关的中国法律。根据2021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最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取代了2020年4月13日颁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2021年11月14日,中国民航总局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在境外上市前应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活动是指收集、保留、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数据等活动。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们可能被视为数据处理者。尽管如此,即使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被视为网络平台运营商或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视为数据处理商,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所定义的“在外国上市”,我们目前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总数不到1万人,而且我们作为B20亿平台,注册用户大多为中小企业,因此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

7

目录表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还规定,如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CIIO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则应接受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我们不指望成为CIIO,因为(I)我们不持有大量个人信息,(Ii)我们业务中处理的数据不太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它可能不会被当局归类为核心或重要数据。然而,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解释,什么构成“CIIO”的确切范围仍不清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当局将我们认定为CIIO或要求我们接受CAC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通知。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因违反CAC发布的法规或政策而受到任何主管部门的处罚、罚款、停职或调查。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目前运营着一个B20亿在线交易平台,主要从事向中国的客户销售电子零部件产品,我们的客户可以先注册为会员,然后使用该平台搜索或发布他们想要的电子零部件产品的报价。通过利用最新技术,我们的平台收集、优化和展示各种规模供应商的产品供应信息,这些信息都是透明的,可供我们的中小企业客户比较和选择。根据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向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活动,应当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此外,《数据安全法》规定,在中国境外进行的数据处理活动,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中国的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然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是相对较新的法律,对于如何解释或实施这两部法律,以及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以采用与这两部法律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实施和解释,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我们不确定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是否应该遵守上述法律。于本公告日期,吾等认为ICZOOM HK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适用于资料私隐及个人资料的中国法律及法规,包括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对资料私隐及个人资料的要求,吾等并未收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亦未收到任何有关资料私隐及个人资料保护的中国主管当局的调查或处罚。为了得出这一结论,我们采取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我们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我们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系统管理的标准化程序。通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我们根据员工的职位和职责对他们进行分类,并授予他们不同的访问权限,并采用密码控制来识别系统用户。当这些员工更换职位或休长假或终止与我们的雇佣协议时,我们会及时调整、关闭或注销访问权限。此外,我们还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检查信息系统的访问日志,以便识别异常访问,并对异常访问的帐户进行注销。·我们为员工提供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我们与数据保护相关的内部政策。·我们有专门的网络管理员负责安装网络防火墙、远程处理重要数据库、业务数据和文档的备份存储,并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对于从客户收集的数据和个人信息,我们制定了我们的数据隐私政策,并在收集客户的数据和个人信息之前,按照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事先征得客户的同意。我们按照合法、适当和必要的原则收集个人信息,不收集与我们向客户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客户事先同意或授权,我们没有共享、转移或公开披露用户数据,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允许。我们可能被要求遵守中国有关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法律和法规,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导致监管或民事责任。

6

目录表

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人员向境外提供数据,应通过当地省级网信办向民航局申报其对外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二)CIIO或处理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三)自上一年1月1日起在境外提供了1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总计1万人的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中国民航总局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数据处理员在申报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前,应当自行进行-评估关于出站数据传输的风险。对《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生效前已进行的出站数据传输,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应自2022年9月1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我们WFOE的中国子公司HJET顺通从我们的客户那里收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履行他们的订单。截至1月,运营4年

2024年5月15日,合捷顺通积累了约11,84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信息,其中很大一部分已不再活跃,也无法核实。和捷顺通拥有的个人数据由和捷顺通在大陆中国内部保存和维护。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

Www.iczoomex.com,由ICZOOm HK持有,当客户在该平台注册时,收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截至2022年10月20日,ICZOOm HK已收集了约150名中国个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没有明确说明离岸实体从中国个人收集个人信息是否应被视为对外数据传输,因此,该等措施是否适用于ICZOOM香港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即使这样的措施也适用于ICZOOM香港,考虑到(I)ICZOOM香港并没有从中国个人收集大量个人信息,这远远少于100,000个个人信息,而且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达到100,000个个人信息的门槛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我们是一个B20亿平台,我们的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企业,和(Ii)ICZOOm HK收集的个人资料主要是我们注册用户的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这不太可能被视为敏感个人信息,也不太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它可能不会被当局归类为重要数据,我们了解到,我们的中国律师陈静天和宫城同意,对Cross的安全评估-边界到目前为止,数据传输不太可能适用于我们。然而,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和恭诚表示,由于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是非常新的,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的具体适用性仍有待中国当局的进一步解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CAC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的任何处罚、调查或警告,也没有收到CAC要求我们申报安全评估的任何通知或指示。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整改要求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我们也尚未启动整改。我们将根据适用法规要求的最新发展,持续监测我们的合规状况。如果将来确定要求我们申报安全评估,我们是否可以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这种申报或整改,这是不确定的。《海外上市办法》、《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相对较新,其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中国监管部门可能会采取与上述分析相反的观点。我们不确定中国监管部门未来是否会采取其他规则和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 - 与中国法律体系的不一致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被要求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还不确定能否完成备案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备案。启动于本招股说明书第49页

; “风险因素-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7

在本招股说明书第47页

; “

风险因素

        启动

        “风险因素

        9.

目录表

8

-基于

发行商,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发行商。与本产品相关的额外合规程序可能需要,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如果我们需要获得中国政府许可才能开始出售我们的证券,则在获得此类许可之前,我们不会开始发售。因此,我们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证券的价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从本招股说明书第52页开始。可能会不时执行新的法律和法规,以要求在我们目前拥有的许可证和许可证之外增加许可证和许可证。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在没有适当批准、执照或许可的情况下经营,颁布需要额外批准或执照的新法律和法规,或对我们业务的任何部分的经营施加额外限制,我们可能被要求申请额外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见“风险因素表”-- 任何缺乏适用于我们业务运营的必要批准、许可证或许可,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第36页。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股利分配或资产转移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也不产生任何收入。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我们的全资-拥有

在香港的子公司和中国。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我们只有在满足适用的政府登记和批准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贷款或出资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此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注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的第59页上。ICZOOm Cayman或其子公司(HJET Supply Chain除外)都没有现金管理政策来规定资金转移的方式,每个实体都需要遵守有关资金转移、股息和与其他实体分配的适用法律或法规。HJET供应链一直维持现金管理政策,规定HJET供应链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现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HJET供应链对其所有子公司的现金转移进行定期审查和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产生并保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 --投资; “-向前在本招股说明书的第27页,请参阅《投资意向书》。从海外融资活动筹集的现金收益,包括本次发行的现金收益,可能会由ICZOm Cayman转移到Components Zone HK,然后转移到ICZOm WFOE,然后转移到HJET顺通,然后HJET Supply Chain,然后是ICZOm深圳和HJET物流,作为出资和/或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 10; “我们打算保留未来的任何收益--投资并为我们业务的扩张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金额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该公司无法偿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倘若吾等决定于未来派发任何A类普通股的股息,作为控股公司,除非吾等收到未来发售所得款项,否则吾等将依赖从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包括Components Zone HK)收取资金,而收取资金将取决于ICZOm WFOE的股息,而ICZOm WFOE的股息将取决于HJET顺通的股息,而HJET供应链的股息将取决于根据中国及香港的法律及法规从ICZOm深圳及HJET物流收取的款项。 ICZOOm WFOE的股息分配能力是基于其可分配收益。根据中国现行法规,ICZOOm WFOE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香港分部支付股息。此外,ICZOOM WFOE和中国的其他子公司都被要求留出至少10%的余款-税费

9

-税费

利润的,中国中的每一个这样的实体也可以在使用其后再缴纳相机支配的公积金-税费利润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虽然法定储备金可用作增加注册资本及消除有关公司日后在留存盈利以外的亏损,但除非发生清盘情况,否则储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中国附属公司并无向离岸公司支付任何股息。

中国政府亦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及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因此,吾等在完成取得及汇出外币以支付利润股息(如有)所需的行政程序时,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倘若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日后自行产生债务,管理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能力。如果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位于中国或中国子公司,则由于中国政府实施的控制可能限制我们向ICZOm开曼群岛转移资金、支付股息或进行分配的能力,该等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境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香港政府对资金在香港境内、流入和流出香港(包括从香港向中国内地的资金)没有任何限制,但涉及洗钱和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除外。请参阅“风险因素”。-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以及任何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很快,几乎没有事先通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证券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的第46页和第47页

; “

风险因素中国-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此次发行所得资金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资本金,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的第59页;和

“风险因素

-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使用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获得融资的能力见本招股说明书第60页。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将以美元支付。如果我们在税务方面被视为中国纳税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都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

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高达10.0%的税率的中国预扣税。

10

根据内地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或双重避税安排,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项目不少于25%的股份,10%的预提税率可降至5%。然而,5%的预扣税率不会自动适用,某些要求必须符合

11目录表信纳,包括但不限于(A)香港项目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及(B)香港项目必须在收取股息前连续12个月内直接持有中国项目不少于25%的股权。在目前的做法中,香港项目必须获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较低5%的中国预提税率。因为香港税务机关会在每宗个案中签发这样的税务居民证明书

-逐个案例

在此基础上,吾等不能向阁下保证,吾等可根据双重课税安排,就吾等中国附属公司支付给其直接控股公司Components Zone HK的股息,向香港相关税务机关取得税务居民证明书,并享有5%的预扣税优惠税率。当ICZOOm WFOE计划向香港零配件区申报并支付股息时,香港零配件区拟申请税务居民证明。见《风险因素》。--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我们可能被归类为“居民企业”;这种归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政府组织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中国股东“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60页和第62页。下面的图表说明了我们目前公司结构下的预期现金流。____________

注:

(1)母公司可以通过出资或股东贷款向子公司转移资金,子公司可以通过股息或分配向母公司转移资金。(2); “(3)2021年12月,ICZOOm WFOE终止了与牌明深圳和牌明深圳股东的合同安排。由于VIE过去持有ICP许可证,因此我们在VIE和ICZOOm WFOE之间没有任何现金流或分配。 目录表业务概述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情况我们销售两类电子元器件产品:(I)半导体产品和(Ii)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我们的半导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种集成电路、分立器件、无源元件、光电子产品,我们的设备、工具和其他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各种机电、维护、维修和作业(“MRO”),以及各种设计工具。我们半导体产品的售价从每件0.001美元到大约每件223,382美元不等,而我们的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的售价通常从每件0.007美元到每件775,605美元不等,这取决于库存单位的不同特征(每个库存单位,统称为“SKU”)。截至2023年、2022年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半导体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为0.22美元/单位和0.21美元/单位,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0.57美元/单位和0.25美元/单位。 我们的服务佣金费用包括:(1)从海外供应商购买电子元件产品时,向客户收取的协助清关费用;(2)向客户收取的提供临时仓储和清关后组织发货和交货的费用。

对于这些人,请添加-打开对于服务,我们通常不收取

-可退款

佣金根据产品价值的0.15%至1.5%不等。该收入在我们执行清关、仓储、物流和送货服务以及客户收到产品时确认。收入扣除销售税和增值税后记录。

11

我们运营着一个B20亿在线平台

Www.iczoomex.com,我们的客户可以首先注册为会员,然后使用该平台搜索或发布他们所需的电子零部件产品的报价。通过利用最新技术,我们的平台收集、优化和展示各种规模供应商的产品供应信息,这些信息都是透明的,可供我们的中小企业客户比较和选择。我们的供应商有最低订购量的要求,以便我们获得优惠的价格。我们在我们的平台上发布这样的要求和相应的价格。我们的客户会下满足最低购买金额要求的订单。一旦客户通过我们的平台下了订单,我们将从供应商那里获得选定的产品,并直接向客户销售。此外,我们的平台还可以收集和分析订单信息和需求-组织根据部件号将来自不同客户的单个采购订单合并为一个组合订单,前提是这些订单在相同或接近的交货计划范围内。我们经常可以就这些组合订单从供应商那里重新谈判进一步的折扣。我们的注册用户可以发布查询,如果他们找不到他们想要的产品。我们的平台可以自动筛选产品供应信息,以便他们识别匹配。如果没有匹配,我们可能会联系供应商以找到所需的产品,然后向该注册用户提供产品信息。我们还提供附加服务。-打开

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有佣金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仓储、物流和运输以及通关。

____________

目录表

(1)      (ICZOOM商业模式)

(2)      我们承担验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责任和风险。我们的平台收集、优化和展示产品报价信息,如价格、数量和零部件交付,而不会泄露供应商的身份,使我们的注册用户无法直接联系到供应商,或使用我们的平台发布虚假和不公平的报价信息。这种安排使客户能够有效地筛选基本的产品供应信息。

(3)      我们的平台捕捉产品报价的变化并及时更新。该平台还发布组件零件号和产品交易量的最新交易详细信息等。交易信息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作为我们平台上的参考。我们还从供应商那里开发了全面的零部件规格、设计和应用信息收集。该目录使客户能够筛选、比较和交叉

12

有效的组件。自2012年成立以来,我们的平台已在多个电子行业细分部门积累了超过2900万个SKU。由于我们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我们有大量访问者访问我们的平台来审查和收集产品信息,超过29,000家中小企业在我们的平台上注册为用户,以便他们可以发布询问和/或提供其产品信息,其中,一些成为我们的客户,一些成为我们的供应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从总共813名客户中产生收入,并从836家供应商购买产品。

3.

SaaS

解决方案

我们的充分

- 羽翼丰满

软件-即服务 (“SaaS”)套件使客户能够优化和数字化其订单。我们的SaaS套件包括库存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CRM”)、物料清单(“BMI”)管理和物流管理。全面的服务改善了客户的交易体验,提升了我们的平台品牌形象,并推动了我们的业务增长。14目录表

奖项

我们的平台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并获得了来自各种组织的38个奖项,其中没有一个需要我们付费参与,包括但不限于:I.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B20亿分会评选出中国创新型B20亿企业;二、2018年中国工业互联网联盟评选的T30中国创新型B20亿企业;

三、

2019年中国B20亿峰会组织评选出中国百强B20亿企业和中国杰出B20亿企业家;四、中国工业互联网夏季峰会组委会评选出2020年和2021年中国工业互联网百强;

13

深圳市企业协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评选出2022年中国深圳500强企业。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主要是中国的中小企业。由于电子行业产品生命周期短,技术不断发展,我们的平台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库存周转期相对较短,分别为1.05和1.83天,可以满足客户频繁购买和及时交货的需求。我们的电子

--商业

该平台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以改善他们的购物体验,并最终为他们节省成本。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的大部分供应商主要是来自香港、台湾和海外的授权分销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他们已在我们的平台上提供了来自全球供应商的超过2900万个SKU的累积发行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分别总共销售了约22,958个SKU和26,236个SKU。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向总共836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其中约89.7%来自香港、台湾和海外,其中10.3%来自中国。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向总共1,012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其中约89.5%来自香港、台湾和海外,其中10.5%来自中国。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的三个年度内,没有一家供应商的采购量超过公司总采购量的10%。

3.    目前的电子元件商业模式是一个封闭的市场体系,由供应商、分销商和贸易商主导,没有开放的市场基础设施。这不仅导致交易过程复杂,而且信息壁垒导致的交易成本高、交易效率低。尽管市场规模很大,但全球电子行业的相当大一部分商业价值仍由分销商和贸易商处理,他们从信息壁垒造成的价格差异中赚取高额利润。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e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商业 平台:·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延迟;·

14

-信实

对上游供应商,中小企业客户,尤其是有特殊要求和少量采购额的客户,几乎没有控制权和讨价还价能力;以及

·

分销成本高,中小企业难以产生经济效益。       15

目录表      竞争

我们相信我们是一家先进的企业     --商业

提供匿名产品供应的平台,真实的      -时代周刊

交易信息,以及针对中国电子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的SaaS解决方案。然而,我们可能会面临来自电子元器件传统分销商和贸易商的竞争,以及来自电子元器件交易市场现有竞争对手和新市场进入者的竞争,包括以下各方面的竞争:       ·

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电子元件经销商,包括授权经销商、品类经销商和自有平台,

·B2B电子--商业

平台提供一个

-停下来

为中小企业采购电子元器件,以及

·

SaaS提供商为企业采购管理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我们的优势

我们认为,以下是我们的关键竞争优势,有助于我们的增长,并在综合基础上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建设e的先发优势

         该平台可以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带来一种新的产品信息和采购需求交易方式,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

        裁缝-制造 e

         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解决方案,

15

独特的基础设施,可实现高效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岗位

-订单

直到交货,·在我们的平台上独家提供匿名产品,以及·富有远见的创始人、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浓厚的企业文化。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专注于建设e

         交易成本低、定价透明的平台,满足电子元器件市场中小企业的需求。为了保持竞争力,我们将:·继续投资于我们的信息引擎,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强我们的技术能力,丰富我们的SaaS套件。

        进一步开发和扩展我们的解决方案

--商业

这个平台。

        通过加强与供应商和我们的服务的合作,扩大我们的营销和销售。收入来源和成本、毛利润、运营费用和净收入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约98.5%和98.7%的销售额分别来自电子元件产品的销售;约1.5%和1.3%的销售额分别来自服务佣金费。

        -派对 产品采购价格、与海外供应商进口产品相关的关税、入境运费、仓储和管理费用以及营业税。收入成本通常会因包括第三种的可用性在内的因素而变化-派对产品在市场上,进货价格第三-派对

        我们的毛利润下降了2,521,853美元(32.3%),从2022财年的7,814,464美元降至2023财年的5,292,611美元,毛利率下降了0.2%,从2022财年的2.7%降至2023财年的2.5%。我们还有其他额外的运营费用,包括销售费用以及一般和管理费用。因此,我们报告截至6月的财年净利润为1,751,170美元2023年30日,比截至6月财年的净利润2,569,810美元减少818,640美元30,2022年。

        目录表

        “新冠肺炎”对中国的影响

公司的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持续爆发和蔓延的进一步影响

-19 流行病与COVID-19

        -19

        -19

        研究与开发我们拥有一支专门的内部工程和技术团队,负责(1)软件研发;(2)运营支持;(3)数据管理和分析--商业

        -时代周刊

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的12%。

知识产权

我们的主要商标组合包括20个注册商标和1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我们的商标是宝贵的资产,可以加强品牌和消费者对我们产品的良好认知。我们目前拥有69个注册软件版权。我们的软件支持SaaS平台的运营。除了商标和软件保护,我们还拥有包括iczoomex.com在内的16个域名。我们的知识产权受到盗窃和其他未经授权使用的风险,我们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免受未经授权使用的能力有限。此外,我们可能会受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指控。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减少我们的收入并损害我们的竞争地位”在本招股说明书第36页。我们的证券与反向拆分

于2020年10月,经股东批准,吾等进行反向分拆,据此将每股面值0.02美元的四股A类普通股反向分拆为一股每股面值0.08美元的A类普通股,并将每四股每股面值0.02美元的B类普通股反向分拆为一股每股面值0.08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0反向分拆”)。于2022年8月,经股东批准,吾等进行反向拆分,据此,每股面值0.08美元的2股A类普通股被反向拆分为每股面值0.16美元的1股A类普通股,而每股面值0.08美元的每4股B类普通股被反向拆分为1股每股面值0.16美元的B类普通股(“2022反向拆分”)。除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注册声明内出现的所有股份编号、股票期权编号、认股权证编号、其他衍生证券编号及行使价均已调整,以使2022年的反向拆分生效。 我们的法定股本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享有相同的权利。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投一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投十票。由于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目前并可能继续拥有集中的投票权,这限制了A类普通股持有人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 30, 2022.

16

17

目录表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股份。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并无条文限制B类普通股的存续期,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可在任何期间持有其B类普通股;但如任何B类普通股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予除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界定的获准受让人以外的任何人士,则该等B类普通股应自动转换为缴足股款及不可评估的A类普通股。

一对一-19本次发行完成前,共有6,540,658股A类普通股,3,829,500股B类普通股,以及742,762份期权。此次发行后,将立即有总计[·]股A类普通股,3,829,500股B类普通股,742,762股期权和认股权证,以购买[·]A类流通股。-19风险因素摘要-19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见招股说明书第2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本公司业务及行业相关的风险”。-19·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中国中小企业的采购,这些中小企业是从事消费电子行业、物联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领域的电子制造商或贸易商。因此,对中国电子制造商或中国电子制造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也可能对我们客户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他们向我们下订单。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国电子中小企业的采购,对中国电子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30页。

·我们的持续成功要求我们保持现有的客户并发展新的关系。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客户在未来或目前的水平上会继续使用我们的平台。由于竞争动态,我们可能无法维持现有客户或在盈利的基础上获得新客户。如果我们不能维持现有客户或吸引新客户,确保我们的现有客户向我们的新平台注册,并面临客户数量或客户需求量的大幅下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和招股说明书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30页。·我们的业务取决于我们能否成功从客户那里获得他们就我们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欠我们的款项。与重要账户相关的长期延迟或拖欠付款将对我们应收账款的账龄表和周转天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根据与客户的合同向客户收取应收账款,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如果我们无法从客户那里收取应收账款,我们的运营业绩和现金流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33页。·

我们依赖于第三方

-派对

快递服务提供商将产品交付给我们的客户。这些快递员的运输服务中断或故障可能会阻碍我们产品的及时或成功交付。见“风险因素”--我们依赖于第三方

-派对

快递服务供应商交付我们的产品,而他们未能提供高-质量 为我们客户提供的快递服务可能会对我们客户的采购体验产生负面影响,损害我们的市场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33页。

18

目录表

·我们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和网络基础设施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可靠性和可用性对于我们的成功以及吸引和留住客户以及维持足够的客户服务水平的能力至关重要。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e的正常运作--商业

17

--商业

该平台将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见本招股说明书第34页。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请参阅招股说明书第4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我们还面临与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此前,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是通过持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的深圳柏明互联网有限公司(VIE)运营的,根据中国的规定,VIE可以在中国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如果我们受到追溯性的严厉处罚,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以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和失败行为。此外,中国政府可能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或我们的证券可能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见《风险因素》--我们之前是通过派明深圳持有的亿牌照,以合同安排的方式,运营我们的B20 ICP线上平台。如果中国政府认定这些合同安排不符合与相关行业相关的中国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或者如果中国政府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或ICZOm Cayman的证券可能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摘自本招股说明书第44页。

在中国做生意的相关风险。见招股书第45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中国做生意相关风险》。

我们的总部设在中国,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在中国,因此我们总体上面临着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

ICZOOm Cayman、其香港附属公司及中国营运实体之间的资金及资产转移均受限制。如果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位于中国或中国子公司,则由于中国政府实施的控制可能限制我们向ICZOm开曼群岛转移资金、支付股息或进行分配的能力,该等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用于中国境外的资金运营或其他用途。根据香港法律

        ·

        ·

        19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监管和国有制对中国经济的几乎每一个领域实施实质性控制。我们在中国的运营能力可能会因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受到损害,包括与证券监管、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和并购等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见“风险因素”--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和证券价值发生实质性变化。从本招股说明书第47页至第49页。·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可能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基于发行人,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发行人。见《风险因素》--中国证监会等中国政府机构或对中国境外及外商投资发行加强监管-基于

18

·

        -消费在本次募股结束后。我们可能无法利用这些收益来发展我们的业务,直到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收到此类收益。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必须将发行收益汇给中国,然后才能将其用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很耗时,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政府注册程序。本招股说明书共56页。·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见招股说明书第67页“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及普通股相关的风险”。除上述风险外,我们还面临与我们的普通股和此次发行相关的一般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1)股A类普通股(除非本文另有说明并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细则作出调整),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见《风险因素--未来发行B类普通股可能会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者的投票权》。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68页。

        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有10个投票权,我们的A类普通股,也就是我们在这次发行中提供的股票,每股有1个投票权。我们的创始人是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他们将在此次发行之前和之后分别持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约85.50%和[·]%的投票权。见《风险因素》-我们普通股的双重股权结构具有将投票权控制权集中到创始人手中的效果。在本招股说明书第69页。

·

最近的事态发展将给我们的审计服务增加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纳斯达克或监管机构在考虑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分性,或与我们的审计相关的资源、地理范围或经验的充分性后,是否会对我们应用其他更严格的标准。参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最近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修改提案,以及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所有这些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的审计师资格时,对其实施更多、更严格的标准。这些发展可能会增加我们的产品供应的不确定性。“从本招股说明书第71至73页。

        最近,出现了一些股价暴跌的例子。-UPS

        -大写

        -UPS

19

-大写

        企业信息

        -1205 开曼群岛.我们的电话号码是+86 755 88603072。我们的网站如下 Www.iczoomex.com.我们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受控公司

        因此,根据该定义,我们是受控公司,我们被允许选择依赖并可能依赖于公司治理规则的某些豁免,包括:·免除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必须是独立董事的规定;

        所有在中国成立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受《人民Republic of China公司法》或《公司法》管辖,该《公司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6日修订公布,并于同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遵守《公司法》,但有关外商投资法规定的除外。根据我们的公司结构,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ICZOOm WFOE的100%股权完全和直接由我们公司通过Components Zone持有。因此,应该被视为外国投资者

        并遵守《公司法》和其他适用的外商投资法。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地位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不到1.235美元的公司,我们符合2012年4月颁布的《快速启动我们的商业创业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或《就业法案》(JOBS Act)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并可能利用降低的报告要求,否则这些要求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

20

--奥克斯利

-年份

在此期间,在这五年结束之前,我们将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

        

        22

        外国私人发行商地位

        -4- 经期 运营指标的比较,此类计算基于人民币金额,而不是兑换后的美元等值。我们不表示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以或可以以任何特定汇率或根本兑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具体情况而定)。23目录表供品发行方:ICZOOM集团公司正在发行的证券:

[·]单位,每个单位包括(a)一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每股“A类普通股”,统称“A类普通股”),和(b)一份以相当于每股[·]美元的行使价购买[·] A类普通股的期权,可在发行日期后立即行使,并将在发行日期后[·]年到期(每份,“令状”,统称为“令状”)

每单位售价:-1205发行前未发行证券6,540,658股A类普通股、3,829,500股b类普通股和742,762份期权发行完成后未偿证券:

[·] A类普通股、3,829,500股b类普通股、742,762份购买[·] A类普通股的期权和期权

列表: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交易代码为IZM。在此发售的认股权证并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或任何交易系统上市,我们预计认股权证市场不会发展。

        TranShare公司

        我们已同意配股代理以配股代理令状的形式购买A类普通股数量,该数量相当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单位相关A类普通股总数的5%,行使价为每股[·]美元(或单位发行价的125%)。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181页题为“分销计划”的部分。

        我们估计,在扣除佣金和估计的发售费用后,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净收益[·]万美元。我们目前打算将净收益分配如下:20%用于研发;20%用于销售和营销;10%用于物流和仓储能力;50%用于营运资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收益的使用”。

21

投资我们的单位涉及高风险,我们单位的购买者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请参阅“风险因素”,讨论您在决定投资我们的基金单位之前应该仔细考虑的因素,请参阅第29页。

禁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生效之日,我们的每位董事、执行人员以及在完全稀释基础上持有百分之五或以上普通股的持有人预计将进入锁定状态-向上 与配股代理达成协议,自配股代理协议之日起60天内不出售、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股份。请参阅“有资格未来销售的股票”。

24

目录表分红政策:我们目前没有宣布分红的计划,也没有计划保留我们的收益以继续增长我们的业务。

投票权:

A类普通股每股享有一票投票权。

        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通常将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夏雷霞先生及刘端荣女士于本次发行后将分别控制我们已发行普通股[·]%及[·]%的投票权,并合共控制超过[·]%的已发行普通股投票权,他们可能有能力控制提交股东审批的事项的结果,包括董事的选举。请参阅“股本说明”。

        目录表财务数据汇总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的选定历史财务报表数据来自我们这些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历史结果并不一定表明未来可能预期的结果。您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一起阅读这些数据。

        6月30日,

        2022

收入$214,405,226$290,376,371毛利$5,292,611$

7,814,464

22

$

4,417,579

$-4营业收入$875,032

$

3,371,255其他收入(费用),净额$

1,141,808

$

(214,169)所得税拨备

23

265,670

$

587,276

 

净收入

$

 

1,751,170

$

 

2,569,810

基本每股收益

 

$

0.19

 

$

0.29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

9,201,374

 

8,826,374

稀释后每股收益

 

$

0.18

 

$

0.27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稀释后

9,918,931

 

9,547,346下表列出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摘要。截至6月30日,

24

2022

现金

 

$

1,109,834

 

$

1,134,416

   

流动资产总额

25

86,887,613

$

88,403,617

 

总资产
$

   

2023

 

2022

         

89,633,012

 

总负债

214,405,226

 

72,631,642

290,376,371

 

79,138,097

 

股东权益总额

5,292,611

 

15,544,196

7,814,464

 

10,494,915

 

总负债与股东权益

4,417,579

 

88,175,838

4,443,209

 

89,633,012

 

下表显示了ICZOOm Cayman、其子公司和VIE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的精选合并财务数据,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数据,这些数据来自我们这些时期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ICZOOm Cayman根据权益会计方法记录其在子公司的投资。此类投资在ICZOm Cayman精选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对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投资”,子公司的亏损在精选综合经营报表和全面亏损中列报为“子公司投资亏损”。于2021年12月10日(“VIE终止日期”),本公司终止VIE架构下的协议。因此,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信息没有合并VIE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信息,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年度经营数据和现金流量综合结果合并了2021年7月1日至VIE终止日的VIE经营数据和现金流结果。

875,032

 

目录表

3,371,255

 

截至2023年6月30日

 

ICZOOM

1,141,808

 

“公司”)

(214,169

)

不同于VIE

 

VIE

265,670

 

深圳)

587,276

 

已整合

 

1,751,170

 

$

2,569,810

 

$

 

86,887,613

0.19

 

-

0.29

 

-

 

 

9,201,374

 

 

8,826,374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0.18

 

$

0.27

 

$

 

 

9,918,931

 

 

9,547,346

 

(15,544,196

 

)

2023

 

2022

         

非流动资产总额

 

$

1,109,834

 

$

1,134,416

$

 

-

86,887,613

 

(15,544,196

88,403,617

(15,544,196

 

)

88,175,838

 

88,175,838

89,633,012

$

 

-

72,631,642

 

72,256,586

79,138,097

-

 

$

15,544,196

 

$

10,494,915

非流动负债总额

 

$

88,175,838

 

$

89,633,012

$

26

$

-

 

$

   

375,056
总负债
$

 

-
15,544,196
$

 

15,544,196
$
-

 

$

 

(15,544,196
)

$

 

15,544,196

 

$

86,887,613

 

$

 

$

 

 

$

86,887,613

)

 

$

15,544,196

 

截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除VIE以外的子公司

 

(牌明)

(15,544,196

)

 

合并合计

$

 

-

15,544,196

 

88,403,617

1,288,225

 

-

 

-

(15,544,196

)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1,288,225

10,494,915

 

$

15,544,196

 

$

88,175,838

 

$

 

)

(15,544,196

)

 

非流动资产总额

88,175,838

10,494,915

 

$

 

$

72,256,586

 

$

 

)

 

 

1,229,395

72,256,586

$

 

10,494,915

 

89,633,012

375,056

 

78,657,661

 

-

 

 

-

375,056

78,657,661

 

非流动负债总额

 

-

72,631,642

 

480,436

 

-

 

 

-

72,631,642

480,436

 

总负债

15,544,196

 

-

15,544,196

 

79,138,097

 

-

(15,544,196

)

 

$

15,544,196

股东权益合计(亏损)

 

$

15,544,196

 

$

88,175,838

 

$

 

$

(15,544,196

)

 

$

88,175,838

 

总负债和股东权益(赤字)

   

$

 

10,494,915

 

$
89,633,012
$

 

-

 

$

(10,494,915

 

)

 

89,633,012

88,403,617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家长”或“家长”)

 

 

该公司的

88,403,617

不同于VIE

 

VIE

10,494,915

 

深圳)

 

已整合

 

收入

(10,494,915

)

 

$

$

 

-

10,494,915

 

-

1,229,395

 

214,405,226

 

$

(10,494,915

)

 

-

1,229,395

-

 

$

10,494,915

 

)

89,633,012

 

-

 

$

(10,494,915

)

 

209,112,615

89,633,012

-

 

$

 

$

78,657,661

 

毛利

 

-

 

 

5,292,611

78,657,661

-

 

$

 

$

480,436

 

总运营支出

 

-

 

 

4,417,579

480,436

-

 

$

 

$

79,138,097

 

其他收入合计

 

-

 

 

1,141,808

79,138,097

-

 

$

10,494,915

 

$

10,494,915

 

净收益(亏损)

 

1,751,170

(10,494,915

)

 

$

10,494,915

$

 

(1,751,170

10,494,915

 

$

89,633,012

 

综合收益(亏损)

 

512,946

(10,494,915

)

 

$

89,633,012

$

 

(512,946

   

)
$
512,946

 

27
目录表
选定的合并业务报表数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ICZOOM(“母公司”或“公司”)
公司除VIE以外的子公司

 

VIE

 

(牌明)
深圳)

淘汰

 

合并合计

 

$

214,405,226

 

$

 

$

 

 

$

214,405,226

$

 

290,376,371

1,751,170

 

$

 

$

 

$

(1,751,170

)

 

(2,569,810

$

 

-

 

$

209,112,615

 

$

 

$

 

 

$

209,112,615

$

 

282,561,907

 

$

5,292,611

 

$

 

$

 

 

$

5,292,611

$

 

7,814,464

 

$

4,417,579

 

$

 

$

 

 

$

4,417,579

$

 

4,443,209

 

$

1,141,808

 

$

 

)

 

 

92

1,141,808

-

 

$

1,751,170

 

)

1,751,170

 

$

 

$

(1,751,170

)

 

(18,621

1,751,170

$

 

(2,569,810

512,946

 

$

512,946

 

综合收益(亏损)

 

3,387,801

(512,946

)

 

$

512,946

27

$

(3,387,801

 

)

   

$

 

3,387,801

 

现金流量表精选合并报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ICZOOM

 

(“家长”或“家长”)

 

“公司”)

The Company的

 

附属公司

 

VIE

290,303,946

 

 

深圳)

72,425

 

 

已整合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290,376,371

 

-

 

$

2,569,810

 

)

 

 

-

 

 

-

(2,569,810

)

 

)

 

$

 

-

 

(144,227

282,560,785

 

 

$

1,122

 

 

$

 

 

$

282,561,907

 

)

 

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7,743,161

 

 

8,749,216

71,303

 

 

-

 

 

-

7,814,464

 

8,749,216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年度

 

公司除VIE以外的子公司

4,353,193

 

 

(牌明)

90,016

 

 

淘汰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4,443,209

 

-

 

$

 

$

(214,261

)

 

-

92

 

 

138,550

 

 

$

(214,169

)

863,719

 

$

2,569,810

 

$

2,588,431

 

 

$

(18,621

)

 

$

(2,569,810

)

 

(3,495,874

2,569,810

 

$

 

-

3,387,801

 

-

3,406,422

 

 

(3,495,874

(18,621

)

 

以下是滚动

(3,387,801

)

 

2021年6月30日的余额

3,387,801

 

7,413,293

 

对子公司和VIE的权益法投资的全面收益

   

3,387,801
员工普通股期权
54,171

 

VIE终止的效果
(360,350
)

 

2022年6月30日的余额
$
10,494,915

 

对子公司和VIE的权益法投资的全面收益

 

512,946
员工普通股期权

102,783

 

已发行股份

 

2023年6月30日的余额

(3,751,832

)

 

目录表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的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前,你应仔细考虑以下所述的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所包括的所有其他资料。以下描述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代表我们业务面临的已知重大风险。*如果实际发生以下任何风险,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您不应投资于此次发行,除非您能够承受全部投资损失。

 

我们可能无法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快速增长,这可能会给我们的管理人员、系统和资源带来巨大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增长,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3,751,832

)

员工。我们正在积极寻找更多的地点,以建立新的办事处和扩大我们现有的办事处。我们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扩大我们的业务,以寻求现有和潜在的市场机会。我们的增长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管理以及我们的行政、运营和金融基础设施提出重大要求。持续的扩张增加了我们在以下方面面临的挑战:

 

·

 

·

(144,227

)

 

管理多个地点的大量客户;

 

保持对人员和办公室的有效监督;

 

协调各办事处之间的工作,保持较高的资源利用率;

(144,227

)

·

 

发展和改善我们的内部行政基础设施,特别是我们的财务、业务、人力资源、通信和其他内部系统、程序和控制;以及

 

坚持并进一步改进我们的高质量和流程执行标准,保持高水平的客户满意度;

8,749,216

 

 

与第三方保持关系,包括我们的仓储和物流合作伙伴、海关清关、推荐来源和支付处理商。

 

--商业

 

29

8,749,216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电子中小企业的采购,对中国电子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中国中小企业的采购,这些中小企业是从事消费电子行业、物联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领域的电子制造商或贸易商。因此,对中国电子制造商或中国电子制造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也可能对我们客户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他们向我们下订单。这些因素包括:

 

·

 

对中国电子产品的需求下降,或对中国电子产品的负面看法或宣传;
·
中国总体经济状况低迷或中国电子客户需求下降;

 

·

 

来自其他国家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竞争日益激烈;

·

 

中国减少或取消对电子产品制造商的税收优惠和经济优惠;

 

监管限制、贸易争端、行业

99,878

 

 

配额、关税、非

38,672

 

如果我们不能将我们平台上的用户转化为客户,我们的收入和运营结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海外供应商和原产地工厂的供应,对进口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招股说明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8,550

 

30

 

目录表

 

·

863,719

 

 

·

 

-特定

 

-关税

863,719

 

·

 

中国监管限制、贸易争端、行业

 

配额、关税、非

(3,495,874

)

 

·

 

如果我们不能从我们的供应商那里或在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获得电子元件,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名称

(3,495,874

)

或从供应商处采购所需的电子元件。

欺诈活动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品牌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并导致我们平台的使用率下降。我们面临与供应商信息相关的欺诈活动的风险。我们的资源和技术可能不足以准确检测和防止欺诈。我们的供应商主要是来自海外的授权经销商和中国的某些制造商。即使我们要求所有供应商定期提供其管理文件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文件,并对其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其资质,但我们可能无法识别签名的真实性、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供应商进行的任何其他欺诈活动。供应商提供的欺诈性信息可能会对我们的品牌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阻碍客户使用我们的平台,减少客户的订单量,并导致我们采取额外措施降低欺诈风险,这可能会增加我们的成本。虽然我们过去没有因供应商的欺诈活动而遭受任何重大的业务或声誉损害,但我们不能排除欺诈活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未来的运营结果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我们的业务面临激烈的竞争,我们可能无法与现有或新的竞争对手竞争成功,这可能会减少对我们的服务和产品的需求。

中国的电子元件采购市场竞争激烈。我们面临着来自以下方面的竞争:(I)电子元器件的线下供应商、供应商和贸易商,其中一些是拥有重要品牌认知度、销售量和客户基础的授权分销商,其中一些目前或将来可能通过其在线服务平台销售产品或服务,以及(Ii)基于B20亿e的信息

 

--商业

7,413,293

 

-已建立

 

 

3,387,801

 

-资金支持

 

 

54,171

 

31

 

 

(360,350

)

--商业

 

在平台上,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竞争挑战,争夺新客户和留住忠实客户,包括:

10,494,915

 

高效采购产品;

 

 

512,946

 

我们的产品定价具有竞争力;

 

 

102,783

 

保持在我们的e上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4,433,552

 

平台;

 

 

15,544,196

 

28

·

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以及

·

开展有效的市场营销活动。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成功地与当前和未来的竞争对手竞争,也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应对我们面临的挑战。我们未能妥善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上述挑战,可能会降低我们的营业利润率、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度,或迫使我们蒙受损失,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人员的持续努力,如果我们失去他们的服务,我们的业务可能会严重中断。我们未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键员工的持续服务。如果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管或关键员工无法或不愿继续担任目前的职位,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我们可能无法轻松或根本无法取代他们。此外,我们行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的竞争非常激烈,未来我们可能无法留住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也可能无法吸引和留住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可能会严重中断,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人员加入竞争对手或成立竞争对手,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供应商,知道-如何

        -竞争

        --征集

        -竞争

        ·

        ·

        ·

        ·

        32

        ·

我们在线平台上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种类;·我们的供应商认证和核实程序在甄别假冒或盗版以及不合格或有缺陷产品方面的有效性;以及

29

任何有关e的负面媒体宣传

--商业

一般或其他e的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

         中国的网站。

        -停下来

        我们依赖第三方快递服务提供商来交付我们的产品,他们如果不能为我们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快递服务,可能会对客户的采购体验产生负面影响,损害我们的市场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派对

        -派对 快递,例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劳资纠纷。如果我们的产品没有按时交付或在损坏状态下交付,客户可能会拒绝接受我们的产品,并且对我们的服务信心减弱。因此,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我们的财务状况和市场声誉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我们的资源利用率水平并继续提高我们的毛利率,我们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我们的毛利率和盈利能力受到产品采购成本的重大影响。客户需求可能会降至零或激增至我们无法承受的水平-有效

        33

        以提高我们的毛利率。此外,尽管我们试图尽一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准确估计客户的服务订单和资源需求,但我们可能会高估或低估,这可能会导致我们人力资本的意外成本和压力或冗余,并对我们的利用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无法在不相应降低成本或提高价格的情况下保持高资源利用率,那么我们的盈利能力就会受到影响。

我们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运作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任何未能维持我们的电子商务平台令人满意的表现、安全性和完整性的情况都将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我们网站、我们的移动应用程序和网络基础设施的令人满意的性能、可靠性和可用性对于我们的成功以及我们吸引和留住客户并保持足够的客户服务水平的能力至关重要。我们的净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我们的网站上注册的客户数量。

--商业平台和我们完成的订单量。对于在我们的e上处理的订单--商业

对于我们的平台,任何因电信故障和自然灾害导致的系统中断,导致平台不可用或速度减慢,或降低订单履行性能,都可能会减少产品的销售量,并对客户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的服务器和数据中心也可能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破坏、物理或电子中断的攻击

-INS

以及类似的中断,这可能导致中断、延迟、数据丢失或无法接受和履行客户订单。任何此类事件的发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导致我们的收入大幅下降。

我们使用自己的云计算系统和第三方提供的另一个云计算系统

30

云服务提供商支持我们的e

--商业

        --商业

        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可能卷入与他们自己、他们的业务活动、我们或他们过去或将来可能与之有关联的其他公司的商业事务有关的法律程序或监管行动,这可能会转移他们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并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我们管理团队的成员可能卷入与他们自己、他们的商业活动、或他们曾经、现在或将来可能关联的我们或其他公司的商业事务有关的法律程序或监管行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夏磊先生曾在2000年至2012年担任SinoHub,Inc.(前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SINI)(以下简称SinoHub)的总裁。从2012年11月开始,代表SinoHub普通股投资者提起的三起相关证券集体诉讼被提交给纽约北区美国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这些集体诉讼是针对SinoHub及其某些管理层成员,包括夏磊先生,他们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与SinoHub未能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有关。2015年11月,根据法院命令,三起相关集体诉讼在不承认或否认申诉指控的情况下达成和解。法院于2016年12月批准了和解协议,集体诉讼被驳回。任何此类法律程序或监管行动都可能转移我们管理团队的注意力和资源,不再管理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从而可能对我们在资本市场筹集额外资金或执行我们的业务计划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可能会卷入可能对我们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诉讼。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与我们日常业务过程中附带的事项有关的各种法律诉讼,包括诉讼和索赔以及政府和其他监管调查和诉讼。这样的事情可能是时间-消费

        34目录表由于诉讼的潜在风险、费用和不确定性,我们可能会不时解决争议,即使我们认为我们有有值得信赖的索赔或抗辩。由于诉讼本质上是不可预测的,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任何这些行动的结果不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股价可能会波动,过去,经历过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公司曾受到证券诉讼,包括集体诉讼。我们未来可能会成为这类诉讼的目标。这类诉讼可能会导致巨额费用和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诉讼中任何不利的裁决也可能使我们承担重大责任。

        中国电子元器件采购市场竞争激烈。我们面临来自基于B20亿 e的大型信息的竞争

--商业

电子元器件公司、线下分销商、供应商和贸易商,其中许多拥有可观的品牌认知度、销售量和客户基础,其中一些目前或未来可能通过其在线服务平台销售产品或服务。竞争加剧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利润率、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度,或者导致重大损失。当我们定价时,我们必须考虑竞争对手如何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定价。当他们降价或提供额外的好处与我们竞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降低自己的价格或提供额外的好处,或者冒着失去市场份额的风险,这两种情况都可能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我们当前和潜在的一些竞争对手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财务、技术或营销资源。此外,我们的一些竞争对手或新进入者可能会被收购、接受投资或与Well建立战略关系-已建立而且很好

-资金支持

公司或投资者,这将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地位。我们未能妥善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上述挑战,可能会降低我们的营业利润率、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度,或迫使我们蒙受损失,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通过我们的员工或其他方式,对未经授权披露敏感和机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害向我们的客户负责。

我们通常被要求管理、使用和存储与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敏感或机密数据。根据我们的服务合同条款,我们必须对此类信息严格保密。我们使用网络安全技术、监控设备等方法来保护敏感和机密的客户数据。我们还要求我们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以限制访问和传播我们客户的敏感和机密信息以及我们自己的商业秘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足以保护我们客户的机密信息。如果我们的员工盗用了我们客户的专有权利,违反了任何适用的保密协议或其他方式,我们的客户可能会认为我们对这些行为负有责任,并要求我们提供损害赔偿。任何此类行为都可能导致我们失去现有和未来的业务,并损害我们在市场上的声誉。此外,我们目前没有为我们的分包商或员工管理不善或挪用此类信息提供任何保险。任何与未经授权披露敏感和机密信息有关的诉讼都可能导致巨额费用以及资源和管理人员注意力的转移。如果我们未能防止安全漏洞、不当访问或披露我们的数据或用户数据,或其他黑客攻击和攻击,我们可能会失去用户,我们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我们动用了大量资源来制定针对违规行为的安全措施。尽管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重大中断、停机、网络攻击、试图破坏我们的系统或其他类似事件,并且预计未来不会发生此类事件,但我们的网络安全措施可能无法检测、阻止或控制所有危害我们系统的尝试,包括分布式拒绝服务质量 攻击, 35目录表

31

-INS

、网络钓鱼攻击、社会工程、安全漏洞或其他可能危及我们系统中存储和传输的信息或我们以其他方式维护的信息的安全的攻击和类似的中断。违反我们的网络安全措施可能会导致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系统、挪用信息或数据、删除或修改客户信息或拒绝服务质量或其他对我们业务运营的干扰。由于用于未经授权访问或破坏系统的技术经常变化,在对我们或我们的支持服务提供商发起攻击之前,我们可能不知道这些攻击,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预测或实施足够的措施来防御这些攻击。

        -攻击

        -攻击

        -相关中国历来缺乏法律,主要是因为中国法律含糊不清,执行困难。相应地,中国的知识产权和保密保护可能没有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那么有效,侵犯知识产权继续构成在中国做生意的严重风险。监管未经授权使用专有技术是困难和昂贵的。我们采取的措施可能不足以防止我们的专有技术被盗用。反向工程、未经授权的复制、其他挪用、疏忽或意外泄露我们的专有技术可能使第三方能够从我们的技术中受益,而无需获得我们的同意或为此向我们支付费用,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虽然我们目前没有涉及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但我们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加强我们的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有关的诉讼可能不会成功,并可能导致巨额费用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任何缺乏适用于我们业务运营的必要批准、许可证或许可,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我们持有上述所有材料许可证和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吾等尚未收到相关政府部门就未取得实质性批准、证书和许可开展业务而发出的任何警告通知或受到处罚或其他纪律处分。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当任何许可证和许可证的当前期限届满时,我们可以及时续签。

        36

        许可证或许可证,或受到各种处罚,包括罚款、终止或限制我们的部分业务或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指控,这可能是耗时和昂贵的辩护。如果我们不能针对此类索赔为自己辩护,我们可能会失去重要的知识产权,并可能无法继续提供现有的服务。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在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业秘密和商标)的情况下使用和开发我们的技术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受到涉及侵犯第三方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的诉讼。其他可能与我们提供的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持有者可能会使我们很难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得许可。此外,我们可能不知道与我们的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注册或申请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潜在侵权索赔。也可能存在授权给我们并由我们依赖的技术,这些技术可能会受到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相应的指控或索赔,这可能会损害我们依赖此类技术的能力。由于我们最近和拟议的收购以及雇用可能挪用前雇主知识产权的新员工,我们面临着额外的风险。提出侵权索赔的各方可能能够获得禁制令,以阻止我们提供我们的服务或使用涉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技术。知识产权诉讼既昂贵又耗时

-消费 并且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针对我们的成功侵权索赔,无论是否有根据,除其他外,可能需要我们支付巨额损害赔偿、开发非自愿赔偿。-侵权行为 技术,或re-品牌 我们的名称或签订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提供的版税或许可协议(如果有的话),并停止制造、许可或使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长期诉讼还可能导致现有或潜在客户推迟或限制他们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直到此类诉讼解决,或者可能要求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就侵权索赔向我们的客户进行赔偿。该领域的任何知识产权索赔或诉讼,无论我们最终获胜还是失败,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可能需要更多资本,如果我们未能以对我们有利的条款筹集更多资本,或根本不能筹集额外资本,可能会限制我们增长业务、开发或增强服务以应对市场需求或竞争挑战的能力。我们相信,我们目前的现金、运营现金流以及关联方和银行的借款,应足以满足我们至少未来12个月的预期现金需求。然而,由于业务条件的变化或其他未来的发展,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如果这些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出售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获得信贷安排。出售额外的股权证券可能会导致我们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债务的产生将导致偿债义务的增加,并可能要求我们同意限制我们业务的经营和融资契约。我们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额外资本的能力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投资者对技术服务外包公司证券的认知和需求;·我们可能寻求筹集资金的美国市场和其他资本市场的状况;·

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中国的监管;·

        ·

        融资可能不会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款提供,如果有的话。如果我们未能以对我们有利的条款筹集更多资金,或根本不能筹集额外资金,可能会限制我们发展业务、开发或增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应对市场需求或竞争挑战的能力。

        目录表

        我们的运营设施可能会在地震、洪水、暴雨、沙尘暴、海啸和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如火灾)中受损。这种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如冠状病毒的爆发,可能导致信息系统和电话服务持续中断。中断我们提供外包服务的损坏或破坏可能会损害我们与客户的关系,并可能导致我们在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或设施时产生大量额外费用。如果此类损坏或破坏导致服务中断,我们还可能对我们的客户负责。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导致我们的服务长期中断,我们的客户也有权终止与我们的合同。我们目前没有针对业务中断的保险。

        我们的财务报表是以美元表示的。然而,我们的大部分收入和支出是以人民币(“人民币”)计价的。我们的外汇风险敞口主要涉及以每个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有限现金。我们不认为我们目前有任何重大的直接外汇风险,也没有对冲以外币或任何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计价的风险敞口。然而,您在我们单位的投资价值将受到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的影响,因为我们业务的基本价值实际上是以人民币计价的,而包括在我们单位中的A类普通股将以美元交易。

32

-人民币

        由于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向我们支付的股息,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都可能对我们的收入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A类普通股的任何外币应付股息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如果我们需要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美元转换为我们的运营所需,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对我们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我们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普通股的股息或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对我们可用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的升值或贬值将影响我们以美元计价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业务或运营业绩的任何潜在变化。我们无法预测未来汇率波动对我们的经营结果的影响,并可能在未来产生净汇兑损失。此外,我们的外币汇兑损失可能会因中国的外汇管制规定而放大,这些规定限制了我们兑换外币的能力。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变化受中国政治经济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人民币的任何重大升值可能会对我们的收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I)我们股票以美元计价的任何应付股息,(Ii)根据我们的激励计划授予或可能授予的任何期权行使时的任何应收收益,(Iii)行使我们发行的权证时的任何应收收益,或(Iv)我们未来可能以美元计价发行的任何可转换证券的任何应收收益。例如,如果我们需要将我们从发行中获得的美元转换为我们业务所需的人民币,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对我们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我们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的普通股股息、行使期权、赎回权证或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对我们可用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目录表自2005年7月以来,人民币不再盯住美元,尽管人民中国银行定期干预外汇市场,以防止大幅做空-Term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从中长期来看,人民币兑美元可能会大幅升值或贬值。此外,未来中国当局可能会取消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限制,减少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中国可利用的对冲交易非常有限,以减少我们对汇率波动的敞口。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达成任何对冲交易。虽然我们未来可能会进入对冲交易,但这些交易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是有限的,我们可能根本无法成功对冲我们的风险敞口。此外,我们的外币汇兑损失可能会被中国的外汇管制规定放大,这些规定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能力。

        目录表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10页“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股息分配或资产转移”和“风险因素”。ICZOOM Cayman、其香港附属公司及中国营运实体之间的资金或资产转移须受限制。”摘自本招股说明书第39页。

有关简明合并附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摘要,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26至28页的“财务数据摘要-精选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为第27和F页的摘要

-4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运营报表数据”(第27页和F页的摘要-5

合并财务报表);“-精选合并现金流量表”(第28页和F页的摘要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资本贡献,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我们的业务融资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本招股说明书的第59页上;以及“风险因素”。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使用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获得融资的能力。

”在本招股说明书第60页。

中国的外汇监管主要受2008年8月5日国务院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2015年2月13日外汇局发布并于2019年12月30日修订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及1996年6月20日中国银行人民银行发布的《结售汇管理规定》的约束。目前,人民币对经常项目是可兑换的,包括股息分配、利息支付、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人民币通常可以自由兑换,用于支付贸易和服务等经常项目。-相关外汇交易、利息和股息支付,但不得自由兑换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等资本项目,除非事先征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局或其所在地机构的批准。外国企业的资本投资也受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汇局的监管。因此,ICZOOM开曼及其子公司在完成从我们的利润中获取和汇出用于支付股息的外币所需的行政程序时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若中国附属公司日后自行产生债务,管理该等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派发股息或支付其他款项的能力。有关中国电子商务的增长和持续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净收入和业务前景以及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收入和利润能否持续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企业广泛接受和使用互联网作为商业媒介。特别是,互联网和其他在线服务的使用和兴趣的快速增长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象,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这种接受和使用将继续发展,或者足够广泛的客户基础将采用并继续使用互联网作为商业媒介。在互联网上购物的受欢迎程度普遍下降,或者我们未能适应我们的电子商务

--商业平台和改善我们客户的网上购物体验,以响应趋势和消费者的要求,将对我们的净收入和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客户群的增长有赖于吸引那些历来使用传统商业渠道采购IC和其他电子元件的客户。为了使我们的公司取得成功,这些客户必须接受并采用新的开展业务和交换信息的方式。此外,对欺诈、隐私、缺乏信任和其他问题的担忧可能会阻碍企业采用互联网作为商业媒介。如果这些担忧得不到充分解决,它们可能会抑制在线商务和通信的增长。另外,如果一口井

33

如果发生互联网安全或隐私遭到破坏,一般互联网使用量可能会下降,这可能会减少我们服务和产品的使用

40

目录表

并阻碍我们的增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和前景将受到互联网、e的影响--商业总的来说,在线营销行业,特别是使用互联网作为商业媒介的情况并没有继续增长。我们已经发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弱点。如果我们不能建立和保持一个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地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或防止舞弊。在我们最近的首次公开募股发生在2023年3月之前,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和程序。我们的管理层没有完成对我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也没有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在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我们发现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其他控制缺陷存在几个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使得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得到及时防止或发现。迄今发现的重大弱点涉及(I)缺乏充分记录的财务结算政策和程序;(Ii)会计经理缺乏有效的审查程序,导致对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审计调整,包括所得税拨备调整。在发现重大弱点和控制缺陷后,我们(I)聘请了一位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方面拥有足够专业知识的首席财务官,以提高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报告的质量;(Ii)为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实施了定期和持续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会计和财务报告培训计划;以及(Iii)继续努力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我们还计划聘请具有相关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经验和资格的合格会计人员,以加强财务报告职能,建立财务和系统控制框架。我们还计划任命独立董事,成立审计委员会,并加强公司治理。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无法完全解决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弱点,我们也不能得出这些弱点已得到完全补救的结论。我们未能纠正这些重大弱点,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重大弱点,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不准确,还可能削弱我们及时遵守适用的财务报告要求和相关监管文件的能力。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以及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响。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无效内部控制严重阻碍了我们防止欺诈的能力。《萨班斯法案》第404节--奥克斯利 2002年法案或第404条将要求我们在表格20的年度报告中纳入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F 从我们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年年度报告开始。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JOBS法案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被要求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这取决于我们随后是否会成为加速申报者,甚至是大型加速申报者。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会得出结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无效的。此外,即使我们的管理层认为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如果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自己的独立测试,如果它对我们的内部控制或我们的控制被记录、设计、操作或审查的水平不满意,或者如果它对相关要求的解释与我们不同,那么它可能会出具一份合格的报告。此外,在我们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后,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在可预见的未来给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和系统带来巨大的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测试和任何所需的补救措施。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第404节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弱点和不足。此外,如果我们未能保持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因为这些标准会不时被修改、补充或修改,我们可能无法得出正在进行的

41

目录表

根据第404节的规定,我们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未能实现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会出现重大错报,无法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降,如果它们交易的话。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无效内部控制可能会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并可能使我们面临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监管调查和民事或刑事制裁。

我们的保险范围可能不足以保障我们免受损失。尽管我们为某些设施和设备提供劳动保险和财产保险,但我们没有为我们的运营提供任何数据损失或业务中断保险。如果对我们提出任何损害索赔,或者如果我们遇到任何业务中断、诉讼或自然灾害,我们可能会招致巨额成本和资源转移。如果不能续签我们目前的租约或为我们的设施找到合适的替代方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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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11日,我们可能无法就延长租约进行谈判,因此可能会被迫搬到其他地点,或者我们支付的租金可能会大幅增加。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在理想的地点获得新的租约,以适应我们未来的增长,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为我们销售的有缺陷的电子元件以及在我们的市场平台上展示的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内容承担责任。

我们的业务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成功地从客户那里获得他们就我们出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欠我们的款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我们的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准备金后分别约为76,690,246美元和76,020,296美元。由于我们一般不需要客户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我们根据估计、历史经验和围绕特定客户信用风险的其他因素建立了可疑账户拨备。然而,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的实际损失可能与我们预期的不同,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调整拨备。不能保证我们会准确评估客户的信誉。宏观经济状况,包括全球金融体系的相关动荡,也可能导致我们客户的财务困难,包括进入信贷市场的机会有限、资不抵债或破产,从而可能导致客户推迟向我们付款、要求修改他们的付款安排以增加我们的应收账款余额,或者拖欠他们对我们的付款义务。因此,与重大账户相关的长期延迟或拖欠付款将对我们的应收账款的账龄计划和周转天数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如果我们无法按照与客户的合同从客户那里收回应收账款,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收购、战略联盟和投资可能难以整合,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业务,并降低我们的运营结果和您的投资价值。

我们可能会选择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辅相成的战略联盟和潜在的战略收购,包括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扩大物流服务提供和改进我们的技术系统的机会。与第三方的这些战略联盟可能使我们面临许多风险,包括与共享专有信息相关的风险,而不是

-性能 或交易对手违约,以及建立这些新联盟的费用增加,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控制或监控战略合作伙伴行动的能力可能有限。如果战略合作伙伴因其业务运营而遭受任何负面宣传,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因我们与该方的联系而受到负面影响。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们未来可能会寻求战略联盟和投资。战略收购和新收购业务的后续整合将需要大量的管理和财务资源,并可能导致我们现有业务的资源转移,进而可能对我们的增长和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被收购的企业或资产可能不会立即产生预期的财务结果,甚至根本不会产生预期的财务结果,可能会招致损失。整合新收购业务的成本和持续时间也可能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期。任何此类负面发展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库存,我们的运营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虽然对于我们在线平台上销售的电子元器件,整个交易过程最多只需几个交易日就能从供应商那里购买后交付给我们的客户,但我们仍然承担库存风险,我们需要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库存。我们依靠内部业务分析来做出采购决策和管理库存。然而,对电子元件的需求在订购库存的时间和我们预计的销售日期之间可能会发生变化。需求可能会受到新型电子元件的开发、生产周期和定价的变化、缺陷、客户对我们电子元件需求的变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我们无权将未售出的电子元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果我们未能有效管理库存,我们可能会面临库存报废、库存价值下降和大量库存冲销的风险增加-唐斯 或写-关闭

.此外,我们可能会被要求降低销售价格以减少库存水平,这可能会导致毛利率下降。高库存水平可能需要我们投入大量资本资源,从而阻止我们将资本用于其他重要目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低估了我们销售的电子元件的需求,或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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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如果我们的供应商未能及时供应电子元件,我们可能会遇到库存短缺,这可能会导致错过销售、品牌忠诚度下降和收入损失,其中任何一种都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和声誉。上述任何情况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不能采用新技术来迎合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或新兴的行业标准,或者如果我们投资于新技术开发的努力不成功或无效,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为了保持竞争力,我们必须继续增强和改进我们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响应性、功能和特点。互联网和在线零售业的特点是快速的技术演变,客户要求和偏好的变化,频繁推出包含新技术的新产品和服务,以及新的行业标准和实践的出现,任何这些都可能使我们现有的技术和系统过时。我们的成功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识别、开发、获取或许可对我们的业务有用的领先技术的能力,以及以较低的成本对技术进步和新兴行业标准和实践(如移动互联网)做出反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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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及时的方式。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和其他专有技术的开发带来了重大的技术和商业风险。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有效地使用新技术或调整我们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专有技术和系统以满足客户要求或新兴的行业标准。如果我们不能适应成本

-有效对于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或客户要求,无论是出于技术、法律、财务或其他原因,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都可能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响。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我们之前通过合同安排的方式通过排明深圳持有的IP许可证运营了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如果中国政府确定这些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与相关行业相关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现有法规的解释未来发生变化,或者如果中国政府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或ICZOOm开曼群岛的证券可能会大幅下跌或变得毫无价值。外资对互联网的所有权

-基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商家价值-添加电信服务,受中国现行法律和法规的限制。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全资-拥有中国的子公司目前被认为是外国公司-投资

企业。此前,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是通过持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的深圳派明(VIE)运营的,根据中国的规定,VIE可以在中国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由于我们与派明深圳签订了合同协议,我们将其财务业绩合并为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VIE。因此,我们不再合并派明深圳的资产负债表数据,而是合并派明深圳从期初至VIE终止日的经营和财务业绩,并通过我们在中国和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所有业务。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

Www.iczoomex.com该平台与VIE安排终止前的平台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功能,并且不需要根据中国法律获得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截至2022年和2021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我们分别从派明深圳获得了72,425美元和36,273美元的收入。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历史合同安排”。吾等中国法律顾问陈静天律师认为:(I)吾等外商独资企业及中国的VIE的所有权结构先前并无违反当时的中国法律法规;及(Ii)吾等外商独资企业与其股东之间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合约安排并不违反当时的中国法律或法规,并对该等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及具约束力,并可根据彼等的条款及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及法规而对每一方强制执行。然而,吾等的中国法律顾问亦建议吾等,即使吾等于2021年12月终止VIE架构,有关中国现行及未来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诠释及应用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当局可能持有与吾等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意见,而吾等可能会受到追溯性的严厉惩罚。此外,中国政府可能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或我们的证券可能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44目录表如果我们受到追溯性的严厉处罚,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可以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和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包括:·-投资(二)外商单独或者集体投资中国境内企业的;(三)外商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中国新项目的;(四)法律、法规、国务院指导意见规定的其他方式投资的。

《外商投资法》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

-投资

实体,但外国实体除外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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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在“受限制”行业经营的实体将需要市场准入许可和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其他批准。截至目前,我们中国子公司目前的业务活动不在“负面清单”中,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我们中国子公司的100%股权。我们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改变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活动。不过,未来会不会从事列入《负面清单》的经营活动,以及《负面清单》未来会不会修改,目前还不确定。

在中国做生意的相关风险

中国政府的政治、经济和其他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增长和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是在中国进行的。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都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的重大影响。中国的经济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有许多不同之处,包括政府参与的数量、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中国政府通过对资源的战略性配置,控制外汇支付,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进行了重大控制--计价债务,制定货币政策,并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显著的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中国经济的增长可能不会以过去经历的速度继续下去,以及新冠肺炎的影响-19浅谈中国经济45

目录表

可能会继续下去。中国经济的任何长期放缓都可能减少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此外,中国的经济状况、中国政府的政策或中国的法律法规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和市场对我们外包服务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些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以成文法规为基础。以前的法院判决可供参考,但其先例价值有限。我们主要通过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开展业务。

        -概念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以及任何政府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很快,而不会提前通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证券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中国的经济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有许多不同之处,包括政府参与的数量、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二三十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但无论是在地理上还是在不同的经济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对目标服务和产品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经济状况。中国经济增长的任何放缓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潜在客户推迟或取消购买我们服务和产品的计划,这反过来可能会减少我们的净收入。

        目录表

        --计价

这些措施包括履行债务、制定货币政策和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这些政策、法律和法规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中国的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证券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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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我们证券的价值发生实质性变化。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监管和国有制对中国经济的几乎每一个领域实施实质性控制。我们在中国的运营能力可能会因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受到损害,包括与证券监管、数据保护、网络安全和并购等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变化。这些司法管辖区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能会实施新的、更严格的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这将需要我们方面额外的支出和努力,以确保我们遵守这些法规或解释。

政府未来的行动可能会对中国或其特定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要求我们大幅改变经营活动,或剥离我们在中国资产中持有的任何权益。在我们经营的省份,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各种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干预。我们可能会因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或任何不遵守的处罚而招致必要的成本增加。与我们的业务或行业相关的现有或未来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我们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中国政府最近发表的声明表明有意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

-基于

对于发行人而言,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布。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将采取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等有效措施,应对中国风险和事件-概念

境外上市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吾等并未收到中国政府当局就意见作出的任何查询、通知、警告或制裁。

2021年6月1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并于2021年9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从事数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并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非法获取或使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引入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并对某些数据和信息实施了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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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初,中国监管部门对多名中国展开网络安全调查

-基于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7月2日宣布,已对滴滴(NYSE:DIDI)展开调查,两天后下令将该公司的应用程序从智能手机应用商店下架。2021年7月5日,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对另外两个互联网平台--中国的满帮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YMM)和BOSS直聘的老板(纳斯达克代码:BZ)展开了同样的调查。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家庭作业和课外负担的指导意见》。-校园

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学生提供辅导,禁止通过兼并和收购、特许经营发展和可变利益实体对这类公司进行外国投资。

2021年11月14日,中国民航总局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器在境外上市前应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活动是指收集、保留、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数据等活动。根据2021年12月28日颁布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最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取代了2020年4月13日颁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由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新出台的,其实施和解读尚不明确。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中定义的在外国上市,我们目前总共持有不到1万名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且我们不太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因为我们是B20亿平台,我们的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型的。

-大小

企业。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吾等并未接获任何中国政府当局通知吾等须就本次发售申请批准的任何要求。

2021年8月17日,国务院公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补充并具体规定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中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规定。除其他外,条例规定,某些行业或部门的保护部门应在确定某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后,及时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通知运营商。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并于2021年11月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而全面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一)使用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特征和个人位置跟踪,应征得个人同意;(二)使用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应当将使用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利的影响告知个人;(三)个人信息经营者拒绝个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上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最近颁布或发布的,其解释、适用和执行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参阅“风险因素”-我们可能对不当使用或挪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承担责任《从第54页到第56页》和《风险因素》-我们被要求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完成此类备案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此类备案。“载于本招股章程第49页。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人员向境外提供数据,应通过当地省级网信办向民航局申报其对外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二)CIIO或处理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三)自上一年1月1日起在境外提供了1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总计1万人的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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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四)中国民航总局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数据处理员在申报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前,应当自行进行-评估关于出站数据传输的风险。对《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生效前已进行的出站数据传输,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应自2022年9月1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我们WFOE的中国子公司HJET顺通从我们的客户那里收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履行他们的订单。截至1月,运营4年 2024年5月15日,合捷顺通积累了约11,84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信息,其中很大一部分已不再活跃,也无法核实。和捷顺通拥有的个人数据由和捷顺通在大陆中国内部保存和维护。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4,由ICZOOm HK持有,当客户在该平台注册时,收集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截至2022年9月20日,ICZOOm HK已收集了约150名中国个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没有明确说明离岸实体从中国个人收集个人信息是否应被视为对外数据传输,因此,该等措施是否适用于ICZOOM香港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即使这样的措施也适用于ICZOOM香港,考虑到(I)ICZOOM香港并没有从中国个人收集大量个人信息,这远远少于100,000个个人信息,而且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达到100,000个个人信息的门槛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我们是一个B20亿平台,我们的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企业,和(Iii)ICZOOm HK收集的个人资料主要是我们注册用户的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这些信息不太可能被视为敏感个人信息,也不太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公共卫生和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它可能不被当局归类为重要数据,我们了解到,我们的中国律师陈经天律师事务所同意,对Cross的安全评估-5到目前为止,数据传输不太可能适用于我们。然而,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和恭诚表示,由于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是新的,其解释和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的具体适用性仍有待中国当局的进一步解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CAC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的任何处罚、调查或警告,也没有收到CAC要求我们申报安全评估的任何通知或指示。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整改要求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我们也尚未启动整改。我们将根据适用法规要求的最新发展,持续监测我们的合规状况。如果将来确定要求我们申报安全评估,我们是否可以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这种申报或整改,这是不确定的。-7我们被要求就此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完成备案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备案。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暂行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2]43号)(《境外上市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海外上市措施,一份备案文件-基于-40-上市跟随-打开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和其他类似证券,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在境外上市措施方面,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根据《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截至2023年3月31日境外上市措施生效之日已在境外市场上市的发行人,无需立即备案,只需遵守《49目录表随后寻求进行追随时的海外上市措施-打开献祭。因此,我们必须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海外上市办法,就我们未来的证券在海外市场的发行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程序。

《境外上市办法》进一步规定,申请人未能达到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要求,可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能达到备案要求,中国监管部门可能对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特权,推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所得资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以及我公司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由于《海外上市办法》是新颁布的,在执行和解释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能够在未来及时甚至根本不能获得此类备案要求的批准。此外,不能保证未来颁布的新规则或条例不会对我们施加额外要求。如果未来确定本次发行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备案或其他程序,包括根据《2022年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追溯地确定能否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备案程序,或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程序需要多长时间。任何未能取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程序,或在取得该等批准或完成该等备案程序方面出现任何延误,或任何该等批准如获撤销,吾等将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或在中国以外分红的能力,推迟或限制我们的离岸资金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导致我们的证券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命令我们撤销或撤销此次发行,或建议我们撤销或撤销此次发行。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的其他监管机构随后颁布新规则或发布指令,要求我们在海外发行之前的股票获得额外批准或完成额外备案或其他监管程序,则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这些要求,并且可能无法获得任何此类要求的豁免,如果建立了获得此类豁免的程序。上述任何事项均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声誉及上市证券的交易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控股公司须遵守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备案程序或中国当局的其他要求,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获得该等批准或满足该等要求。如果我们未能获得此类批准或未能满足此类要求,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无法继续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或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我们的证券价值可能会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吾等或吾等附属公司并无收到任何要求,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网信办的许可或批准方可进行前一期VIE的运作。除本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者外,基于吾等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则的理解,除须于发售完成后三个营业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文件外,吾等相信吾等及吾等附属公司目前并不需要取得任何中国当局的许可才可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吾等证券,且吾等及吾等附属公司已就本公司目前在中国进行的业务经营取得所有必需的许可及批准,吾等或吾等附属公司亦未收到本公司目前于中国进行的业务经营的任何否认。不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或《意见》,并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布。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将采取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等有效措施应对中国风险和事件

-概念

境外上市公司,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事项。即将颁布的意见和任何相关实施细则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受到合规要求的约束。50目录表

鉴于中国当前的监管环境,我们仍然面临中国规则和法规的解释和执行的不确定性(这些规则和法规可能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变化)以及中国当局的任何未来行动。目前尚不确定公司何时以及是否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或签订VIE协议(包括追溯)或与本次发行签订,即使获得了此类许可,是否会被撤销。因此,我们的运营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受到与我们业务或行业相关的现有或未来法律和法规的不利影响。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的盈利运营能力。关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我们业务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与客户的安排的执行和履行。这些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其官方解释和执行可能会涉及很大的不确定性。新颁布的法律或法规的效力和解释,包括对现有法律和法规的修订,可能会延迟生效和解释,如果我们依赖法律和法规,而这些法律和法规后来被采纳或解释的方式与我们对这些法律和法规的理解不同,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影响现有和拟议未来业务的新法律法规也可以追溯适用。我们无法预测对现有或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的解释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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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法规体系。过去三十年的立法总体效果显著地加强了对中国各种形式的外国投资的保护。然而,中国还没有制定出完全完整的法律体系,最近制定的法律法规可能不足以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条款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重大酌情权,因此可能很难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的相关性的判断,以及我们执行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的能力。此外,监管的不确定性可能会被利用,通过不正当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试图从我们那里获取付款或利益。

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及时公布或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后的某个时间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任何政策和规则。此外,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诉讼都可能旷日持久,造成大量成本和资源分流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然而,由于中国的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重大的酌情决定权,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比在更发达的法律制度中更难。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及时公布,甚至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后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这些不确定性,包括对我们的合同、财产(包括知识产权)和程序权利的范围和效果的不确定性,以及未能对中国监管环境的变化做出反应,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51

目录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或《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布。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将采取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等有效措施应对中国风险和事件

-概念

境外上市公司,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事项。即将颁布的意见和任何相关实施细则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受到合规要求的约束。

中国对互联网上信息发布的监管和审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要对我们网站上显示、检索或链接到我们网站的信息负责。中国颁布了关于互联网接入和产品、服务、新闻、信息、音频等传播的法律法规-视频节目和其他内容通过互联网。中国政府已禁止通过互联网传播其认为违反中国法律和法规的信息。如果我们在线平台上的任何内容被认为违反了中国政府的任何内容限制,我们将无法继续展示该等内容,并可能受到惩罚,包括没收收入、罚款、暂停业务和吊销所需的许可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我们还可能对我们的客户或我们网站的客户的任何非法行为或我们分发的被认为不适当的内容承担潜在的责任。可能很难确定可能导致我们承担责任的内容类型,如果我们被发现负有责任,我们可能会被阻止在中国运营我们的网站。中国证监会和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可能会对中国发行人的海外发行和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特别是技术领域的发行人。此次发售可能需要额外的合规程序,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如果我们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开始出售我们的证券,我们将不会开始发售,直到我们获得这样的许可。因此,我们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文件,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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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

法律监督

-执法

和司法合作,加强对中国的监督

-基于

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法的域外适用制度。由于本文件相对较新,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于多快做出反应,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的话),以及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和法规将对我们未来的业务、运营结果和我们证券的价值产生的潜在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中国政府继续对中国科技公司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2021年7月2日,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宣布,已对滴滴(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DIDI)展开调查,两天后下令将该公司的应用程序从智能手机应用商店下架。2021年7月5日,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对另外两个互联网平台--中国的满帮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YMM)和BOSS直聘的老板(纳斯达克代码:BZ)展开了同样的调查。

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可能会对海外发行和外国在华投资实施更多监督和控制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和2020年4月13日公布、2021年12月28日修订并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中国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存储在中国数据库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应当接受中国民航局的网络安全审查。此外,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CIIO”购买网络时,需要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解释,什么构成“CIIO”的确切范围仍不清楚。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可在解释和执行这些法律方面拥有广泛的酌情权。此外,《审查办法》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百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的,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并未提供“在线平台运营商”的定义,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ICZOOm WFOE不会被视为“在线平台运营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当局认定我们为CIIO或要求我们接受CAC网络安全审查的通知。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因违反CAC发布的规定或政策而受到任何主管部门的处罚、罚款、停职和调查。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要求,不得以盗窃或其他非法手段收集数据,并规定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数据被伪造、损坏、泄露、非法获取或非法使用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来保护数据,国家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为数据安全建设这一保护制度。2021年11月14日,CAC公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由处理超过100万个人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商进行的海外首次公开募股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者是指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独立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或组织,数据处理活动是指收集、保留、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披露或删除数据等活动。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们可能被视为数据处理者。尽管如此,即使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被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或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视为数据处理商,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所定义的“在外国上市”,我们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累计不到1万人,而且我们作为B20亿平台,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企业,因此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然而,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尚未正式通过。最终的规定何时发布生效,如何制定、解读或实施,是否会影响我们,都是不确定的。关于审查如何进行,仍然存在不确定性53目录表

将对《审查办法》和《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解释或实施,以及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以通过与《审查办法》和《数据安全条例草案》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实施和解释。如果任何此类新的法律、法规、规则或实施和解释生效,我们希望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和行动来遵守。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会持与我们相同的观点,也不能保证,如果这些法律被认为适用于我们的运营,我们能够完全或及时地遵守这些法律。任何网络安全审查也可能导致对我们公司的负面宣传,以及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的转移。目前尚不能确定此类审查或规定的行动将如何影响我们的运营,我们也不能保证能够获得任何批准,或者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所需的任何行动能够及时采取,或者根本不能。

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目前运营着一个B20亿在线交易平台,主要从事向中国的客户销售电子零部件产品,我们的客户可以先注册为会员,然后使用该平台搜索或发布他们想要的电子零部件产品的报价。通过利用最新技术,我们的平台收集、优化和展示各种规模供应商的产品供应信息,这些信息都是透明的,可供我们的中小企业客户比较和选择。根据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向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活动,应当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此外,《数据安全法》规定,在中国境外进行的数据处理活动,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中国的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然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是相对较新的法律,法律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以采用与这两部法律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不确定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是否应该遵守上述法律。

42

见《条例》

--《互联网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条例》。

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32页开始。

我们可能对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或挪用负责。

我们的业务包括收集和保留某些内部和客户数据。我们还维护有关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以及我们员工的信息。客户、员工和公司数据的完整性和保护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我们的客户和员工希望我们能够充分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适用法律要求我们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保护这些信息。经修正案7(2009年2月28日生效)和修正案9(2015年11月1日生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机构、公司及其员工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披露公民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或者通过盗窃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的个人信息。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其个人信息,只能收集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提供商还有义务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维护,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中国民法下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侵权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包括CAC、工信部和公安部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方面的监管。

54

目录表

中国有关网络安全的监管要求正在演变。例如,中国的各个监管机构,包括CAC、公安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SAMR(前身为国家工商总局,或SAIC),以不同和不断演变的标准和解释执行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2020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于2021年12月28日修订,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经营者购买确实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二)从事数据处理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也应纳入监管范围;(三)为共同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证监会被纳入监管机构;(四)持有用户/用户个人信息百万以上、寻求在中国境外上市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备案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五)在网络安全审查过程中,应共同考虑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销毁、损坏、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给境外各方的风险,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

据报道,中国的某些互联网平台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审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任何中国政府当局均未通知吾等有关吾等须提交网络安全审查的任何要求。然而,如果我们被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或从事数据处理并持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公司,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文日期,我们认为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局的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要求,并且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因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主管部门的调查或处罚。然而,由于中国相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可能会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如果是这样,我们可能无法通过与此次产品相关的审查。此外,我们未来可能会受到中国监管机构发起的加强网络安全审查或调查的影响。网络安全审查程序未完成或延迟或任何其他非-合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处罚,包括暂停业务、关闭网站、从相关应用商店下架我们的应用程序、吊销先决条件许可证,以及对我们的声誉损害或法律诉讼或诉讼,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从事数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并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非法获取或使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引入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并对某些数据和信息实施了出口限制。

43

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与派明深圳的合同安排。为了留住客户和减少过渡期内的运营中断,我们于2022年1月18日与派明深圳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深圳派明利用旧平台为我们提供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网站信息推送、供需信息匹配服务、在线广告、软件定制、数据分析、网站运营等

-深度

通过线上和线下数据推送进行垂直服务,我们同意向排明深圳的每月服务付费

55目录表每月固定基本费用人民币10万元,并根据其期间的业绩额外收取可变服务费- 年期协议的一部分。VIE协议终止后,由于首席运营官的兄弟为派明深圳的股东之一,派明深圳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22年4月19日,首席运营官的兄弟将其在派明深圳的所有所有权权益转让给一名无亲属关系的个人,派明深圳于2022年4月19日后不再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应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向派明深圳支付的咨询服务费计入关联方交易。在这一过渡期内,深圳拍明也在旧平台上发布了产品的发行价,供客户查看和请求下单,但旧平台不再具有匹配和履行订单的功能,而是拍明深圳收集了在旧平台上下的订单的信息,我们可以利用这些信息直接联系客户,引导他们在我们的新平台注册下单,以便通过我们的新平台匹配和履行订单。由于我们不再拥有对派明深圳的任何控制权,我们不能保证派明深圳采取的措施将足以根据所有适用法律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未能预防或缓解安全漏洞、网络攻击

-攻击

或其他未经授权访问系统或披露派明深圳的数据,包括他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该等数据的丢失或滥用,中断我们的服务系统,降低客户体验,失去客户的信心和信任,损害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并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法律和财务风险以及潜在的诉讼。

虽然我们采取各种措施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但我们目前的安全措施和第三方的安全措施-派对服务提供商可能并不总是足以保护我们的客户、员工或公司数据。我们未来可能成为电脑黑客、外国政府或网络恐怖分子的目标。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专有内部和客户数据可能会通过Break获得-INS、破坏、未经授权的一方入侵我们的安全网络、计算机病毒、计算机拒绝服务质量攻击、员工盗窃或滥用、对我们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网络安全的破坏或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计算机程序员使用的技术可能试图渗透和破坏我们专有的内部和客户数据,他们使用的技术经常变化,可能在针对目标启动之前无法识别,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专有内部和客户数据也可能通过不适当地使用安全控制来获得。任何此类事件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可能会受到有关我们的安全和隐私政策、系统或衡量标准的负面宣传。未能预防或缓解安全漏洞、网络攻击-攻击或其他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系统或披露客户的数据,包括他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导致此类数据的丢失或滥用,中断我们的服务系统,降低客户体验,失去客户的信心和信任,损害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并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重大的法律和财务风险以及潜在的诉讼。

我们必须将募集资金汇给中国,然后才能用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会很耗时,而且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政府登记程序。

44

-控制

保单)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净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法规的规定

        对于中国的企业,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出资必须在其当地分支机构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在其当地分支机构向商务部备案,并在外管局授权的当地银行注册。

        目录表

        鉴于中国法规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完成必要的政府登记或及时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我们未来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贷款或我们未来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出资。若吾等未能完成此等登记或未能取得此等批准,吾等使用是次发售所得款项及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我们为业务融资及扩展业务及普通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部分业务是在美国境外进行的。因此,美国监管机构可能无法在美国境内或中国境外其他地方对我们、我们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以及其他人进行调查或检查,或实施程序送达,包括涉及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下产生的事项。中国没有与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签订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因此,在中国承认和执行与任何事项(包括美国证券法和开曼群岛法律)相关的这些判决可能很困难或不可能。

我们面临着有关中国纳税申报义务的不确定性,以及我们运营公司股票的某些间接转让的后果。

根据《关于加强非营利性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中国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法》或第698号通知,外国投资者以出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或间接转让的方式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且该境外控股公司位于:(一)实际税率低于12.5%或(二)不对其居民的外国所得征税的税务管辖区,外国投资者应向中国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这种间接转让。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直接转让财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常驻企业,或Sat公告7。Sat公告7取代了Sat通告698中关于间接转让的规则。Sat Bullet 7引入了一种新的税制,与Sat通告698下的旧税制有很大不同。Sat Bullet7将中国的税务管辖权扩大至不仅包括Sat通告第698号规定的间接转让,还包括涉及通过境外转让外国中间控股公司转让其他应税资产的交易。此外,Sat Bullet 7为评估合理的商业用途提供了比Sat通告698更清晰的准则,并为集团内部重组和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引入了安全港。Sat公告7也给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费用的人)带来了挑战。其中一个非-常驻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转让应税资产,属于间接转让,非-常驻 企业(作为转让人或转让人或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中国实体)可以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此类间接转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少、避税或推迟中国税收而成立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无视该公司的存在。因此,此类间接转让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转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费用的人有义务预扣税适用的税款,目前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税率为10%。如果转让人未预扣税款且转让人未缴纳税款,转让人和转让人均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处罚。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企业所得税预扣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常驻

源企业或SAt公告

37,其中除其他外,于2017年12月1日废除了SAt第698号通知。SAt Bulletin 37进一步详细信息并澄清了税收 57目录表-19-常驻

45

-常驻

企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申报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非

-常驻

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纳应纳税款;但非

-常驻未经税务机关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的,视为该企业已及时缴纳税款。我们面临若干涉及中国应课税资产的过往及未来交易的报告及其他影响的不确定性,例如离岸重组。根据Sat Bullet7和Sat Bullet37的规定,如果我们的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方,我们的公司可能会受到申报义务的约束或征税,如果我们的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方,我们可能会受到扣缴义务的约束。非投资者转让本公司股份

-中国

对于常驻企业,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协助根据Sat Bullet7和Sat Bullet37的规定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 Bullet7和Sat Bullet37,或要求我们向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人遵守这些通知,或确定我们的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有关中国居民设立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承担个人责任,并限制我们收购中国公司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在其他方面对我们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46

37、取代《关于境内居民离岸特殊目的载体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外汇局通知

75,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发布后失效。外管局第37号通函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法人实体以及在外汇管理方面被视为中国居民的外国个人)就其直接或间接离岸投资活动向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函》还要求,离岸特别目的载体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中方个人股东、名称和经营期限发生变化,或离岸特殊目的载体发生重大变化,如增减出资、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等,外汇局应修订外汇局登记。外管局第37号通函适用于我们为中国居民的股东,并可能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海外收购。如果任何直接或间接投资离岸特别目的载体的中国股东未能进行规定的登记或更新先前提交的登记,该特殊目的载体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将其利润或任何减资、股份转让或清算的收益分配给该特殊目的载体,该特殊目的载体也可能被禁止向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追加出资。2015年2月13日,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外汇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汇局通知》1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在外管局通知下

13、来华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包括外汇局通知要求的

37,将向符合条件的银行而不是外汇局备案。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在外汇局的监督下直接审查申请并接受登记。

吾等已要求吾等知悉为中国居民并于吾等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东根据外管局第37号通函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提出所需的申请、提交及修订。据我们了解,我们的COO刘端荣女士完成了初始外汇登记。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所有或任何该等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前完成外管局第37号通函登记。此外,吾等可能无法随时完全知悉或知悉吾等所有实益拥有人(即中国居民)的身份,而吾等亦未必总是能够迫使吾等的实益拥有人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函的要求。因此,吾等不能向阁下保证,吾等所有身为中国居民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在任何时候均会遵守、或在未来作出或取得外管局第37号通函或其他相关法规所规定的任何适用登记或批准。因任何此类事故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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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告的股东或实益所有人可能会对我们处以罚款或法律制裁,限制我们的海外或跨境-边界

投资活动,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的能力,或影响我们的所有权结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不断发展,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法规以及任何未来有关离岸或跨境的法规如何-边界

交易将由相关政府当局解释、修改和实施。例如,我们可能会对外汇活动(例如股息和外汇汇款)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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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境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外汇法规要求的必要备案和登记。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此次发行所得款项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的资本贡献,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我们的业务融资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通过在中国和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但须经政府当局批准并限制金额,或者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完全外资公司提供额外注资-拥有 在中国的子公司。任何向我们完全外国的贷款

-附属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明确允许的除外;(四)支付与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相关的费用-使用

(外国除外

-投资 房地产企业)。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资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投资 企业,或外管局通知

19号,2015年6月起生效,替代《关于改进外币资本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48

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外管局通知

19、外币兑换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计价 外国注册资本 -投资 公司受到监管,人民币资本不得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偿还利息-企业 贷款或偿还已转移给第三方的银行贷款。尽管外管局第19号文允许人民币兑换人民币资本--计价

外国注册资本

-投资

公司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禁止使用此类资本向非企业发放贷款-关联 企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文和第16号文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外管局第19号文和外管局第16号文可 59目录表大幅限制我们将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此次发行的净收益)转移到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中国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19年10月23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便利的通知》-边界

49

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及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用于与资本账户交易(主要包括投资和贷款)有关的付款,通常需要获得外管局和其他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对人民币资本账户交易可兑换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或通过债务或股权融资(包括通过我们的贷款或出资)获得外币的能力。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注册过程不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兑换人民币,因此,如果业务中的资金在中国或中国子公司,资金可能无法用于中国以外的运营或其他用途。

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我们可能被归类为“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以外设立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中国的企业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其全球所得一般将适用统一的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公民身份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受控

境外注册企业按照现行组织管理规范为境内企业,称为国家税务总局通知

82,2014年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根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确定常驻企业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修改,2017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失效和废止税务部门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清单的决定》进一步部分修改。Sat圆形

82经修正后,为确定中国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

-受控离岸-注册成立

50

60

目录表

条件:(一)负责企业日常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地点;(二)组织或个人做出或批准财务和人力资源决策的地点;(三)主要资产和公司文件的保存地点;(四)一半以上(含)有投票权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经常居住地。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文进一步明确,“事实管理机构”的认定必须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此外,SAt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了SAt Bulletin 45,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并分别于2015年4月17日、2016年6月28日和2018年6月15日进行了部分修订,为执行SAt第82号通知提供了更多指导。SAt Bulletin 45澄清了包括居民身份确定、职位等事项

-决心

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虽然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函和45号公报均只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而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个人控制的离岸企业,但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函和45号公报所载的确定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测试来确定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地位的一般立场,无论离岸企业是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还是由中国或外国个人控制的。

目前,对于确定适用于我们公司或我们的海外子公司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程序和具体标准,没有详细的规则或先例。我们不认为ICZOOM开曼群岛符合中国居民企业的所有条件。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其于其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其主要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决议)均保存于中国境外。基于同样原因,我们相信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取决于中国税务机关的决定,关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

然而,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确定iczoom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被要求从我们向非股东支付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

-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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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

如果出售普通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企业股东可能需要缴纳10%的中国税。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获得的股息或收益将被征收任何中国税。

-中国

如果我们决定成为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个人股东。若任何中国税项适用于该等股息或收益,除非适用税务条约提供减税税率,否则一般适用20%的税率。然而,目前也不清楚是否没有-中国倘若本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本公司股东将可申索其税务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务条约的利益。

只要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ICZOOm不被视为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非中国居民的股东将不需要就我们派发的股息或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股份所获得的收益缴纳中国所得税。然而,在《通告》中

7,其中非-常驻企业通过转让应税资产,特别是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进行“间接转让”。-常驻企业作为转让方、受让方或者直接拥有该等应税资产的中国单位,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间接转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税、避税或递延纳税而设立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不考虑该公司的存在。因此,该等间接转让所得收益可能须缴交中国企业所得税,而受让人将有责任预扣适用税项,目前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税率为10%。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 居民投资者可能面临被要求提交申报表并根据通知征税的风险7,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公告37,或者确定我们不应根据第7号通知和第37号公告征税。

除了新的居民企业分类如何适用的不确定性外,规则未来也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力。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需要预扣向外国股东支付的股息的中国所得税,或者如果您

61目录表在上述情况下,您需要就转让我们的股份缴纳中国所得税,您对我们股份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这些税率可能会通过适用的税收条约降低,但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股份持有人是否能够申请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的好处。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会减少您对我们股票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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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外汇局公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公开参与境外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市

公司,取代了2007年3月颁布的较早规则。根据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非-中国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参加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激励计划,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必须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向外汇局登记,境内合格代理人可以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上市公司,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海外的一家

- 委托必须保留该机构,以处理与行使或出售股票期权以及买卖股份和权益有关的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高管及其他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并根据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购股权或其他奖励之雇员,将于本公司于本次发售完成后成为海外上市公司时受本条例规限。未能完成外管局登记可能会对他们处以罚款和法律制裁,还可能限制我们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资本的能力,并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我们还面临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高管和员工实施额外激励计划的能力。见《条例》。-与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监管规定

53

此外,Sat还发布了关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某些通告。根据该等通函,吾等在中国工作之雇员如行使购股权或获授予限制性股份,将须缴交中国个人所得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有义务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员工购股权或限制性股份有关的文件,并扣缴行使购股权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的员工没有缴纳或我们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扣缴他们的所得税,我们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处罚。见《条例》。

-与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监管规定

“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39页开始。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强制性社会保障计划缴纳足够的缴费可能会对我们造成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我们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资助的职工福利计划,包括一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面向支付义务,并以相当于我们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的金额向计划缴费,包括奖金和津贴,最高金额由我们经营业务的地方政府不时规定的最高金额。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没有得到一致的落实。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我们的贡献不足,我们可能会因员工福利支付不足而被罚款或滞纳金,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目前,我们的某些关联实体正在根据我们员工的基本工资为计划做出贡献,这可能不足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日期,这方面的累积影响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并不重要。我们没有收到地方当局的任何命令或通知,也没有收到我们的现任和前任雇员对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的做法的任何索赔或投诉。作为对劳动执行的解读

-相关

法律法规仍在涉及,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在这方面的做法不会违反任何劳动

-相关

54

--面向

付款。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向我们的员工提供额外的补偿并受到处罚,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62

目录表执行更严格的劳工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劳动力成本。中国的整体经济和平均工资近几年都有所增长,预计还会继续增长。近几年,我们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也有所提高。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将这些增加的劳动力成本转嫁给为我们的服务付费的客户,否则我们的盈利能力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订立的合同作出了规定,并规定了试用期和职工可以在固定岗位工作的时间限制。

-Term

劳动合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雇佣政策和做法不会或不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也不会受到相关处罚、罚款或律师费的影响。如果我们受到与《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的巨额罚款或费用,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如果我们打算执行非劳动合同法

-竞争在劳动合同中或非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的条款-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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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印章没有被安全保管、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和不利的损害。

在中国案中,即使没有签名,公司印章也可以作为公司对第三方的法律代表。中国每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都要保留一枚公司印章,必须在当地公安局登记。除了这个强制性的公司印章外,公司可能还有其他几个可用于特定目的的印章。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印章一般由我们根据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指定或批准的人员安全持有。如果这些印章没有妥善保管、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个人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和不利的损害,这些公司实体可能必须遵守任何如此盖章的文件的条款,即使这些文件是由缺乏必要权力和权力的个人盖章的。此外,如果印章被未经授权的人滥用,我们的正常业务运作可能会受到干扰。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涉及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问题,同时分散管理层对我们运营的注意力。您可能会遇到基于美国、香港或其他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进行法律程序送达、执行外国判决或提起原创诉讼的困难,而美国当局对中国提起诉讼的能力也可能受到限制。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大部分业务在中国进行,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此外,我们所有董事和高管(除一名独立董事外)均为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或居民。因此,吾等的股东可能难以向吾等或内地人士中国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此外,吾等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吾等,中国与开曼群岛及许多其他国家及地区并无订立相互承认及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因此,在中国案中,承认和执行法院对下列任何一项的判决-中国管辖权涉及不受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规定的任何事项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

2006年7月14日,香港和中国签订了《关于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根据有关各方之间的选择法院协议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或2006年的安排,根据该安排,根据书面选择法院协议,被香港法院作出的最终法院判决要求在民商事案件中支付款项的一方,可以申请63目录表

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同样地,被中国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要求在民商事案件中支付款项的一方,根据书面法院协议,可申请在香港承认和执行判决。书面法院协议的选择被定义为双方在2006年安排生效日期后订立的任何书面协议,其中香港法院或中国法院被明确指定为对争议拥有唯一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如果争议各方没有同意以书面形式达成选择法院协议,则不可能执行中国香港法院所作的判决。2006年的安排于2008年8月1日生效。其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9年1月18日签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关于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或《安排》,其中包括扩大适用范围至货币和非货币-货币大多数民商事案件的判决,包括刑事案件民事赔偿的生效判决。此外,取消了选择书面法院协议的要求。只要能够证明争议与提出请求的地点之间存在联系,如被告的居住地、被告的营业地或合同或侵权行为的履行地,当事人就不必再以书面形式同意订立选择法院协议。《2019年安排》适用于双方法院在《安排》生效之日及以后作出的民商事判决。2006年的安排将于2019年安排生效的同一天终止。如果当事人在2019年安排生效日期之前已根据2006年安排签署了《书面选择法院协议》,则2006年安排仍应适用。虽然2019年的安排已经签署,但其生效日期尚未宣布。因此,2019年安排下执行或承认判决的结果和有效性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在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通常很难从法律或实际角度进行追查。例如,在中国一案中,在获取有关外国实体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或其他方面所需的信息方面,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的地方当局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以实施交叉

-边界监管方面,这种与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在缺乏相互务实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效率不高。根据2020年3月起施行的《中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活动。因此,未经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境外当事人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另见“-与此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

从本招股说明书的页开始,了解作为开曼群岛公司投资我们的相关风险。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您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公司事务受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经修订)、开曼群岛公司法(2022年修订本)(以下我们称为公司法)及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董事提起诉讼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诉讼以及董事对我们的受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英格兰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约束力。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在开曼群岛法律下的受托责任并不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和美国的一些州发达,例如64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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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等获豁免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并无一般权利查阅公司记录或取得该等公司股东名单的副本(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及按揭及押记登记册,以及我们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案的副本除外)。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现任董事的姓名可以通过公司注册处进行的查册获得。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我们的董事有权决定我们的股东是否可以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查阅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些记录。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就委托书竞争向其他股东征集委托书。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被允许在公司治理事宜上采用某些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要求有很大不同的母国做法;与适用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相比,这些做法为股东提供的保护可能较少。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公众股东在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时,可能比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遇到更大的困难。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就违反美国证券法律法规对本招股说明书中点名的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管提起诉讼的能力可能有限(一家独立的董事除外)。因此,您可能得不到向美国和国内公司的投资者提供的同等保护。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和其他美国监管机构在对非政府组织采取行动和执行方面往往有很大困难

-U

像我们这样的公司,以及非-U.S.其他人员,如我们在中国的董事和高管。-由于司法管辖权限制、礼让问题和各种其他因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司法部和其他美国当局在中国等新兴市场追查不良行为(包括欺诈行为)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我们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的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如果我们或我们中的任何个人从事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美国政府当局在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高管(除一家独立董事外)或其他看门人的调查或诉讼中获取所需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此外,中国的地方当局在协助美国当局和海外投资者进行法律程序方面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如果我们、我们的董事、高管或其他看门人实施了任何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欺诈或其他财务不当行为,美国监管机构可能无法对我们、我们的董事、高管(除一家独立的董事)或其他看门人进行有效调查或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因此,你可能无法享受到美国各当局为美国国内公司投资者提供的同等保护。

与在香港的业务有关的风险与在香港开展业务相关的政治风险。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四家附属公司,包括(I)ICZOOm HK、(Ii)EeHub、(Iii)HJET HK及(Iv)HJET Zone HK。ICZOOm HK、eHub及HJET香港主要从事向海外供应商采购及分销电子零件,而Components Zone HK为控股公司,并无活动。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将受到香港政治和法律发展的影响。经济、社会和/或政治状况的任何变化、重大社会动荡、罢工、骚乱、内乱或不服从,以及重大自然灾害,都可能影响市场和我们香港子公司的业务运营。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反映在基本法中,即香港的宪制文件,赋予香港高度自治权、行政权、立法权和独立的司法权,包括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的终审权。不过,65目录表我们不能保证未来香港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不会有任何变化。由于我们在香港有业务,这种政治安排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影响香港经济的稳定,从而直接影响我们的业务业绩和财务状况。根据基本法,香港的内部事务和对外关系完全由香港负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负责其外交和防务。香港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与外国和地区保持和发展关系。根据包括2020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民Republic of China关于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在内的某些最新事态发展,美国国务院表示,美国不再认为香港对中国和总裁具有重大自治权,特朗普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和香港自治法,取消香港的优惠贸易地位,并授权美国政府对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未能维护香港自治的外国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美国可能会对来自香港的出口商品征收与对大陆中国商品相同的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这些和最近的其他行动可能代表着涉及美国、中国和香港的政治和贸易紧张局势升级,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鉴于香港的地理面积相对较小,任何此类事件都可能对我们香港子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广泛影响,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很难预测香港机管局对香港以及像我们这样在香港有业务的公司的全面影响。此外,对中国的立法或行政行为-US.S.与投资者的关系可能会给包括我们在内的受影响发行人带来投资者的不确定性,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我们在香港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或香港当局未来任何行动的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所有法律和运营风险也可能适用于香港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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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香港经济经历了通胀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因此,预计香港的平均工资将继续增加。与此同时,香港的法律和法规继续要求我们维护各种法定的雇员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和工作

-相关工伤保险,提供法定的带薪病假、年假和产假,并支付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相关政府机构可以审查雇主是否遵守了这些要求,不遵守的雇主可能会犯下刑事罪行,并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或监禁。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控制我们的劳动力成本,或者通过增加我们的服务费用将这些增加的劳动力成本转嫁给我们的用户,否则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阁下在履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香港根据香港法律对招股章程所指名的吾等或吾等管理层提起诉讼时,可能会招致额外费用及程序上的障碍。目前,我们的所有业务都在美国以外进行,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以外。我们管理的部分资产位于香港和美国以外。你在送达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香港对我们提起诉讼时,可能会招致额外的费用和程序障碍,因为在美国作出的判决只能在香港执行,而香港只能根据普通法执行。如果你想在香港执行美国的判决,它必须是基于索赔是非曲直的最终判决,是关于民事案件的确定金额,而不是关于税收、罚款、罚款或类似指控的判决,获得判决的法律程序没有违反自然正义,执行判决也没有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这样的判决必须是固定金额的,而且必须来自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关开曼群岛和香港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66目录表香港机场管理局及其他美国政府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家安全法》)的政策的效果可能会影响我们的香港控股子公司。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香港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明确了香港《国家安全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政府机构,以及分裂国家、颠覆、恐怖活动和与外国或外部分子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罪行及其相应的处罚。2020年7月14日,前美国总统总裁唐纳德·特朗普签署了HKAA,使之成为法律,授权美国政府对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未能维护香港自治的外国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2020年8月7日,美国政府强制香港机场管理局-授权

对11个人的制裁,包括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她当时是这样,现在也在制裁名单上的李家超)。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务院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了香港机场管理局要求的报告,其中指出了对“中国政府未能履行《联合声明》或《基本法》规定的义务有实质性贡献的人。”香港金融管理局进一步授权对明知而与根据这项授权受制裁的外国人士进行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实施二级制裁,包括施加阻止制裁。实施制裁可能会直接影响外国金融机构以及与任何目标外国金融机构打交道的任何第三方或客户。很难预测香港机管局对香港和位于香港的公司的全面影响。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被认定违反了香港国家安全法或香港机管局,我们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响。香港的法律制度包含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法律保护的可获得性。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1842年至1997年英国殖民统治后,中国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取得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文件《基本法》确保目前的政治局势保持50年不变。香港一直享有高度自治的自由,管理其事务,包括货币、移民和海关业务,以及独立的司法制度和立法制度。2020年7月14日,美国签署行政命令,终止香港邮政享有的特殊地位

-1997年

。任何对香港自治的妥协都可能对我们在香港的业务和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无法预测香港法律制度未来发展的影响,包括新法律或全国性法律的颁布、对现有法律的修改或对其解释或执行。 此外,由于现行中国法律和法规的长臂条款,中国政府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行为行使重大监督和酌情决定权,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在中国经营的所有法律和经营风险可能也适用于在香港的经营。 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这是一次“尽力而为”的发行,不要求出售最低数量的证券,而且我们可能不会筹集我们认为业务计划所需的资本金额。 配售代理已同意尽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征求购买此次发行中的证券的要约。配售代理没有义务向我们购买任何证券,也没有义务安排购买或出售任何特定数量或美元金额的证券。作为完成此次发行的条件,必须出售的证券数量没有最低要求。由于本次发售并无最低发售金额作为完成发售的条件,故实际发售金额、配售代理费用及向吾等收取的收益目前无法厘定,可能大幅低于上文所述的最高金额。我们出售的证券可能少于在此发行的所有证券,这可能会显著减少我们收到的收益,如果我们出售的证券数量不足以实现本招股说明书中概述的业务计划,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将不会获得退款。因此,我们可能不会筹集我们认为是我们业务所需的资本额,并且可能需要筹集额外的资金,这些资金可能无法获得或无法以我们接受的条款获得。 67 目录表

我们A类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持续,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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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很可能不会派发红利。

股息政策由我们的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益、财务状况、资本要求和其他因素。我们目前没有或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股息支付计划。即使我们盈利,也不能保证我们的董事会会宣布分红。中国组织的实体的股息支付受到本文所述的限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吾等只能从本公司的利润或股份溢价账中支付股息,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支付股息,前提是这会导致吾等无法偿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国投资实体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息应征收10%的预扣税。同样,外国投资实体向持有该外国投资实体25%或以上股权的香港投资者支付的股息,须缴纳5%的预扣税。中国组织的实体分红,有限制、有程序、有手续。中国的规定目前只允许从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定的累积利润中支付股息。在向股东分派任何股息之前,必须将资金转入这一储备金。我们的双重资本结构可能会使我们的股票没有资格被纳入某些指数。我们无法预测这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的影响。2017年,富时罗素、标准普尔道琼斯和MSCI宣布改变将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某些指数的资格标准,以排除拥有多种普通股股票类别的公司被纳入此类指数。富时罗素宣布计划要求其指数的新成分股至少有5%的投票权掌握在公众股东手中,而标准普尔道琼斯宣布,拥有多种股票类别的公司,例如我们的公司,将没有资格被纳入标准普尔500指数、标准普尔中型股400指数和标准普尔小型股600指数,这些指数共同构成了标准普尔综合指数1500指数。MSCI还就其对否的处理方式展开了公开咨询

-投票和多个-班级结构和临时禁止的新多个-班级

从其ACWI可投资市场指数和美国可投资市场2500指数中上市的股票;然而,在2018年10月,MSCI明晟宣布决定将具有不平等投票权结构的股权证券纳入其指数,并推出一个新指数,在其资格标准中专门包括投票权。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未来其他股指不会采取与富时罗素、S、道琼斯和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类似的做法。根据宣布的政策,我们的双重资本结构将使我们没有资格被纳入任何这些指数,因此,共同基金,交易所

-交易试图被动跟踪这些指数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将不会投资于我们的股票。目前仍不清楚这些政策将对被排除在指数之外的上市公司的估值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有的话),但在某些情况下,与被纳入的其他类似公司相比,它们可能会压低这些估值。被排除在指数之外可能会降低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因此,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未来发行B类普通股可能会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截至日期,我们已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包括6,540,658股A类普通股和3,829,500股b类普通股。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有权投一票,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则有权投一票 68目录表根据我们的双重标准,每股十(10)票-班级股权结构。每股B类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随时转换为一(1)股A类普通股(除非本文另有说明并根据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细则作出调整),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将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可能会对您的持股百分比产生稀释效应,并可能导致您的投票权被稀释,以及有资格在未来公开市场转售的A类普通股数量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每股B类普通股可根据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选择权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除非本文另有说明,并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细则进行调整)。如果发生任何此类转换,已发行和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将增加,并对我们的其他股东造成稀释。如果这些新发行的A类普通股中的任何一股在公开市场上发售,出售可能会通过降低我们A类普通股的出价而对当时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根据B类普通股转换而发行A类普通股也可能大幅削弱我们通过未来出售股权证券筹集资金的能力,因为发行A类普通股将导致我们的证券进一步稀释。我们普通股的双重股权结构具有将投票权集中到创始人手中的效果。我们的B类普通股每股有10个投票权,我们的A类普通股,也就是我们在这次发行中提供的股票,每股有1个投票权。我们的创始人,即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将分别在此次发行之前和之后分别持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约85.50%和[·]%的投票权,因此能够控制提交给我们股东批准的所有事项。这种集中控制将限制您在可预见的未来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包括董事选举、我们组织文件的修改,以及我们所有或几乎所有资产的任何合并、合并、出售或其他需要股东批准的重大公司交易,直到我们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行大量A类普通股或我们的创始人选择将其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将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增加长期保留股份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相对投票权。有关双重股权结构的说明,请参阅《股本说明- 抗-接管条文“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62页开始。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对我们的业务或普通股的报道或缺席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产生不利影响。

近日,我们完成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上市。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将会发展,或者,如果发展起来,任何这样的市场将会持续下去。我们证券的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行业或证券分析师不时发布的关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或行业的研究和其他报告的影响。我们不控制这些分析师或他们报告中包含的内容和观点。我们吸引股票研究报道的速度可能很慢,发布有关我们证券信息的分析师对我们公司的经验相对较少,这可能会影响他们准确预测我们业绩的能力,并使我们更有可能无法达到他们的估计。如果没有或很少有分析师开始对我们进行股票研究,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如果分析师确实对我们进行了报道,其中一人或多人下调了我们的证券评级,或者如果他们对我们或我们的行业发表了其他不利的评论或不准确的研究,我们的股价可能会下跌。此外,如果这些分析师中的一位或多位停止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金融市场失去知名度。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我们的股价和交易量下降。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活跃的交易市场发展或维持的可能性、任何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您在需要时出售普通股的能力或您在任何此类出售中可能获得的价格。69目录表 如果我们的财务状况恶化,我们可能无法达到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继续上市的标准。“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要求企业满足特定要求,其股票才能继续上市。如果我们的股票在晚些时候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我们的股东可能会发现很难出售我们的股票。此外,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晚些时候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我们可以申请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公告牌上报价,或者在国家报价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的“粉单”上报价。公告牌和“粉单”通常被认为是不如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有效的市场。此外,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某个较晚的日期退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受到“细价股”规定的约束。这些规则对经纪人提出了额外的销售惯例要求。-经销商 卖得很低-定价向现有客户和机构认可投资者以外的人士出售证券,并要求提交一份披露时间表,解释细价股票市场的性质和风险。因此,经纪人的能力或意愿-经销商在我们的A类普通股中出售或做市可能会下跌。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晚些时候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或受细价股监管,很可能我们的股票价格会下跌,我们的股东会发现很难出售他们的股票。如果有限数量的参与者购买了此次发行的相当大比例的股票,有效的公众流通股可能会少于预期,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波动。作为一家进行相对温和的公开募股的公司,我们面临的风险是,少数投资者将购买高比例的募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投资者可能会发现我们的股价比他们原本预期的更不稳定。股价出现如此波动的公司可能更有可能成为证券诉讼的对象。此外,如果我们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很大一部分由几个投资者持有,规模较小的投资者可能会发现更难出售他们的股票。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可能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大幅波动。这可能是因为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比如市场价格的表现和波动,或者最近几年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或其他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的表现不佳或财务业绩恶化。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经历了大幅波动,在某些情况下,其交易价格大幅下降。其他中国公司股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态度,从而可能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表现,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此外,任何有关其他中国公司不适当的公司治理做法或欺诈性会计、公司结构或其他事项的负面消息或看法,也可能对投资者对包括我们在内的中国公司的总体态度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我们是否进行了任何不当的活动。此外,证券市场可能不时经历与我们的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格和成交量波动,这可能对我们的股票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因素外,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影响我们、我们的客户或我们的行业的监管发展;·与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安排有关的监管不确定性;·宣布与我们或竞争对手提供的服务有关的研究和报告; · 本公司季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预期业绩的变化或修订;·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动;·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或资本承诺;70目录表

59

高级管理层的增任或离职;

·对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或我们的行业不利的负面宣传;·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锁的解除或失效-向上 或对我们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的其他转让限制;和

·额外A类普通股的销售或预期潜在销售。此外,由于本次发行是在“最佳”的情况下进行的

-努力

“基准和每只基金单位的实际公开发行价格将由配股代理、买家和我们在定价时确定,通常情况下,可能会比当时打折

-当前

,每

-共享 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这些因素也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可能会经历与我们的实际或预期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前景无关的极端股价波动,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快速变化的价值。 最近,出现了一些股价暴跌的例子。 -UPS随之而来的是股价的快速下跌和强烈的股价波动,最近进行了一些首次公开募股,特别是在上市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作为一个相对较小的-大写公众流通股相对较少的公司,我们可能会经历更大的股价波动,极端的价格运行-UPS

60

-大写

企业特别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受到快速且大幅的价格波动、交易量低以及买卖价价差大的影响。这种波动性,包括任何股票-运行这可能与我们的实际或预期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前景无关,令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的快速变化价值。

此外,如果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量较低,买入或卖出数量相对较少的人很容易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如此低的成交量也可能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大幅波动,在任何一个交易日都会出现较大的价格百分比变化。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也可能无法随时变现他们的投资,或者可能由于成交量低而被迫以低价出售。广泛的市场波动和一般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也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这种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可能会遭受损失。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也可能对我们发行额外A类普通股或其他证券的能力以及我们未来获得额外融资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能保证我们A类普通股的活跃市场将发展或持续下去。如果市场不活跃,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可能无法随时出售他们持有的股票,或者可能根本无法出售他们的股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修改提案,以及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都呼吁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实施更多、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不受审计委员会审查的非美国上市公司审计师。但这些事态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报价增加不确定性。二零一三年五月,上市公司PCAOB宣布与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财政部订立《执行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双方订立合作框架,以编制及交换与PCAOB、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财政部在美国及中国进行的调查有关的审计文件。2018年12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委员会发表联合声明,强调美国监管机构在监督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继续面临挑战。-上市在中国有重要业务的公司。这份联合声明反映出人们对这个近几年来一直困扰美国监管机构的问题的高度兴趣。71目录表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董事长杰伊·克莱顿和PCAOB主席威廉·D·杜克三世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高级员工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投资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或在新兴市场拥有大量业务的公司的相关风险。联合声明强调了与审计委员会无法进入中国检查审计师和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风险,以及新兴市场欺诈风险较高。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让外国公司承担责任法案》(HfCA Act),要求外国公司在PCAOB因使用不接受PCAOB检查的外国审计师而无法审计特定报告的情况下,证明其不由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该公司的审计师,发行人的证券将被禁止在全国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2日,美国众议院批准了HFCA法案。2020年12月18日,《HFCA法案》签署成为法律。2020年6月4日,美国国务院总裁发布备忘录,命令总裁金融市场工作组在备忘录发布后60天内向总裁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括对行政部门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PCAOB可以对在美上市中国公司及其审计公司采取的行动提出建议,以努力保护在美投资者。2020年8月6日,预科小组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取措施落实报告中提出的五项建议。特别是,为了解决那些没有为PCAOB委员会或NCJ提供足够渠道来履行其法定任务的司法管辖区的公司,PWG建议提高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这将需要,作为初始和继续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PCAOB可以获得主要审计公司的工作底稿,用于对上市公司的审计。由于政府限制获取非合作伙伴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做法而无法满足这一标准的公司可以通过提供一份

-审计 来自具有类似资源和经验的审计公司,在该公司中,PCAOB认为它有足够的机会获得审计工作底稿和做法,以对公司进行适当的检查-审计坚定。目前还没有法律程序来规定这样一家公司-审计可能会在中国上演。报告允许新的上市标准为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1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但一旦必要的规则制定和/或标准出台,将立即适用于新上市公司-设置都是有效的。普华永道报告中的措施在生效之前大概要经过标准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制定流程。2020年8月1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董事长已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编制回应工务小组报告的提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就这些提案征求公众意见和信息。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后,如果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在上市标准规定的最后期限前达到新的上市标准,我们可能面临 -上市 退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销和/或其他风险,可能对我们在美国的A类普通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实际上终止交易。

2021年3月2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已通过临时最终修正案,以落实国会授权的法案提交和披露要求。临时最终修正案将适用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为已提交Form10年度报告的注册人

61

、20

-F

、40

-F 或N-企业社会责任 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并且PCAOb已确定由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而无法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SEC将实施识别此类注册人的流程,任何已识别的注册人都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文件,证明其并非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并要求在注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此类注册人的审计安排和政府对此类注册人的影响。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AHFCAA,该法案如果签署成为法律,将修改HFCA法案,并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美国任何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连续三年没有接受PCAOB的检查。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提供了一个框架,供PCAOB根据HFCA法案的设想,确定PCAOB是否因为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一个或多个当局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11月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PCAOB规则第6100条,根据《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确定董事会。72目录表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一份认定报告,发现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1)内地中国,(2)香港。由于无法进入在中国的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检查,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无法充分评价驻中国审计员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因此,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这种PCAOB审查的好处。与中国以外的审计师相比,中国审计委员会无法对中国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得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这可能会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PCAOB签署了一份关于对中国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和调查的议定书声明。根据议定书,PCAOB有独立的裁量权选择任何发行人审计进行检查或调查,并有不受限制的能力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转移信息。根据PCAOB的规则,根据HFCA法案对确定的重新评估可能导致PCAOB重申、修改或撤销该确定。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会裁定,PCAOB能够完全进入总部位于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进行检查和调查,并投票撤销先前的相反决定。但是,PCAOB是否能够继续对PCAOB进行令人满意的检查

-已注册总部设在内地中国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取决于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控制之外的许多因素。PCAOB将继续要求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完全准入,并继续进行正在进行的调查,并根据需要启动新的调查。PCAOB表示,如果需要,它将立即采取行动,考虑是否需要根据《HFCA法案》发布新的裁决,而不必再等一年来重新评估其裁决。2022年12月29日,《综合拨款法》由总裁·拜登签署成为法律。除其他事项外,《综合拨款法》载有与AHFCAA相同的条款,该条款减少了连续不

-视察

触发《外国公司问责法》下的禁令所需的时间从三年增加到两年。发布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列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Friedman LLP,作为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受到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这些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适用的专业标准。Friedman LLP是我们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2021年6月30日的财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Friedman LLP与Marcum合并。Friedman LLP总部设在纽约曼哈顿,在与Marcum合并之前,一直接受PCAOB的定期检查,上一次检查是在2020年10月。2023年4月3日,我们任命审计联盟为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联盟总部设在新加坡,在PCAOB注册,受美国法律约束,PCAOB根据这些法律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适用的专业标准。我们的前核数师Friedman LLP和我们的现任核数师Audit Alliance都不是总部设在中国内地中国或香港,也没有在2021年12月16日的确定报告中被指定为受PCAOB决定的公司。如果未来发生任何监管变更或中国监管机构采取的任何步骤,不允许我们的审计师将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审计文件提供给PCAOB进行检查或调查,或者PCAOB扩大了决定的范围,使我们的中国经营实体将受到HFCA法案的约束(该法案可能会被修订),您可能会被剥夺此类检查的好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和我们的证券交易受到限制或限制,包括

-柜台“根据《HFCA法案》,交易可能被禁止。最近的事态发展将给我们的发行增加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申请上市的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构在考虑我们的审计师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人员和培训的充分性、资源的充分性、地理范围或与我们的审计相关的经验后,是否会对我们应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73目录表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的披露义务不同于美国国内的报告公司。因此,我们可能不会向您提供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相同的信息,或者我们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提供信息,这可能会增加您评估我们的业绩和前景的难度。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与美国和国内发行人相同的要求。根据交易所法案,我们将受到报告义务的约束,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义务比美国国内报告公司的报告义务更宽松,频率更低。例如,我们将不被要求发布季度报告或委托书。我们将不会被要求披露详细的个人高管薪酬信息。此外,我们的董事和高管将不会被要求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6条报告股权持有量,也不会受到内幕人士做空的影响-摇摆

62

--欺诈

和反

-操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如规则10b-5根据《交易所法案》。由于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强加给我们的许多披露义务不同于强加给美国国内报告公司的披露义务,您不应期望收到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提供的信息相同的关于我们的信息。未来有资格出售的股份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降低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由于在公开市场上大量出售我们的股票,或者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此外,这些因素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未来发行A类普通股筹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总计6,540,658股A类普通股,742,762份未偿还期权,以及[·]A类普通股,742,762份购买[·]A类普通股的期权和认股权证将在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中出售的总计1,500,000股A类普通股和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单位(包括A类普通股和其中包括的认股权证)将可以自由转让,不受限制,也可以根据证券法进一步登记。其余股份将是规则144所界定的“受限证券”。这些股票在未来可以在证券法允许的范围内出售,而不需要根据证券法注册,范围为规则144或证券法下的其他豁免。此次发行的投资者将立即遭受重大稀释。

本次发行中我们单位的发行价预计将大大高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预计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假设此次发行完成,发行价为每股$[·],如果您在此次发行中购买单位,您将立即从您购买股票的每股价格中稀释约$[·]或约[·]%的预计每股有形账面价值。因此,如果您在此次发行中购买单位,您的投资将立即发生重大稀释。请参见

稀释

从本招股说明书第81页开始。

我们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所得收益的用途,我们可能会以您可能不同意的方式使用所得收益。虽然我们已经确定了我们预计将此次发行所得资金放在哪些优先事项上,但我们的管理层将在应用我们收到的净收益方面拥有相当大的酌处权。具体地说,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扩大和升级我们的生产线和仓库设施,建立和促进海外销售,以及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2.我们保留重新租赁的权利-分配

目前为此目的分配给我们的一般运营资本的资金。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么我们的管理层将对我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收到的更多净收益拥有自由裁量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适当使用。您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本次发行净收益应用的判断。净收益可用于不

63

目录表

加强我们实现盈利的努力或提高我们的股价。本次发行的净收益可能会投入不会产生利润或增加价值的投资。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77页开始的“收益用途”。

作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下的“受控公司”,我们可能会选择豁免公司遵守某些可能对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治理要求。本次发行后,我们的行政总裁雷霞和首席运营官刘端荣将实益拥有本公司合计[·]%的投票权,因为A类普通股每股1票,B类普通股每股10票,这将允许雷霞和刘端荣共同决定所有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个人、集团或另一家公司持有超过50%投票权的公司是“受控公司”,并获准分阶段遵守独立委员会的要求。虽然我们不打算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豁免,即使我们被视为“受控公司”,但我们可以选择在未来依赖这些豁免。如果我们选择依靠“受控公司”豁免,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我们的提名、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员会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因此,如果我们依赖豁免,在我们仍然是一家受控公司期间以及在我们不再是一家受控公司之后的任何过渡期内,您将无法获得受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获得的同等保护。作为一家根据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或JOBS Act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被允许并打算依赖于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

根据《就业法案》,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被允许并打算依赖于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度总收入为1.235美元或更多;— 本次发行五周年后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

我们拥有的日期,在前3

-年份

64

-可兑换

债务;或

·

根据联邦证券法的定义,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发行商”的日期。

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就可以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公司的各种报告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但不限于不被要求遵守萨班斯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认证要求

--奥克斯利

自此次发行之日起最长五个财年内采取行动。我们无法预测投资者是否会因为我们可能依赖这些豁免而发现我们的A类普通股吸引力下降。如果一些投资者因此发现我们的A类普通股吸引力下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可能会变得不那么活跃,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更加波动。此外,当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增加。不能保证我们在任何课税年度都不会成为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给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股东带来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一个非-U.S.在任何应课税年度,如(1)或至少75%的公司在该年度的总收入中包括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或(2)在该年度内,至少50%的资产价值(根据资产的季度价值的平均值)可归因于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或为产生被动收入或资产测试而持有的资产,则该公司将成为PFIC。基于本次发行中我们单位的预期市场价格和本次发行后我们A类普通股的预期价格,以及我们的收入、资产和业务的构成,我们预计不会被视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75

目录表

本课税年度或可预见的未来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然而,PFIC规则的应用在几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美国国税局不会采取相反的立场。此外,这是必须在每个课税年度结束后每年作出的事实决定。如果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在此期间,美国股东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适用于该美国股东,而该美国股东可能需要遵守额外的报告要求。有关PFIC规则对我们的应用以及如果我们被或被确定为PFIC对美国纳税人的后果的更详细讨论,请参见

65

税收-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75页开始。

这些认股权证可能没有价值。

我们在本次发行中提供的认股权证自发行之日起五年到期。如果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可行使认股权证期间没有超过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则该等认股权证可能没有任何价值。我们认股权证的持有者在收购我们的A类普通股(如果有的话)之前,将没有股东权利。若阁下于本次发售中购入认股权证以购买本公司A类普通股股份,阁下将无权购买本公司A类普通股,直至阁下在行使认股权证时购入该等A类普通股为止。于行使认股权证后,阁下将有权行使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只就记录日期在行使日期之后的事项行使权利。

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没有公开市场,认股权证的交易市场预计不会发展得很活跃。

本次发行的认股权证尚无既定的公开交易市场,我们预计市场不会发展。此外,我们不打算申请在此发行的权证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国家公认的交易系统上市。如果没有活跃的市场,权证的流动性将受到严重限制。

76目录表收益的使用

我们估计,根据每单位[·]美元的发行价,并扣除估计佣金和估计发售费用后,我们将从出售单位中获得约[·]美元的净收益。

假设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的发售股份数目在扣除估计佣金和估计发售费用后保持不变,假设每单位的假设公开发售价格每增加(减少)1.00美元,本公司从是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增加(减少)约[·]百万美元。

66

·

销售和市场营销费用约为[·]美元或20%;

·研发费用约为[·]美元或20%;·

物流和仓储能力约为[·]美元或10%;以及

·-1997我们将把收益的确切数额和百分比用于特定类别的活动,这将取决于当前的市场和商业状况,以及可能不时出现的特定机会。此次发行净收益的预期用途代表了我们基于当前计划和业务条件的意图,这些计划和业务条件可能会随着我们计划和业务条件的发展而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实际支出的金额和时间可能会因许多因素而有很大不同,包括任何不可预见的现金需求。同样,我们未来使用收益的优先顺序将取决于业务和市场状况的发展。因此,我们的管理层将拥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和广泛的酌情权来运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的方式使用此次发行所得资金。

在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时,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吾等只能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提供资金。没有额外的政府注册或批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不得借出或贡献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后,我们可以延长

-公司

向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贷款或作出额外的出资,为其资本开支或营运资金提供资金。事实上,我们对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的出资金额并无法定限制。这是因为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没有法定限制,我们可以通过认购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初始注册资本和增加的注册资本来向其出资,前提是中国子公司必须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完成相关的必要备案和注册程序。就吾等向中国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而言,(I)如有关中国附属公司决定采用传统的外汇管理机制或现行的外债机制,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中国附属公司的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而在此情况下,吾等可向中国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实际上并无法定限制,因为吾等可透过向中国附属公司作出出资来增加其注册资本,但须待有关登记完成后,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会相应增加;(二)有关中国子公司决定全面采用《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通知》规定的外汇管理机制

-覆盖范围

67

--审慎

十字架的管理

-边界

融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299号),并适用最新的宏观

--审慎

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于2022年10月25日采用的调整参数,风险

-加权未偿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相关中国子公司净资产的25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9号,自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的过渡期后,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确定交叉-边界涉外融资管理机制-投资自发布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均未颁布和公布有关这方面的进一步规章制度、通知和通知。目前还不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管局未来将采用哪种机制,以及我们在向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时将受到什么法定限制。77目录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出资方面,通常需要大约八周的时间来完成相关的备案和登记。就贷款而言,只要有关中国附属公司及/或本公司能成功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外管局注册程序通常需时约四周才能完成。虽然我们目前认为完成有关未来向中国子公司的出资和贷款的备案和注册程序没有重大障碍,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这些政府注册或批准(如果有的话)。请参阅“风险因素”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必须将发行收益汇往中国,然后才能用于造福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很耗时,而且我们无法保证我们能够及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政府注册流程。”

从第56页开始

68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使用收入的能力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获得融资的能力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60页。我们可能需要将部分美元净收益转换为人民币,以便用作本节所设想的收益。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币兑换法规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政府法规 - 外币兑换监管“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37页开始。

在将发行收益汇往中国之前,我们打算将我们的净收益进行短期投资

-Term

、付息、投资

-等级

义务

尽管我们可能会将部分收益用于收购或投资于补充我们业务的公司、技术、产品或资产,但我们目前没有达成任何收购或投资的谅解、承诺或协议。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在未来进行任何收购或投资。 78目录表股利政策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派发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派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会建议的金额。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所有股息均受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所规限,即公司只能从利润或股票溢价中支付股息,并且始终规定,如果这会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支付股息。即使我们决定派发股息,派息的形式、频率和数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本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未来向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未来的任何收益,以运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可能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拨出至少10%的资金

69

如有利润,每年提取法定公积金,直至法定公积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利用其职位向法定储备金缴款

-税费

利润,中国公司也可以利用其职位向酌情准备金再缴款。-税费利润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股东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弥补亏损和缴纳法定公积金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的,股东应当将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如果我们就A类普通股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向作为该A类普通股登记持有人的托管人支付就我们A类普通股应支付的股息,然后托管人将在符合存款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向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支付该等金额,包括据此应支付的费用和开支。请参阅“股本说明”。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将以美元支付。79目录表大写

下表列出了截至6月份的资本情况

2023年30日:

·

在实际基础上;以及

        在形式上,在扣除估计佣金和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在本次发行中以每单位[·]美元的发行价出售[·]单位。

        您应结合我们的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相关注释以及“收益的用途”和“股本描述”阅读本表。

        实际

        调整后的

        产品)

        (以美元表示)

70

1,039,499

        b类普通股,5,000,000股授权股份,3,829,500股已发行和发行股份

        [·]

        18,795,548

        法定准备金624,097[·]

        (5,334,300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193,368)[·]股东权益总额

15,544,196

[·]____________(1)反映了本次发行中以每单位[·]美元的发行价出售的单位,并扣除我们应付的估计佣金和估计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形式信息仅为说明性,我们将根据实际发行价格和定价时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调整此信息。另行付费-输入 资本反映了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中收到的净收益,扣除我们应付的佣金和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估计该净收益约为[·]美元,计算方法如下:发行总收益[·]美元,减去佣金[·]美元和估计发行费用[·]美元。预计调整后股东权益总额[·]是净收益[·]美元与实际权益15,544,196美元(首次公开发行后调整)之和。 假设发行价每单位$[·]增加1.00美元,将增加每股额外支付的-输入资本、总股东权益和总资本减少[·]百万美元,而假设发行价每单位减少1.00美元,将减少每增加支付的每一项-输入资本、总股东权益和总资本减少[·]百万美元,假设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单位数保持不变,并在扣除估计佣金和估计应支付费用后保持不变。

80

目录表

稀释

如果阁下投资于我们的单位,由于发行单位,阁下的权益将立即摊薄至每单位发行价与本次发售后A类普通股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A类普通股和B类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享有相同的权利。对于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每股A类普通股将有权投1票,每股B类普通股将有权投10票。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统称为普通股。B类普通股不会作为此次发行的一部分进行转换。我们截至6月的有形账面净值

71

2023年为每股$[·]或$[·]。我们的预计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如下所示,表示我们的总有形资产减去总负债,除以我们已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摊薄是由于每股普通股发行价大幅高于我们目前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现有股东应占每股普通股账面价值所致。在我们以每单位发行价[·]美元的发行价发行和出售本次发行的[·]个单位后,在扣除估计佣金和我们应支付的发售费用后,预计于6月的调整有形账面净值

302023年将是$[·],或每股$[·]。这意味着现有股东的有形账面净值立即增加了每股[·]美元。每股发行价将大大超过每股有形账面净值。因此,在此次发行中购买Units的新投资者将立即遭受其投资每股[·]美元的稀释。下表说明了对购买此次发行股票的新投资者的每股摊薄:

假定单位发行价

$[·]2023年6月30日每股A类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1.48由于新投资者付款,调整后每股A类普通股有形净账面价值$[·]本次发行后立即每股A类普通股的预计有形净账面价值$[·]

发行中新投资者每股A类普通股有形净净价值的稀释金额$, 20增加1.00美元假设每单位[·]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减少)将增加(减少)预计有形净账面价值[·]万美元,本次发行后每股预计有形净账面价值每股减少[·]美元,以及本次发行投资者每股预计有形净账面价值稀释[·]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页所载我们发行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并扣除我们应付的估计佣金和发行费用后。, 40目录表公司历史和结构我们的历史ICZOOM Group Inc.(“ICZOOM”)前身为Horizon Business Intelligence Co.,Limited(“HBI”),于2015年6月18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更名为现名。

公司拥有以下四家按照香港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公司的100%股权:

1)

72

2)

Ehub电子有限公司(“Ehub”),一家于2012年9月13日注册成立的实体;

3)

Hjet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imited(“Hjet HK”),一家于2013年8月6日注册成立的实体;4)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Components Zone HK”),一家于2020年5月19日注册成立的实体。

元器件开发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ICZOOM WFOE”)成立于2020年9月17日,是一家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股权由Components Zone HK 100%拥有。ICZOOM、ICZOOM WFOE、HJET顺通(深圳)有限公司(“HJET顺通”)和香港零件区目前并不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运营,只是作为控股公司。于下文所述重组前,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夏雷霞先生及董事会成员兼首席营运官刘端荣女士为合捷顺通的控股股东,合捷顺通根据中国法律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注册成立。合捷顺通目前并不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运营,只是作为控股公司。合捷顺通目前拥有根据中国法律于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注册成立的深圳市合捷供应链有限公司(“合捷供应链”)的100%股权。合捷顺通此前拥有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成立的上海恒诺陈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恒诺陈氏”)100%的股权。由于自成立以来业务活动及经营有限,为精简本公司的业务架构,恒诺臣于2021年8月23日根据中国法律完成注销注册。

Hjet Supply Chain拥有两家子公司100%的股权:(1)深圳市爱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捷运通物流有限公司(“ICZOOm Shenzhen”)根据中国法律于2015年7月20日注册成立;(2)深圳市捷运通物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Hjet Logistic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2013年5月31日注册成立。 HJET供应链、ICZOOM深圳和HJET物流这三家实体在下文中统称为“ICZOOM运营公司”。我国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2月16日完成(简称《重组》)。重组涉及成立ICZOOM WFOE、将ICZOOM营运实体的100%股权转让予ICZOOM WFOE,以及ICZOOM WFOE与派明深圳股东之间订立若干合约安排。因此,ICZOOM成为上述所有实体的最终控股公司。2023年3月17日,我们成立了一家公司

73

首次公开发行1,500,000股A类普通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4.00美元。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前,我们从首次公开募股中获得了600万美元的总收益。

82

目录表我们的公司结构以下图表总结了我们的公司法律结构,并确定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我们的子公司。____________注:(1)和捷顺通此前拥有上海恒诺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有限公司(“恒诺陈”)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成立。恒诺晨自成立以来的业务活动和运营有限,为了精简公司的业务结构,于2021年8月23日,恒诺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完成了注销登记。-52021年12月,ICZOOm WFOE终止了与派明深圳及派明深圳股东的合同安排。因此,我们解除了VIE结构,不再合并派明深圳的经营和财务业绩。

有关各股东所有权的详情,请参阅“主要股东”一节中的实益所有权表。

名字

背景

所有权ICZOOM香港·

一家香港公司

ICZOOM拥有100%的股份·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

74

从海外供应商采购和分销电子元器件

组件:香港开发区

·

一家香港公司

ICZOOM拥有100%的股份

·

        ·

        EHub

        一家香港公司ICZOOM拥有100%的股份·成立于2012年9月13日·

        83

目录表名字背景

所有权

HJET香港·一家香港公司

75

·

成立于2013年8月6日 从海外供应商采购和分销电子元器件ICZOOM WFOE

·

一家中国公司,并被视为外商独资企业

由香港零件区100%拥有

·

成立于2013年11月8日

·

76

·

一家控股公司。

HJET供应链

·

一家中国公司

        ·

        ·

        ·

        ICZOOM深圳

·

一家中国公司100%由HJET供应链拥有·于2015年7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750万元人民币·通过B20亿 e销售电子元器件--商业 平台HJET物流·一家中国公司100%由HJET供应链拥有·成立于2013年5月31日·

77

·

物流和产品运输历史上的契约安排过往,由于法律对外资拥有及投资于中国(包括深圳及上海)电子零件交易所等领域的发展及营运有限制,吾等透过无外资拥有的中国公司派明深圳持有的互联网通讯公司牌照经营先前的网上平台。我们先前透过合约安排而非由我们或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拥有股权的方式,合并派明深圳的经营及财务业绩。此类合同安排包括一系列三份协议,以及于2020年12月14日签署的股东授权书(POA)和不可撤销承诺书(统称为《合同安排》)。然而,在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与派明深圳的VIE安排,完成了相关的监管程序,并于2021年12月解除了VIE结构。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香港现在运营着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Www.iczoomex.com,根据中国法律,这不需要国际比较公司许可证。我们更换B20亿在线平台运营实体的原因有两个。首先,随着香港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其他国家对中国电子元器件的潜在需求,我们有动力在香港建立B20亿在线平台,以实现我们在香港市场的增长和向其他市场的潜在拓展。第二,VIE安排的监管和运营风险大幅增加,加速了我们终止VIE安排,从而终止了我们使用由深圳派明持有的旧平台的合同权利。我们的新平台Www.iczoomex.com不仅由ICZOOm HK运营和管理,其服务器和数据也位于和存储在新加坡。由于我们的在线平台及其运营商都不在中国的领土内,根据中国法律,ICZOOM香港不需要获得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牌照才能维护和运营Www.iczoomex.com

,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因此,我们不再合并派明深圳的经营和财务业绩,而是通过我们在中国和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所有业务。84目录表该等合约安排旨在让ICZOOm Cayman在ICZOm Cayman的财务报表中合并派明深圳的营运及财务业绩。合同安排的重要条款如下:独家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ICZOOm WFOE与派明深圳订立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ICZOOm WFOE拥有向派明深圳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的独家权利,包括授予知识产权使用权、软件服务、网络支持、数据库支持、硬件服务、技术支持、员工培训、技术研发及市场资讯、商业管理咨询、营销推广服务、客户管理及服务、租赁硬件及设备,以及派明深圳所需的其他服务。作为交换,ICZOOm WFOE有权获得相当于上一年度累计亏损、运营成本、费用、税费和其他贡献以及派明深圳合理运营利润后的全部综合利润的服务费。除服务费外,深圳拍明将报销一切合理的费用、报销款项和费用。

78

ICZOOm WFOE因其业绩而支付或发生的费用。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在没有ICZOOM WFOE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派明深圳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对其资产、业务、就业、义务、权利或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将继续有效,除非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或ICZOOM WFOE的书面通知而终止。

看涨期权协议

根据认购期权协议,于ICZOOM WFOE、派明深圳及拥有派明深圳全部股权的股东之间,该股东授予ICZOOM WFOE购股权以购买其于派明深圳的股权。购买价格应为适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ICZOOM WFOE或其指定人士可随时行使该选择权购买派明深圳全部或部分股权,直至其收购派明深圳全部股权为止,该等股权于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看涨期权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股东持有的所有股权已转让或转让给ICZOOm WFOE和/或ICZOOm WFOE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士。然而,ICZOOm WFOE有权随时向排明深圳发出事先书面通知后无条件终止该等协议。股权质押协议根据拥有派明深圳全部股权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该股东将派明深圳的全部股权质押予ICZOOM WFOE作为抵押品,以确保派明深圳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及看涨期权协议承担责任。除非根据认购期权协议将股权转让予ICZOOM WFOE或其指定人士,否则派明深圳股东不得转让或不得转让质押股权予ICZOOM WFOE。·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合同安排是有效的,对该等安排的每一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可根据其条款和当时有效的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对每一方强制执行。然而,当时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和应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上述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尽管我们在2021年12月终止了VIE结构,但仍不确定是否会通过与VIE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通过,它们将提供什么。如果中国政府发现确立派明深圳经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我们业务的限制,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包括被禁止继续经营。见“风险因素--与我们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我们之前是通过派明深圳持有的亿牌照,以合同安排的方式运营我们的B20 ICP线上平台。如果中国政府认定这些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有关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或者如果中国政府不允许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和/或ICZOm Cayman的证券可能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79

44,

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30, 2023:

        46

        

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业务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47至49页了解更多详情
.
根据上述合同安排(使ICZOOm WFOE能够获得其所有预期剩余回报),我们将排明深圳列为VIE。因此,我们根据S法规合并了排明深圳在本文所列期间的账目
-X
(1)

   

-02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会计准则法典(“ASC”)810颁布

 

1,039,499

 

 

[•]

86

 

612,720

 

 

[•]

以下对我们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含的相关注释一起阅读。本讨论包含转发

 

18,795,548

 

 

[•]

-看起来

 

624,097

 

 

[•]

由于许多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项下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列的因素,可能会导致这些陈述。

 

(5,334,300

)

 

[•]

站台。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VIE结构下的协议,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现在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

 

(193,368

)

 

[•]

基于我们专有的行业知识,再加上我们的SaaS套件,我们致力于与我们的客户合作,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挑战,并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帮助他们满足各自的需求。我们的使命是通过为中小企业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来改造传统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帮助他们推出创新的产品,缩短上市时间,提高他们的整体竞争力。

 

15,544,196

 

 

[•]

____________

(1)      Www.iczoomex.com。新平台具有与旧平台或网站基本相同的特性和功能,使我们能够收集、优化和展示产品供应信息,为客户匹配订单,并通过我们的SaaS套件服务完成订单。然而,新平台不会自动整合旧平台的注册客户信息。客户主要是小客户

-中等中国的电子元件买家,其中一些是经常在平台上下单的回头客,另一些则不太活跃,随时下单。对于那些回头客,我们甚至在VIE安排终止之前就能够联系他们并与他们合作,在新平台注册并继续与他们合作,转移到新平台。对于其他随机客户,在深圳派明的协助下通过One-年份自2022年1月18日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以来,我们已逐步将它们转移到新平台上。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派明深圳利用旧平台为我们提供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网站信息推送、供需信息匹配服务、在线广告、软件定制、数据分析、网站运营等-深度

80

-年份

协议的期限。VIE协议终止后,由于首席运营官的兄弟为派明深圳的股东之一,派明深圳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22年4月19日,首席运营官的兄弟将其在派明深圳的所有所有权权益转让给一名无亲属关系的个人,派明深圳于2022年4月19日后不再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应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向派明深圳支付的咨询服务费计入关联方交易。当在旧平台上下订单时,客户将收到一条自动生成的消息,表示代表将很快与他或她联系,以确认和履行订单。深圳派明每天向我们发送订单信息,以便我们直接联系客户,引导他们在新平台注册下单,以便通过新平台匹配和履行订单。对于之前没有在旧平台注册但来自深圳拍明的任何新客户,并已通过新平台向我们下单,我们同意向拍明深圳支付浮动服务费。在一年中

-年份

在业务合作协议期限内,由派明深圳采购的73名新客户在我们的新平台上下单,我们已为该等新客户向派明深圳支付约人民币73,000元(约1,000,000美元)的额外浮动服务费。这份业务合作协议在前一份之后到期。

-年份 本公司并无与派明深圳续签或订立新的业务合作协议。 截至6月的财年

2023年和2022年,我们分别向总共836家和1,012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截至本文之日,我们已在新平台上上传了自2022年以来从这些供应商以及任何新供应商购买的所有产品的信息。 截至6月的财年

2023年和2022年,我们分别从总共813和1,051名客户中产生了收入。

 

我们的组织

[•]

我们的收入比截至6月的财年的290,376,371美元减少了75,971,145美元,即26.2%

 

2022年30日至截至6月的财年214,405,226美元

1.48

分别为2023年和2022年。截至6月的财年,服务佣金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1.5%和1.3%

 

分别为2023年和2022年。

[•]

目录表

 

下表说明了截至6月份年度我们的收入金额和百分比

[•]

截至6月30日止年度,

 

2023

[•]

方差

81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1)      电子元器件销售

2)      (26.3

3)      服务佣金

4)      1.5

%

3,836,635

1.3

%

(554,564

)

(14.5)%总收入

82

214,405,226

100.0

%

____________

290,376,371

(1)      %

(2)      (75,971,145

)

(26.2

 

)%

 

影响我们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我们认为以下关键因素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我们业务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有效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和违约可能性的能力。我们设计并实施了一套系统的信用评估模型和纪律严明的风险管理方法,以将客户的违约风险降至最低,并减轻违约的影响。具体地说,我们的评估模型和风险管理能力使我们能够选择

 

-质量

   

   我们有能力吸引更多客户并增加每个客户的支出

   
   

   -2

   

好几年了。截至六月底止年度

 

   分别为30、2023年和2022年。我们对少数较大客户的依赖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重大损失的风险,如果一个大客户停止购买我们的产品,减少购买我们的产品或倒闭,而我们找不到同等条件的替代客户。如果我们的任何重要客户减少从我们那里购买的产品数量或停止从我们那里购买,我们的净收入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因此,我们未来业务的成功有赖于我们有效的营销努力,以扩大我们在中国的分销网络,努力增加我们的地理渗透率。扩张的成功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与越来越多的客户建立关系和管理的能力,以及优化我们的分销网络的能力。如果我们的营销努力不能说服客户接受我们的产品,我们可能会发现很难保持现有的销售水平或增加这样的销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的净收入将下降,我们的增长前景将受到严重损害。

 

--商业

   

   -高效

   
   

   我们有能力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

   

由于中小企业的订单往往非常复杂,订单量小,现有的传统商业模式为他们服务的成本相对较高。我们通过先进的电子产品来降低运营成本

 

   商业模式,以有效的低成本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服务。我们的业务增长有赖于我们吸引和留住合格且富有成效的员工、发现商业机会、与客户签订新合同的能力,以及我们控制成本和支出以提高运营效率的能力。我们的库存成本(包括第三

 

-派对

   

   我们成功竞争的能力

   
   

   --商业

   

83

90

目录表

 

比我们做的营销资源。此外,我们的一些竞争对手或新进入者可能会被收购、接受投资或建立战略关系

 

-已建立

而且很好

 

   公司或投资者,这将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地位。我们未能妥善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上述挑战,可能会降低我们的营业利润率、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度,或迫使我们蒙受损失,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严重或长期放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Term

   
   

   新冠肺炎

   

公司的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新冠疫情持续爆发和蔓延的进一步影响

 

    流行病与COVID

 

-19

   

   -19

   
   

   -19

   
   

   主要财务业绩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财务业绩时,我们考虑各种财务业绩指标,包括净收入和毛利润的增长,我们控制成本和运营费用的能力,以提高我们的运营效率和净收益。我们对这些指标的审查有助于及时评估我们的业务表现,并有效地沟通结果和关键决策,使我们的业务能够迅速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和客户的不同需求和偏好做出反应。我们用来评估业务绩效的关键指标如下所示,并在“运营结果”一节中进行了更详细的讨论。

 

   目录表

 

净收入

   

   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五年中,

   
   

   2022

   
   

   %

   

电子元器件的销售:

 

   88.4

 

%

   

   %

   
   

   1.5

   
   

   1.3

   

%

 

   100.0

 

%

   

   %

   
   

   667

   
   

   (220)(24.8

   

)%

 

   146

 

164

   

   )

   
   

   )%

   
   

   813

   

1,051

(238)(22.6)%库存单位(NPS)可供销售-半导体19,48521,914

84

)

(11.1

)%

库存单位(NPS)可供销售-设备和工具3,4734,322

(849)

)

(19.6

)%

SKU合计

22,958

26,236

(3,278

85

(12.5

)%

半导体销售量(单位)

880,578,273

1,215,103,452

(334,525,179

        (27.5

        设备、工具及其他产品销售额(单位)

38,338,204105,362,831(67,024,627 44,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总量918,916,477 46, ))% — $0.22.

0.21$0.01-02%-10$

86

$

0.25

$0.32128.0%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98.5%和98.7%。我们销售给客户的电子元件产品分为两类:(I)半导体产品和(Ii)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我们的半导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种集成电路、电源/电路保护、分立器件、无源元件、光电子/机电产品,我们的设备、工具和其他电子元件产品主要包括各种MRO和设计工具。销售给客户的SKU总额从2022财年的26,236种不同产品(包括21,914种不同的半导体产品和4,322种不同的设备和工具产品)下降到2023财年的22,958种不同的产品(包括19,485种不同的半导体产品和3,473种不同的设备和工具产品)。产品种类的减少反映了来自客户终端的需求减少,因为其中一些客户在上个财政年度大量囤积产品,但库存仍然相对较高。因此,我们电子元件产品的客户数量从2022财年的887名客户减少到2023财年的667名客户,降幅为24.8%。我们还统计了回头客的数量,以在过去五个财年内与我们有交易记录的本期订单的客户数量衡量。而2023财年的回头客数量为549人,回头客占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总客户的67.5%,而2022财年回头客仅占58.0%。我们的客户主要是依赖我们电子产品的中小型企业。--商业

一人站台

-停下来采购,以及添加-打开服务,以降低自己进行的采购的总成本。尽管电子行业产品生命周期短,产品趋势瞬息万变,技术不断发展,客户采购需求频繁,但我们相对较短的库存周转期和大量的SKU使我们能够满足客户的频繁需求,92目录表日新月异,各种诉求进一步保持长久-Term与我们的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因此,回头客比例的增加反映了在我们平台上下单的现有客户日益增长的高满意度和忠诚度,作为我们服务和业务表现的指标之一。我们的管理层参考回头客的数量来监测客户的满意程度,并将其考虑到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另一方面,与2022年财年相比,半导体产品的平均售价每单位上涨0.01美元或4.8%,设备和工具产品的平均售价每单位上涨0.32美元或128.0%。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导致我们从2022财年到2023财年的电子元件产品销售总收入下降了26.3%。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向客户提供清关、临时仓储以及物流和航运服务的服务佣金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1.5%和1.3%。我们根据客户从供应商处购买商品的价值收取0.15%至1.5%的佣金,该佣金不予退还。我们服务的客户数量从2022财年的164名客户下降到2023财年的146名客户,降幅为11.0%,这是因为一些客户减少了进口电子元件的计划,并温和地停止使用我们的履行服务,以满足减少的需求。毛利

毛利等于净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库存成本(第三位-派对产品购买价格、关税、入境运费、仓库租赁和间接费用以及营业税)和销售税。售出商品的成本通常受包括第三方可获得性在内的因素的影响而变化-派对产品在市场上,进货价格第三

-派对

产品、销售量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我们的收入成本分别占2023财年和2022财年总收入的97.5%和97.3%。

87

运营费用

我们的运营费用包括销售费用、一般费用和行政费用。我们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销售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仓库租金费用、运输和送货费用、关税费用、商务差旅费用、餐饮费用和其他与促销和营销活动相关的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我们的销售费用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1.0%和0.6%。我们的销售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从2022财年的0.6%增加到2023财年的1.0%,尽管由于总收入下降,以美元金额计算,2023财年我们的总销售费用比2022财年增加了60,207美元或3.1%,这主要是由于租赁的办公室和仓库被确认为使用权以及促销费用的增加导致的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增加。然而,如果我们继续扩大我们的业务,并向位于更大地理区域的客户推广我们的产品,我们仍然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整体销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推广费用和工资,将增加,并促进我们的业务增长。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和保险费用、折旧和摊销、坏账准备费用、办公用品和公用事业费用、商务差旅和餐饮费用以及专业服务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一般和行政费用分别占我们收入的1.1%和0.9%。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占总收入的比例从2022财年的0.9%增加到2023财年的1.1%,但是,由于总收入减少了26.2%,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总额减少了85,837美元,按美元计算减少了3.4%93目录表2023年财政年度与2022年财政年度相比数额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薪金和工资支出减少。然而,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和商业咨询费用,将继续增加,因为我们计划招聘更多人员,并产生与扩大业务运营相关的额外费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的三个财政年度经营成果比较下表总结了我们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收入表中反映的经营业绩,并提供了有关这些期间美元和增加或(减少)百分比的信息。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五年中,20232022方差%收入电子元器件销售

$ 211,123,155

98.5 %

$

286,539,736

98.7 % $ (75,416,581 )

88

)%

服务佣金 3,282,071

 

1.5

   

2023

 

2022

 

290,376,371

   

100.0

 

%

 

(75,971,145

 

)

 

(26.2

 

%

收入成本

 

 

     

 

 

 

     

 

 

 

 

 

   

 

209,112,615

 

5,292,611

211,123,155

 

98.5

%

 

2.7

286,539,736

 

98.7

%

 

(32.3

(75,416,581

)

 

(26.3

)%

1.0

 

 

3,282,071

 

1.5

%

 

 

3,836,635

 

1.3

%

 

 

(554,564

)

 

(14.5

)%

1.1

 

%

214,405,226

 

100.0

%

 

(85,837

290,376,371

 

100.0

%

 

)%

(75,971,145

)

 

(26.2

)%

3,371,255

1.2

%

(2,496,223)(74.0

)%

其他收入(费用)-2(567,915 ) (0.3

89

(356,624

)

(0.1)%(211,291

)

59.0%短期收入投资14,7480.0%

30,775

0.0%(16,027)(52.1

)%

外汇收益1,788,8700.8

90

301,133

0.1%1,487,737494.0(41.5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219,020)

(0.1

)%-19)-19)%-19)-19%

因VIE协议终止而造成的损失

-

91

(205,249

)

(0.1

 

)%

   

2023

 

2022

 

%

 

%

1,141,808

 

 

 

 

 

 

 

 

 

 

 

 

   

 

0.5

 

 

88.4

%

 

 

89.7

%

 

 

 

 

   

 

)%

 

 

10.1

%

 

 

9.0

%

 

 

 

 

   

 

条文

 

 

98.5

%

 

 

98.7

%

 

 

 

 

   

 

1.1

 

 

1.5

%

 

 

1.3

%

 

 

 

 

   

 

)%

 

 

100.0

%

 

 

100.0

%

 

 

 

 

   

 

   

 

 

 

 

 

 

 

 

 

 

 

   

 

0.8

 

 

667

 

 

 

887

 

 

 

(220

)

 

(24.8

)%

(818,640

 

 

146

 

 

 

164

 

 

 

(18

)

 

(11.0

)%

2023

 

 

813

 

 

 

1,051

 

 

 

(238

)

 

(22.6

)%

   

 

 

 

 

 

 

 

 

 

 

 

   

 

 

 

19,485

 

 

 

21,914

 

 

 

(2,429

)

 

(11.1

)%

收入

 

 

3,473

 

 

 

4,322

 

 

 

(849

)

 

(19.6

)%

$

 

 

22,958

 

 

 

26,236

 

 

 

(3,278

)

 

(12.5

)%

   

 

 

 

 

 

 

 

 

 

 

 

   

 

(27.3

 

 

880,578,273

 

 

 

1,215,103,452

 

 

 

(334,525,179

)

 

(27.5

)%

26,091,112

 

 

38,338,204

 

 

 

105,362,831

 

 

 

(67,024,627

)

 

(63.6

)%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小计

 

 

918,916,477

 

 

 

1,320,466,283

 

 

 

(401,549,806

)

 

(30.4

)%

   

 

 

 

 

 

 

 

 

 

 

 

   

 

(75,416,581

 

)

0.22

 

 

)%

0.21

 

 

3,282,071

0.01

 

 

4.8

%

1.3

 

%

0.57

 

 

)

0.25

 

 

)%

0.32

 

 

128.0

%

100.0

%$290,376,371100.0%$(75,971,145

92

(26.2

)%94目录表

(一)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收入

电子元件销售收入减少了75,416,581美元,即26.3%,从2022财年的286,539,736美元减少到2023财年的211,123,155美元。

我们销售给客户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分为两大类:半导体产品和电子设备、工具等产品。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五年中,20232022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

$

36,208,767

$

155,134,814

电源/电路保护

13,902,350

93

离散型

16,047,821

23,071,808

无源元件

 

99,326,417

   

2023

 

2022 

 

8,535,997 

   

12,056,185

 

% 15,366,941
29,103,445
设备、工具和其他:

 

装备

 

% 8,745,020
工具和其他

 

11,632,317

 

%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总额

 

 

 

 

   

 

 

 

 

 

   

 

 

 

 

 

   

 

211,123,155

 

286,539,736

211,123,155

 

 

98.5

%

 

总收入

286,539,736

 

 

98.7

%

 

290,376,371

(75,416,581

)

 

(26.3

)%

就我们的电子元件产品销售而言,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回头客数量分别为418和475。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的三个年度,对回头客的销售额约占总收入的87%和77%,而对新客户的销售额分别约占总收入的13%和23%。在2022财年,我们的电子元件产品的每位客户的平均采购额为323,044美元,较2023财年的316,526美元下降了约2.0%。通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我们提高了客户忠诚度。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回头客占总客户的62.7%和53.6%。

 

 

3,282,071

 

 

1.5

%

 

 

3,836,635

 

 

1.3

%

 

 

(554,564

)

 

(14.5

)%

-派对

 

 

214,405,226

 

 

100.0

%

 

 

290,376,371

 

 

100.0

%

 

 

(75,971,145

)

 

(26.2

)%

 

 

209,112,615

 

 

97.5

%

 

 

282,561,907

 

 

97.3

%

 

 

(73,449,292

)

 

(26.0

)%

%

 

 

5,292,611

 

 

2.5

%

 

 

7,814,464

 

 

2.7

%

 

 

(2,521,853

)

 

(32.3

)%

   

 

 

 

   

 

 

 

 

 

   

 

 

 

 

 

   

 

1,220,804

 

 

 

 

   

 

 

 

 

 

   

 

 

 

 

 

   

 

0.7

 

 

1,991,992

 

 

1.0

%

 

 

1,931,785

 

 

0.6

%

 

 

60,207

 

 

3.1

%

0.2
%

 

 

2,425,587

 

 

1.1

%

 

 

2,511,424

 

 

0.9

%

 

 

(85,837

)

 

(3.4

)%

%

 

 

4,417,579

 

 

2.1

%

 

 

4,443,209

 

 

1.5

%

 

 

(25,630

)

 

(0.6

)%

100.0

 

 

875,032

 

 

0.4

%

 

 

3,371,255

 

 

1.2

%

 

 

(2,496,223

)

 

(74.0

)%

   

 

 

 

   

 

 

 

 

 

   

 

 

 

 

 

   

 

收入总成本下降了73,449,292美元,即26.0%,从2022财年的282,561,907美元降至2023财年的209,112,615美元。我们的收入成本下降主要归因于第三

 

 

 

 

   

 

 

 

 

 

   

 

 

 

 

 

   

 

-派对

 

 

(567,915

)

 

(0.3

)%

 

 

(356,624

)

 

(0.1

)%

 

 

(211,291

)

 

59.0

%

-派对
每个报告期内产品采购成本、销量变化以及不同产品组合的销售情况。期内毛利率下降主要归因于每单位平均第三方产品采购成本增加。此外,我们的毛利润和毛利率也受到每个报告期不同产品组合销售的影响。2023财年,我们从成本较高、利润率较低的产品中获得了更多收入。我们的平均第三方采购成本从2022财年的每单位电子元件0.21美元增加了9.52%,增加了2023财年的每单位0.23美元。这些因素导致我们的收入成本下降以及毛利润和毛利率下降。

 

 

14,748

 

 

0.0

%

 

 

30,775

 

 

0.0

%

 

 

(16,027

)

 

(52.1

)%

 

 

1,788,870

 

 

0.8

%

 

 

301,133

 

 

0.1

%

 

 

1,487,737

 

 

494.0

%

100.0

 

 

125,125

 

 

0.1

%

 

 

213,741

 

 

0.1

%

 

 

(88,616

)

 

(41.5

)%

运营费用:

 

 

(219,020

)

 

(0.1

)%

 

 

(197,945

)

 

(0.1

)%

 

 

(21,075

)

 

10.6

%

1.1

 

 

 

 

 

 

 

(205,249

)

 

(0.1

)%

 

 

205,249

 

 

100

%

$

 

 

1,141,808

 

 

0.5

%

 

 

(214,169

)

 

(0.1

)%

 

 

1,355,977

 

 

(633.1

)%

(0.6
)%

 

 

2,016,840

 

 

0.9

%

 

 

3,157,086

 

 

1.1

%

 

 

(1,140,246

)

 

(36.1

)%

 

 

265,670

 

 

0.1

%

 

 

587,276

 

 

0.2

%

 

 

(321,606

)

 

(54.8

)%

$

 

17,883

1,751,170

 

 

0.8

%

 

62,255

2,569,810

 

 

0.9

%

 

6.7

(818,640

)

 

(31.9

)%

)%    运费和送货费

 

416,660

   

2023

 

2022 

 

445,840 

   

23.1

 

% (29,180
)

 

(6.5

 

% 促销活动
170,087
8.5

 

%

 

%

10.0

 

 

     

 

 

 

     

 

 

 

 

 

   

 

%

 

 

     

 

 

 

     

 

 

 

 

 

   

 

(23,700

 

)

189,388,293

 

88.4

%

 

41,009

260,448,624

 

89.7

%

 

2.3

(71,060,331

)

 

(27.3

)%

)%
关税

 

 

21,734,862

 

10.1

%

 

 

26,091,112

 

9.0

%

 

 

(4,356,250

)

 

(16.7

)%

水电费和办公费

 

 

211,123,155

 

98.5

%

 

 

286,539,736

 

98.7

%

 

 

(75,416,581

)

 

(26.3

)%

151,980

 

 

3,282,071

 

1.5

%

 

 

3,836,635

 

1.3

%

 

 

(554,564

)

 

(14.5

)%

3.7

 

%

214,405,226

 

100.0

%

 

64,978

290,376,371

 

100.0

%

 

$

(75,971,145

)

 

(26.2

)%

94

100.0

%

$

60,207

 

3.1

   

2023

 

2022

-基于

 

 

   

 

 

补偿

 

 

   

 

 

97

 

目录表

36,208,767

 

--提到

155,134,814

一般和行政费用

 

 

13,902,350

 

 

15,971,800

2023

 

 

16,047,821

 

 

23,071,808

 

 

99,326,417

 

 

25,110,572

%

 

 

8,535,997

 

 

12,056,185

工资和员工福利支出

 

 

15,366,941

 

 

29,103,445

   

 

   

 

 

36.9

 

 

   

 

 

%

 

 

10,102,545

 

 

8,745,020

42.5

 

 

11,632,317

 

 

17,346,092

(172,231

 

 

211,123,155

 

 

286,539,736

)%

 

 

3,282,071

 

 

3,836,635

3.3

 

%

214,405,226

 

1.7

290,376,371

36,834

85.1

95

房租费用

1,601

0.1

%

73,922

3.0

%    (72,321)(97.8)%折旧和折旧摊销215,667

8.9

 

%

   

2023

 

2022

   
   

%

 

% 52.5
%
坏账准备费用

 

(93,231

 

% (3.8
)%
(23,977

 

)

 

%

)%

 

(69,254

206,892,634

 

98.9

%

 

交通费、旅费和餐饮费

280,269,194

 

99.2

%

 

88,503

(73,376,560

)

 

(26.2

)%

%

 

 

1,220,804

 

0.7

%

 

 

1,188,816

 

0.5

%

 

 

31,988

 

 

2.7

%

%

 

 

474,543

 

0.2

%

 

 

589,291

 

0.2

%

 

 

(114,748

)

 

(19.5

)%

银行手续费

 

 

446,621

 

0.2

%

 

 

412,681

 

0.1

%

 

 

33,940

 

 

8.2

%

)%

 

 

78,013

 

0.0

%

 

 

101,924

 

0.0

%

 

 

(23,911

)

 

(23.5

)%

研发费用

 

437,261

209,112,615

 

100.0

%

 

21.1

282,561,907

 

100.0

%

 

(17.5

(73,449,292

)

 

(26.0

)%

%310.0

%(31)

(100.0

96

一般和行政费用总额

$2,425,587100.0

%

$2,511,424100.0

%

$

 

(85,837

   

2023

 

2022

 

)%

   

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从2022财年的2,511,424美元减少到2023财年的2,425,587美元,减少了85,837美元,降幅为3.4%,主要是由于(I)由于员工人数减少和发放给员工的奖金减少,工资和员工福利支出减少了172,231美元,降幅为16.1%;(Ii)租金支出减少了72,321美元,降幅为97.8%,原因是所有租赁期限超过12个月的办公室和仓库都被归类为使用权资产,而那些相关的租赁付款不再被视为租赁费用;(3)坏账准备支出减少69,254,即288.8%,原因是长期债务回升导致坏账拨备的冲销增加

 

-年龄较大
应收账款;(Iv)银行手续费减少47,065美元或31.8%,主要是由于中国境内银行购汇及电汇至离岸银行的手续费减少所致;及(V)由于我们的网上平台的覆盖范围及发展所需的维护较少,本公司的研发开支减少92,883美元或17.5%。这一下降被(I)库存所抵消
-基于

 

补偿费用增加36,834或85.1%,原因是2023财年有更多选择到期;(2)折旧和摊销减少,主要是因为使用资产的权利金额增加;(3)交通、差旅和餐饮费用增加31,373,或35.4%,原因是出差增加

 

% 目录表
(I)公用事业及办公室开支增加99,334元,即199.6%;(V)向顾问支付更多的专业服务费,以应付合作资金及业务重组所需的费用;及(Vii)保险开支增加87,332元,即1555.1%,原因是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购买保险。2023财年与2022财年相比,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总体减少,反映了上述情况
--提到

 

各种因素加在一起。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一般和行政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1.1%和0.9%。

 

%

其他收入(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外汇损益、政府子公司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损益、其他非

 

-运营

214,405,226

 

100.0

%

 

2022

290,376,371

 

100.0

%

 

(75,971,145

)

 

(26.2

)%

)

 

 

     

 

 

 

     

 

 

 

 

 

   

 

$

 

 

1,991,992

 

1.0

%

 

 

1,931,785

 

0.6

%

 

 

60,207

 

 

3.1

%

30,775

 

 

2,425,587

 

1.1

%

 

 

2,511,424

 

0.9

%

 

 

(85,837

)

 

(3.4

)%

政府补贴

 

125,125

4,417,579

 

2.1

%

 

(41.5

4,443,209

 

1.5

%

 

)

(25,630

)

 

(0.6

)%

10.6

%

 

(Ii)

   

2023

 

2022

 

银行贷款、应付票据和第三笔

   

-派对

 

%

 

(Iii)

 

%

 

-Term

 

%

-Term

 

投资购买利息

911,762

 

45.8

%

 

与2022财年相比,我们在2023财年与中国银行持有的投资。

893,879

 

46.3

%

 

像我们这样的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政府补贴总额分别为125,125美元和213,741美元。减少88,616美元或41.5%,主要是由于政府给予的与新冠相关政策相关的退款和利息补贴减少

17,883

 

 

2.0

%

2021年12月10日,我们终止了与排明深圳的VIE协议,并因与我们的法律结构重组而终止与排明深圳的VIE协议而在2022财年录得205,249美元的亏损。

 

 

62,255

 

3.1

%

 

 

129,832

 

6.7

%

 

 

(67,577

)

 

(52.0

)%

现金、限制现金和空头细目请参阅下表

 

 

416,660

 

20.9

%

 

 

445,840

 

23.1

%

 

 

(29,180

)

 

(6.5

)%

$

 

 

170,087

 

8.5

%

 

 

193,787

 

10.0

%

 

 

(23,700

)

 

(12.2

)%

6,279,193

 

 

41,009

 

2.1

%

 

 

44,208

 

2.3

%

 

 

(3,199

)

 

(7.2

)%

-

 

 

26,256

 

1.3

%

 

 

56,425

 

2.9

%

 

 

(30,169

)

 

(53.5

)%

1,490

 

 

138,946

 

7.0

%

 

 

125,537

 

6.5

%

 

 

13,409

 

 

10.7

%

%

 

 

151,980

 

7.6

%

 

 

34,218

 

1.8

%

 

 

117,762

 

 

344.2

%

63.1

 

 

73,037

 

3.7

%

 

 

8,059

 

0.4

%

 

 

64,978

 

 

806.3

%

$

 

74,233,261

1,991,992

 

100.0

%

 

%

1,931,785

 

1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未付账款(AP)为51,127,328美元,即应付供应商购买电子元件产品的余额。对于信用采购,我们通常与供应商有90至180天的付款条件。然而,由于COVID带来的财政挑战,

60,207

 

 

3.1

%

天平截至6月30日, 2022

97

%

征集账龄不足6个月的应付账款$

50,049,201

35,071,648

 

70.1

   

2023

 

2022

 

1,078,127

   

1,078,127

 

%

 

%

 

%

 

$

 

%

36,149,775

 

70.7

895,118

 

 

36.9

%

 

下表汇总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未清偿应付款及后续按账龄区间结算情况:

1,067,349

 

 

42.5

%

 

随后的结算

(172,231

)

 

(16.1

)%

59,541,103

 

 

80,135

 

 

3.3

%

 

 

43,301

 

 

1.7

%

 

 

36,834

 

 

85.1

%

$

 

 

1,601

 

 

0.1

%

 

 

73,922

 

 

3.0

%

 

 

(72,321

)

 

(97.8

)%

这些措施将为我们提供足够的流动性,以满足自本申请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的未来流动性和资本要求。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时期的现金流摘要:

 

 

215,667

 

 

8.9

%

 

 

141,449

 

 

5.7

%

 

 

74,218

 

 

52.5

%

年终现金和限制性现金

 

 

(93,231

)

 

(3.8

)%

 

 

(23,977

)

 

(1.0

)%

 

 

(69,254

)

 

288.8

%

-利息

 

 

119,876

 

 

4.9

%

 

 

88,503

 

 

3.5

%

 

 

31,373

 

 

35.4

%

·

 

 

149,088

 

 

6.1

%

 

 

49,754

 

 

2.0

%

 

 

99,334

 

 

199.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38,550美元,主要包括:

 

 

426,034

 

 

17.6

%

 

 

387,176

 

 

15.4

%

 

 

38,858

 

 

10.0

%

中国银行发行的理财金融产品赚取利息收入,被4,127,088美元卖空所抵消

 

 

101,090

 

 

4.2

%

 

 

148,155

 

 

5.9

%

 

 

(47,065

)

 

(31.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融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为8,749,216美元,主要包括卖空收益

 

 

92,948

 

 

3.8

%

 

 

5,616

 

 

0.2

%

 

 

87,332

 

 

1555.1

%

-派对

 

 

437,261

 

 

18.0

%

 

 

530,144

 

 

21.1

%

 

 

(92,883

)

 

(17.5

)%

少于

 

 

 

 

0.0

%

 

 

31

 

 

0.0

%

 

 

(31

)

 

(100.0

)%

-

 

经营租赁承诺额

2,425,587

 

 

100.0

%

 

470,361

2,511,424

 

 

100.0

%

 

$

(85,837

)

 

(3.4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总共借入了14,022,523美元-Term 贷款已于到期时偿还(见注11)。(2)

98

随后,2023年6月30日之后,我们又借入了1,450万美元

-Term 来自多家中国银行的贷款总额,我们相信这些贷款足以满足我们未来12个月的当前运营。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来最低租赁付款额

-可取消

经营租赁协议如下:截至6月30日的12个月,租赁费

 

2024

   

2023

 

2022

 

2025

   

470,361

 

 

$

 

%

未来最低租赁付款包括期限短于十二个月且未计入资产负债表租赁负债的租赁未来付款以及期限超过十二个月且分类为租赁负债的租赁协议的租赁负债(见注10)。

 

表外安排

(567,91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床单安排。

(356,624

)

 

104

(211,291

)

 

59.2

%

我们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是基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该等合并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该准则要求我们作出影响资产及负债及收入及开支报告金额的估计及假设,披露合并财务报表日期的或有资产及负债,并披露财务报告期内发生的收入及费用的报告金额。最重要的估计和假设包括应收账款的估值、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递延税项资产的变现、Long的可回收性。

 

 

14,748

 

 

 

30,775

 

 

 

(16,027

)

 

(52.1

)%

-19

 

 

1,788,870

 

 

 

301,133

 

 

 

1,487,737

 

 

494.0

%

-19

 

 

125,125

 

 

 

213,741

 

 

 

(88,616

)

 

(41.5

)%

应收账款和供应商预付款、库存估值、财产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长期可收回性

 

 

(219,020

)

 

 

(197,945

)

 

 

(21,075

)

 

10.6

%

库存由购买的电子零部件产品组成,这些产品将出售给客户。存货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较低者列报,主要采用平均加权成本法厘定。该公司定期审查其库存,以确定是否需要任何储备,以应对潜在的收缩和过时或不可用的库存。截至6月份的库存备抵

 

 

 

 

 

(205,249

)

 

 

205,249

 

 

%

收入确认

 

ASC 606确立了报告有关实体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合同产生的收入和现金流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信息的原则。核心原则要求实体确认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的收入,其数额应反映其预期有权获得的对价,以换取那些被确认为履行履约义务的货物或服务。这一新的指导方针提供了五个

1,141,808

 

 

在确定收入何时以及如何确认时进行的分析。根据新的指导方针,收入在客户获得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并确认的金额反映了实体预计将收到的对价,以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此外,新的指导要求披露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和现金流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214,169

)

 

我们运营着一个B20亿在线平台

1,355,977

 

 

(633.1

)%

目录表

由于吾等有责任履行向客户提供所需电子元件产品的承诺,并于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前承受存货风险,并有权酌情厘定价格,故吾等按毛数计算电子零件销售收入。我们所有的合同都是固定价格合同,只有一个履行义务,因为承诺是将单个商品转让给客户,合同中没有单独可识别的其他承诺。客户的预付款首先记录为递延收入,然后在产品交付给客户并履行我们的履约义务时确认为收入。我们销售电子元件的收入在所有权和损失风险过去且客户接受货物时确认,这通常发生在交货时。公司通常不允许客户退回产品,除非销售给客户的电子元件产品损坏,且此类损坏由独立检验机构核实。从历史上看,返程津贴是无关紧要的。不涉及单独的返点、折扣或数量激励。报告的收入是扣除所有增值税(“增值税”)后的净额。     佣金收入

我们的佣金收入主要包括(1)向客户收取的直接从海外供应商购买电子元件产品时协助其清关的手续费;(2)向客户提供临时仓储以及在清关后组织产品发货和发货到客户指定目的地的手续费。合同中没有单独可识别的其他承诺。    对于这些内容,添加-打开在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我们根据客户从供应商购买商品的价值收取0.15%至1.5%的佣金,该佣金不予退还。我们没有对货物的控制权,没有确定价格的自由裁量权,也没有能力指示货物的使用以获得基本上所有的利益。这些收入在我们提供清关、仓储、物流和送货服务,并在客户收到产品时确认。收入是扣除销售税和增值税后入账的。合同资产和负债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没有合同资产。

对于在交货前已收到付款的合同,确认合同责任。我们的合同负债,在我们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递延收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分别为1,671,353美元和3,651,700美元。在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履行客户采购订单的成本,如运输、搬运和交付,在发生时在销售费用中确认。   收入的分解按产品和服务类型分列的收入如下: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在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五年中,13,902,35015,971,800离散型16,047,82123,071,808无源元件

99,326,417   25,110,572光电子学/机电8,535,997-19.

15,366,941    29,103,445

设备、工具和其他:   装备

99

8,745,020

工具和其他

11,632,317

17,346,092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总额

211,123,155

286,539,736服务佣金3,282,071

3,836,635总收入$214,405,226$

290,376,371107目录表

所得税我们按照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核算当期所得税。当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之间存在临时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被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适用于预计收回或结算这些临时差额的会计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制定税率来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的收入中确认。如有需要,可设立估值免税额,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变现金额。只有当“更有可能”在税务审查中维持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时,该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被确认。确认的金额是经审查实现的可能性大于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对于不符合“更有可能”测试的税收头寸,不会记录任何税收优惠。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归类为所得税费用。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三个年度内,没有发生与所得税相关的重大罚款或利息。我们认为,截至2023年6月、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不存在任何不确定的税收拨备。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须遵守中国的所得税法律。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公司通过其香港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别产生了554,846美元和797,945美元的净收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子公司的所有纳税申报单仍可供香港和中国税务机关依法审查。

 

最近采用的会计公告

   

2023

 

2022

 

2021

-12

 

 

   

 

   

 

 

旨在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它删除了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情况,并修改了现有的指导意见,以改进一致的适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9年

 

-12

40,957

 

2021年7月1日,公司于2016年采用ASU

 

、租赁,采用修改后的追溯基础,没有按照亚利桑那州联盟2018年允许的方式重述比较期间

。ASC/842要求承租人确认根据租赁付款现值计算的所有租赁协议的ROU资产和租赁负债,这些租赁协议的期限超过12个月。ASC C842将租赁区分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这影响了租赁在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计量和列报方式。于2021年7月1日采纳新指引后,本公司确认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及经营租赁负债约70万美元(见附注10)。

 

 

659,145

 

 

872,577

 

 

528,997

金融工具--信贷损失(专题326),要求各实体根据历史经验、当前状况以及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计量在报告日期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所有预期信贷损失。这取代了现有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并适用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贷损失的计量。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6年

 

 

5,713,265

 

 

2,079,446

 

 

6,279,193

 

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编码改进

6,413,367

 

-04

2,952,023

 

、以及2019年会计准则更新

6,808,190

   

 

   

 

   

 

 

 

 

   

 

   

 

 

有针对性的过渡救济。

 

2019年11月,FASB发布了2019年ASU

 

,延长了亚利桑那州立大学2016的采用生效日期

 

. 2019年11月,FASb发布了ASO 2019

在ASO 326中澄清其新的信用损失指导。因此,对于不是小型报告实体的公共实体,ASO 2016

 

 

 

 

 

 

-13

 

 

 

 

1,490

 

 

928,800

2021年10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1号

 

-08

 

-08

1,490

 

2022年3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2号

928,800

对于已经采用326主题的债权人的问题债务重组(TDR)会计模式,即通常所说的当前预期信用损失(CECL)模式。对于采用主题326的实体,本更新中的修正案在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有效,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取消TDR会计模式,是对以下反馈的回应:CECL项下的拨备已经纳入了修改为TDR的贷款造成的信贷损失,因此,相关的会计和披露--编制者往往认为适用这些会计和披露很繁琐--不再为用户提供相同水平的好处。公司目前正在评估新指引对我们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2年6月,FASB发布了ASU第2022号

100

我们销售两类电子元件产品:(i)半导体产品和(ii)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我们的半导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种集成电路、分立器件、无源元件、光电子学,我们的设备、工具和其他电子元件产品主要包括各种机电、MRO和各种设计工具。我们的半导体产品的售价从每单位0.001美元到每单位约223,382美元不等,我们的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的售价通常从每单位0.007美元到每单位775,605美元不等,具体取决于SKU的不同功能。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半导体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每件0.22美元和每件0.21美元,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每件0.57美元和每件0.25美元。

服务佣金费用-19对于那些添加-打开 服务,我们通常不收费

-可退款

 

佣金根据产品价值的0.15%至1.5%不等。该收入在我们执行清关、仓储、物流和送货服务以及客户收到产品时确认。收入扣除销售税和增值税后记录。
我们的商业模式
2023

 

110

 

目录表
我们的全面解决方案使我们能够通过以下方式更好地服务于作为我们客户的中小企业:

·

 

通过在提供匿名拍卖、真实拍卖的交易平台中收集客户和供应商的请求来打破信息障碍

76,401,424

 

48,068,811

 

62.9

%

·

 

 

288,822

 

288,822

 

100.0

%

通过提供一个来提高市场效率

 

-停下来

76,690,246

 

48,357,633

 

63.1

%

https://www.icinsights.com/news/bulletins/IC

 

-Insights-Releases-The-New-2021-Edition-Of-The-McClean-Report
/
2022

 

- 送达

 

,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利用过去八年发展起来的优势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并通过实施下文“增长策略”中所述的一系列策略来继续发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于2012年首次以网站的形式推出了平台1.0,

www.iczoom.com

 

,使用我们的“ICZOOM”品牌,其域名由排明深圳根据合同安排持有。2015年,我们推出了改进的平台2.0和金融系统2.0,以支持中小企业客户群的快速增长。我们于2016年在线推出了财务系统3.0。自2017年以来,我们每月升级两次平台。自2012年推出最初的平台和金融系统以来,我们已获得69个软件版权。2021年12月,我们终止了与排明深圳的合同安排下的协议,我们的香港子公司ICZOOm Hk目前运营我们的B20亿在线平台

74,233,261

 

74,233,261

 

100.0

%

-商业

 

 

1,886,038

 

1,886,038

 

100.0

%

2024年15日,我们是中国海关认定的中国5,754家AEO认证企业之一,享受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有资格享受中国海关与外国海关相互认可的优惠和通关便利(

 

Http://credit.customs.gov.cn/ccppwebserver/pages/ccpp/html/directory.html

76,119,299

 

76,119,299

 

100.0

%

随着2021年12月VIE安排的终止,我们不再可以访问中国的旧平台或网站,我们现在通过 Www.iczoomex.com。新平台具有与旧平台或网站基本相同的特性和功能,使我们能够收集、优化和展示产品供应信息,为客户匹配订单,并通过我们的SaaS套件服务完成订单。

然而,新平台不会自动整合旧平台的注册客户信息。客户主要是小客户-19中国的电子元件买家,其中一些是经常在平台上下单的回头客,另一些则不太活跃,随时下单。对于那些回头客,我们甚至在VIE安排终止之前就能够联系他们并与他们合作,在新平台注册并继续与他们合作,转移到新平台。对于其他随机客户,在深圳派明的协助下通过One

本公司并无与派明深圳续签或订立新的业务合作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分别向总共836家和1,012家供应商进行了采购。截至本文之日,我们已在新平台上上传了自2022年以来从这些供应商以及任何新供应商购买的所有产品的信息。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分别从总共813和1,051名客户中产生了收入。
2022

 

目录表

 

市场机遇与竞争
中国电子元器件市场规模巨大。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年报告,2021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市场规模约为23.6万亿令吉(约合3.4万亿美元),年增长率为16.6%。

根据WSTS发布的统计数据,尽管全球经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

 

-19

50,049,201

 

35,071,648

 

70.1

%

-2023

 

 

1,078,127

 

1,078,127

 

100.0

%

)

 

根据广交会发布的月度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进口电子元器件交易额增长至6210亿美元以上,2022年这一数字达到6950亿美元以上。

51,127,328

 

36,149,775

 

70.7

%

101

- 匹配

平台将解决供需冲突。因此,我们相信e

 

--商业
是满足中小企业采购和履行需求的完美解决方案。
2022

 

113

 

目录表
竞争

我们相信我们是一家先进的企业

 

--商业

59,541,103

 

59,541,103

 

100.0

%

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包括授权供应商、品类供应商和专有平台。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全球电子元器件供应商中国;慕思电子,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授权供应商,为800多家行业领先的制造商提供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的授权供应商;中国,全球27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分公司,其主要分支机构位于香港的中国;以及中国著名的半导体制造商科购集团。

 

 

17,640

 

17,640

 

100.0

%

-大小

 

企业通过SaaS解决方案和专有部署帮助每个客户构建自己的互联网采购平台,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成本; fxiaoke.com,一家为企业提供移动化生活的中国公司

59,558,743

 

59,558,743

 

100.0

%

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体系,供应商、分销商和贸易商依赖于具有一定进入壁垒的人际关系和商业关系。2012年,我们开始打造一个e

--商业 平台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第一个专注于房地产的开放市场

-时代周刊

定价、匿名交易和SaaS解决方案。我们监控在我们平台上下的订单和市场活动,并根据订单的数量从供应商那里获得电子零部件,这使我们能够以优惠的条件、基于库存的可用性或在订单履行方面的协助向客户销售电子零部件。我们的客户可以从我们平台上透明的产品信息和购买需求、低交易成本和交易效率中受益。八点以后。-年份致力于我们的e

--商业

 

在我们的平台上,我们看到了我们平台注册用户的增加,并在这个市场上占据了坚实的地位。此外,我们还每周更新SaaS系统,以方便我们的服务,确保客户的使用体验。我们相信我们的e

   

2023

 

2022

·

 

裁缝

(3,751,832

)

 

--商业

138,550

 

自成立以来,我们就投资了一支专有软件开发团队,并在

 

 

(144,227

)

 

 

863,719

 

目录表

 

 

8,749,216

 

 

 

(3,495,874

)

--商业

 

 

(1,391,813

)

 

 

(1,362,562

)

由9名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团队支持,平均拥有超过16年的电子等相关行业经验

 

 

3,461,344

 

 

 

(3,856,167

)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专注于建设e

 

 

2,952,023

 

 

 

6,808,190

 

·

 

继续投资于我们的信息引擎,以支持我们的业务。

6,413,367

 

 

·

2,952,023

 

我们公司计划继续优化我们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匿名拍卖、真实

-时代周刊

        我们计划加强和优化我们的订单匹配系统,以便我们能够将更多交易转移到我们的电子邮件中

         平台,从而产生真实的持续定价-时代周刊基础。我们还将继续开发和整合我们的解决方案中的额外功能,以适应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从而吸引新客户并增加电子采购市场的市场份额。116目录表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Sunhope e·METRO A栋3801室,邮编:518000。我们的电话号码是+86 755 88603072。我们的网站如下  Www.iczoomex.com .我们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我们的商业模式 在传统电子行业中,中小企业没有直接渠道接触上游零部件供应商,通常通过多家第三方进行采购

102

分销商和独立贸易商。中小企业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将其产品出售给原始电子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EM”)、设计公司

         经销商因此,传统供应链面临着采购成本高、信息不对称、可用产品选择有限、交易成本高、交易效率低等问题。 (图1:传统供应链) 30, 2023.

         定价,上

         交付以顺利为我们的中小企业客户的电子元件交易。我们连接来自世界各地的客户和供应商。由我们的专有匹配支持

         通过算法,我们能够聚集供应商、分销商、代理商和贸易商等参与者,在平台上进行他们所需的交易。客户可以通过选择产品报价并根据实际价格下订单来完成与我们的购买

--商业

        -添加

        供应商将在我们的平台上注册,列出他们的产品信息,包括部件品牌、可供数量和价格范围。一旦客户通过我们的平台根据特定的零件号、品牌和价格下了订单,我们的系统就会自动将订单与满足定价、交货、产品数量和供应周期等产品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匹配,供应商通常是产品供应信息的原始来源。 我们业务的主要事实 (图3:ICZOOM业务模式)

        目录表 1.

        E 30, 2022.

        --商业

平台通常直接发布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而不进行进一步核实,因此无法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吸引过度关注和促进销售。

通过采用世界各地证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使用的匿名拍卖方法,我们承担责任和风险核实供应商及其产品,并在没有供应商身份或联系信息的情况下发布报价信息。一方面,这防止了供应商利用我们的平台被客户在线下联系来提供虚假、捏造和不公平的信息;另一方面,允许客户更多地关注基本信息,如价格、数量和零部件的交付,因为我们发现,将供应商与给定的零部件联系起来,会导致客户通过优先考虑供应商而不是可用库存和其他基本因素来错失节省成本的机会。2.真实-时代周刊 交易信息我们的平台通过匿名拍卖,捕捉产品发行价的变化,并及时更新。我们目前通过我们的在线交换平台提供价格匹配服务,将中小企业与上游供应商和分销商联系起来:·

中小企业客户社区: 在中国高度分散的电子制造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电子制造商往往缺乏足够的规模来确保及时获得品牌正品电子元器件-名称 供应商、谈判有竞争力的采购条款并有效管理采购流程的讨价还价能力。我们的电子--商业平台为中小型电子制造商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渠道,让他们获得可靠、高效的-质量

品牌产品。我们交易平台的规模经济吸引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和条款。我们的销售团队还进行现场推广以增加平台客户,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有22名团队成员持续走访中小企业,收集他们对电子元器件贸易的需求和反馈。我们还通过从供应商收到的新产品和技术的信息更新它们。

·中小企业供应商社区:除了帮助中小企业购买大量产品外,我们还通过我们的综合在线平台为供应商提供额外的好处。我们通过在线平台上的通知和我们的现场推广来宣传他们的新产品和新技术。随着我们对客户需求和购买习惯的及时反应,我们的促销活动更加有效,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接触到更多的潜在客户。我们的成就感解决方案还补充了他们-销售提供服务并减少售后服务

103

成本。此外,我们的市场平台允许中小企业供应商利用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并访问我们的

-已建立客户社区。该平台还在上发布最新的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编号和产品交易量。交易信息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作为未来在我们平台上交易的参考。我们还从供应商那里收集了全面的部件规格、设计和应用信息。此目录使客户能够筛选、比较和交叉- 参考组件的效率。

自2012年成立以来,我们的平台已在多个电子行业细分部门积累了超过2900万个SKU。由于我们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我们的平台有大量访问者来审查和收集产品信息,并且有超过29,000家中小企业在我们的平台上注册为用户,以便他们可以发布询问和/或提供其产品的信息,其中一些成为我们的客户,一些成为我们的供应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从总共813名客户中产生收入,并从836家供应商购买产品。119目录表3.SaaS解决方案

我们通过免费的SaaS解决方案优化管理效率。受业务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通常没有资金购买为电子元件行业量身定做的可靠的综合管理系统。因此,他们无法及时获取电子市场的信息。当中小企业客户下订单购买电子元器件时,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获得的信息并不反映真实情况

-时代周刊

市场状况。他们也无法跟踪订单状态。据我们所知,大多数中小企业供应商都使用Excel来手动管理其内部库存、询价和报价。由于Excel无法实现库存信息、订单状态和运营数据的自动同步,因此更难保持对订单的更新

 

- 按顺序

 

基础。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痛苦,并使它们在交易过程中获得更多控制权,我们自己
-发展

 

将SaaS解决方案作为定制软件服务和云服务,免费支持中小企业在不同交易阶段的交易。

我们为客户提供SaaS套装服务

 

 

   

 

   

 

 

--商业(1)

 

-级别

14,022,523

 

-帐户

14,022,523

 

-分机

-制作(2)

 

 

1,165,083

 

 

694,722

 

 

470,361

--商业

 

该平台可供我们所有客户访问,无需额外费用,我们主要通过促进B20亿订单来赚取收入。通过高效的软件交付,可以从任何具有互联网连接和网络浏览器的设备(计算机、手机或平板电脑)或通过我们的移动应用程序访问数据。

15,187,606

 

目录表

14,717,245

 

行业信息搜索和产品选择

470,361

____________

(1)      -使用 方式我们目前按产品类别、制造商、产品库和行业新闻组织信息。当客户向下滚动时,会出现销售采购、汇率、最新产品和热门计划的信息。.顾客可以去结账-输出 页面继续购买,并将被要求填写客户的真实帐户信息- 跟踪 服务一旦客户确认订单信息并提供所需信息,即可下订单。订单信息将发送给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在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确认订单履行能力后,将向客户发送付款请求以完成购买。在线跟踪下单后,我们的平台可以帮助我们的客户实现对信息流、产品流和现金流的高效管理。客户可以在我们的系统平台上查看订单的处理状态和订单编号,并查看订单的状态。我们支持多种网上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支付、支付宝、网银支付等便捷的支付方式。供应商样本管理:凭借多年的电子元器件行业经验和对行业需求的深刻理解,我们开发了供应商样本管理模型来跟踪供应商的设计,使他们能够在我们的平台上发布新产品和样本的信息。我们的供应商可以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交项目信息申请样本测试,以获得真实-时代周刊 及时样本申请信息和支持。这种类型的信息传输可以防止基于传统代理离线写报告应用示例模型的信息失真。此外,我们的平台还将分析供应商提交的项目信息,推测项目发展趋势,帮助他们规划下一步的路线图

(2)       产品.

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客户主要是小客户-中等

香港和中国的电子元件买家。由于电子行业的产品生命周期短、产品趋势快速变化和技术不断发展,我们的客户通常会频繁购买并期望及时交付。因此,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平台库存周转期相对较短,分别为1.05天和1.83天,能够满足客户的采购和交付需求。此外,我们的平台还提供广泛的电子元件来源-价格赛制与一

-停下来

 

订单履行将我们的大多数客户转变为重复客户。

2024

 

-放映

694,722

2025

 

 

470,36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分别从总共813和1,051名客户中产生了收入。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回头客分别为549人和610人。

1,165,083

目录表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的供应商主要是来自海外的授权经销商和中国的某些制造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他们已在我们的平台上提供了来自全球约2000多个品牌的2900多万个SKU的累计产品信息。在截至6月的财年中,我们售出了大约22,958个SKU和26,236个SKU分别为30、2023年和2022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在新平台上上传了我们自2022年以来从这些供应商购买的所有产品的报价信息,以及从任何新供应商购买的产品的报价信息。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110页开始的“我们的业务”。截至6月的财政年度

截至2023年3月30日,我们共向836家供应商采购,其中约89.7%来自香港、台湾和海外,10.3%来自中国。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共向1,012家供应商采购,其中约89.5%来自香港、台湾及海外,10.5%来自中国。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3年6月和2022年6月的三个年度内,没有一家供应商的采购量超过公司总采购量的10%。

104

收入来源和成本、毛利润、运营费用和净收入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佣金。

我们销售给客户的电子元件产品分为两类:(I)半导体产品,和(2)电子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在这一业务部门中,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的财年,半导体产品约占净销售额的88.4%和89.7%;设备、工具和其他产品分别约占10.1%和9.0%。

公司的服务佣金费用主要包括:(1)向客户直接从海外供应商购买电子元器件产品时协助其清关收取的费用;(2)向客户提供临时仓储和组织产品运输并交付至客户指定目的地收取的费用。清关后。公司根据客户从供应商购买的商品价值收取0.15%至1.5%的佣金,该佣金不予退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销售额分别约98.5%和98.7%来自向客户销售电子元件,分别约1.5%和1.3%的销售额来自服务佣金。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第三-派对

产品采购价格、与海外供应商进口产品相关的关税、入境运费、仓储和间接费用以及营业税。收入成本通常受包括第三方可获得性在内的因素的影响而变化

-派对

产品在市场上,进货价格第三

-派对-19我们的毛利润下降了2,521,853美元,即32.3%,从2022财年的7,814,464美元降至2023财年的5,292,611美元。我们的毛利润受到售价和第三个变化的影响-19各报告期内产品采购成本、销售量变化以及不同产品组合的销售情况。-19我们报告截至6月的财年净利润为1,751,170美元-1930,2022年。

截至6月的财年

2023年和2022年,我们的收入分别为214,405,226美元和290,376,371美元,毛利润分别为5,292,611美元和7,814,464美元。

123

105

研究与开发

我们拥有一支专门的内部工程和技术团队,负责(1)软件研发;(2)运营支持;(3)数据管理和分析--商业 平台和订单履行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团队由13名完整的

-时代周刊

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的13%。我们的大部分研发团队都在我们的深圳办事处,其次是我们的分支机构。我们的团队进一步划分为较小的敏捷开发团队,以促进持续创新和快速交付,其中包括软件研发团队、运营支持团队、数据管理和分析团队以及客户体验和新产品设计团队。知识产权 中国有保护著作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权利的国内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世界上所有主要知识产权公约的签署国,包括: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6月 3,1980);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月1985年19日);· 专利合作条约(一月

1,1994);和

·《贸易协定》iczoomex.com

.

124

目录表以下是对我们的业务非常重要的注册商标列表:不是的。

106

商标

登记号

状态

班级

到期日注册国家/地区1

深圳市海捷供应链有限公司。

25000733

已注册

类别35:商业广告;广告代理广告空间租赁;计算机网络在线广告;广告版面设计;企业管理辅助;商业咨询;商业信息代理;企业管理与组织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028.06.27

 

中国

   

2023

 

2022

24994721

 

 

   

 

 

已注册

 

 

   

 

 

商标注册类别42:技术研究;为他人研发新产品;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硬件设计与开发咨询;计算机软件租赁;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软件安装;计算机软件咨询

 

2028.06.27

36,208,767

 

3

155,134,814

24990338

 

 

13,902,350

 

 

15,971,800

-辅助

 

 

16,047,821

 

 

23,071,808

中国

 

 

99,326,417

 

 

25,110,572

不是的。

 

 

8,535,997

 

 

12,056,185

登记号

 

 

15,366,941

 

 

29,103,445

到期日

 

 

   

 

 

注册国家/地区

 

 

10,102,545

 

 

8,745,020

17545638

 

 

11,632,317

 

 

17,346,092

2026.09.20

 

 

211,123,155

 

 

286,539,736

深圳市海捷供应链有限公司。

 

 

3,282,071

 

 

3,836,635

第38类:信息传输;计算机终端通信;计算机

 

-辅助

214,405,226

 

目录表

290,376,371

107

商标

登记号

状态

班级

到期日

注册国家/地区-12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128U-12类别35:广告;广告代理广告空间租赁;计算机网络在线广告;广告版面设计;企业管理辅助;商业咨询;商业信息代理;企业管理与组织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029.07.15-028-116081,788

已注册

第35类*-13U.S.A.-13*-19, 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访问的网站;处理在因特网上进行的销售的商业管理服务;商业咨询服务,即为他人搜索和选择最佳潜在供应商;商业监测和咨询服务,即跟踪网站和他人的应用,以提供战略、洞察、营销、销售、运营、产品设计,特别是专门使用分析和统计模型来了解和预测消费者、企业以及市场趋势和行动;商业可行性研究;将信息汇编和系统化成计算机数据库;汇编广告,用作因特网上的网页;为商业目的汇编金融、证券、证券交易所、贸易和报价指数价值和其他金融市场信息:计算机化的数据库管理:用于商业、促销和/或广告目的的消费者忠诚度服务,即,管理飞行常客计划,允许会员用里程兑换其他忠诚度计划提供的积分或奖励;通过互联网传播广告;商品进口-出口-04-比较信息、产品评论、到他人零售网站的链接和折扣信息;通过提供包含优惠券、回扣、价格的网站来推广他人的商品和服务-05,-线路因特网上的商业信息目录;为商品和服务的客户和供应商提供在线市场。-10目录表-13不是的。-11软件名称和-13版权所有人 注册国家/地区-13登记日期

108

2018SR681155

ICZOOM图书馆智能管理系统V1.0-08中国-082018.08.24

2-02ICZOOM在线支付智能管理系统V1.0

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032018.03.28

109

3

2018SR682849

ICZOOM BOM智能采购管理系统V1.0

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中国2018.03.28

2018.08.27

4

2019SR0523014

ICZOOM营销分析管理系统V1.0

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2019.03.192019.05.2752019SR0531453

ICZOOM购买算法系统V1.0

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

110

2019.02.06

2019.05.28

        2016SR307732Iczoom互联网交易平台V1.0深圳市海捷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2016.08.17

        72016SR330769数据通信采集与分配管理系统V1.0

        中国2016.09.012016.11.15

82021SR0201234信用管理系统V1.0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中国/2021.02.049.2021SR0201245

供应商解决方案智能管理系统V1.0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中国2020.07.082021.02.04

10

2021SR0201238业务预测分析系统V1.0深圳市易速电子有限公司。中国2020.06.10

2021.02.04 设施我们的总部和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国深圳,拥有约1,043平方米的办公空间,为期五份租约,将于2025年5月到期。除了总部外,我们还在上海、香港和深圳租赁场地。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财年,租金支出分别为432,422美元和582,631美元。).

111

目录表

设施

地址空格(m2

)总部房间3801、3805A、38050亿、3805D、3806、 彩田7018号Sunhope e·METRO A栋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路

1043平方米驻上海办事处4号820室这是 上海市张衡路290号楼 上海浦东新城张江18.6平方米香港仓储仓库 楼层,钟表市场,

华强北振兴西路505栋

深圳市福田区

112

十堰仓库

D区1

ST

字楼-19石龙社区创业路11号公园 深圳市宝安区石堰街道)

员工-2023-时代周刊 员工,其中13人从事研发工作,22人从事销售和营销工作,39人从事技术和客户服务工作,4人从事风险和内部审计工作,27人从事一般管理工作。-01-竞争)

-相关

伤害保险和住房基金。中国法律要求我们按员工工资、奖金和某些津贴的指定比例向员工社会保障计划缴费,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金额。

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劳资纠纷。我们的员工中没有一个是工会的代表,也没有集体谈判协议的覆盖范围。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停工。法律诉讼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法律程序或在我们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受到索赔。本公司目前并无参与任何法律程序,而管理层认为,如裁定对本公司不利,将会对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无论结果如何,由于辩护和和解成本、管理资源分流等因素,诉讼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目录表

        本部分概述了影响我们在中国和香港的业务活动的最重要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我们的股东从我们那里获得股息和其他分配的权利。我司在中国经营业务的有关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规定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外国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中国规范外国投资的三部法律,即《中国

-外国中国合营企业法-外国《合作经营企业法》与外商独资-投资 企业法及其实施规则和辅助法规。同时,《外国投资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26日由国务院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和阐述了《外国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外国的组织形式、组织和活动-投资

除其他外,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13

外商投资法施行前设立的企业,可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保留原营业组织等。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有权享受

-条目实行国民待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The Pre-条目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不得低于国内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特定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实行特别管理措施。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的任何禁止领域,在投资任何限制领域之前,应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样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投资

        根据商务部2016年10月8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7月30日和2018年6月29日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特别准入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应当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商务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12月30日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废止《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的《信息通报办法》,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通报系统向商务部地方主管部门报告其投资相关信息。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活动,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和修订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管理。负面清单包括对外商投资某些行业的禁止或限制。例如,一些受限制的行业仅限于股权或合作合资企业,而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合作伙伴被要求在此类合资企业中持有多数股权。未列入负面清单或鼓励目录的行业一般

        目录表除中国其他法律明确限制外,被视为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的地区。现行有效版负面清单(《2021年负面清单》)于2021年12月27日公布,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版本《鼓励目录》于2022年10月26日公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货物进出口条例根据1994年5月12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并于2004年4月6日、2016年11月7日和2022年12月3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2001年12月10日国务院发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允许某些货物自由进出中国,而某些货物因影响国家安全和人、动植物的生命健康而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中国,国内某些行业的发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禁止中国进出境的货物,任何人不得进出口。限制进出中国的货物的进出口,应当遵守有关限制性法律法规。2022年12月30日前,根据原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备案办法》-提交文件商务部于2004年6月25日公布,最近一次修改于2021年5月10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办法》,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应当进行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海关办理手续。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国海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7年1月22日公布、最近一次修改于2021年4月29日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海关法》,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和关税的缴纳,可以由收发货人自行办理,也可以由其委托的报关人在中国海关登记办理。2003年11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进出口关税条例》,分别于2011年1月8日、2013年12月7日、2016年2月6日、2017年3月1日修订,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并进一步规定,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中国进出口的货物,应当缴纳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进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承担缴纳关税的义务。国务院还颁布了关税实施细则和税率表,对关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规范。

        131目录表《道路运输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4月30日公布并于2022年5月1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道路货运的单位应当取得本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取得道路运输车辆的车辆经营许可证,而使用总重量不超过4500公斤的道路运输车辆经营的单位,不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运的驾驶员,应当通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等法律法规的考核,而使用总重量不超过4500公斤的道路运输车辆作业的驾驶员,则不需要通过上述考试。互联网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条例中国的网络信息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进行监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2月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该决定于2009年8月进一步修订,违反者可能因以下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不当进入具有战略意义的计算机或系统;(2)传播具有政治破坏性的信息;(3)泄露国家秘密;(4)传播虚假商业信息;或(5)侵犯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7年12月颁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接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1月修订,禁止以泄露国家机密或传播不稳定社会内容的方式使用互联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的,公安部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发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关闭其网站。根据工信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3月起实施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或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必须明确告知用户收集和处理此类用户个人信息的方法、内容和目的,并且只能收集提供其服务所必需的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被要求妥善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用户的个人信息发生泄露或可能泄露的情况,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严重情况下,立即向电信管理局报告。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8月发布并于2015年11月实施的刑法第九修正案,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履行与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义务,拒不按单整改的,将因下列原因受到刑事处罚:(一)大规模传播非法信息;(二)因客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三)严重丧失刑事证据;(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任何个人或单位(一)以违反适用法律的方式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二)窃取或者非法获取任何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此外,2017年5月发布、2017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分子定罪量刑的若干标准。

114

132

目录表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必须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网络安全法》重申了其他现行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如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处理、存储和披露的要求,以及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损坏或丢失。任何违反网络安全法的行为都可能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取消备案、关闭网站或刑事责任。

        2022年6月14日,中国网信办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APP规定取代了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原《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根据APP规定,移动应用提供商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活动。APP规定还要求应用程序提供商必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许可证才能通过此类应用程序提供服务。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是为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而制定的,提出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承担者的要求。数据安全法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或非法获取、使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实体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引入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它还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提供了安全审查程序。我们可能会受到这样的要求,因为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网站和应用程序运营网站和应用程序,并提供某些互联网服务。《数据安全法》进一步要求,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处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分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覆盖整个工作流程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安全。2020年4月13日颁布,2021年12月28日修订并于2022年2月15日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100万以上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在境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并未提供“在线平台运营商”的定义,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ICZOOm WFOE不会被视为“在线平台运营商”。2021年11月14日,中国民航总局公布了《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处理百万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商进行海外首次公开募股,应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处理者是指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独立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或组织。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我们可能被视为数据处理者。尽管如此,即使我们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被视为网络平台经营者或根据《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被视为数据处理商,我们预计不会因此次发行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因为本次发行不太可能属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所定义的“在外国上市”,我们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累计不到1万人,而且我们作为B20亿平台,注册用户基本上是中小企业,因此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不太可能达到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门槛。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还规定,如果CIIO购买了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应接受CAC的网络安全审查。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解释,什么构成CIIO的确切范围尚不清楚。我们不指望成为CIIO,因为(I)我们不持有大量个人信息,(Ii)我们业务中处理的数据不太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因此它可能不会被当局归类为核心或重要数据。133目录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当局将我们认定为CIIO或要求我们接受CAC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通知。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因违反CAC发布的法规或政策而受到任何主管部门的处罚、罚款、停职或调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仅公开征求意见,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包括其最终内容、采用时间表或生效日期。审查办法和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以通过与审查办法和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相关的新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任何此类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实施和解释生效,我们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和行动予以遵守。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会持与我们相同的观点,也不能保证,如果这些法律被认为适用于我们的运营,我们能够完全或及时地遵守这些法律。我们不能确定这种审查或规定的行动将如何影响我们的行动,我们也不能保证能够获得任何许可,或者能够及时采取任何可能需要的行动,或者根本不能保证。CAC可能会要求我们提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程序通常需要55分钟-70需要几天的营业时间,有时在特殊情况下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见“风险因素”--在中国境外开展业务的风险--中国证监会等中国政府机构可能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商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基于发行人,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发行人。此次发售可能需要额外的合规程序,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如果我们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许可才能开始出售证券,我们将在获得许可之前不会开始发售。因此,我们面临中国政府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行动可能会严重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从本招股说明书第52页开始。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而全面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一)使用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特征和个人位置跟踪,应征得个人同意;(二)使用敏感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应当将使用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利的影响告知个人;(三)个人信息经营者拒绝个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出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人员向境外提供数据,应通过当地省级网信办向民航局申报其对外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二)CIIO或处理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三)自上一年1月1日起在境外提供了1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总计1万人的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人员将在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中国民航总局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数据处理员在申报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前,应当自行进行

        关于出站数据传输的风险。对《出站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生效前已进行的出站数据传输,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应自2022年9月1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或《产品质量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2月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适用于中国的所有生产和销售活动。根据《产品质量法》,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包括伪造品牌标签或者提供虚假的产品制造商信息。违反国家或行业的健康和安全标准134目录表

以及其他相关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如损害赔偿、罚款、停业或关闭,以及没收非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和销售所得。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追究责任人或企业的刑事责任。瑕疵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制造商或者产品供应商要求赔偿。如果供应商支付了赔偿,而责任应由制造商承担,则供应商有权向制造商追偿。同样,如果制造商支付赔偿,并且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制造商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与租赁有关的规定根据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人民Republic of China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200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6日修订并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商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农村于2010年12月1日开始开发,并于2011年2月1日生效,租赁房屋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须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内容包括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租金和维修责任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还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租赁。出租人、承租人未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2020年5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此外,出租人在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有权占有的期限内转让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知识产权条例》

        根据1984年首次颁布、分别于1992年9月、2000年8月、2008年12月和2020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近一次修订的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在中国实施专利法。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符合三个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一项发明的专利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有效期为十年。除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外,任何第三方-派对 用户必须获得专利所有者的同意或适当许可才能使用该专利,否则使用将构成对专利所有者权利的侵犯。

著作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1年6月1日生效,并分别于2001年10月、2010年2月和2020年11月修订。该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都应当拥有著作权,其中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等作品。著作权人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保护扩大到互联网活动和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此外,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了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管理的自愿登记制度。根据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的人应承担各种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活动,向著作权人道歉,赔偿著作权人的损失。在严重情况下,侵犯著作权的人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或行政或刑事责任。135目录表根据1991年6月颁布、2013年1月最后一次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他人行使该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商标受1982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随后分别于1993年2月、2001年10月、2013年8月和2019年4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商标局给予十分

-年份注册商标的期限,该期限可以再续展十年-年份根据商标所有人的请求而定的期限。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给他人,并须向商标局备案。与专利一样,商标法采用了第一个-到文件

115

《域名管理条例》

        -到文件

原则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完成注册程序后,申请人将成为该域名的持有者。关于就业和社会福利的规定《劳动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劳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颁布,1995年1月起施行,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8年12月。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健康教育,防范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或《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主要旨在规范雇主和雇员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的建立、履行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或者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禁止用人单位强迫员工超过一定期限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此外,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及时支付给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条例根据2011年7月1日实施、最近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雇主必须为其在华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福利。这些款项支付给地方行政当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责令其改正-合规 并在一年内支付所需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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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规定的时间限制,并收取滞纳金。如雇主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有关供款,可被处以逾期一至三倍的罚款。《国税和地方税征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于2018年7月20日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根据《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缴费的征收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稳定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在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费率等相关征收政策保持不变。《紧急通知》还明确,严禁地方自行组织、集中征收企业历史社会保险欠费。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的综合方案》,总体上降低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并

        在统一政策出台前,地方不得对企业历史社会保险欠费进行集中征收。

根据1999年4月国务院公布并于2019年3月最近一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在指定的管理中心登记并开立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和职工还需按时足额缴纳和缴存不低于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5%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外币兑换管理办法

中国管理外币兑换的主要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或称《外汇管理条例》,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8年8月5日。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通常可以自由兑换,用于支付贸易和服务等经常项目-相关外汇交易、利息和股息支付,但不得自由兑换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等资本项目,除非事先征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局或其所在地机构的批准。

关于改革外汇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投资企业或安全通告19号,由外汇局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9年12月30日,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

        -使用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和外商投资企业从外汇结算中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一)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款项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款项;(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三)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业务范围允许的除外),偿还-企业

借款(包括第三方的预付款-派对)或偿还已次级的人民币银行贷款

         向第三方提供;或(iv)直接或间接用于与购买非个人房地产相关的费用

-使用

116

-投资

房地产企业)。

137目录表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外汇局通知

16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于2016年6月9日生效,规定了资本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外汇自行兑换的综合标准

-可自由支配 该基础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外管局第16号文重申了人民币外币兑换的原则--计价 公司的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业务范围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禁止的用途,兑换后的人民币不得作为贷款提供给非公司-附属公司

实体.

关于进一步促进交叉的通知-边界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颁布并于当日生效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取消了对非企业境内股权投资的限制- 投资导向 外国-资金支持 企业利用其资本金并提供非- 投资导向 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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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企业在不违反现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投资中国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其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与商务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信息申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办法,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或外国投资者

-投资

企业应将投资信息报送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9年12月30日修订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等与外汇有关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登记,如发生资本金变动或者其他与外商基本信息有关的变更。-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的增加,必须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或完成备案后,向注册地银行登记。根据有关外汇法律法规,上述--提到在银行进行外汇登记通常需要不到四周的时间,登记申请被接受后。关于外债的规定境外机构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股东的贷款,在中国看来属于外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管理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规范。根据这些规则和规定,以外债形式向中国实体发放的股东贷款不需要事先获得外汇局的批准。但是,此类外债必须在签订外债合同后十五(15)个营业日内向外汇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登记和记录。根据本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一)未偿还的不超过一年的外债余额和(二)超过一年的累计外债余额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其注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或者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余额的差额。

2017年1月12日,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发布了《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宏观调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诚

管理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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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

1.    融资,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编号

9规定了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在内的中国实体的外债上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9、杰出的十字-边界 企业融资(此处和下文提取的未偿余额)应使用风险计算-加权

方法,或风险

2.     接近,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即:风险-加权 未偿还交叉

-边界

        -加权 未偿还交叉-边界 融资风险-加权 未偿还交叉-边界 融资= Sigma人民币和外币计价交叉未偿金额

         融资 * 到期风险转换系数 * 类型风险转换系数+Sigma未偿外币计价交叉-边界 融资 * 汇率风险转换系数。中长期成熟风险转换系数应为1-Term-边界 一年以上短期1.5期融资-Term

-边界 融资

138

119

期限为一年或不足一年。类型风险转换系数应为1(代表on)

3.     融资和1 for off

-资产负债表 暂时的融资(或有负债)。汇率风险转换系数应为0.5。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进一步提供了风险上限的计算公式-加权 未偿还交叉-边界 企业融资,或净资产限额。如果相关中国企业确定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的外汇管理机制并适用最新宏观--审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5日采用的调整参数,净资产限额为相关中国企业净资产的250%。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并不取代《外债管理临时规定》,而是作为其补充。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了一项-年份 过渡期或过渡期,自外资企业颁布之日起,在此期间,外资企业可以选择根据(i)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余额,或(ii)风险计算其最大外债金额-加权 方法和净资产限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第11号中国居民通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回购、可转换债券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在离岸特别目的载体中获得的权利。此外,当离岸特殊目的载体发生与基本信息(包括该中国公民或居民、姓名和经营期限的变更)、投资额增减、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有关的重大事件时,该中国居民必须更新其安全登记。外汇局进一步颁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外汇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汇局通知》13,允许中国居民就其设立或控制为海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的离岸实体向合格银行进行登记。然而,以前未能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告的中国居民提出的补救登记申请继续属于外管局相关当地分支机构的管辖范围。如果持有特殊目的载体权益的中国居民未能完成规定的外汇局登记,该特殊目的载体的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将利润分配给离岸母公司,并禁止进行后续交叉-边界外汇活动,以及特殊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此外,不遵守上述各种外管局登记要求,可能导致根据中国法律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与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监管规定

外管局于2012年2月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股票期权规则》,取代了外汇局2007年3月发布的旧规则。根据股票期权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中国公民和非

-中国

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参加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激励计划,除少数例外情况外,必须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向外汇局登记,境内合格代理人可以是该境外上市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上市-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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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中国人

-受控

离岸

-注册成立企业因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在中国而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居民,只有在符合第82号通告规定的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其全球收入才应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I)当日的主要地点-今日经营管理及其执行职责的地点在中国;(Ii)有关企业财务及人力资源事宜的决定由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作出或须经其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及记录、公司印章、董事会及股东决议案位于或维持在中国;及(Iv)约50%或以上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直接转让财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常驻

企业,或Sat通告

7、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7年12月29日修改。根据Sat通告

7、非政府组织“间接转让”资产,包括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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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付款人未代扣代缴税款的,转让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星期六通告7不适用于投资者透过公共证券交易所出售股份的交易,而该等股份是在公共证券交易所收购的。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国有企业所得税预提有关事项的公告》

-常驻

《源头企业》,或Sat公告37条,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修订。据Sat Bullet报道37、非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常驻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应将转让股权投资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股票权益。预扣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汇缴预扣税款。140目录表

增值税

价值暂定规定

-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于1993年12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于1994年1月1日生效,随后于2008年11月10日修订,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6年2月6日和2017年11月19日进一步修订。价值暂定条例实施细则-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由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随后于2008年12月15日和2011年10月28日修订,或统称为《增值税法》。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定条例》和修改《价值暂定条例》的命令》-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或第691号令。根据《增值税法》和第691号命令,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一般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简化为17%、11%和6%,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小额

-比例

纳税人是3%。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币值的通知》-添加税率将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将货物进口增值税税率由11%降至10%。2019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等两部门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将货物销售税率由16%调整为13%,货物进口税率由10%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添加税制改革。股息预提税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2008年1月1日以后,中国子公司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分红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该外国投资者为非外国投资者,应按10%的税率征收预扣税。-常驻企业,除非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规定了优惠的预提税率。根据内地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如果中国内地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中国内地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提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税收协定红利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或国家税务总局通告81、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包括)才能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必须是公司;(ii)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所需比例的股权和投票权;及(iii)其必须在收到股息前的12个月内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所需比例。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非管理办法》-常驻

纳税人享受条约或SAt通知规定的待遇

35,于2020年1月1日生效。SAt第35号通知规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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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不需要获得预

-批准

以享受减免的预扣税。相反,不 -中国

居民企业及其预扣税代理人可以自行 -评估

并在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福利的规定标准后,直接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并在纳税申报中纳入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并以邮寄方式进行

-税费

相关税务机关备案审查。

股利分配条例

规范外资控股公司分配股息的主要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由全国人大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最近修订于2018年10月26日。中国公司只能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公司不得支付股息,除非公司每年拨出至少10%的税后累计利润(如果有的话)用于资助某些储备金,直到该储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此外,这些公司还可能分配一部分后

-税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利润酌情分配给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这些储备不得作为现金股息分配。

141目录表与海外上市相关的监管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暂行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2]43号)(《境外上市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海外上市措施,一份备案文件-基于监管制度适用于内地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中国,是指以境外实体的名义在境外市场进行的证券发行和上市,但以中国在内地的公司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该公司在内地经营主营业务。《境外上市办法》规定,任何岗位-上市

跟随-打开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进行发行,包括发行股票、可转换票据和其他类似证券,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备案。在境外上市措施方面,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根据《关于境外上市措施的通知》,截至2023年3月31日境外上市措施生效之日已在境外市场上市的发行人,无需立即备案,只需在随后寻求进行以下操作时遵守境外上市办法的备案要求

-打开

献祭。因此,我们必须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海外上市办法,就我们未来的证券在海外市场的发行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程序。 境外上市办法进一步规定,申请人未达到向证监会备案要求的,可处以1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0, 2022.

售卖货品 “货品售卖条例”(第3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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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第15节规定,如果有按说明销售货物的合同,则有一项默示条件,即货物应与说明相符。

SOGO第16条规定,如果卖方在业务过程中销售货物,则有一项默示条件,即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具有可销售的质量,但没有这样的条件:(I)关于在订立合同之前特别提请买方注意的缺陷;或(Ii)如果买方在订立合同之前检查货物,检查应揭示的缺陷;或(Iii)如果合同是抽样合同,则关于通过合理检查样本就会明显的缺陷。

根据《SOGO条例》第17条,如订立按样本买卖合约,则有以下默示条件:(I)散装货物的质量须与样本相符;(Ii)买方应有合理机会将散装货物与样本进行比较;及(Iii)货物不得有任何瑕疵,以致无法出售,而这些瑕疵在合理检查样本时并不明显。服务的提供“服务提供(隐含条款)条例”香港法律(香港法例第457条)(下称“条例”)旨在综合和修订有关提供服务合约(包括提供服务合约,不论货品是否亦会转让、转让、保释或以租用方式保释)所隐含的条款的法律。SOSO第5节规定,如果供应商在业务过程中行事,则有一个默示条款,即供应商将以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执行服务。SOSO第6条规定,如果供应商在业务过程中行事,提供服务的时间不是合同规定的,不是按照合同商定的方式确定的,或者不是由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过程确定的,则存在一个默示条款,即供应商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服务。142

目录表

对免责条款的管制

《豁免条款管制条例》(第32章)

        根据《行政管理条例》第7条,任何人不得因参照任何合约条款或向一般人士或个别人士发出的通知而免除或限制其因疏忽而引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在其他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除非条款或通知满足合理的要求,否则任何人不能如此免除或限制其疏忽的法律责任。 3, 1980);

        “商品说明条例”(第章)香港法律第362条)规定,除其他事项外,禁止就在贸易过程中提供的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供应商提供虚假商品说明、虚假、误导性或不完整的资料、虚假标记或失实陈述。一般而言,任何人如有以下情况,可处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5年(循公诉程序定罪),或第6级罚款(现时为港币10万元)及监禁2年(循简易程序定罪): 19, 1985);

        (i) 对任何商品应用虚假商品说明;或

        供应或要约供应任何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商品;或(b)持有任何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商品以供出售或出于任何贸易目的或制造。 11, 2001).

“竞争条例”(第章)619,香港法律)(《竞争条例》)旨在禁止妨碍、限制或扭曲香港竞争的行为。它还旨在禁止大幅削弱香港竞争的合并,并就附带和相关事宜作出规定。

《竞争条例》包括:·第一条行为准则,禁止承诺订立或执行协议或从事一致行动,或作为企业协会的成员,如协议、一致行动或决定的目的或效果是阻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的竞争,则作出或实施该组织的决定;

·第二项操守规则,禁止在市场上拥有相当程度市场力量的机构滥用这项权力,从事以防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竞争为目的或效果的行为;以及·合并规则,禁止承诺直接或间接进行具有或相当可能具有大幅减少香港竞争的效果的合并。.

124

目录表

职业安全与健康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32章)香港法律第509条)(“OSHO”)为工业和非工业雇员提供安全和健康保护

 

-工业

 

工作场所。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第6条,雇主必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通过以下方式确保雇员的安全和健康:

 

·

 

提供和维护安全且不危害健康的厂房和工作系统;

 

·

 

作出安排,以确保与使用、处理、储存或运输装置或物质有关的安全和不会对健康构成危险;

 

·

1

 

·

 

 

25000733

 

·

 

保持工作场所处于安全和不危及健康的条件下;

 

2028.06.27

 

提供或维持进出工作地点的安全及没有任何危险的设施;及

2

 

为员工提供或维持一个安全且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

 

 

24994721

 

劳工处处长可就任何违反《职业健康及健康条例》的行为发出和送达改善通知书,或就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迫在眉睫风险的工作场所活动或条件发出暂停通知书。无合理理由而不遵守该等通知即构成犯罪,一经定罪,可分别处以罚款400,000港元和1,000,000港元,以及最高十二个月的监禁。

 

占用人的法律责任

 

2028.06.27

 

就业

3

 

香港法例第57条)规管香港的雇佣条件,并为雇员提供广泛的雇佣保障和福利,例如工资保障、休息日、有薪假期、有薪年假、疾病津贴、分娩保障、法定侍产假、遣散费、长期服务金、雇佣保障、终止雇佣合约和保障雇员免受失业保障。

 

 

24990338

 

歧视。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是由获授权的独立受托人管理的供款退休计划。“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章)香港法例第485条规定,雇主须参与强积金计划,并为年龄介乎18至65岁的雇员供款。根据强积金计划,雇主及其雇员均须按雇员每月有关入息的5%供款,作为强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供款金额以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为准。供款的有关入息上限现时为每月港币30,000元或每年港币360,000元。144目录表

 

2028.06.27

 

“雇员补偿条例”(第章)第282条(香港法律)(下称《雇员补偿条例》)旨在就支付补偿作出规定。

125

和非

-供款

 

对于因工作事故受伤或患有某些职业病的雇员来说,这是一项基本原则。如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受伤或死亡,即使雇员在意外发生时可能有过失或疏忽行为,雇主一般仍有责任支付赔偿。同样,因职业病而丧失工作能力的雇员也可获得补偿。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40条和附表4,所有雇主(包括承建商和次承判商)必须购买保险,为雇员因工受伤所负的法律责任投保。如有效雇员人数不超过200人,雇员必须投保金额分别不少于港币100,000,000元及港币200,000,000元的保险单。没有购买保险,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2年;而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1年。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15条,如意外引致任何工作意外,雇主须在意外发生后不迟於意外发生后,在意外发生后3天内,或在意外发生后14天内,就导致雇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意外,向劳工处处长发出由劳工处处长指明格式的通知,而不论该意外是否引致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如雇主已知悉或知悉该意外的发生,或雇主在上述7天及14天的期间内并未知悉该意外的发生,则该通知应分别在雇主首次知悉或以其他方式知悉该意外发生后7天及14天内发出。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香港法例第103章)636香港法律)为某些类型的工业建筑物(包括用作货仓的建筑物)的占用人、使用者和访客提供更佳的火警保护。根据《消防安全(工业建筑物)条例》的规定,综合用途建筑物的拥有人或占用人可获屋宇署及消防处指示,遵守与工业大厦的消防装置、设备及建造有关的消防安全措施。任何拥有人或占用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消防安全指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5,000元,并可就指示所指明的期限届满后持续没有遵从指示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期间,另处罚款港币2,500元。

 

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103章)

4

 

- 一般

 

 

17545638

 

任何人未持有进出口许可证而进口或出口上述受限制物品,即属违法,可被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145

 

2026.09.20

 

税务

5

 

有关相联企业之间转让定价的规定,可参阅《税务条例》及香港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签订的《全面双重课税协定》。根据《税务条例》第50AAF条,如获税务局发出通知的有利益人士未能证明并令税务局评税主任信纳该人在报税表内所述的利润或亏损为合理数额,则税务局的评税主任必须估计有关的合理数额。考虑到估计数额,以便(A)对该人作出评估或补充评估;或(B)就该人发出损失计算,或修订损失计算,使计算损失的数额较小。

 

 

17545338

 

-评估

 

或根据-评估 任何人在任何关税年度因欺诈或故意逃税而受到的评估或额外评估可在该关税年度届满后10年内随时进行。

 

2026.09.20

 

该等协议载有条文,规定在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定价时,必须采用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以独立企业的交易为基准,确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应如何分配利润和费用。就免税额协议而言,基本规则是在有需要时,应调整已征收或须缴付的利得税,以反映在采用公平原则而非企业之间的实际交易价格时的情况。

6

 

目录表

 

 

17545335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高管和董事、他们的年龄和他们所担任的职位。除非另有说明,下表中列出的每位高管和董事的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希望e·麦德龙A栋3801室ICZOOM,邮编:518000。

 

名字

 

2026.09.20

 

位置

126

55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刘端荣

 

48

 

董事首席运营官

 

强河

 

38

 

首席财务官

 

魏霞

7

 

57

 

 

4020191540

齐(Jeff)何

 

(2)

 

52

 

2029.07.15

 

杨天石(Stanley)

8

 

33

 

 

6,081,788

 

____________

 

(1)

 

2030.06.16

 

(2)

____________

*        提名委员会主席。雷霞 是co--方正自2021年3月以来一直担任ICZOOm的首席财务官。2022年4月至今,他在中国担任显示模组和偏光片供应商奥斯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纳斯达克:OST)的董事员工。2020年至2021年任厦门神州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董事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担任民家科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在普华永道奥克兰办事处担任高级审计师。2014年至2015年任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理资产管理经理。2008年6月至2014年9月,他在普华永道中天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他是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和美国北达科他州的注册会计师,拥有暨南大学财务管理学士学位。杨天石先生(斯坦利)自2023年3月14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他在中国、香港、美国等地拥有超过10年的金融、投资经验,并拥有三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及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管理经验。2021年6月至2023年9月,杨先生在铜道控股(纳斯达克股票代码:GLG)(现为白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比亚迪))担任首席财务官,在中国从事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和供应链服务业务。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杨先生在提供美容医疗服务的公司医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AIH)担任投资者关系主管。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沈阳先生在董事国际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METX)担任英语培训财务部门147目录表服务提供商。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沈阳先生担任教育投资公司中国第一资本集团(香港交易所代码:01269)的投资董事。杨扬先生于2011年6月在天津财经大学中国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2月在美国波士顿布兰迪斯大学获得金融工程硕士学位。我们认为杨天时(Stanley)先生具备董事的资格,是因为他在上市公司的管理经验。

127

自2023年3月14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0月以来,他一直担任TandemAI Limited的首席执行官,这是一家致力于重新发明药物发现基础设施的科技公司。2017年7月至2021年10月,担任跨国生物治疗公司HiFiBiO(HK)Limited首席运营官。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他担任全球临床医疗公司Harbour BioMed的首席财务官

-阶段

生物制药公司。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医药生物技术研发与外包企业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他1993年在浙江大学获得机械工程学士学位,1998年在上海理工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在埃默里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我们认为何奇先生(Jeff)由于他的管理经验而有资格成为董事。

 

陈伟霞先生
自2023年3月14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富国银行分析顾问。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他在SinoHub,Inc.担任董事财务总监,该公司为电子行业营销供应链管理平台。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担任富国银行营销顾问。2006年5月至2007年8月,他担任华盛顿互惠银行的营销分析师。2001年5月至2006年5月,他担任摩根大通金融分析师。陈夏先生1994年在阿拉巴马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2000年在佐治亚州立大学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硕士学位。

 

我们认为,钱夏先生之所以有资格成为我们的董事,是因为他在金融方面的专业经验。

 

S:《条例》第401(F)项所列事项均未发生

 

-K

 

在过去十年中发生的任何情况,对于评估我们任何一名董事、董事被提名人或高管的能力或诚信都是至关重要的。

1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目前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并不需要持有我们公司的任何股份才有资格成为董事。董事如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订立的合约或拟订立的合约或安排有利害关系,必须在本公司的董事会议上申报其利益性质。董事可就任何合约、拟订立的合约或安排投票,尽管他可能与该合约、拟订立的合约或安排有利害关系,若他这样做,其投票将被计算在内,并可计入考虑任何该等合约、拟订立的合约或安排的任何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内。我们的董事可以行使本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资金、抵押或抵押其业务、财产和未催缴资本,并在借入资金时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或作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债务或义务的抵押品。我们没有一个非

 

-高管

 

董事与我们签订了服务合同,规定服务终止后的福利。

 

2017.11.28

 

2018.08.24

2

 

目前,董事会下设了三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我们公司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任命、薪酬和监督我们独立审计师的工作。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高级职员薪酬政策和所有形式薪酬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管理我们的激励薪酬计划和股权

 

-基于

 

计划(但我们的董事会保留解释这些计划的权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董事会的绩效,考虑董事提名或选举以及其他治理问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在提名董事时考虑意见和经验的多样性。

 

2018.03.28

 

2018.08.24

3

 

任命、补偿、保留、评估、终止和监督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

 

与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其成员独立于其管理层的问题;

 

·

 

2018.03.28

 

2018.08.27

4

 

·

 

审批相关事项

 

-派对

 

交易记录。

 

2019.03.19

 

2019.05.27

5

 

-K

 

并满足纳斯达克规则的财务复杂性要求。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负责以下事项:

 

2019.02.06

 

2019.05.28

6

 

审查关键的员工薪酬目标、政策、计划和计划;

 

·

 

管理激励和股权

 

-基于

 

2016.08.17

 

2016.10.26

7

 

·

 

审查和批准我们与行政人员之间的雇佣协议和其他类似安排;以及

 

·

 

任命和监督任何薪酬顾问或顾问。

 

2016.09.01

 

2016.11.15

8

 

·

 

遴选或者推荐董事职务的遴选人选;

 

·

 

对董事和董事提名人的独立性进行评估;

 

2020.09.01

 

2021.02.04

9

 

制定并向董事会推荐公司治理的原则和做法;

 

·

 

审查和监督公司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以及

 

·

 

2020.07.08

 

2021.02.04

10

 

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适用于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副本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开提供。我们打算在我们的网站上披露适用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财务总监或执行类似职能的人员对《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的任何修订以及对《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的任何豁免。

 

退还政策

 

我们的董事会已通过一项政策,允许我们收回之前错误地授予现任或前任高管的高管薪酬(“追回政策”)。我们的追回政策副本已作为本招股说明书的附件提交。

 

董事的职责

 

2020.06.10

 

2021.02.04

有关我们董事在开曼群岛法律下的受托责任的更多信息。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我们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本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128

·

授权向被认为适宜的宗教、慈善、公共或其他机构、俱乐部、基金或协会支付捐款;

 

150

 

目录表2)

·

 

代表公司签立支票、本票和其他可转让票据;
·
维持或登记公司的按揭、押记或其他产权负担的登记册。

 

感兴趣的交易

董事可以就他或她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代表我们投票、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签署文件。董事必须在知道他或她在我们已经达成或将要达成的交易中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后,立即向所有其他董事披露他或她的利益。向董事会发出一般通知或披露,或载于会议纪要或董事会或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的书面决议案内,表明董事为任何指明商号或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并被视为在与该商号或公司的任何交易中拥有权益,即为充分披露,而于发出该一般通知后,将毋须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

 

报酬和借款董事可获本公司董事会不时厘定的酬金。每一董事有权获得偿还或预付因出席董事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或股东大会或履行董事职责而合理产生或预期产生的所有旅费、住宿费和杂费。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审查和批准董事的薪酬结构。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资金,抵押或抵押我们的业务和财产或其中任何部分,每当借入资金时,发行债券、债券和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债务或义务的抵押品。151
目录表

 

高管薪酬

薪酬汇总表

 

下表显示了截至6月的财年我们以现金支付的年度薪酬2023年30日。名称/主要职位

 

薪金

股权补偿

 

所有其他补偿-9, 1(1)2023
$
90,000

 

$

-

 

$-$ 90,000
刘端荣/COO
(2)

 

2023

$

54,735$-

$-$54,735强和/CFO

(3)

2023

$

129

$

-

$

-

$

130,301

____________(1)任命首席执行官,自2015年6月25日起生效。(2)任命首席运营官,自2015年6月25日起生效。(3)任命首席财务官,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只能在没有理由和没有惩罚的情况下通过提供非-续订-天 根据协议通知。夏先生已同意受非约束

-竞争 他的雇佣协议中规定了六个月的限制;他还执行了某些非--征集、保密性和此类性质的协议习惯的其他契约。刘端荣就业协议2017年11月1日,我们与刘端荣女士签订了雇佣协议,据此,她同意担任我们的首席运营官。该协议规定年薪为人民币60,000元(9,090美元),每月支付人民币5,000元(约合757.5美元)。协议初始期限已于2020年10月31日到期,并自动延长24-月

自本协议任何一方于30日终止本协议以来的期间

-天

根据协议通知。2022年11月1日,由于我们之前与刘女士签订的雇佣协议到期,我们与她签订了另一份雇佣协议,条款与上述之前的雇佣协议基本相似,只是年薪为人民币273,000元(42,233.3美元),每月支付人民币21,000元(约合3,248.7美元),协议初始期限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并将自动延长额外24

130

自本协议任何一方于30日终止本协议以来的期间

-天

根据协议通知。刘女士已同意受非约束

-竞争

她的雇佣协议中规定了六个月的限制;她还执行了某些非--征集、保密性和此类性质的协议习惯的其他契约。152目录表《强和就业协议》2021年3月1日,我们与何强先生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该协议,他同意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该协议规定年薪为120,000美元,每月支付10,000美元。协议期限将于2024年3月29日到期,该期限将自动延长另外六名-月 期限,除非协议一方在30岁时终止协议

-天 通知贺先生已同意受不约束-竞争 他的雇佣协议中规定了六个月的限制;他还执行了某些非--征集

、保密性和此类性质的协议习惯的其他契约。

董事薪酬

131

-员工

根据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董事有权获得金额为24,000美元的年度现金报酬,每月支付,以及购买一定数量A类普通股的股票期权。

法律责任限制及其他弥偿事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没有欺诈或故意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可赔偿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为和解而支付的所有判决、罚款和与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有关的合理费用,任何人:

(A)

现在或过去是或曾经是任何受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法律程序的一方,原因是该人是或曾经是董事的董事、当其时管理董事的代理人、核数师、秘书及其他高级人员;或

(b)

132

鉴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可能允许吾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根据上述条款控制吾等的人士,我们已获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强制执行。

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

我们已通过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经修订,“计划”)。该计划是一只股票

-基于

薪酬计划,向公司的主要员工、董事和顾问酌情授予股票期权。该计划的目的是表彰此类个人对我们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的贡献,并为他们提供实现我们公司目标的额外激励。截至本文日期,我们已根据该计划总共发行了1,151,057份期权,尚未发行的期权有742,762份。2021年、2022年及1月起

2023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尚未根据该计划额外发行任何期权。以下是该计划的摘要,并由该计划全文限定。

行政部门。

133

交易时,董事会或委员会可自行决定对计划项下的未行使期权进行调整并采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行动。

资格。

董事会或委员会的所有人员均可从公司的员工、董事和顾问中选出。如果承授人是顾问,则该接受人必须是向我们公司提供真诚服务的自然人,与资本证券的要约或销售无关-70 交易或与推广或维护我们的证券市场有关。股票期权。董事会或委员会应决定各购股权的条款、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归属时间表、回购条款、优先购买权、没收条款、期权结算时的支付形式(现金、股票、无现金结算或其他对价)、支付或有事项及行使价;每项期权的有效期为期权协议所述期限,但如购股权符合守则第422节所界定的奖励股份期权条款,则期限不得超过十(10)年。根据《准则》第162(M)节,股票期权被定为基于业绩的薪酬,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完全扣除联邦所得税。支付股票期权和预扣税金。董事会或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来支付期权,包括股票期权的行使价,以及支付与奖励相关的最低所需纳税义务:(i)现金;(ii)支票;(iii)对于期权,通过经纪人付款

-经销商

出售及汇款程序,根据该程序,购股权人(A)须向本公司指定经纪公司提供书面指示,即时出售部分或全部已购买的A类普通股,并向本公司汇出足够资金以支付就已购买的A类普通股应付的总行使价,及(B)须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指示,要求本公司将已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股票直接交付予该经纪公司,以完成出售交易;(Iv)无现金选择;或(V)上述付款方式的任何组合。任何A类普通股不得根据本计划交付给任何购股权人或其他人士,直至该购股权人或其他人士已作出董事会或委员会可接受的安排,以履行任何国家、省或地方所得税及就业税预扣义务。在行使期权时,本公司有权但无义务(适用法律要求的除外)向期权持有人扣缴或收取足以履行该等税务义务的金额。被选择权人将对自己的纳税义务承担全部责任。授标协议的修订;计划的修订和终止;计划的期限。

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暂停或终止本计划;但如适用法律规定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或未经参与者书面同意,该等修订会对任何协议项下的权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不得在未经本公司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作出该等修订。在本计划暂停期间或在本计划终止后,不得授予任何选择权。暂停或终止本计划不应对已授予被期权人的期权项下的任何权利产生不利影响。该计划自本公司首次公开招股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为十(10)年,除非较早终止,或除非根据股东批准续期不超过十(10)年。

尽管如上所述,该计划和任何未完成的期权协议都不能以导致股票期权重新定价的方式进行修改。重新定价被广泛定义为包括降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或取消股票期权,以换取现金、行权价较低的其他股票期权或其他股票奖励。(这项未经股东批准重新定价的禁令不适用于为反映公司资本结构变化或类似事件而对奖励进行公平调整的情况。)

134

154

目录表

关联方交易

以下是过去三个财年及截至本报告日期发生的交易的描述,其中交易涉及的金额超过或将超过120,000美元或当年我们总资产平均值的1%,以较小者为准-结束 在过去两个完整的财年,我们的任何董事、执行人员或5%以上股本的受益持有人,或这些个人的任何直系亲属或与他们同住的人,曾或将拥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

a.

因关联方的原因

应受关联方包括以下内容:

名字关联方利益关系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135

夏雷霞先生

股东、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

21,943

28,88468,687其他股东本公司的股东34,981 38,464 按需支付。

B.

关联方提供的贷款担保与公司的空头有关-Term

从中国银行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兼首席执行官与其他多名股东共同签署担保协议,以其个人财产抵押与银行共同签署担保协议,以获得银行贷款。截至2023年、2022年和2021年6月30日,该公司还分别产生了292,998美元、142,430美元和269,740美元的贷款发起费,将支付给这些关联方以提供此类贷款担保。

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该公司从多家中国银行获得的未偿还贷款余额为930万美元,这些贷款由该公司的某些股东提供担保。

C.

与前VIE的咨询服务安排

于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终止与派明深圳的VIE协议。2022年1月22日,ICZOOm WFOE与深圳派明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据此,派明深圳同意为ICZOOm WFOE提供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网站信息推送、供需信息匹配服务、在线广告、软件定制、数据分析、网站运营等。

-深度通过线上和线下数据推送等一站式提供垂直服务-年份

136

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

--历史契约安排雇佣协议

请参阅“高管薪酬

- 就业协议

关联方交易的政策和程序我们的董事会将成立一个与此次发行相关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所有关联方交易。155

目录表主要股东下表列出了有关我们A类普通股(包括在转换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后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实际所有权的某些信息,并经过调整以反映我们在本次发行中提供的单位的出售,对象是: ·我们所知的每一位股东是我们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超过5%的实益拥有人;·我们每一位董事;·我们每一位被任命的行政人员;以及·我们所有的董事和高管都是一个团队。我们A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是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确定的,一般包括任何个人对其行使单独或共享投票权或投资权的股份,包括经转换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以及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起60天内可行使的购股权和认股权证发行的A类普通股。根据购股权及认股权证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在计算持有该等期权的人士的百分比时视为已发行,但在计算任何其他人士的百分比时则不视为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共有742,762股A类普通股可根据购股权发行,可在60天内行使。发行前拥有的实益所有权百分比是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6,540,658股A类普通股和3,829,500股B类流通股。除下表脚注另有规定外,本次发行后实益拥有的股权百分比基于:[·]A类普通股和本次A类普通股发行结束后已发行的3,829,500股B类普通股。除另有指示外,吾等根据该等拥有人向吾等提供的资料,相信下述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对该等股份拥有独家投资及投票权。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表所列各实益拥有人的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城A栋3801室ICZOOM,邮编:518000。156目录表受益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1)

137

在发售之前

实益所有权 在献祭之后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

B类普通股股份% 总投票权 *股份总数% 投票电源*股份总数%

投票电源*股份

%*总计投票电源*董事及获提名的行政人员

雷霞

(1)(4)(6)

250,0000.55%1,969,50043.93%250,000 [·] %1,969,500[·]%刘端荣(2)(5)(7)250,0000.55%1,860,00041.48%250,000[·]%1,860,000[·]%强河--------魏霞---

138

-

---齐(Jeff)何--------天狮(赤柱)杨氏- ----- -

-

全体执行干事(6人) 500,0001.10% 3,829,500

85.41%-

-

3,829,500[·]%5%的股东--旭燕发展有限公司

139

-

-

1,719,500

38.35

%

--1,719,500 [·]%先锋环球有限公司(5)--1,635,000

36.47%- - 1,635,000[·]% ____________*代表我们所有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作为单一类别投票。根据我们的章程,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票,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10票。 * 除非另有说明,每个人的营业地址均为ICZOOM,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希望e·麦德龙A栋3801室,邮编:518000。(1)夏雷霞先生为ICZOOm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

140

刘阮蓉女士是ICZOOM的首席运营官兼董事。

(3)

Express Wide Limited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离岸公司中心邮政信箱957号。Express Wide Limited由两名个人拥有,石亚勤(持有60%股权)和文石(持有40%股权)。文石是石亚琴的女儿,不在同一户人家。根据Express Wide Limited的管理文件,Express Wide Limited的董事会等管理Express Wide Limited的业务和事务,投票或否决决定需要获得大多数董事的批准。施亚勤和施文石为广发股份的唯一及两名董事,因此两人均不被视为广发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因此,董事不会对广发证券有限公司持有的任何证券,即使是他或她直接持有金钱利益的证券,行使投票权或处分控制权。因此,两者均不会被视为拥有或分享该等股份的实益拥有权。(4)旭岩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夏雷霞先生全资拥有。该企业的地址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438号邮政信箱棕榈林之家。对徐岩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投票权、处置权或投资权的人士为夏雷霞先生。(5)先锋环球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刘端荣女士全资拥有。公司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邮政信箱3340号棕榈林之家2楼Tricor Services(BVI)Limited。对先锋环球有限公司拥有投票权、处置权或投资权的人士为刘端荣女士。(6)包括自本协议日期起60天内行使的期权行使后可发行的250,000股A类普通股。(7)包括自本协议日期起60天内行使的期权行使后可发行的250,000股A类普通股。

157目录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股票登记册上有78名记录持有人,其中没有一人位于所在国开曼群岛。各类别股份均无任何部分在东道国开曼群岛持有。个人记录持有人的数量仅基于我们的股份登记册,并不说明记录持有人是否可以代表多个可能被视为我们公司股份的受益所有人的个人或机构持有一股或多股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并无其他股东实益持有本公司超过5%的股份。本公司并非由任何政府或公司或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共同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我们的大股东没有任何特别投票权。158

目录表

股本说明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公司法、开曼群岛普通法及买卖股份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规例所管限。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600,000美元,包括30,0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和5,0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16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并发行并发行6,540,658股A类普通股和3,829,500股b类普通股。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发行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均已缴足。发行完成后,将立即发行[·] A类普通股和3,829,500股b类普通股;如果b类普通股被转换,发行后将发行[·] A类普通股。 普通股以下是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公司管治政策及公司法中与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重大条款有关的重要条文摘要。本公司的宗旨 根据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本公司的宗旨不受限制,并有全权及授权执行开曼群岛法律不禁止的任何宗旨。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未提及公司的宗旨。股本我们的法定股本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持有一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并有权获得任何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条款规限下于会上投票。A类普通股不能由持有人选择赎回,也不能转换为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每持有一股该等股份投十票,并有权获知会任何股东大会,并在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条款规限下于会上投票。B类普通股不可由持有人选择赎回,但可在发行后的任何时间根据持有人一对一的选择转换为A类普通股。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并无条文限制B类普通股的存续期,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可在任何期间持有其B类普通股(须受本文所述若干情况下强制自动转换的规限)。分红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我们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但须遵守公司法以及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投票权对于须由股东投票的所有事项,每股b类普通股有权获得十票,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获得一票,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任何股东大会的投票均应根据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中规定的投票决定。在票数均等的情况下,会议主席有权投决定票。行动可能 159目录表

亦可由有权就普通决议案投票的简单多数股东以书面决议案或全体股东就特别决议案一致通过的书面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作出。

不得在任何股东大会上处理任何事务,除非在会议开始处理事务时出席会议的成员达到法定人数;一名或多名成员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而出席会议的成员不少于一名-第三在本公司股份所附所有投票权中,法定人数为法定人数,但如本公司有一名登记在册的股东,法定人数应为该名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东。在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需要简单多数票的赞成票,而特别决议则需要至少两票的赞成票。

141

在股东大会上投出的票数。对于重要的问题,将需要特别决议。

更改本公司名称、批准合并、将本公司清盘、修订及重述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需要股东的特别决议案。

转换A类普通股不可转换。根据持有者的选择,每股B类普通股应可转换为以下数量的全额缴足和非缴足-可评估A类普通股,以一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为1:1比例,以下简称“换算率”)为基准,可予调整。如向许可受让人以外的任何人士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任何B类普通股,该等B类普通股应按1:1的比率自动转换为缴足股款及不应评税的A类普通股。核准受让人指任何原B类普通股实益持有人及本公司创办人(除非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另有调整者除外)。为免生疑问,(I)出售、转让、转让或处置自公司在其登记册上登记后生效;及(Ii)就任何B类普通股设定任何质押、押记、产权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以保证持有人的合约或法律责任,不得被视为出售、移转、转让或处置,除非及直至任何该等质押、押记、产权负担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已被强制执行,而任何并非获准受让人的人士将被登记为持有有关B类普通股的法定所有权,在此情况下,所有相关B类普通股将自动转换为相同数目的A类普通股。未来发行B类普通股可能会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任何将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可能会稀释现有A类普通股持有人在其所属类别普通股中的百分比所有权,并可能导致稀释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增加长期保留股份的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相对投票权。普通股的转让在以下所列限制的规限下,本公司任何股东均可透过通常或普通形式或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转让文书,或以本公司股份随后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本公司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拒绝登记任何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无论是否已足额支付该等股份的全部代价。在下列情况下,吾等董事亦可拒绝登记任何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的任何转让:(A)转让文书并无附有有关股份的证书或本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证据,以证明转让人的所有权或其转让股份的权利;或(B)转让文书涉及多于一个类别的股份。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应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受让人发送拒绝通知。

160

目录表

本公司可在本公司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及期间暂停转让登记及关闭登记册,但在任何一年内不得暂停转让登记或关闭登记册超过30天。

清盘/清盘 在清盘或其他情况下(转换、赎回或购买股份除外)返还资本时,可以任命清算人来决定如何在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持有人之间分配资产。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已付款项

-向上

董事应不时决定本公司的帐簿或其任何部分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时间和地点以及根据什么条件或规定公开给非董事的股东查阅,而任何股东(非董事)无权查阅本公司的任何帐目、簿册或文件,但公司法授权或董事或本公司在股东大会上授权的除外。然而,董事须不时安排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集团账目(如有)及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报告及账目,并于股东大会上呈交本公司省览。(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增发股份

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不时增发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只要有可供使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即可。

增发股份可能稀释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然而,吾等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规定法定股本包括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而在任何类别的权利可予更改的范围内,本公司必须遵守章程大纲及细则中有关更改股份权利的条文。

161

142

反收购条款

我们的备忘录和细则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推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以下条款:

· 限制股东请求和召开股东大会的能力。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允许我们持有股份的股东总数不少于一

-第三

我们已发行的所有缴足股本(就为该等股份支付的总代价而言)附带的所有选票中,要求召开我们的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有义务召开该会议并将如此要求的决议案在该会议上进行投票。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仅可出于正当目的以及他们真诚地认为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使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赋予的权利及权力。

股东大会和股东提案

我们的股东大会可在开曼群岛内外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地点举行。     作为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我们没有义务根据公司法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然而,吾等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规定,除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董事决定的时间及地点通过的年度外,吾等将于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本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董事可以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均可由本公司董事会多数成员召开。本公司董事会应向在发出通知之日(或本公司董事决定为该会议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成员之人士发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之书面股东大会通知,并有权于大会上投票。     开曼群岛法律仅为股东提供有限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且不为股东提供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任何权利。然而,这些权利可能在公司的章程中规定。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允许我们持有股份的股东总数不少于一

-第三     我们所有缴足股本附带的所有选票(就为该等股份支付的总代价而言)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有义务召开该会议并在该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否则,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不为我们的股东提供在年度股东大会或未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任何权利由这样的股东。

获豁免公司    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得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对获豁免公司的要求与对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未持有在开曼群岛经营业务的牌照的获豁免公司:

·

无须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

        ·

        ·

        162

目录表

143

不得发行流通股和无记名股票,但可以发行无面值的股票;

·

可获得不征收任何未来税收的承诺(这种承诺通常首先给予20年);·可在另一法域继续登记,并在开曼群岛撤销登记;

        可注册为获豁免的有限期间公司;及

        可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

        会员登记册

        ·

        (i)

        (Ii)

        (Iii)

确认每一成员所持股份的数量和类别;以及

(Iv)

确认一成员持有的每一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公司组织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如果是,这种表决权是否有条件;

·

任何人的姓名列入注册纪录册成为会员的日期;及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就此等目的而言,“投票权”指赋予股东就其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就所有或实质上所有事项投票的权利。如果投票权只在某些情况下产生,则投票权是有条件的。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本公司股东名册为其内所载事项的表面证据(即股东名册将就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除非被推翻),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于股东名册内登记的股东于股东名册内相对于其名称拥有股份的法定所有权。一旦我们的会员名册被更新,登记在会员名册上的股东被视为拥有与其姓名相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如任何人士的姓名被错误地载入或遗漏于吾等的股东名册内,或如在载入股东名册时出现任何失责或不必要的延误,以致任何人士已不再是本公司的成员,则感到受屈的人士或股东(或本公司的任何成员或本公司本身)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登记册,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如信纳案件的公正性,可作出更正登记册的命令。

144

结合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结束的首次公开募股,公司向承销商代表发行了购买90,000股A类普通股的认购权。该认购证的行使价为5.00美元,可以在无现金的基础上行使。所有此类认购令均于9月行使

2023年14日以无现金方式出售总计43,784股A类普通股。

就本次发行而言,公司同意向配股代理发行认购证,以购买本次发行中售出的最多5%的A类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181页题为“分销计划”的部分。163目录表开曼群岛公司法与特拉华州公司法的差异《公司法》是以英国法律为蓝本的,但并不遵循许多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以下是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之间的一些重大差异的摘要。

合并和类似的安排。

《公司法》允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组成公司以及开曼群岛公司和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

--开曼群岛

岛屿公司。为了实施合并,合并或合并计划须经各组成公司的董事批准,并经(A)股东的特别决议和(B)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授权(如有)授权。如果一家开曼群岛母公司与其一家或多家开曼群岛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该开曼群岛子公司股东决议的授权,除非该成员另有同意,否则合并计划的副本已分发给该开曼群岛子公司的每一名成员。就此而言,子公司是指至少90%(90%)有投票权的已发行股份由母公司拥有的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的一家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征得对组成公司拥有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一位持有人的同意。

除非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群岛组成公司的异议股东在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时,有权获得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除因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而寻求济助的权利外,行使估价权将排除行使凭借该人持有股份而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 此外,还有促进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律规定,条件是这一安排必须得到七十人的批准。-五个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类别股东(视情况而定)的价值百分比(75%)。会议的召开和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

虽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交易的意见,但如果法院裁定以下情况,则可预期法院会批准有关安排:

145

关于所需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经得到满足;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得到了公平的代表;

·

该项安排使该类别中一名就其利益行事的聪明而诚实的人会合理地批准;及·根据《公司法》的其他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得到更恰当的制裁,否则就相当于对少数人的欺诈。当一次拍摄-完毕

要约在四个月内被不少于90%受影响股份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要约可以在两个月内

-月

146

如果这样安排和重组获得批准,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将没有可与评估权相提并论的权利,否则美国公司的持不同意见的股东通常可以获得这种权利,从而有权获得现金支付司法确定的股票价值。

164

目录表

股东诉讼。

 

原则上,我们通常会是起诉我们作为一家公司的不当行为的适当原告,一般情况下,小股东不得提起派生诉讼。然而,根据在开曼群岛极有可能具有说服力的英国当局,上述原则有例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

公司违法或者越权的行为或者提议的行为,不能经股东批准;

 

55

 

被投诉的法案虽然没有越权,但只有在获得未经获得的简单多数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式生效;以及

·

 

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

《公司法》没有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作出赔偿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这类规定与公共政策相违背,例如就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准许高级职员及董事就其身分招致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开支、诉讼、法律程序、指控或法律责任作出赔偿,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是由于该等董事或高级职员在处理本公司的业务或事务时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权力或酌情决定权时的不诚实、故意失责或欺诈行为(包括任何判断失误所致)所引起的,包括在不损害前述条文的一般性的原则下,董事或高级职员因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就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抗辩(无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损失或责任。这一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公司法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的行为标准相同。

 

38

 

鉴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的赔偿可能允许吾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根据上述条款控制吾等的人士,我们已获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强制执行。

董事的受托责任。(1)

 

57

 

由董事承担,并要求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管或控股股东拥有的、未由股东普遍分享的任何权益。一般来说,董事的行为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善意并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因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的证据而被推翻。如果董事就交易提交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交易在程序上是公平的,并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公平的。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是该公司的受托人,因此被认为对该公司负有以下责任--本着公司的最佳利益真诚行事的义务,不因他作为董事的地位而获利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以及不使自己处于公司利益与他的个人利益或他对第三方的义务相冲突的位置的义务。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对该公司负有谨慎行事的义务。以前人们认为,董事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的技能,不需要高于对其知识和经验的合理期望。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照顾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也会遵循这些权威。

165(2)

 

52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来消除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的权利。开曼群岛法律及吾等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规定,股东可于股东大会上批准需要特别决议案的公司事项,由每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一致的书面决议案,而该等股东将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而无须举行会议。

股东提案。(3)

 

33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制潜在地促进了小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性,因为它允许小股东在单个董事上投下股东有权投的所有票,从而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董事方面的投票权。《公司法》没有禁止累积投票权,但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没有规定累积投票权。

____________

(1)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2)      -分层

(3)      解散;结束。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的提议,否则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获得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括与以下公司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166目录表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或者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可以通过其股东的普通决议进行清盘。法院有权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解散、清算或清盘;根据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我们的董事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提出清盘请愿书和/或申请任命有关公司的临时清盘人。股权变更。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改变该类别股份的权利,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公司法》以及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不止一种股票类别,我们可以在获得两种股票持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改变任何类别的权利

-三分之一

该类别已发行股份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单独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批准。管理文件的修订。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文件可在有权投票的流通股的多数批准下进行修改,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在《公司法》允许的情况下,我们的每一份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只能在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下进行修改。非法权

-常驻

或外国股东。 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和章程没有对非公司的权利施加任何限制

-常驻或外国股东对我们的股票持有或行使投票权。此外,在我们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没有关于股东所有权必须披露的所有权门槛的规定。

147

关于本次发行,截至招股说明书生效之日,我们所有董事和高管以及按完全稀释基础持有5%或以上普通股的持有人已签署锁定。

-向上

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同意,禁止他们在发行代理协议之日起六十(60)天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股份、可行使或交换为股份的证券,但有某些例外情况。配售代理可全权酌情随时在不通知的情况下释放部分或全部受锁定的股份(高级职员和董事除外)

-向上禁售期届满前的协议。在确定是否从锁定中释放共享时-向上根据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可考虑股东要求发行的理由、请求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当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

此外,就本公司于2023年3月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而言,于相关登记声明生效日期,本公司所有董事及行政人员以及按完全摊薄基准持有5%或以上普通股的持有人均已签署锁定。

-向上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禁止他们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股票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募股完成起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未经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承销商可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除外)解除部分或全部受锁定的股份。

-向上

禁售期届满前的协议。在确定是否从锁定中释放共享时-向上根据协议,承销商可考虑除其他因素外,股东请求解禁的理由、请求解禁的股票数量以及当时的市场状况。

《开曼群岛的数据保护-隐私公告》

本隐私声明解释了公司根据开曼群岛2017年数据保护法(经不时修订)以及据此颁布的任何法规、业务守则或命令(“DPA”)收集、处理和维护公司投资者个人数据的方式。

167目录表本公司致力按照《资料保护法》处理个人资料。*在使用个人资料方面,公司将在《资料保护法》下被定性为“数据控制人”,而公司的某些服务提供者、联属公司及代表则可根据“资料保护法”担任“资料处理者”。这些服务提供者可为本身与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合法目的而处理个人资料。

148

你的个人资料将为合法目的得到公平和合法的处理,包括:(A)在公司为履行你是其中一方的合同或为履行合同而有必要进行处理的情况下

-合同

应您的请求采取以下步骤:(B)为遵守公司承担的任何法律、税收或监管义务而需要进行处理;或(C)为了公司或向其披露数据的服务提供商追求合法利益的目的而进行处理。作为数据控制者,我们只会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我们收集它的目的。如果我们需要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无关目的,我们会与您联系。

我们预计我们将出于本隐私声明中规定的目的与公司的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数据。我们还可以在合法且为遵守我们的合同义务或您的指示,或在与任何监管报告义务相关的情况下有必要或适宜这样做的情况下,分享相关的个人数据。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将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检察和其他政府机构或部门以及诉讼各方(无论是未决的还是受到威胁的)共享您的个人数据,包括我们有公共或法律义务(例如,协助发现和防止欺诈、逃税和金融犯罪或遵守法院命令)的任何其他人。就资料处理的目的而言,你的个人资料不得由公司持有超过所需时间。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数据。任何将个人资料转移至开曼群岛以外的地方,均须符合《私隐条例》的要求。如有需要,我们会确保与该等资料的接收者订立单独及适当的法律协议。

公司只会根据《数据保护法》的要求传输个人数据,并将应用适当的技术和组织信息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个人数据,以及防止个人数据的意外丢失、破坏或损坏。

如果你是一个自然人,这将直接影响你。如果您是公司投资者(为此,包括信托或豁免有限合伙等法律安排),并因任何原因向我们提供与您有关的个人个人数据,与您在公司的投资有关,这将与这些个人相关,您应该将内容告知这些个人。

        如果您认为您的个人数据没有得到正确处理,或者您对公司对您就个人数据使用提出的任何请求的回应不满意,您有权向开曼群岛监察员投诉。请致电+1(345)946联系监察员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ombudsman.ky。

        目录表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有[·]股A类普通股流通股。在这些股票中,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股票以及我们在2023年3月至2023年3月首次公开募股时出售的1,500,000股A类普通股将可以自由交易,不受限制或根据证券法进一步登记,除非由证券法规则第144条所定义的“关联公司”购买,他们只能出售下文所述的数量的股票,其销售将受到下文所述的额外限制。其余4,996,874股A类普通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已发行股份的约[·]%,将是根据证券法规则第2144条所定义的“受限证券”。受某些合同限制的约束,包括锁-向上对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超过5%的股东,根据证券法下的有效注册声明,或如果他们有资格根据第144条获得豁免注册,限制股持有人将有权在公开市场出售这些股票。这些股票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后受到限制的锁定

        协议失效,或认为这些销售可能发生,可能导致现行市场价格下降或低于在没有这些销售或看法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价格。作为锁定的结果

        根据下文所述协议以及《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受限制的证券将可在公开市场出售。

        -向上

        监管:S

        我们是美国监管规定的外国发行人。作为外国发行人,我们根据S监管规定在美国境外销售的证券不被视为证券法下的受限证券,并且可以在没有注册或证券法限制的情况下自由交易,除非该证券由我们的关联公司持有。一般而言,在某些限制的规限下,非吾等联营公司或纯粹因为持有吾等高级职员或董事而成为吾等联营公司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可根据S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以“离岸交易”的形式转售其受限股份:卖方、其联营公司或代表彼等行事的任何人均无在美国从事定向销售活动,且在仅凭借持有该职位而是吾等联营公司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情况下,出售吾等限售股份,则不收取销售佣金。费用或其他报酬是与要约或出售有关而支付的,而不是作为代理人执行这种交易的人将收到的通常和习惯的经纪人佣金。额外限制适用于持有吾等限售股份的人士,该持有人将会成为吾等的联属公司,但其作为吾等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身份除外。我们并不主张S法规就在美国境外发行新发行股票提供的潜在豁免,并将根据证券法登记所有新发行股票。规则第144条

持有6个月的股票-3-向上 协议,自本次发行结束后90天开始,一名(或多名股份合计的人)(包括一家附属公司)实际拥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包括我们的一家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先前所有者的持有期(即,从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的附属公司收购股份作为限制性证券开始),有权出售我们的股份,受 169

目录表

有关我们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对于联属股东,出售权还取决于某些额外条件的满足,包括出售方式规定和通知要求,以及限制出售股份数量的数量限制,在任何三个以内

         期间,至以下较大者:

        我们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1%,这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后大致相当于普通股;或

        于提交有关出售事项之表格F144前四个历周内,本公司普通股在上市交易所的每周平均成交量。-月

149

-月

        非关联公司持有的股份为期一年

        -向上

无论是否同意或以其他方式限制,该等股份可在本次发售结束后立即出售。

禁售协议

见“股本说明-

        -向上

        “描述强加给我们某些股东的锁定协议。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一位员工、顾问或顾问从我们购买与补偿股票或期权计划或其他与补偿相关的书面协议有关的普通股,都有资格在我们根据第144条成为报告公司后90天转售该等普通股,但不遵守规则144中包含的一些限制,包括持有期限。然而,这些股票仍将受到锁定

        安排,如果适用,只有在锁定时才有资格出售

        期限到了。

        目录表

课税

以下关于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对我们单位的投资的重大联邦所得税后果的摘要是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会发生变化。本摘要不涉及与我们单位的投资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下的税收后果。就本讨论涉及中国税法事宜而言,本讨论代表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律师及恭成律师的意见。就与美国联邦所得税事宜有关的讨论而言,它代表了我们的美国律师Messina马德里Law P.A.的观点。就开曼群岛税法事宜而言,讨论仅代表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奥吉尔的意见。就讨论涉及香港税法事宜而言,它代表了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Angela Ho&Associates的意见。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向本公司征收的其他税项可能对本公司并无重大影响,但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签立或签立后在开曼群岛司法管辖区内签立的文书的印花税除外。开曼群岛无需为转让开曼群岛公司的股票缴纳印花税,持有开曼群岛土地权益的公司除外。开曼群岛于二零一零年与英国订立双重课税条约,但在其他方面并无加入适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课税条约。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规定或货币限制。

有关我们普通股的股息和资本的支付将不会在开曼群岛缴纳税项,向我们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将不需要预扣,出售我们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也不需要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目前没有生效的所得税条约或公约。

重要的中国所得税考虑因素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被征收25%的中国所得税税率。根据实施细则,“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会计、财产等进行实质性、全局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因此,我们的控股公司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我们的全球收入可能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确定我国居民收入的通知》-受控

以实际管理机构为基础的离岸法人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居民企业,或通知

        -受控

        我们不认为ICZOOM符合中国居民企业的所有条件。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其于其附属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其主要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其记录(包括其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决议)均保存于中国境外。基于同样原因,我们相信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税收居民身份

150

目录表

        然而,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出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确定iczoom是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被要求从我们向非股东支付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

        企业。这一10%的税率可以通过中国与我们股东的管辖权之间的适用税收条约或类似安排来降低。例如,对于符合中国与香港税务条约利益的股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股息税率降至5%.此外,非

         如果该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企业股东可能会对出售或其他处置A类普通股实现的收益缴纳10%的中国税。

目前尚不清楚我们的非

-中国

个人股东获得的股息或收益将被征收任何中国税。

-中国

151

-中国

倘若本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本公司股东将可申索其税务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务条约的利益。

只要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ICZOOm不被视为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非中国居民的股东将不需要就我们派发的股息或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股份所获得的收益缴纳中国所得税。然而,在《通告》中

7,其中非 30, 2023.

企业通过转让应税资产,特别是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进行“间接转让”。

 

-常驻

 

企业作为转让方、受让方或者直接拥有该等应税资产的中国单位,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间接转让。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税、避税或递延纳税而设立的,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不考虑该公司的存在。因此,该等间接转让所得收益可能须缴交中国企业所得税,而受让人将有责任预扣适用税项,目前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税率为10%。我们和我们的非

 

-中国

 

居民投资者可能面临被要求提交申报表并根据通知征税的风险

 

7,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公告

37,或者确定我们不应根据第7号通知和第37号公告征税。(1)

 

2023

 

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须就2018年4月1日之前在香港赚取的应税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开始,两者

90,000

 

利得税税率制度生效,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元的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为16.5%。对于关联实体,例如我们的四家香港子公司ICZOOm Hk、Ehub、Hjet Hk和Components Zone Hk,只有一家关联实体可以选择收取两笔费用

 

利润税率。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年度,Ehub选择收费为2

 

利得税税率,而我们的其他香港子公司ICZOOm Hk、Hjet Hk和Components Zone Hk仍须按香港应税收入的16.5%缴纳香港利得税税率。香港不对股息征收预扣税。

90,000

以下是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影响的摘要。以下讨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对“美国持有者”的影响将适用于我们股票的实益所有者,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2)

 

2023

 

·

54,735

 

172

 

·

 

·

54,735

本讨论不涉及根据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可能与我们或我们股票的任何特定持有人相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特别是,本讨论仅考虑将拥有我们股份作为守则第1221条含义内的资本资产的持有人。本讨论也不涉及替代最低税或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对受特殊规则约束的持有人的潜在适用,包括:(3)

 

2023

 

·

130,301

 

·

 

-经销商

 

·

130,301

____________

(1)      ·

(2)      -免税

(3)      ·

政府或机构或其工具;·保险公司;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某些外籍人士或前Long-Term 美国居民;·对替代最低税额负有责任的人;·通过合伙企业或其他通行证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人-直通 实体;·

通过信托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人。

·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信托的受益人;或·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173目录表本讨论不涉及美国联邦政府的任何方面-收入税法,如赠与法或遗产税法,或州,地方或非地方-U美国税法。此外,本讨论不考虑合伙企业或其他通行证的税务处理-直通通过此类实体持有我们证券的实体或个人。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股份的实益所有人,则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在美国联邦所得税中的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本讨论还假设,就我们的股份作出的任何分发(或视为作出的)以及持有人收到(或视为收到)的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代价将以美元计算。

152

绿卡测试:根据美国移民法,您在任何时候都是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如果您被授予作为移民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权。如果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给你发了一张外国人登记卡,表格I,你通常会有这个身份

-551

,也被称为“绿卡”。实质存在测试:如果外国人在当前日历年至少31天居住在美国,如果以下时间总和等于183天或以上,他或她将(除适用例外情况外)被归类为居民外国人(看见 《国内税收法典》第7701(b)(3)(A)条和相关财政部法规):1.当年在美国的实际天数;加上2.-第三

上一年他或她在美国的日子;加上

3.-第六

他或她在前一年在美国的最后几天。

我们没有也不会就本文所述的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寻求美国国税局(IRS)的裁决或律师的意见。美国国税局可能不同意本文讨论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法院可能会维持其决定。此外,不能保证未来的立法、条例、行政裁决或法院裁决不会对讨论中陈述的准确性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税法的复杂性,以及我们证券的任何特定持有者的税收后果可能会受到本文未讨论的事项的影响,因此敦促我们证券的每个持有者就我们证券的所有权和处置的具体税收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包括国家、地方和非国家的适用性和影响     -U

美国税法,以及美国联邦税法和适用的税收条约。    A类普通股美国股东的税收后果

就A类普通股支付的分派的课税

根据下文讨论的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规则,美国证券持有人一般将被要求在毛收入中包括对我们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的金额作为普通收入。此类股票的现金分配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股息,只要分配是从我们当前或累计的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定)。任何超出此类收益和利润的分配通常将适用于并降低美国股东在其A类普通股中的基数,如果超过该基数,将被视为出售或交换此类A类普通股的收益。对于美国公司股东,我们股票的股息将没有资格获得股息

-已收到 一般允许国内公司就从其他国内公司收到的股息进行扣除。关于非 -企业

美国持有人,包括美国个人持有人,我们股票的股息将按较低的长期征税    -Term

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资本利得率(请参阅“税收     - A类普通股处置征税

153

174

目录表“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有资格享受《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Republic of China人民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的协定》或《美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国税收条约“,”(2)如下文所述,我们既不是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也不是上一个纳税年度,以及(3)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根据公布的美国国税局授权,就上文第(1)款而言,只有在某些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才被视为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上随时可以交易,其中目前包括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美国股票持有人应就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的任何股息的税务处理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包括本招股说明书公布日期后任何法律变化的影响。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适用于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向美国股东支付的股息,则该美国股东可能有权根据美国法律享受降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率-中国《税收条约》。此外,该等中国税项可被视为有资格抵扣持有人在美国的联邦所得税责任的外国税项(受某些限制)。美国持有者应就任何此类中国税收的可信度以及他们是否有资格享受美国的福利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中国    《税收条约》。关于处置A类普通股的征税问题在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并符合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者将确认资本收益或亏损,其金额相当于以美元变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者在A类普通股中调整后的纳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美国债券持有人确认的资本收益通常按与普通收入相同的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但长期所得税除外

-Term    非政府组织确认的资本利得

-企业    美国债券持有人通常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0%。资本收益或亏损将构成多头-Term如果美国股东对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超过一年,资本收益或亏损。资本损失的扣除额受到各种限制。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税收适用于美国股东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所获得的任何收益,则该美国股东可能有权根据美国法律减少或取消此类税收。

-中国

《税收条约》。美国税收持有人就此类收益支付的任何中国税款可被视为有资格抵免其美国联邦所得税义务的外国税收(受某些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减少或取消可用的税收抵免)。美国持有者应就任何此类中国税收的可信度以及他们是否有资格享受美国的福利咨询他们自己的税务顾问。    -中国

《税收条约》。

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154

-U

(.S.)根据美国国税法第1297(A)节的定义,如果外国公司在某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至少有75%是被动收入,包括其在任何被认为拥有至少25%股份的公司的总收入中按比例所占的份额,则该公司将是PFIC。或者,如果外国公司在纳税年度内至少有50%的资产(通常根据公平市场价值确定,并按季度平均计算)用于生产或产生被动收入,包括其在任何被认为拥有至少25%股份的公司的资产中按比例持有,则该外国公司将被称为PFIC。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从积极开展贸易或企业获得的某些租金或特许权使用费)和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基于我们目前的组成和资产,根据目前的PFIC规则,我们预计不会被视为PFIC。然而,我们的PFIC地位要到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定。因此,我们不能保证在本课税年度或未来任何课税年度内,我们作为私人投资公司的地位。如果我们被确定为PFIC,而美国基金持有人既没有及时做出合格的选举基金(或“QEF”),也没有为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应纳税年度做出选择,其中美国基金持有人持有(或被视为持有)A类普通股,或一个标记

推向市场选举,如下所述,此类持有人一般将遵守关于以下方面的特别规则:·

美国股东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A类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以及      ·

向美国证券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超额分派”(一般指在美国证券持有人的课税年度内向该美国证券持有人作出的任何分派,超过该美国证券持有人在该美国证券持有人之前三个应课税年度内就A类普通股所收到的平均年度分派的125%,或,如较短,则指该美国证券持有人持有A类普通股的期间)。

175

 

目录表

 

根据这些规则,
2023

 

美国股东的收益或超额分配将在美国股东持有A类普通股的期间按比例分配;
2022

 

分配给美国资产持有人确认收益或收到超额分配的应纳税年度的金额,或分配给美国资产持有人持有期间的金额,在我们是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的第一个交易日之前,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2021

分配给美国债券持有人其他应纳税年度(或其部分)并包括在其持有期内的金额,将按该年度有效并适用于美国债券持有人的最高税率征税;以及

 

·

 

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就美国债券持有人每一年的税收征收。

1,451,842

 

-Term

282,336

 

优质教育基金选举由一名股东选出。

96,955

就该等股份在该课税年度的选择权。如果美国的持有者做出了有效的标记

 

推向市场

 

 

21,943

 

 

28,884

 

 

68,687

印记

 

推向市场

 

 

34,981

 

 

38,464

 

 

133,089

如果我们是一家PFIC,并且在任何时候都有一家被归类为PFIC的外国子公司,美国债券持有人通常会被认为拥有这种较低级别的股份的一部分

     

-层

1,508,766

 

-层

349,684

 

-层

298,731

-层 PFIC。然而,我们无法保证我们能够及时了解任何此类较低者的状况-层

PFIC或将能够导致较低      -层

PFIC提供所需信息。敦促美国持有人就下级提出的税务问题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层 PFIC。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内拥有(或被视为拥有)PFIC的股份,该持有人可能必须提交IRS表格8621(无论是否是QEF选举或标记

推向市场

选举已进行)。处理PFIC和QEF的规则和标记      推向市场

选举非常复杂,除了上述因素外,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应就PFIC规则在其特定情况下适用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问题咨询自己的税务顾问。A类普通股非美国股东的税收后果支付给非股东的股息-U。S持有人的A类普通股通常不会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股息与非股东有效相关

-U

。S持有人在美国境内从事贸易或业务(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则可归因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永久机构或固定基地)。此外,一个非.”

。S持有人通常不会因出售或其他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而产生的任何收益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除非该收益与其在美国开展贸易或业务有效相关(并且,如果适用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因于该持有人在美国维持的永久机构或固定基地)或非

-U.S.持有者是指在销售或其他处置的纳税年度内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并满足某些其他条件的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从美国获得的此类收益通常应按30%的税率或较低的适用税收条约税率征税)。.”

目录表

与非有效相关的股息和收益

155

。S持有人在美国从事的贸易或业务(如果适用的所得税条约要求,可归因于美国的永久机构或固定基地)通常将按照与美国持有人相同的方式纳税,如果是非

-U

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公司,持有者还可能按30%的税率或更低的适用税收条约税率缴纳额外的分支机构利得税。

        一般来说,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信息报告应适用于我们在美国境内向非

         美国持有人以及非出售和其他处置我们A类普通股的收益

         美国持有人前往或通过经纪人的美国办事处。在有限情况下,在美国境外进行的付款(以及在办事处进行的销售和其他处置)将受到信息报告的约束。此外,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后备预扣税(目前固定税率为24%)通常适用于向非股东支付的A类普通股股息

         美国持有人以及非公司出售和其他处置股份的收益

-企业

在每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a)未能提供准确的纳税人身份号码;(b)国税局通知需要后备预扣税;或(c)在某些情况下,未能遵守适用的认证要求。非

-U

156

然而,在开曼群岛成立公司也有一些不利之处。这些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太发达,这些证券法为投资者提供的保护明显较少;(2)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的宪法文件不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纠纷进行仲裁的条款,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纠纷。(1)

 

我们已指定位于特拉华州纽瓦克图书馆大道850号Suit204,特拉华州19711的Puglisi&Associates作为我们的代理,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都可能向其送达诉讼程序。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gier,我们的香港法律顾问Angela Ho律师事务所,以及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景天律师事务所,分别告知我们,开曼群岛、香港和中国的法院是否会分别: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作出的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判决;或

·
受理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每个司法管辖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创诉讼。

 

Ogier已通知我们,不确定开曼群岛的法院是否允许我们公司的股东根据美国证券法在开曼群岛提起诉讼。此外,开曼群岛法律还存在不确定性,即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联邦法院获得的判决将被开曼群岛法院裁定为惩罚性或惩罚性。如果作出这样的裁决,开曼群岛法院将不承认或执行针对开曼群岛公司(如我们公司)的判决。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证券法院获得的判决做出这样的裁决,因此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以在开曼群岛执行。Ogier进一步告知我们,虽然开曼群岛没有法定强制执行在美国取得的判决,但在这种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法院根据普通法得到承认和执行,而不会有任何法律依据。
-考试

 

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提起的诉讼中,对所涉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了如下判决:
(A)

 

是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发出的;
(b)

对判定债务人施加一项法律责任,以支付已作出判决的经算定的款项;

 

%是最终的;

 

(d)

 

与税款、罚款或罚则无关;及
(E)
没有以某种方式获得,也不是一种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

 

179

 

目录表
Angela Ho&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告知我们,美国法院的外国判决不会在香港直接执行,因为目前香港和美国之间没有相互执行外国判决的条约或其他安排。然而,普通法允许根据外国判决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外国判决本身可能构成诉因的基础,因为该判决可被视为在其当事人之间造成债务。在香港执行外地判决的普通法诉讼中,强制执行须受多项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判决是针对一宗民事案件而非涉及税款、罚款、罚款或类似的控罪;判决为最终及具决定性的判决,并未全部搁置或履行;判决来自具管辖权的法院;判决并非以欺诈、失实陈述或错误方式取得,亦非在违反自然公正规则的法律程序中取得;以及判决的执行并不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根据普通法规则,香港法院可以接受从美国法院获得的这类判决,将其视为到期债务。然而,必须在香港就债项展开另一项法律诉讼,才能向判定债务人追讨该等债项。
景天律师事务所告诉我们,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所在国签订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关系,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认为外国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以何种依据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

 

180

 

%配送计划
配售代理协议
-5

以及《交易法》下的监管机制。这些规则和规定可能会限制配售代理购买和销售单位的时间。根据这些规则和规定,配售代理:(I)不得从事与我们的证券相关的任何稳定活动;以及(Ii)除非根据《交易法》的允许,否则不得竞购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证券,或试图诱使任何人购买我们的任何证券,直到其完成参与分销。

       

 

       

 

       

 

       

 

费用(1)(4)(6)

 

250,000

 

0.55

%

 

1,969,500

 

43.93

%

 

250,000

 

[•]

%

 

1,969,500

 

[•]

%

$(2)(5)(7)

 

250,000

 

0.55

%

 

1,860,000

 

41.48

%

 

250,000

 

[•]

%

 

1,860,000

 

[•]

%

Placement代理目前无意放弃或缩短锁

 

 

 

 

 

 

 

 

 

 

 

 

-铅

 

 

 

 

 

 

 

 

 

 

 

 

上市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费
$

 

 

 

 

 

 

 

 

 

 

 

 

$

 

500,000

 

1.10

%

 

3,829,500

 

85.41

%

 

 

 

 

3,829,500

 

[•]

%

目录表

       

 

       

 

       

 

       

 

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1年6月30日的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所列各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本文其他地方出现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Friedman LLP的报告,并经该事务所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授权,列入本招股说明书和注册说明书。Friedman LLP的办公室位于百老汇165号自由广场一号楼层(3)

 

556,250

 

1.24

%

 

 

 

 

556,250

 

[•]

%

 

 

 

,每个财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半年财务信息。(4)

 

 

 

 

1,719,500

 

38.35

%

 

 

 

 

1,719,500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5)

 

 

 

 

1,635,000

 

36.47

%

 

 

 

 

1,635,000

 

[•]

%

____________

*        目录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6月30日,

(2)      6月30日,

(3)      资产

(4)      现金

(5)      1,109,834

(6)      1,134,416

(7)      5,303,533

157

短期投资

6

-

158

365,615

对供应商的预付款

5

1,608,941

6,613,280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7

1,341,201

2,432,913

流动资产总额

9.

288,436

378,3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600

14,491

159

13

305

24,751非流动资产总额1,288,2251,229,395总资产

$

88,175,838

$89,633,012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银行贷款,净额

11

$

14,022,523

160

11760387

短期借款--第三方贷款

11

-100,000应付帐款

12

51,127,328

59,558,743

合同责任

1,671,353

3,651,700因关联方的原因14

1,508,766

469,781

329,924

流动负债总额

72,256,586

161

经营租赁负债

10

375,056

        非流动负债总额375,056480,436

总负债

72,631,642

79,138,097

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18

股东权益普通股,$0.16

6,496,874

已发行和发行的股票以及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股份;

        1,039,499

        b类股票,

         授权股份,

162

624,097

        (

        )

        7,085,470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损益表和全面收益表

注意

        6月30日,

2023     2022

收入,净额    214,405,226

290,376,371   收入成本

209,112,615   282,561,907

        5,292,611

        运营费用

销售费用

1,991,992

1,931,785

一般和行政费用

2,425,587 2,511,424

总运营支出

163

4,443,209

营业收入

875,032

3,371,255    其他收入(费用)外汇交易收益1,788,870

301,133

利息开支

(567,915)

(

        )

        14,748

        补贴收入

        213,741

VIE协议终止造成的损失-(205,249)

其他费用,净额

164

219,020

)    (

        )

        $

        $

0.29    -稀释后的

$

0.18

$    0.27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础版

165

8,826,374

-稀释后的    9,918,931

9,547,346    ____________

*    追溯性重述,效果为1

-for-4     2020年10月26日和1日反向拆分

-For-2     普通股于2022年8月8日反向拆分,见注16。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F-5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16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年度

普通股,面值0.16美元*

额外实收资本    法定储备金累计赤字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股东权益总额    A类股

B类股截至6月30日的余额,20214,996,874

$

799,4993,829,500$612,720$14,600,143$

538,750$(9,364,684)$226,865

$

7,413,293

167

-

-

-

-54,171-

-

-

54,171

本年度净收入

-

-

--6283-

168

2,569,810

-

2,569,810拨入法定储备金-85,347(85,347)

--VIE终止的效果

-

-

-

-

(

155,101

)-(

169

)

--817,991

        截至6月30日的余额,

        4,996,874

$799,4993,829,500$612,720

$

14,499,213$624,097

$

(7,085,470)$1,044,856

$

10,494,915员工普通股期权---

170

102,783

-

-

-

102,783

本年度净收入

-

-

--- -1,751,170-

1,751,170

171

1,500,000

240,000

--4,193,552--

(1,238,224)(1,238,224)截至6月30日的余额,

2023 6,496,874$1,039,4993,829,500$612,720$ 18,795,548 $

624,097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截至以下年度的6月30日,20232022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收入

$

1,751,170

        2,569,810

        折旧及摊销

172

148,071

        882

        2,296

)使用权资产摊销381,79541,968(冲销)/坏账准备(99,003)30,187

存货减值准备

1,851

        基于股份的薪酬摊销

        54,171

        102,783197,366;

        5,994未实现汇兑收益(

        )(172,794

        VIE协议终止造成的损失

        205,249

        应收票据

        -

        (3,711,373)

        9,211,978

        库存

        495,580

        2,096,212对供应商的预付款5,004,076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622,011应付帐款(

        )

        合同责任

        1,832,960

173

(

1,632,254)应缴税金421,057454,963经营租赁负债(

455,171

)-551(

3,751,832)138,550

1.      购置财产和设备

2.      81,913)(

3.      )处置财产和设备所得收益-

3,096

购买无形资产(63,698

)

(

9669)购买短期投资

(4,125,704)(20,025,600)短期投资到期时的收益

174

20,918,110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用于)(144,227

)863,719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银行短期贷款收益30,912,118

30,052,076

偿还银行短期贷款(27,708,103)(32,900,000)应付给第三方的贷款收益660,000962,239偿还应付给第三方的贷款

(

760,000)(1,232,2395,540,543

        出售普通股所得收益,扣除发行成本

        -

175

-

(

        )

        (

        )

        1,086,860

)融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8,749,216

(3,495,874)

F-7

目录表

176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在截至以下年度的6月30日,2023

2022汇率波动对现金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1,391,813)(1,362,562

)现金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减)额3,461,344(3,856,167

)年初现金和限制性现金2,952,0236,808,190年终现金和限制性现金$6,413,367$2,952,023补充现金流量信息缴纳所得税的现金$(190,438)$(151,055)

支付利息的现金

$(567,915)$

(356,624)补充披露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以经营性租赁义务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177

241,678

$732,993下表对财务状况表内报告的现金和限制性现金进行了对账,这些现金和限制性现金的总和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显示的数额相同:6月30日,2023

6月30日,

2022年终现金$1,109,834$1,134,416受限现金,年终5,303,5331,817,607现金总额和限制性现金,年终$-8$

2,952,0236月30日,2023

6月30日,

178

现金,年初

$

1,134,416

-基于

中小

-大小

企业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清关、临时仓储、物流和航运服务,赚取服务佣金。

组织

        ICZOOm拥有

        以下四家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股权%:(1)爱驰电子有限公司(“ICZOOm HK”)于2012年5月22日注册成立;(2)Ehub电子有限公司(“Ehub”)于2012年9月13日注册成立;(3)Hjet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imited(“Hjet HK”)于2013年8月6日注册成立;(4)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Components Zone HK”)于2020年5月19日注册成立。ICZOOm Hk、Ehub和Hjet Hk主要从事从海外供应商采购和分销电子元件,而Components Zone Hk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任何活动。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零件区(深圳)发展有限公司(“ICZOOM WFOE”)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香港零件区的外商独资企业。ICZOOM、Components Zone HK和ICZOOM WFOE目前没有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运营,只是作为控股公司。在下述重组前,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夏雷霞先生及本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刘端荣女士为下列实体的控股股东:(1)合捷顺通(深圳)有限公司(“合捷顺通”),于2013年11月8日在深圳市成立,中国;(2)深圳市HJET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JET供应链),2006年7月3日,中国;(3)2015年3月25日,中国,在上海市成立的上海恒诺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4)2015年7月20日,深圳市成立的深圳市易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ICZOOM深圳);(5)2013年5月31日在深圳市成立的深圳市合捷运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合捷物流),2013年5月31日成立的中国;(6)2012年5月9日在深圳市成立的深圳市派明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派明深圳),中国。合捷顺通目前并不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运营,只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ICZOOm深圳公司运营着公司的

--商业      促进电子元器件销售的平台。Hjet供应链处理e订单履行

--商业     客户陈亨诺和Hjet Logistics从事向客户提供产品的物流、运输和交付。为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排明深圳持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P”)许可证运营电子商务

--商业      平台

HJET顺通、ICZOOM深圳、HJET供应链、恒诺辰和HJET物流统称为ICZOOM运营实体。    F-9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179

附注1-组织机构和业务描述

(注。)

重组

180

100

ICZOOm运营实体的%股权给予ICZOOm WFOE,并在ICZOOm WFOE与排明深圳的股东之间达成某些合同安排。因此,ICZOOm成为上述所有实体的最终控股公司。

2020年12月14日,ICZOOM WFOE与派明深圳的股东达成一系列合同安排。这些协议包括独家购买协议、独家商业合作协议、股份质押协议、委托书和配偶同意书(统称为VIE协议)。根据VIE协议,ICZOOM WFOE拥有向派明深圳提供与业务运营相关的咨询服务的独家权利,包括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由于吾等直接拥有ICZOOM WFOE及VIE协议,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撰(“ASC”)810合并声明,派明深圳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VIE”),令ICZOOM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派明深圳的营运及财务业绩于ICZOOM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合并,而就会计目的而言,ICZOOM被视为主要受益人。

活动

ICZOOM2015年6月18日开曼群岛

家长,

100

%

投资控股

ICZOOM香港

2012年5月22日-52013年8月6日

香港

100%向海外供应商采购电子零件

组件:香港开发区

2020年5月19日

181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100%

投资控股

HJET供应链2006年07月0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100% 订单履行

ICZOOM深圳

 

2015年7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

通过B20亿 e销售电子元器件

 

--商业

[•]

____________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

物流和产品运输

陈恒诺

2015年5月25日

182

100

%

物流和产品运输。2021年8月注销

-深度 通过线上线下数据推送等方式进行垂直服务,ICZOOm WFOE已同意向排明深圳支付每月人民币固定基本费用100,000 并根据排明深圳的服务表现额外收取服务费。VIE协议终止后,排明深圳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方,因为首席运营官的兄弟是排明深圳的股东之一。2022年4月19日,首席运营官的兄弟将其在排明深圳的所有所有权权益转让给一名无关个人,排明深圳在2022年4月19日之后不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向派明深圳支付的咨询服务费计入关联交易(见注14)。F-11目录表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组织机构和业务描述 (注。)VIE协议的终止并未终止公司现有业务,即销售电子元器件产品并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从历史上看,该公司的业务主要通过其在中国和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开展。VIE协议终止前,通过排明深圳产生的营业收入为美元72,425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仅占 0.03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综合总收入的%。排明深圳的总资产和总负债约为美元219,897 和$

427,395

截至2021年12月10日,仅占

0.60

%和

0.89

分别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和负债的%。该公司录得亏损美元

183

自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VIE协议终止起。因此,公司管理层认为,VIE协议的终止并不代表对公司的运营和财务业绩产生(或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战略转变。根据ASC 205,终止不计入已终止业务

-20

.

以下为派明深圳截至2021年12月10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资产负债表资料,以及派明深圳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撇除公司间交易及结余后)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营及现金流量的未经审核结果。

 

12月10日,

[•]

终端

 

日期)

[•]

2021

 

资产

[•]

现金

 

$

[•]

$

 

2,891

[•]

173,550

 

-

[•]

2,024

 

7,061

[•]

184

9,9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11

1,452

总资产 $219,897$ 11,404-16流动负债

220,437 运营亏损

185

18,713

)

( 216,393

)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净额.

)所得税拨备--净亏损

$(18,621)2021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

(

18,621

)

186

(

216,150

(

2,847)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1)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53,19839,021(3425

)期初现金2,891

187

期末现金

$
41,912
$

2,891

 

F-13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列报依据和合并原则

 

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及规定编制。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及通过VIE协议综合经营及财务结果的实体自2021年7月1日至VIE协议终止日的财务报表。所有兴趣

-公司

 

库存包括出售给客户的采购电子元件产品。库存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列报,主要使用平均加权成本法确定。公司定期审查其库存,以确定是否需要任何储备来应对潜在的萎缩和过时或不可用的库存。库存津贴为美元

1,851
2022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

 

F-15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F-16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注。)

无形资产,净额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内部

-使用

与公司e相关的软件开发成本

--商业

平台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和任何记录的减损列账。公司在使用寿命内摊销其无形资产

10

一年使用直线

-线路

方法,它反映了内部开发软件的经济效益消耗的估计模式。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活着

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寿命有限的资产(主要是财产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就会进行是否存在。如果一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该资产预计产生的未来未贴现现金流量净额,则被视为已发生损失。如果该资产被认为已出现损害,则确认的损害是该资产(如有)的公允价值超出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模型确定的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这些资产没有出现任何减损。

借款

借款包括短期

-Term

借款。借款最初按公允价值确认,扣除已发生的交易成本。借款随后按摊销成本列报;收益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采用实际利息法在借款期间的损益中确认。

应付帐款

本公司的应付帐款(“应付帐款”)主要包括应付供应商购买电子零件产品的结余。
推迟首次公开发行(IPO)的成本

公司符合ASC 340的要求

-10-S99 -1

和SEC员工会计公告(“SAB”)主题5A -“发行费用”。延期发行成本包括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与拟议IPO直接相关的承销、法律、咨询和其他费用。IPO完成后,延期发行成本将从股东权益中扣除。如果IPO被证明不成功,这些递延成本以及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运营部门承担。计入“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延期IPO成本总计
F-19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202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按产品和服务类型划分的总收入汇总如下:

     

 

 

 

 

 

 

 

在截至以下年度的

     

 

 

 

 

 

 

 

6月30日,

     

2023

1,109,834

 

 

电子元器件产品销售:

1,134,416

 

集成电路

     

 

5,303,533

 

 

 

1,817,607

 

$

 

6

 

 

 

 

 

1,490

 

15,971,800

     

 

 

 

 

18,000

 

23,071,808

 

3

 

 

76,690,246

 

 

 

76,020,296

 

光电子学/机电

 

4

 

 

833,858

 

 

 

365,615

 

15,366,941

 

5

 

 

1,608,941

 

 

 

6,613,280

 

10,102,545

 

7

 

 

1,341,201

 

 

 

2,432,913

 

17,346,092

     

 

86,887,613

 

 

 

88,403,617

 

       

 

 

 

 

 

 

 

286,539,736

 

8

 

 

126,032

 

 

 

119,244

 

总收入

     

 

862,852

 

 

 

692,571

 

$

 

9

 

 

288,436

 

 

 

378,338

 

和$

     

 

10,600

 

 

 

14,491

 

F-20

 

13

 

 

305

 

 

 

24,751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1,288,225

 

 

 

1,229,395

 

437,261

     

和$

88,175,83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主要包括员工成本以及研发活动中使用的无形资产以及财产和设备的摊销和折旧。

89,633,012

 

       

 

 

 

 

 

 

 

本公司按照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核算当期所得税。当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之间存在临时差异时,递延所得税被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制定的税率计量,该税率预计将适用于预计收回或结算这些临时差额的年度的应税收入。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的收入中确认。如有需要,可设立估值免税额,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变现金额。

     

 

 

 

 

 

 

 

只有当税务检查“更有可能”维持税收状况时,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会被承认。确认的金额是大于

     

 

 

 

 

 

 

 

50

 

11

 

877,850

14,022,523

 

 

1,109,748

11,760,38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子公司的所有纳税申报表仍可供香港和中国税务机关进行法定审查。

 

11

 

 

 

 

 

100,000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12

 

 

51,127,328

 

 

 

59,558,743

 

6月30日,

     

 

1,671,353

 

 

 

3,651,700

 

分子:

 

14

 

 

1,508,766

 

 

 

349,684

 

稀释后的每股收益

 

13

 

 

2,932,137

 

 

 

2,675,002

 

0.27

 

10

 

 

524,698

 

 

 

232,221

 

多头

     

 

469,781

 

 

 

329,924

 

现金流量表

     

 

72,256,586

 

 

 

78,657,661

 

相关中国市政府部门提供政府补贴,以补贴某些研发项目的成本。公司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将其确认为其他营业收入,因为政府补贴不受任何过去或未来条件的限制,不存在绩效条件或使用条件,并且不受未来退款的限制。收到并确认为其他营业收入的政府补贴总计美元

 

10

 

 

375,056

 

 

 

480,436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

     

 

375,056

 

 

 

480,436

 

通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被视为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也被视为关联方交易,即使它们可能不被给予会计确认。虽然ASC不为此类交易提供会计或计量指导,但它仍要求披露这些交易。

     

 

72,631,642

 

 

 

79,138,097

 

       

 

 

 

 

 

 

 

最近发布的尚未采用的会计声明

 

18

 

 

 

 

 

 

 

 

       

 

 

 

 

 

 

 

-13

     

 

 

 

 

 

 

 

、金融工具0.16 损失(主题326),要求实体根据历史经验、当前条件以及合理且有支持性的预测来衡量报告日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所有预期信用损失。这取代了现有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计量。ASU 201635,000,000 随后经2018年会计准则更新修订10,326,3748,826,374、2019年会计准则更新

     

 

 

 

 

 

 

 

-0430,000,000、以及2019年会计准则更新6,496,8744,996,8742019年11月,FASB发布了2019年ASU

 

16

 

 

1,039,499

 

 

 

799,499

 

. 2019年11月,FASb发布了ASO 20195,000,000 在ASO 326中澄清其新的信用损失指导。因此,对于不是小型报告实体的公共实体,ASO 20163,829,500 其修正案对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年以及这些财年内的过渡期有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本指南及其修正案将在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年有效,包括这些财年内的过渡期。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计划自2023年7月1日起采用该指南。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即将采用的ASO 2016的影响

 

16

 

 

612,720

 

 

 

612,720

 

目录表

     

 

18,795,548

 

 

 

14,499,213

 

附注2--主要会计政策摘要

 

16

 

 

624,097

 

 

 

624,097

 

,企业合并(主题805):从与客户的合同中核算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ASU,2021

     

 

(5,334,300

)

 

 

(7,085,470

)

-03

     

 

(193,368

)

 

 

1,044,856

 

2023

     

 

15,544,196

 

 

 

10,494,915

 

应收账款

     

$

88,175,838

 

 

$

89,633,012

 

____________

*        63.1截至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已收回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的%。 下表按账龄时段总结了公司未偿应收账款和后续收款情况:截止日期的余额6月30日,

2023

后续

征集

%
征集

 

年龄不到6个月的AR

 

$
76,401,424

2023

 

2022

%

     

 

 

 

 

 

 

 

7至12个月龄
288,822

     

288,822

211,123,155

 

 

%

286,539,736

 

$

     

 

3,282,071

 

 

 

3,836,635

 

63.1

     

 

214,405,226

 

 

 

290,376,371

 

%

     

 

209,112,615

 

 

 

282,561,907

 

$

     

 

5,292,611

 

 

 

7,814,464

 

       

 

 

 

 

 

 

 

74,233,261

     

 

 

 

 

 

 

 

100.0

     

 

1,991,992

 

 

 

1,931,785

 

1,886,038

     

 

2,425,587

 

 

 

2,511,424

 

%

     

 

4,417,579

 

 

 

4,443,209

 

76,119,299

     

 

875,032

 

 

 

3,371,255

 

       

 

 

 

 

 

 

 

100.0

     

 

 

 

 

 

 

 

%

     

 

1,788,870

 

 

 

301,133

 

2023

     

 

(567,915

)

 

 

(356,624

)

133,059

     

 

14,748

 

 

 

30,775

 

99,003

     

 

125,125

 

 

 

213,741

 

30,187

     

 

 

 

 

(205,249

)

3,869

     

 

(219,020

)

 

 

(197,945

)

324,410

     

 

1,141,808

 

 

 

(214,169

)

(

     

 

2,016,840

 

 

 

3,157,086

 

-

 

13

 

 

(265,670

)

 

 

(587,276

)

6月30日,

     

 

1,751,170

 

 

 

2,569,810

 

2022

     

 

(1,238,224

)

 

 

817,991

 

6,613,280

     

向供应商提供的预付款指为购买尚未交付的电子元件而支付给各供应商的余额。这些预付款是无息、无担保且短期的

512,946

 

 

并定期审查以确定其公允价值是否已出现损害。截至2023年和2022年6月30日,由于公司认为所有向供应商预付款余额均可完全变现,因此没有记录任何拨备。2022年6月30日对供应商平衡的预付款已于2023财年完全实现。约

3,387,801

 

       

 

 

 

 

 

 

 

%或$

     

 

 

 

 

 

 

 

F-25

     

目录表

0.1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0.29

 

(注。)

     

短的

0.18

 

 

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0.27

 

       

 

 

 

 

 

 

 

20,025,600

     

 

 

 

 

 

 

 

减去:短期投资到期时收到的收益

     

 

9,201,374

 

 

 

8,826,374

 

)

     

 

9,918,931

 

 

 

9,547,346

 

____________

*        (106)(34,800

)

短期投资期末余额

$

-
$
1,490

 


卖空产生的利息收入

 

-Term

 

投资额达$

 

14,748

 

和$

 

30,775

   

分别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

 

附注7--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各项:

 

6月30日,

 

2023
2021

 

4,996,874

 

其他应收账款,净额

799,499

 

3,829,500

 

1,286,920

612,720

 

1,706,767

14,600,143

 

 

(2)

538,750

 

629,748

(9,364,684

)

 

96,398

226,865

 

 

$

7,413,293

 

$

 

 

 

 

 

 

 

 

54,171

 

 

 

 

 

 

 

 

 

 

 

54,17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分别计入“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2,569,810

 

 

 

 

 

 

2,569,810

 

小计

     

 

       

 

   

 

 

 

 

85,347

 

 

(85,347

)

 

 

 

 

 

 

453,096

 

 

 

 

 

 

 

 

(155,101

)

 

 

 

 

(205,249

)

 

 

 

 

 

(360,350

)

288,436

 

 

 

 

 

 

 

 

 

 

 

 

 

 

 

 

817,991

 

 

 

817,991

 

摊销
2022

 

4,996,874

 

$

799,499

 

3,829,500

 

78,094

612,720

 

76,316

14,499,213

 

 

30,840

624,097

 

11,241

(7,085,470

)

 

.

1,044,856

 

 

下表列出了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与经营租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10,494,915

 

2023

 

 

 

 

 

 

 

 

102,783

 

 

 

 

 

 

 

 

 

 

 

102,783

 

)

 

 

 

 

 

 

 

 

 

 

 

 

 

1,751,170

 

 

 

 

 

 

1,751,170

 

$

 

1,500,000

 

 

240,000

 

 

 

 

 

4,193,552

 

 

 

 

 

 

 

 

 

 

 

4,433,552

 

240万

 

 

 

 

 

 

 

 

 

 

 

 

 

 

 

 

(1,238,224

)

 

 

(1,238,224

)

-Term
2023

 

6,496,874

 

2023年3月22日

1,039,499

 

3,829,500

 

每年%。借入的贷款由公司某些股东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612,720

 

13.9

18,795,548

 

 

2.0

624,097

 

-Term

(5,334,300

)

 

4.64

(193,368

)

 

百万(约美元

15,544,196

 

____________

*         SPD银行贷款作为六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 2023年9月26日 及实际利率为 4.64每年%。借入的贷款由公司某些股东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F-28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1--债务

 

(注。)
2023年4月25日,公司借入人民币

   

2023

 

2022

1.9

 

 

 

 

 

 

 

 

百万)短

 

-Term

1,751,170

 

 

2023年10月20日

2,569,810

 

2.85

 

 

 

 

 

 

 

 

每年%。借入的贷款由公司某些股东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197,233

 

 

 

148,071

 

本公司部分股东以SPD银行的贷款为抵押品,为该等贷款提供了共同担保。

 

 

882

 

 

 

(2,296

)

2022年8月22日

 

 

381,795

 

 

 

41,968

 

每年%。该贷款由公司部分股东和关联方提供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99,003

)

 

 

30,187

 

及实际利率为

 

 

1,851

 

 

 

 

2023年2月22日,公司借入美元

 

 

1,325,616

 

 

 

54,171

 

-Term

 

 

102,783

 

 

 

197,366

 

及实际利率为

 

 

23,465

 

 

 

5,994

 

对于上述

 

 

(383,469

)

 

 

(172,794

)

-Term

 

 

 

 

 

205,249

 

年利率。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2022年9月9日,公司借入美元

 

 

18,000

 

 

 

 

-Term

 

 

(3,711,373

)

 

 

(9,211,978

)

1.0

 

 

(495,580

)

 

 

2,096,212

 

及实际利率为

 

 

5,004,076

 

 

 

30,759

 

2022年12月9日,公司借入美元

 

 

315,056

 

 

 

622,011

 

-Term

 

 

(6,364,245

)

 

 

5,179,267

 

年利率。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1,832,960

)

 

 

(1,632,254

)

短缺百万

 

 

421,057

 

 

 

454,963

 

2023年8月8日

 

 

(392,422

)

 

 

(22,985

)

-Term

 

 

(15,764

)

 

 

(455,171

)

--提到

 

 

(3,751,832

)

 

 

138,550

 

   

 

 

 

 

 

 

 

1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80万元)

 

 

 

 

 

 

 

 

1.0

 

 

(81,913

)

 

 

(22,218

)

每年%。该贷款以日元日元定期存款质押

 

 

 

 

 

3,096

 

1.00

 

 

(63,698

)

 

 

(9,669

)

-Term

 

 

(4,125,704

)

 

 

(20,025,600

)

1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80万元)

 

 

4,127,088

 

 

 

20,918,110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借入欧元

 

 

(144,227

)

 

 

863,719

 

   

 

 

 

 

 

 

 

-Term

 

 

 

 

 

 

 

 

中国银行贷款作为流动资金,为期十二个月,贷款到期日

 

 

30,912,118

 

 

 

30,052,076

 

2.58

 

 

(27,708,103

)

 

 

(32,900,000

)

196.8

 

 

660,000

 

 

 

962,239

 

百万)。贷款到期时已全额偿还。

 

 

(760,000

)

 

 

(1,232,239

)

递延融资成本分别摊销。

 

 

 

 

 

1,500,000

 

 

 

 

 

 

(1,500,035

)

293,102

 

 

5,540,543

 

 

 

940,300

 

%

 

 

4,433,552

 

 

 

 

$

 

 

 

 

 

(231,355

)

%

 

 

(4,328,894

)

 

 

(1,086,860

)

$

 

 

8,749,216

 

 

 

(3,495,874

)

和$

576,432

该等子公司分别截至2023年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B)应缴税款

 

应缴税款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2023

 

2022

-深度

 

 

(1,391,813

)

 

 

(1,362,562

)

.

 

 

3,461,344

 

 

 

(3,856,167

)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2,952,023

 

 

 

6,808,190

 

(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美元

6,413,367

 

 

和$

2,952,023

 

   

 

 

 

 

 

 

 

该公司的一部分现金和受限制现金存放在中国的金融机构,目前没有任何规则或法规要求此类金融机构在银行倒闭时为银行存款提供保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大量资产位于中国,公司的大量收入(不包括公司间交易)来自其位于中国的子公司和VIE。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没有单一客户占比超过

 

10

(190,438

)

 

26.7

(151,05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没有客户占比超过

 

10

(567,915

)

 

占供应商预付款总额余额的%。

(356,62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没有单一供应商占

 

 

 

 

 

 

 

 

10

 

占公司总采购量的%。

241,678

 

 

普通股

732,993

 

100

 

百万股面值美元
2023

 

每股(包括
2022

A类股票和

 

40,000,000

1,109,834

 

在10月

1,134,416

比为1

 

 

5,303,533

 

 

1,817,607

25

 

百万股面值美元

6,413,367

 

每股,并将已发行股份从

2,952,023

 

面值美元股票
2023

 

每股
2022

面值美元的普通股

 

0.08

1,134,416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3,196,683

附注16--股东权益

 

 

1,817,607

 

 

3,611,507

比为1

 

-for-2

2,952,023

 

面值美元

6,808,190

每股,并将已发行股份从

17,652,743

面值美元股票

0.08

每股

8,826,374

面值美元的普通股

0.16 每股反向拆分被视为公司重组的一部分,其追溯适用,就好像交易发生在所列期间开始时一样(见注1)。由于此次分拆,A类普通股的授权数量已从 4,996,874 A类普通股股份和 3,829,500 b类普通股的股份)。

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并发行

1,500,000

A类普通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 100 已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包括

6,496,874

-税费

净利润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直至准备金等于 50实体注册资本的%。酌情盈余储备的拨款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法定储备可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如有),并可用于一般业务扩张和生产或增加注册资本,但不得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中国组织的实体分红,有限制、有程序、有手续。中国现行法规只准许从中国的会计准则及法规所厘定的累积溢利中支付股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经营结果与外商独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法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经营结果不同,即由外国独资企业汇款股息-拥有公司退出中国须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银行的审核。鉴于上述限制,本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及中外合资企业在向本公司转让其净资产的能力方面受到限制。中国的外汇和其他法规可能会进一步限制外商独资企业、VIE和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以股息、贷款和垫款的形式向本公司转移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根据中国成文法确定的限制金额总计美元

624,097

(4)

2018年12月21日,购买期权

44,250

公司A类普通股的行使价为美元0.16

每股这些期权股份将在服务期内平等归属

1002026年12月21日

.

(5)

2020年1月15日,购买选项

33,788

 

公司A类普通股股份已按行使价为美元授予
2.40

 

每股这些期权股份在服务期内平等归属

 

年,并于
2028年1月15日

 

.
下表汇总了公司的股票期权活动:

数量

 

选项

 

加权

 

平均值100%

 

平均值

剩余

 

合同

 

术语

 

100%

 

未偿还,2021年6月30日

960,174

 

$

 

0.18

 

100%

 

2,551,737

可行使,2021年6月30日

 

949,093

 

$

 

100%

 

$

2,470,526

 

授与

 

-

 

100%

 

-

被没收

 

(

 

209,162

 

100%

 

-

(

 

1,672,892

 

)

 

100%

 

-

-

 

-

 

未偿还,2022年6月30日

 

100%

 

1.05

$

 

878,845

 

可行使,2022年6月30日

 

100%

 

1.04$869,478

授与

 

-

 

-

 

100%

 

被没收

(

 

8,250

 

)

 

100%

 

(

49,159

 

)

 

已锻炼

 

0-

 

-

-

杰出,2023年6月30日

742,762

0.18

0.05$

829,6865,879742,762325,4970.050.01829,6860.41-免费305,780F-373.27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7-基于股份的薪酬

(注。)参考了几家可比公司的历史波动。次优的早期行使系数是根据公司对受赠人的行使行为的预期而估计的。本公司管理层最终负责厘定其普通股的估计公允价值。截至2023年6月止年度,该计划没有授予任何期权。

2021年3月19日,根据《计划》,公司董事会批准授予

68 员工的购买选择 579,100行使价为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份2.40 每股这些期权股份将在服务期内平等归属 年,并于 2029年3月19日.然而,2021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批准推迟向该员工发行上述股票期权。截至2023年和2022年6月止年度归属的购股权公允价值总额为美元100,000 和$

71,845

,分别。公司录得股份

-基于

赔偿费用美元

102,783 和$

54,71772,425截至6月3日的年度0.03,2022年, 219,897 由于某些员工辞职,未行使的购股权被没收,导致未确认股份减少427,395 赔偿费用按美元计算0.60.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已有 0.89 和$205,249 未被承认的股份-20.

-平均

 

归属期为0和
1.08
分别为两年。
附注18--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额
2021

-Term

 

 

   

 

 

租赁承诺和尚未开始但为公司产生重大权利和义务的租赁,不包括在经营租赁权中

 

 

   

 

 

-共

 

- 使用资产和租赁负债。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经营租赁费用总额为美元

41,912

 

和$

2,891

,分别为。

 

 

173,550

 

 

经营租赁协议如下:

 

 

2,024

 

 

7,061

费用

 

 

217,486

 

 

9,952

144,803

 

 

2,411

 

 

1,452

 

238,560

219,897

 

本公司不时参与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诉讼。当与该等事项相关的成本成为可能且金额可合理估计时,本公司即应计该等成本。与或有损失相关的法律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因个别或整体处置该等索偿及诉讼而产生的任何负债会对本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404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9--后续事件

427,395

 

10.6

566,158

-Term

 

 

427,395

 

 

566,158

11.1

 

来自多家中国银行的百万笔贷款,包括:

427,395

 

2023年7月20日,公司借入CNY

566,158

百万(约美元

0.3

百万)短

-Term

CCb贷款作为六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 2024年3月13日

 

及实际利率为
3.85
年利率。
(2)
2023年8月4日,公司借入CNY
1.0

 

百万(约美元
0.1
百万)短

2021

   

WeBank贷款作为两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

   

2024年10月3日

 

及实际利率为

72,425

 

 

每年%。贷款到期后已全额偿还。

36,273

 

2023年8月25日,公司借入CNY

 

 

1,122

 

 

 

32,229

 

2.8

 

 

71,303

 

 

 

4,044

 

   

 

 

 

 

 

 

 

ABC贷款作为流动资金,为期六个月,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2月18日,实际利率为

 

 

 

 

 

 

 

 

3.8

 

 

14,265

 

 

 

37,809

 

2023年8月10日,公司借入美元

 

 

75,751

 

 

 

182,628

 

-Term

 

 

90,016

 

 

 

220,437

 

中国银行贷款作为流动资金,为期十二个月,贷款到期日

 

 

(18,713

)

 

 

(216,393

)

   

 

 

 

 

 

 

 

1.0

 

 

 

 

 

 

 

 

(亿美元)。

 

 

92

 

 

 

243

 

1.1

 

 

92

 

 

 

243

 

从工商银行贷款作为流动资金,为期三个月,贷款到期日

 

 

(18,621

)

 

 

(216,150

)

2.0

 

 

 

 

 

 

百万)短

 

-Term

(18,621

)

 

2025年10月17日

(216,150

)

 

(8)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借入CNY
16.0

 

1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80万元)
2.2
短缺百万
2021

SPD贷款作为六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日为

 

 

 

 

 

 

 

 

2024年4月19日

 

及实际利率为

(18,621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借入CNY

(216,150

)

短缺百万

 

 

 

 

 

 

 

 

-Term

 

 

 

 

 

 

及实际利率为

 

 

 

 

 

 

由于上述还款和新借款,公司存在未偿还空头

 

 

4,095

 

 

 

(2,847

)

本公司对截至综合财务报表可供公布日期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止的后续事件进行评估,并断定除已披露事项外,并无其他须予报告的后续事件。

 

 

 

 

 

(1,421

)

注意:母公司的20个月的财务信息报告

 

 

53,198

 

 

 

216,478

 

(a)、5

 

 

38,672

 

 

 

(3,940

)

-X

 

 

349

 

 

 

515

 

占公司合并净资产的%,因此,本文包含母公司的简明财务报表。

 

 

39,021

 

 

 

(3,425

)

-Term

 

 

2,891

 

 

 

6,316

 

目录表

 

ICZOOM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41,912

 

 

注意:母公司的20个月的财务信息报告

2,891

 

ICZOOM集团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月30日,

2023

6月30日,

2022

资产非流动资产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15,544,196$10,494,915

总资产

$

15,544,196-1910,494,915-19负债-19--19-

承付款和或有事项

股东权益6,413,3670.16

面值,

35,000,000

授权股份,

10,326,374

8,826,37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

A类股,

30,000,000 授权股份, 6,496,874

4,996,874

已发行和发行股票

1,039,499799,499b类股票, -18, 3,829,500 已发行和发行股票

612,720

612,720额外实收资本18,795,54814,499,213累计赤字(4,710,20318,00010,494,915

总负债和股东权益

$15,544,196$10,494,915____________99,003追溯性重述,效果为1

-for-4

2020年11月和1日反向拆分1,851 普通股于2022年8月8日反向拆分,见注16。ICZOOM集团公司母公司综合收益表

截至该年度为止

6月30日,

2023

2022

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817,991

公司应占综合收益$512,946

$

3,387,801F-41目录表1.5净收入2.51,751,170$2,569,810对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调整: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

1,751,170-02(-01, 2018-10, 2018-11, 2018-20--01--11现金和限制性现金,年终

$-$

-

F-42目录表第II部

 

招股说明书不需要的资料

项目6.对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

 

3(A)

现在或过去是或曾经是任何受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法律程序的一方,原因是该人是或曾经是董事的董事、当其时管理董事的代理人、核数师、秘书及其他高级人员;或

 

5应公司要求,现在或曾经担任另一家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当时的董事、董事总经理、代理人、审计师、秘书和其他高级人员,或以任何其他身份正在或曾经代表另一家公司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行事。

第7项:近期出售未登记证券

 

在过去四年里,我们发行了以下A类普通股:

2019财年,我们发行了96,985

以每股8美元的购买价格向10名个人投资者出售A类普通股,总代价约为776,380美元。

2020财年,我们发行了33,750份

以每股8美元的收购价格向12名个人投资者出售A类普通股(之后

-拆分

)总对价约为273,550美元。在2021财年,没有授予任何期权。

2022财年,没有授予期权。

2023财年,没有授予期权。此外,我们在该计划下发布了以下选项:债券发行的财政年度报告已发行期权数量期权受让人金额10被没收的期权行使的期权当前未执行期权

当前未偿总额

2016795,64428

$

0.1632,50059,019

704,125

-

2017

64,25015$0.16-629,74859,875

-

2018213,12515

        0.16

        13,438

        -

2019

44,250

17

$

0.166,250

6,2882021---36,864--2022---209,162

-

-

2023

-

 

-
2023

 

8,250
2022

-

 

742,762

 

2022年8月,我们以每股0.08美元的代价向五名现有A类普通股股东每人配发1股A类普通股,以便该股东不会持有与2022年反向分拆相关的零碎股份。

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第4(A)(2)节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或依赖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销售的规定,上述各项发行均获豁免根据证券法注册。这些普通股的发行没有承销商参与。

 

根据《证券法》第4(2)条,所有此类股票发行均被视为豁免,因为交易不涉及任何公开发行。此外,某些股票发行被视为不属于《证券法》第5条的范围,并因非发行证券而根据该法规颁布的S法规第901和903条进一步豁免。

 

-U

。S公司到非

-U。S公民或居民,在美国境外进行,不使用任何州际商业要素。II-1

目录表

项目8.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A)两件展品以下证物与本招股说明书一并存档或作为参考纳入本招股说明书:展品

描述

1.1*

承销协议格式(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1.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3.1*

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3.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3.2*

第三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3.2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4.1*

普通股证书样本(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4.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4.2*

代表人令状表格(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4.2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0.15配售代理人授权书表格1.5投资者认股权证的格式

5.1

奥吉尔的观点

5.2*#1,671,3538.13,651,7008.2

梅西纳马德里法PA对某些美国联邦税收问题的意见

8.3

Ogier对开曼群岛某些税务问题的意见(见附件5.1)

8.4*#

何安琪律师事务所对香港某些税务事宜的意见

10.1*

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于2022年8月8日进一步修订(参考之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10.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10.2*

ICZOOm Group Inc.之间的雇佣协议和雷霞的日期为2017年11月1日(参考之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的附件10.2(文件编号333-259012)

 

10.3*
ICZOOM Group Inc.与刘端荣于2017年11月1日签订的雇佣协议(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的附件10.3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2023

 

2022

10.5*

 

 

   

 

 

弥偿协议书表格(参照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表格F-1登记声明附件10.5成立为法团(档案号:333-259012))

 

 

   

 

 

10.6*

 

董事邀请函格式(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说明书附件10.6(档案号:333-259012)合并)

36,208,767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与深圳市派明电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签订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说明书附件10.7(文件编号333-259012)合并)

155,134,814

元器件区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派明电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参考之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10.8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13,902,350

 

 

15,971,800

10.10*

 

 

16,047,821

 

 

23,071,808

目录表

 

 

99,326,417

 

 

25,110,572

10.11*

 

 

8,535,997

 

 

12,056,185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其股东深圳市派明电子有限公司及其股东配偶于2021年12月10日终止合同安排(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10.12(档案号:333-259012))

 

 

15,366,941

 

 

29,103,445

10.14*

 

 

   

 

 

ICZOOM Group Inc.与刘端荣于2022年11月1日签订的雇佣协议(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的附件10.14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10,102,545

 

 

8,745,020

10.16

 

 

11,632,317

 

 

17,346,092

证券购买协议格式

 

 

211,123,155

 

 

286,539,736

16.1*

 

 

3,282,071

 

 

3,836,635

注册人子公司列表(参考之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21.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23.1

214,405,226

 

23.2

290,376,371

23.3

Ogier同意(包含在附件5.1中)

23.4*Robinson & Cole LLP的同意(包含在附件5.2中)23.5

景天和恭城的同意(包含在附件99.4中)

24.1*474,54399.7589,291退还政策423,606审计委员会章程(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99.1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445,840赔偿委员会章程(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附件99.2合并(文件编号333-259012))

99.3*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章程(参考先前于2023年2月14日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附件99.3(文件编号333-259012)合并)99.4景天与恭城关于某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事务的意见101.INS内联XBRL实例文档。63,698内联XBRL分类扩展架构文档。16,351内联XBRL分类扩展计算链接库文档。

101.DEF

内联XBRL分类扩展定义Linkbase文档。

101.LAB

内联XBRL分类扩展标签Linkbase文档。

101.PRE内联XBRL分类扩展演示文稿Linkbase文档。

104437,261107*530,144____________

*

之前提交的

**50^877,850(B)财务报表附表1,109,748II-3

目录表

项目9.承诺

以下签署的登记人特此承诺:(a)(1)

将以前未在登记说明中披露的与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大信息或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列入登记说明。

(2)

为确定根据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每个此类职位

-有效 修订应被视为与其中发售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并且当时该证券的发售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售。(3)

通过邮寄将…从登记中除名

-有效

修改任何正在登记但在发行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

(4)

提交帖子-有效

对登记声明的修改,以包括“第8.A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模板20的

 

-F
“在任何延迟发行开始时或在连续发行期间。只要注册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招股说明书中包含财务报表和该法案第10(a)(3)条其他要求的信息,则无需提供财务报表和信息

   

2023

 

2022

(5)

 

 

   

 

 

为了确定1933年《证券法》下对任何购买者的责任:

 

二、

1,751,170

 

II-4

2,569,810

   

 

   

 

 

(6)

 

 

   

 

 

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在证券的初始分配中对任何买方的责任,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承诺,在根据本注册声明向以下签署的注册人提供证券的初级发售中,无论用于向买方出售证券的承销方法如何,如果证券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通信方式向该购买者提供或出售的,则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购买者提供或出售此类证券:

 

 

9,201,374

 

 

8,826,374

二、

 

 

742,762

 

 

751,012

任何其他免费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中与发行有关的部分,其中载有由下文签署的注册人或其代表提供的关于下文签署的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以及

 

 

717,557

 

 

720,972

(H)

 

 

9,918,931

 

 

9,547,346

(1)为了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责任,根据第430A条提交的作为本注册说明书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以及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条或第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应被视为本注册说明书在宣布生效时的一部分。

 

(2)

0.19

 

-有效

0.29

II-5

 

目录表

0.18

 

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它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它符合在Form F上提交的所有要求

0.27

并于1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促使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登记声明

这是 2024年1月的一日。ICZOOM集团公司作者:发稿S/雷霞姓名:雷霞标题:首席执行官175,762授权委托书199,472-事实上

全权替代他或她以任何和所有身份进行所述律师和代理人可能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和所有行为和所有事情,并执行任何和所有文书,以使登记人能够遵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法制定的任何规则、法规和要求,与根据《证券法》登记登记人A类普通股有关(“股份”),包括但不限于以F表格登记声明中以下所示的身份签署每名签名人姓名的权力和权力

-1

(the“登记声明”)就该等股份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该登记声明的任何及所有修订或补充,无论该修订或补充是在该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提交的,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的任何相关登记声明,以及作为该登记声明或其任何和所有修订的一部分或相关提交的任何和所有文书或文件,无论该修订是在该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提交的;以下每位签署人特此批准并确认该律师和代理人根据本协议应做或促使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注册声明已由下列人员以指定的身份和日期签署:

签名

标题125,125发稿S/雷霞213,741一月

2024年17日

雷霞

(首席行政主任)

/S/刘端荣

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一月

2024年17日

刘端荣/s/贺强 首席财务官一月2024年17日强河(首席会计和财务官)

/s/齐(杰夫)何主任一月2024年17日齐(Jeff)何

/s/韦霞

主任

一月

2024年17日

魏霞

/s/天狮(斯坦利)杨

主任

一月-13杨天石(Stanley)II-6经营董事-13II-7-19, P4YP4Y-04 P4YP4Y-05, 00018545722022-07-01-100001854572-132022-07-01-110001854572-130001854572-13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2023-06-30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2022-06-300001854572

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080001854572-08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

2021-06-30-02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s

2021-06-30-03iczoom:法定保留会员

2021-06-30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保留预付款成员
2023

 

0001854572
2022

2021-06-30

 

0001854572

76,690,246

 

2021-07-01

76,119,299

 

0001854572

 

 

 

 

(99,003

)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

76,690,246

 

0001854572

76,020,296

 

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

2022-06-3063.1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s2022-06-30

 

0001854572
iczoom:法定保留会员
2023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保留预付款成员

 

2022-06-30
0001854572

Us-gaap:AccumulatedOtherComprehensiveIncomeMember

 

2022-06-30

76,401,424

 

48,068,811

 

62.9

%

2023-06-30

 

 

288,822

 

288,822

 

100.0

%

2023-06-30

 

0001854572

76,690,246

 

48,357,633

 

63.1

%

iczoom:法定保留会员

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保留预付款成员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2022

 

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

 

2023-06-30

74,233,261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74,233,261

 

100.0

%

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s

 

 

1,886,038

 

 

1,886,038

 

100.0

%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保留预付款成员

76,119,299

 

0001854572

76,119,299

 

100.0

%

iczoom:恒诺晨会员

 

2021-06-30
2023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其他责任成员
2022

2021-06-30

 

0001854572

99,003

 

 

2023-06-30

133,059

 

iczoom:派明深圳会员

 

 

(99,003

)

 

 

(30,187

)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其他资产成员

 

 

 

 

 

(3,869

)

iczoom:派明深圳会员

 

2021-12-10

 

 

iczoom:派明深圳会员

99,003

 

0001854572

iczoom:ICZOOMGroupIncMember

 

2022-07-01
2023

 

0001854572
2022

2022-07-01

 

2023-06-30

764,592

 

 

iczoom:EhubMember

324,410

2023-06-30

 

 

71,117

 

 

 

41,205

2022-07-01

 

 

(1,851

)

 

 

2023-06-30

 

0001854572

833,858

 

 

2022-07-01

365,615

0001854572

iczoom:HjetShuntong会员

 

2022-07-01
2023

 

0001854572
2022

2022-07-01

 

2023-06-30

1,608,941

 

iczoom:ICZoomShenzhen会员

6,613,280

2023-06-300001854572iczoom:HjetLogisticsMember86.22023-06-301.4iczoom:恒诺晨会员

2022-07-01

2023-06-300001854572iczoom:派明深圳会员1.52023-06-302.5iczoom:派明深圳会员

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Us-gaap:VariableInterestEntityPrimaryBeneficiaryMember

iczoom:派明深圳会员2021-12-10

0001854572iczoom:派明深圳会员2021-06-30

 

0001854572
2023

 

iczoom:派明深圳会员
2022

2021-12-10

 

0001854572

1,490

 

 

2020-07-01

928,800

 

0001854572

 

 

4,125,704

 

 

 

20,025,600

 

2021-06-30

 

 

(4,127,088

)

 

 

(20,918,110

)

2023-06-30

 

 

(106

)

 

 

(34,800

)

2023-06-30

 

0001854572

 

 

2023-06-30

1,490

 

美国-GAAP:ShippingAndHandlingMember2022-07-012023-06-3014,748美国-GAAP:ShippingAndHandlingMember30,7752022-06-30

0001854572

美国-GAAP:OfficeEquipmentMembers

 

2023-06-30
2023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汽车行业成员
2022

0001854572(1)

 

2022-07-01

1,286,920

 

0001854572

1,706,767

2021-07-01(2)

 

 

 

 

629,748

2022-07-01(3)

 

 

54,281

 

 

96,398

2021-07-01

 

2022-06-30

1,341,201

 

iczoom:DiscreteMember

2,432,913

____________

(1)      iczoom:DiscreteMember2021-07-012022-06-30892,703iczoom:被动会员21,9102023-06-30317,459iczoom:被动会员74.92022-06-30

(2)      iczoom:光电机电成员2022-07-012023-06-30629,748iczoom:光电机电成员

(3)      2022-06-30

0001854572

iczoom:RST半导体产品会员

 

2022-07-01
2023

 

0001854572
2022

2021-07-01

 

2022-06-30

151,007

 

 

美国-GAAP:设备成员

140,695

 

2023-06-30

 

 

69,782

 

 

 

62,580

 

2021-07-01

 

 

403,778

 

 

 

369,065

 

US-GAAP:模具和模具成员

 

 

624,567

 

 

 

572,340

 

0001854572

 

 

(498,535

)

 

 

(453,096

)

0001854572

 

iczoom:ARSERDFrom7 To 12 Months会员

126,032

 

 

0001854572

119,244

 

2022-06-3065,471iczoom:ARSERDFrom7 To 12 Months会员29,8870001854572

2022-03-15

0001854572

2022-03-15

2022-03-15

0001854572

2022-03-24

 

0001854572
2023

 

2022-03-24
2022

2023-03-23

 

0001854572

905,431

 

 

2023-03-23

905,375

 

2023-03-30

 

 

(616,995

)

 

 

(527,037

)

2023-04-25

 

2023-04-25

288,436

 

 

2023-02-25

378,338

 

2023-02-25131,7620001854572118,18400018545722022-08-24

2022-08-24

 

0001854572
2023-02-22

2024

 

2023-02-22

88,821

2025

 

 

78,094

2026

 

 

76,316

2027

 

 

30,840

2028

 

 

11,241

2022-09-09

 

 

3,124

   

0001854572

288,436

0001854572

2022-11-141.900018545722022-12-0900018545723.352022-12-09432,4222023-02-09582,6312023-02-092023-02-090001854572381,795000185457241,9682023-03-1028,685.

0001854572

2023-06-24

 

2023-06-24
2023

 

2022-09-27
2022

2022-09-27

 

2022-09-27

1,274,479

 

 

732,993

 

0001854572

 

 

(411,627

)

 

(40,422

)

2023-03-28

 

0001854572

862,852

 

 

692,571

 

   

 

 

 

   

 

2023-06-28

 

 

524,698

 

 

232,221

 

2022-06-01

 

 

375,056

 

 

480,436

 

2022-12-31

 

0001854572

899,754

 

 

712,657

 

2023-06-30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关联方成员

2021-07-01

2022-06-300001854572

iczoom:上海浦东开发银行会员

2023-06-30

 

0001854572
2023

2024

 

 

549,919

 

2025

 

 

376,604

 

0001854572

 

 

926,523

 

2022-06-30

 

 

(26,769

)

0001854572

 

iczoom:中国工商银行会员

899,754

 

0001854572

iczoom:中国银行会员

2023-06-30

     

0001854572
2023

 

2022-06-30
2022

iczoom:应付账户LessThan 6 Months会员

 

(1)

 

0001854572

4,152,000

 

 

2023-06-30

5,000,000

 

iczoom:应付账户LessThan 6 Months会员

 

(2)

 

 

2,750,000

 

 

 

3,200,000

 

2022-06-30

 

(3)

 

 

2,400,000

 

 

 

2,600,000

 

2018-04-01

 

(4)

 

 

4,732,116

 

 

 

1,008,400

 

2022-07-01

 

(5)

 

 

(11,593

)

 

 

(48,013

)

国家:香港

     

iczoom:EhubMember

14,022,523

 

 

2023-06-30

11,760,387

 

____________

(1)      2023-06-302.7国家:香港2021-07-012022-06-300001854572国家:CN4.22023-06-30

00018545722.3iczoom:HighAndNewTechnologyListesMember2022-07-012023-06-300001854572国家:CN4.22020-01-01

2020-12-3113.9iczoom:派明深圳会员2.02021-12-310001854572iczoom:PRCMember2022-07-012023-06-304.64iczoom:PRCMember

2021-07-0116.100018545722.32022-07-012023-06-300001854572国家:肯塔基州2021-07-014.640001854572

国家:CN13.92022-06-302.02022-01-182022-04-190001854572iczoom:刘端荣女士成员2022-07-014.640001854572

iczoom:刘端荣女士成员16.100018545722.22022-06-300001854572iczoom:雷霞先生会员2022-07-012023-06-304.64iczoom:雷霞先生会员

2023-06-30

0001854572

iczoom:雷霞先生会员

2022-06-30

0001854572iczoom:删除股东会员

2022-07-0113.900018545721.92023-06-300001854572iczoom:删除股东会员2022-06-3000018545722.852023-06-30

0001854572iczoom:PRCMember2022-06-30

(2) iczoom:SingleCutomerMember3.2US-GAAP:客户集中度风险成员2022-07-012023-06-301.9iczoom:SingleCutomerMember

美国-GAAP:SalesRevenueNetMembers3.02021-07-012022-06-3000018545724.0美国-GAAP:SalesRevenueNetMembers

US-GAAP:客户集中度风险成员2.75 2023-06-300001854572iczoom:TenCustomerMember美国-GAAP:SalesRevenueNetMembersUS-GAAP:客户集中度风险成员5.692022-06-30

0001854572美国-GAAP:其他客户成员iczoom:AccountAudivableMember

(3) 2021-07-011.30001854572美国-GAAP:其他客户成员iczoom:AccountAudivableMemberUS-GAAP:客户集中度风险成员2022-07-012.10001854572

iczoom:AdvanceToSupplerMember1.3iczoom:收件箱供应商会员2021-07-012022-06-300001854572iczoom:AdvanceToSupplerMember2.15iczoom:收件箱供应商会员

2022-07-011.30001854572iczoom:AccountPayableMember美国-GAAP:供应商集中度风险成员iczoom:OneSupplierMember2021-07-013.10001854572

iczoom:AccountPayableMember1.2iczoom:OneSupplierMember2022-07-012023-06-300001854572iczoom:总计购买会员3.19iczoom:OneSupplierMember

2021-07-011.00001854572iczoom:总计购买会员美国-GAAP:供应商集中度风险成员iczoom:OneSupplierMember2022-07-015.20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1.22023-06-30000185457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2-07-012023-06-304.812020-10-26

2020-10-261.32020-10-260001854572SRT:最小成员数2020-10-2600018545725.112020-10-26

0001854572

SRT:最大成员数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2020-10-26

2020-10-260001854572

SRT:最小成员数1.22020-10-262020-10-260001854572SRT:最大成员数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4.952020-10-26

00018545721.3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0-10-262020-10-260001854572SRT:最小成员数5.562021-08-25

00018545721.1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2-07-012023-06-300001854572SRT:最小成员数5.522022-07-01

2023-06-300001854572SRT:最大成员数

(4) 2022-07-010.8200018545721.0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2-07-012023-06-3000018545722022-08-081.910001854572136,300,0002022-08-081.00SRT:最小成员数

2022-08-080.92美国-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普通股成员1.20001854572SRT:最大成员数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2-08-082022-08-084.51SRT:最小成员数144.72022-08-081.060001854572

SRT:最大成员数0.972022-08-081.00001854572SRT:最小成员数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2-08-082022-08-082.58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0.842023-03-171.03国家:CN

2023-06-3011.8国家:CN1.500018545722015-10-0500018545722015-10-052015-10-053.02SRT:董事成员196.82020-10-261.48SRT:董事成员

2022-08-080.800018545721.02015-10-05000185457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15-10-052015-10-056.0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144.000018545721.02016-12-26

(5) 000185457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17-12-22292,998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142,4302017-12-22215,370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197,366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18-12-212018-12-21000185457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530,5680001854572293,1022020-01-15

2020-01-15

0001854572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主席

2021-03-19

2021-03-190001854572

2020-07-01

2021-06-300001854572SRT:情景预测成员3.62023-10-310.

2023-10-310001854572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次要事件成员8,592000185457233,3912023-07-01

2023-07-20

000185457270.72023-08-04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次要事件成员
2023-08-01
2023

 

0001854572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次要事件成员

 

2023-08-10
2023-08-10

0001854572

 

2023-08-29

50,049,201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次要事件成员

35,071,648

 

70.1

%

2023-08-29

 

 

1,078,127

 

 

1,078,127

 

100.0

%

0001854572

 

SRT:情景预测成员

51,127,328

 

2023-09-07

36,149,775

 

70.7

%

 

0001854572
SRT:情景预测成员
2022

 

2023-10-07
0001854572

 

SRT:情景预测成员
2023-10-24

0001854572

 

SRT:情景预测成员

59,541,103

 

2023-10-24

59,541,103

 

100.0

%

0001854572

 

 

17,640

 

 

17,640

 

100.0

%

SRT:ParentCompany Member

 

2023-06-30

59,558,743

 

SRT:ParentCompany Member

59,558,743

 

100.0

%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2023-06-30

0001854572

SRT:ParentCompany Member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

2022-06-3016.5SRT:ParentCompany Member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公共类别成员2023-06-308.252022-06-302iso4217:USD16.5xbrli:股票2ISO4217:人民币ISO4217:英镑ISO4217:日元8.25ISO 4217:港币2 million of assessable profits and a tax rate of 16.5% on the remaining profits and ICZOOM HK, Hjet HK and Components Zone HK are subject to Hong Kong profit taxes at a rate of 16.5%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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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13 — TAXES (cont.)

PRC

ICZOOM WFOE, Hjet Shuntong, ICZOOM Shenzhen, Hjet Supply Chain, Heng Nuo Chen, Hjet Logistics and Pai Ming Shenzhen are incorporated in the PRC, and are subject to the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s (“EIT Laws”) and are taxed at the statutory income tax rate of 25%.

EIT grants preferential tax treatment to High and New Technology Enterprises (“HNTEs”). Under this preferential tax treatment, HNTEs are entitled to an income tax rate of 15%, subject to a requirement that they re-apply for HNTE status every three years. ICZOOM Shenzhen, one of the Company’s ICZOOM Operating Entities in the PRC, was approved as HNTEs and is entitled to a reduced income tax rate of 15% beginning December 2020, which is valid for three years.

(i)     The components of the income tax provision from Cayman Islands, Hong Kong, and China are as follows: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2022

Current tax provision

 

 

 

 

 

 

 

Cayman Islands

 

$

 

 

$

Hong Kong

 

 

84,828

 

 

 

183,197

China

 

 

157,376

 

 

 

398,085

   

 

242,204

 

 

 

581,282

Deferred tax provision (benefit)

 

 

 

 

 

 

 

Cayman Islands

 

 

 

 

 

Hong Kong

 

 

(305

)

 

 

China

 

 

23,771

 

 

 

5,994

   

 

23,465

 

 

 

5,994

Income tax provision

 

$

265,670

 

 

$

587,276

Reconciliation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income tax provision computed based on PRC statutory income tax rate and the Company’s actual income tax provision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are as follows: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2022

Income tax expense computed based on PRC statutory rate

 

$

504,210

 

 

$

709,419

 

Effect of rate differential for Hong Kong entities

 

 

(110,932

)

 

 

(146,790

)

Non-deductible expenses:

 

 

 

 

 

 

 

 

Stock-based compensation*

 

 

14,649

 

 

 

13,543

 

Meals and entertainment

 

 

3,375

 

 

 

4,067

 

Change in valuation allowance

 

 

(145,632

)

 

 

7,037

 

Actual income tax provision

 

$

265,670

 

 

$

587,276

 

____________

*        The Company’s stock-based compensation expenses were recorded under the Cayman parent company level. Pursuant to the current tax laws of the Cayman Islands, the Company is not subject to tax on its income or capital gains. As a result, stock-based compensation expenses are non-deductible expenses for income tax purposes.

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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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13 — TAXES (cont.)

Deferred tax assets

The Company’s deferred tax assets are comprised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2023

 

June 30,
2022

Deferred tax assets derived from net operating loss (“NOL”) carry forwards

 

$

406,760

 

 

$

576,432

 

Allowance for doubtful accounts

 

 

 

 

 

24,751

 

Allowance of Inventory

 

 

305

 

 

 

 

 

Less: valuation allowance

 

 

(406,760

)

 

 

(576,432

)

Deferred tax assets

 

$

305

 

 

$

24,751

 

Movement of valuation allowance:

 

June 30,
2023

 

June 30,
2022

Balance at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

576,432

 

 

$

726,607

 

Current period addition/(reversal)

 

 

(169,672

)

 

 

8,446

 

Effect due to the termination of VIE

 

 

 

 

 

(158,621

)

Balance at end of the period

 

$

406,760

 

 

$

576,432

 

The Company periodically evaluates the likelihood of the realization of deferred tax assets, and reduces the carrying amount of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by a valuation allowance to the extent it believes a portion will not be realized. Management considers new evidence,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that could affect the Company’s future realization of deferred tax assets including its recent cumulative earnings experience, expectation of future income, the carry forward periods available for tax reporting purposes and other relevant factors. The Company has four subsidiaries in HK, including ICZOOM HK, Components Zone HK, Hjet HK and Ehub, among which Components Zone HK were reported recurring operating losses since 2015 to June 2023. In addition, the Company also has five subsidiaries in the PRC, among which, ICZOOM Shenzhen were also reported recurring operating losses since 2015 to June 2023.

Due to the termination of the VIE Agreements in December 2021, valuation allowance of $158,621 from Pai Ming Shenzhen as accrued in prior periods has been removed because the Company will no longer consolidate the operation results of the VIE, Pai Ming Shenzhen. Management concluded that the chances for the above-mentioned HK and PRC subsidiaries to be profitable in the foreseeable near future and to utilize their net operating loss carry forwards were uncertainty. Accordingly, the Company provided valuation allowance of $406,760 and $576,432 for the deferred tax assets of these subsidiaries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b) Taxes payable

Taxes payable consist of the following:

 

June 30,
2023

 

June 30,
2022

Income tax payable

 

$

2,363,980

 

$

2,445,687

Value added tax payable

 

 

568,157

 

 

229,315

Total taxes payable

 

$

2,932,137

 

$

2,675,002

F-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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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14 —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a. Due to related parties

Due to related parties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Name

 

Related party relationship

 

June 30,
2023

 

June 30,
2022

Mrs. Duanrong Liu

 

Shareholder, Director and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

1,451,842

 

$

282,336

Mr. Lei Xia

 

Shareholder, Chairman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21,943

 

 

28,884

Other shareholders

 

Shareholders of the Company

 

 

34,981

 

 

38,464

Total due to related parties

     

$

1,508,766

 

$

349,684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 balance due to related parties was loan advance from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and was used as working capital during the Company’s normal course of business. Such advance was non-interest bearing and due on demand.

b. Loan guarantee provided by related parti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from the PRC banks, the Company’s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and several other shareholders jointly signed guarantee agreements by pledging their personal properties with the banks to secure the bank loans. The Company also incurred loan origination fees of $292,998 and $142,430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to be paid to these related parties for providing such loan guarantees (see Note 11).

c. Consulting service arrangement with Pai Ming Shenzhen

On December 10, 2021, the Company terminated the VIE Agreements with Pai Ming Shenzhen. On January 22, 2022, ICZOOM WFOE entered into a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 with Pai Ming Shenzhen, pursuant to which Pai Ming Shenzhen agreed to provide ICZOOM WFOE with network servic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business consultation, website information push, matching services of supply and demand information, online advertising, software customization, data analysis, website operation and other in-depth vertical services through online and offline data push, etc. over a one-year period, and ICZOOM WFOE has agreed to pay Pai Ming Shenzhen with a base monthly fixed fee of RMB100,000 and additional service fee based on the service performance of Pai Ming Shenzhen. After the termination of the VIE Agreement, Pai Ming Shenzhen was treated as a related party to the Company because the COO’s brother was one of the shareholders of Pai Ming Shenzhen. On April 19, 2022. the COO’s brother transferred all his ownership interest in Pai Ming Shenzhen to an unrelated individual and Pai Ming Shenzhen was no longer treated as a related party to the Company after April 19, 2022(see Note 1). Therefore, the consulting service paid to Pai Ming Shenzhen during the period from January 18, 2022 to April 19, 2022 accounted for as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 was $48,885.

NOTE 15 — CONCENTRATIONS

A majority of the Company’s revenue and expense transactions are denominated in RMB and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assets and liabilities are denominated in RMB. RMB is not freely convertible into foreign currencies. In the PRC, certain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s are required by law to be transacted only by authoriz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t exchange rates set by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PBOC”). Remittances in currencies other than RMB by the Company in China must be processed through the PBOC or other China foreign exchange regulatory bodies which require certain supporting documentation in order to affect the remittance.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 Company’s substantial assets were located in the PRC and the Company’s substantial revenues excluding the intercompany transaction were derived from its subsidiaries located in the PRC.

F-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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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15 — CONCENTRATIONS (cont.)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5,713,265 and $2,079,445 of the Company’s cash and restricted cash was on deposit a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PRC where there currently is no rule or regulation requiring suc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maintain insurance to cover bank deposits in the event of bank failure.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 Company’s substantial assets were located in the PRC and the Company’s substantial revenues excluding the intercompany transaction were derived from its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located in the PRC.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single customer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the Company’s total revenue. The Company’s top 10 customers aggregately accounted for 26.7% and 24.1% of the total revenue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customer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the total accounts receivable balance.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supplier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the total advance to suppliers balance.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single supplier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the total accounts payable balance.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no single supplier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10% of the Company’s total purchases.

NOTE 16 — SHAREHOLDERS’ EQUITY

Ordinary shares

The Company was incorporat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Cayman Islands on June 23, 2015. The original authorized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was 100 million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US$0.02 per share (including 60,000,000 shares of Class A shares and 40,000,000 shares of Class B shares). Holder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ve the same rights except for voting and conversion rights. In respect of matters requiring a shareholder vote, each Class A ordinary share will be entitled to one vote and each Class B ordinary share will be entitled to ten votes. The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re not convertible into shares of any other class. The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are convertible into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t any time after issuance at the option of the holder on a one to one basis.

On October 26, 2020, the Company amended its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to reverse split the authorized number of shares at a ratio of 1-for-4 share to 25 million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US$0.08 per share, and reverse split the issued shares from 70,610,963 shares at par value of US$0.02 per share to 17,652,743 ordinary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0.08 per share. The reverse split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Reorganization of the Company, which was retroactively applied as if the transaction occurre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presented.

As a result of this revere split, the authorized number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changed from 60,000,000 shares to 15,000,000 shares, and authorized number of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changed from 40,000,000 shares to 10,000,000 shares.

On August 25, 2021, the Company amended its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to increase the authorized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from 15,000,000 shares to 60,000,000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0.08 per share. As a result of this amendment, the total authorized ordinary shares has been changed from 25,000,000 shares (including 15,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1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to 70,000,000 shares (including 60,0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10,000,000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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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16 — SHAREHOLDERS’ EQUITY (cont.)

On August 8, 2022, the Company amended its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to reverse split the authorized number of shares at a ratio of 1-for-2 share to 35 million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US$0.16 per share, and reverse split the issued shares from 17,652,743 shares at par value of US$0.08 per share to 8,826,374 ordinary shares with par value of $0.16 per share. The reverse split is considered part of the Reorganization of the Company, which was retroactively applied as if the transaction occurre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 presented (see Note1).

As a result of this revere split, the authorized number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changed from 60,000,000 shares to 30,000,000 shares, and authorized number of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changed from 10,000,000 shares to 5,000,000 shares. As of June 30, 2022, the Company had 8,826,374 ordinary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including 4,996,874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3,829,500 shares of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On March 17, 2023, the Company completed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n Nasdaq Capital market and issued 1,500,000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s of June 30, 2023, the Company had 10,326,374 ordinary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including 6,496,874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and 3,829,500 shares of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Statutory reserve and restricted net assets

Relevant PRC laws and regulations restrict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from transferring a portion of their net assets, equivalent to their statutory reserves and their share capital, to the Company in the form of loans, advances or cash dividends. Only PRC entities’ accumulated profits may be distributed as dividends to the Company without the consent of a third party.

The Company is required to make appropriations to certain reserve funds, comprising the 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 and the discretionary surplus reserve, based on after-tax net incom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of the PRC (“PRC GAAP”). Appropriations to the 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 are required to be at least 10% of the after-tax net incom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PRC GAAP until the reserve is equal to 50% of the entity’s registered capital. Appropriations to the discretionary surplus reserve are made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statutory reserve may be applied against prior year losses, if any, and may be used for general business expansion and production or increase in registered capital, but are not distributable as cash dividends.

The payment of dividends by entities organized in China is subject to limitations, procedures and formalities. Regulations in the PRC currently permit payment of dividends only out of accumulated profits as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The results of operations reflected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 differ from those in the statutory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WFOE and its subsidiaries and VIE. Remittance of dividends by a wholly foreign-owned company out of China is subject to examination by the banks designated by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In light of the foregoing restrictions,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and are restricted in their ability to transfer their net assets to the Company. Foreign exchange and other regulations in the PRC may further restrict the WFOE, the VIE and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from transferring funds to the Company in the form of dividends, loans and advances.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 restricted amounts as determined pursuant to PRC statutory laws totaled $624,097 and $624,097, respectively.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 Company’s total restricted net assets amounted to $21,071,864 and $16,535,529, respectively.

F-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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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17 —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On October 5, 2015,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the 2015 Equity Incentive Plan (the “Plan”) for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incentive and rewards to employees and executives. According to the Plan, 50,000,000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was reserved for issuance to qualified employees, directors and officers. Given the reverse split on October 26, 2020 and August 8, 2022 (see Note 16),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reserved for issuance changed to 6,250,000 shares.

Under the Plan, the following stock-based compensations have been granted to the Company’s employees, directors and officers (number of option shares and exercise price reflected the effect of the1-for-4 share reverse split on October 26, 2020 and the effect of the1-for-2 share reverse split on August 8, 2022):

(1)    On October 5, 2015, options to purchase 795,644 shares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granted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0.16 per share. These share options will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October 5, 2023.

(2)    On December 26, 2016, options to purchase 64,250 shares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s been granted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0.16 per share. These share options will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December 26, 2024.

(3)    On December 22, 2017, options to purchase 213,125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granted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0.16. These option shares will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December 22, 2025.

(4)    On December 21, 2018, options to purchase 44,250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granted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0.16 per share. These option shares will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December 21, 2026.

(5)    On January 15, 2020, options to purchase 33,788 shares of the Company’s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have been granted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2.40 per share. These option shares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January 15, 2028.

The following table summarizes the Company’s stock option activities:

 

Number of
options

 

Weighted
Average
Exercise Price

 

Weighted
Average
Remaining
Contractual
term

 

Fair
Value

Outstanding, June 30, 2021

 

960,174

 

 

$

0.18

 

2.80

 

$

2,551,737

 

Exercisable, June 30, 2021

 

949,093

 

 

$

0.16

 

2.76

 

$

2,470,526

 

Granted

 

 

 

 

 

 

 

 

Forfeited

 

(209,162

)

 

 

0.16

 

 

 

(1,672,892

)

Exercised

 

 

 

 

 

 

 

 

Outstanding, June 30, 2022

 

751,012

 

 

 

0.16

 

1.05

 

$

878,845

 

Exercisable, June 30, 2022

 

749,440

 

 

 

0.17

 

1.04

 

$

869,478

 

Granted

 

 

 

 

 

 

 

 

Forfeited

 

(8,250

)

 

 

0.16

 

 

 

(49,159

)

Exercised

 

 

 

 

 

 

 

 

Outstanding, June 30, 2023

 

742,762

 

 

 

0.18

 

0.05

 

$

829,686

 

Exercisable, June 30, 2023

 

742,762

 

 

 

0.18

 

0.05

 

$

829,686

 

The fair value of share options was determined using the binomial option valuation model. The binomial model requires the input of highly subjective assumptions, including the expected share price volatility and the suboptimal early exercise factor. The risk-free rate for periods within the contractual life of the options is based on the market yield of U.S. Treasury Bond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grant. For expected volatilities, the Company has

F-37

Table of Contents

ICZOOM GROUP INC. AND SUBSIDIARIES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17 —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cont.)

made reference to historical volatilities of several comparable companies. The suboptimal early exercise factor was estimated based on the Company’s expectation of exercise behavior of the grantees.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is ultimately responsibl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estimated fair value of its ordinary shares.

There were no options granted under the Plan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2023.

On March 19, 2021, pursuant to the Plan, the Company’s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to grant 68 employees the options to purchase 579,100 shares of the Company’s ordinary shares at an exercise price of $2.40 per share. These option shares will vest equally over a service period of four years, and expire on March 19, 2029. However, on June 10, 2021, the Company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d to delay the issuance of the abovementioned share options to these employees.

The total fair value of share options vested the year ended June, 2023 and 2022 was $9,366 and $71,845, respectively. The Company recorded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expense of $102,783 and $54,717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2, 209,143 outstanding share options were forfeited due to the resignation of certain employees, resulting in a decrease in the unrecognized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expenses by $531,616.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re were Nil and $102,783 of unrecognized share-based compensation expenses related to share options granted by the Company, which were expected to be recognized over a weighted-average vesting period of 0 and 1.08 years, respectively.

NOTE 18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

Operating lease commitment

The operating lease commitments presented above mainly consist of the short-term lease commitments and leases that have not yet commenced but that create significant rights and obligations for the Company, which are not included in operating lease right-of — use assets and lease liabilities. For the years ended June 30, 2023 and 2022, total operating lease expense amounted to $432,422 and $582,631, respectively. As of June 30, 2023, future minimum lease payments under non-cancelable operating lease agreement are as follows:

Twelve Months ended June 30,

 

Lease
expense

2024

 

$

144,803

2025

 

 

93,757

Total

 

 

238,560

Contingencies

From time to time, the Company is a party to various legal actions arising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business. The Company accrues costs associated with these matters when they become probable and the amount can be reasonably estimated. Legal cost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loss contingencies are expensed as incurred. The Company’s management does not expect any liability from the disposition of such claims and litigation individually or in the aggregate to have a material adverse impact on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position, results of operations and cash flows.

F-38

Table of Contents

ICZOOM GROUP INC. AND SUBSIDIARIES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19 — SUBSEQUENT EVENTS

From July 2023 to October 2023, the Company repaid an aggregate of $10.6 million outstanding short-term bank loans to variou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upon maturity (see Note 11).

From July 2023 to October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additional $11.1 million loans from various PRC banks,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1)    On July 20,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2.2 million (approximately USD$0.3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CCB as working capital for six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March 13,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3.85% per annum.

(2)    On August 4,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1.0 million (approximately USD$0.1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WeBank as working capital for two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October 3,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8.82% per annum. The loan was fully repaid upon the maturity of the loan.

(3)    On August 25,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20.5 million (approximately $2.8 million ) short-term loan from ABC as working capital for six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February 18,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3.8% per annum.

(4)    On August 10,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1.3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ICBC as working capital for three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November 7, 2023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5.90% per annum. The loan borrowed from ICBC Bank was guaranteed by the Company’s certain shareholders.

(5)    On August 29,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HKD 7.9 million (approximately $1.0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Bank of China as working capital for twelve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August 28,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3.73% per annum. The loan was pledged by a term deposit of JPY ¥146.6 million (approximately $1.0 million).

(6)    On September 7,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1.1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ICBC as working capital for three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December 5, 2023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5.99% per annum. The loan borrowed from ICBC Bank was guaranteed by the Company’s certain shareholders.

(7)    On October 7,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2.0 million (approximately USD$0.3 million) short-term loans from WeBank as working capital for twenty-four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October 17, 2025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10.26% per annum.

(8)    On October 24,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16.0 million (approximately $2.2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SPD as working capital for six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April 19,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2.74% per annum.

(9)    On October 27, 2023, the Company borrowed CNY14.0 million (approximately $1.9 million short-term loan from SPD as working capital for six months, with loan maturity date on April 24, 2024 and effective interest rate of 2.61% per annum. The loan borrowed from ICBC Bank was guaranteed by the Company’s certain shareholders.

As a result of the above repayment and new borrowings, the Company had outstanding short-term bank loan balances of $14.5 million as of the date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released.

The Company evaluated the subsequent event through the date of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re available to release and through the date of this prospectus, and concluded that there are no additional reportable subsequent events except those disclosed.

F-39

Table of Contents

ICZOOM GROUP INC. AND SUBSIDIARIES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20 —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Rule 12-04(a), 5-04(c) and 4-08(e)(3) of Regulation S-X require the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to be filed when the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exceed 25 percent of consolidated net assets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ly completed fiscal year. The Company performed a test on the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in accordance with such requirement and concluded that it was applicable to the Company as the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the Company’s PRC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exceeded 25% of the consolidated net assets of the Company, therefore, the condensed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the parent company are included herein.

For purposes of the above test, restricted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shall mean that amount of the Company’s proportionate share of net assets of consolidated subsidiaries (after intercompany eliminations) which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may not be transferred to the parent company by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in the form of loans, advances or cash dividend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a third party.

The interim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has been prepared using the same accounting policies as set out in the Company’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except that the parent company used the equity method to account for investment in its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Such investment is presented on the condensed balance sheets as “Investment in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and the respective profit or loss as “Equity in earnings of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on the condensed statements of comprehensive income.

The footnote disclosures contain supplemental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operations of the Company and, as such, these statements should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notes to the consolidated interim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Company. Certain information and footnote disclosures normally includ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U.S GAAP have been condensed or omitted.

The Company did not pay any dividend for the periods presented.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there were no material contingencies, significant provisions for long-term obligations, or guarantees of the Company, except for those which have been separately disclosed in the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if any.

F-40

Table of Contents

ICZOOM GROUP INC. AND SUBSIDIARIES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20 —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cont.)

ICZOOM GROUP INC.
PARENT COMPANY BALANCE SHEETS

 

June 30,
2023

 

June 30,
2022

ASSETS

 

 

 

 

 

 

 

 

Non-current asset

 

 

 

 

 

 

 

 

Investment in subsidiaries and the VIE

 

$

15,544,196

 

 

$

10,494,915

 

Total assets

 

$

15,544,196

 

 

$

10,494,915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LIABILITIES

 

$

 

 

$

 

   

 

 

 

 

 

 

 

COMMITMENTS AND CONTINGENCIES

 

 

 

 

 

 

 

 

   

 

 

 

 

 

 

 

SHAREHOLDERS’ EQUITY

 

 

 

 

 

 

 

 

Ordinary shares, US$0.16 par value, 35,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10,326,374 and 8,826,374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as of June 30, 2023 and 2022, respectively: *

 

 

 

 

 

 

 

 

Class A shares, 30,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6,496,874 and 4,996,874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1,039,499

 

 

 

799,499

 

Class B shares, 5,000,000 shares authorized, 3,829,500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612,720

 

 

 

612,720

 

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18,795,548

 

 

 

14,499,213

 

Accumulated deficit

 

 

(4,710,203

)

 

 

(6,461,373

)

Accumulated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loss)

 

 

(193,368

)

 

 

1,044,856

 

Total shareholders’ equity

 

 

15,544,196

 

 

 

10,494,915

 

Total liabilities and shareholders’ equity

 

$

15,544,196

 

 

$

10,494,915

 

____________

*        Retrospectively restated for effect of 1-for-4 reverse split on November 2020 and 1-for-2 reverse split on August 8, 2022 of the ordinary shares, see Note 16.

ICZOOM GROUP INC.
PARENT COMPANY STATEMENTS OF COMPREHENSIVE INCOME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2022

EQUITY IN EARNINGS OF SUBSIDIARIES AND VIE

 

$

1,751,170

 

 

$

2,569,810

NET INCOME

 

 

1,751,170

 

 

 

2,569,810

FOREIGN CURRENCY TRANSLATION ADJUSTMENTS

 

 

(1,238,224

)

 

 

817,991

COMPREHENSIVE INCOME ATTRIBUTABLE TO THE COMPANY

 

$

512,946

 

 

$

3,387,801

F-41

Table of Contents

ICZOOM GROUP INC. AND SUBSIDIARIES

NOTES TO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NOTE 20 — FINANCIAL INFORMATION OF THE PARENT COMPANY (cont.)

ICZOOM GROUP INC.
PARENT COMPANY STATEMENTS OF CASH FLOWS

 

For the Year Ended
June 30,

   

2023

 

2022

CASH FLOWS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Net income

 

$

1,751,170

 

 

$

2,569,810

 

Adjustments to reconcile net cash flows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Equity in earnings of subsidiaries and VIE

 

 

(1,751,170

)

 

 

(2,569,810

)

Net cash used in operating activities

 

 

 

 

 

 

   

 

 

 

 

 

 

 

CHANGES IN CASH AND RESTRICTED CASH

 

 

 

 

 

 

CASH AND RESTRICTED CASH, beginning of year

 

 

 

 

 

 

CASH AND RESTRICTED CASH, end of year

 

$

 

 

$

 

F-42

Table of Contents

PART II

INFORMATION NOT REQUIRED IN PROSPECTUS

Item 6. Indemnification of Directors and Officers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mpanies Act and in the absence of fraud or willful default, the Company may indemnify against all expenses, including legal fees, and against all judgments, fines and amounts paid in settlement and reasonably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legal, administrative or investigative proceedings any person who:

(a)     is or was a party or is threatened to be made a party to any threatened, pending or completed proceedings, whether civil, criminal, administrative or investigative, by reason of the fact that the person is or was a Director, managing director, agent, auditor, secretary and other officer for the time being of the Company; or

(b)    is or was, at the request of the Company, serving as a Director, managing director, agent, auditor, secretary and other officer for the time being of, or in any other capacity is or was acting for, another company or a partnership, joint venture, trust or other enterprise.

Item 7. Recent Sales of Unregistered Securities

During the past four years, we have issued the following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In fiscal year 2019, we issued 96,985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to 10 individual investors at a purchase price of $8 per share in the total consideration of approximately $776,380.

In fiscal year 2020, we issued 33,750 share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to 12 individual investors at a purchase price of $8 per share (after-split) in the total consideration of approximately $273,550.

In fiscal year 2021, no options were granted.

In fiscal year 2022, no options were granted.

In fiscal year 2023, no options were granted.

In addition, we have issued the following options under the Plan:

Fiscal Year of Issuance

 

Amount of Options Issued

 

Amount of Optionees

 

Exercise of Price ($)

 

Options Forfeited

 

Options Exercised

 

Current outstanding options

 

Total Current Outstanding

2016

 

795,644

 

28

 

$

0.16

 

32,500

 

59,019

 

704,125

 

2017

 

64,250

 

15

 

$

0.16

 

 

4,375

 

59,875

 

2018

 

213,125

 

15

 

$

0.16

 

4,688

 

13,438

 

195,000

 

2019

 

44,250

 

17

 

$

0.16

 

6,250

 

6,250

 

31,750

 

2020

 

33,788

 

31

 

$

2.40

 

5,312

 

22,188

 

6,288

   

2021

 

 

 

 

 

36,864

 

 

   

2022

 

 

 

 

 

209,162

 

 

   

2023

 

 

 

 

 

8,250

 

 

 

742,762

In August 2022, we allotted 1 Class A Ordinary Share to each of five existing shareholders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for a consideration of $0.08 per share, so that such shareholders would not hold fractional shar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2022 Reverse Split.

We believe that each of the issuances above was exempt from registration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pursuant to Section 4(a)(2) of the Securities Act regarding transactions not involving a public offering, or in reliance on Regulation S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regarding sales by an issuer in offshore transactions. No underwriters were involved in these issuances of ordinary shares.

All such share issuances were deemed to be exempt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by virtue of Section 4(2) thereof as transactions not involving any public offering. In addition, certain share issuances were deemed not to fall within Section 5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and to be further exempt under Rule 901 and 903 of Regulation S promulgated thereunder by virtue of being issuances of securities by non-U.S. companies to non-U.S. citizens or residents, conducted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and not using any element of interstate commerce.

II-1

Table of Contents

Item 8. Exhibits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Schedules

(a) Exhibits

The following exhibits are filed herewith or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in this prospectus:

Exhibit

 

Description

1.1*

 

Form of Underwriting Agreement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3.1*

 

Amended and Restat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3.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3.2*

 

Third Amended and Restated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3.2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4.1*

 

Specimen Ordinary Share Certificate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4.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4.2*

 

Form of Representative’s Warrant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4.2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4.3

 

Form of Placement Agent Warrant

4.4

 

Form of Investor Warrant

5.1^

 

Opinion of Ogier

5.2*^

 

Opinion of Robinson & Cole LLP

8.1^

 

Opinion of Jingtian & Gongcheng, regarding certain PRC tax matters (included in Exhibit 99.4)

8.2^

 

Opinion of Messina Madrid Law PA, regarding certain U.S. Federal tax matters

8.3^

 

Opinion of Ogier, regarding certain Cayman Islands tax matters (included in Exhibit 5.1)

8.4*^

 

Opinion of Angela Ho & Associates, regarding certain Hong Kong tax matters

10.1*

 

2015 Equity Incentive Plan, as further amended on August 8, 2022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2*

 

Employment Agreement between ICZOOM Group Inc. and Lei Xia dated as of November 1, 2017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2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3*

 

Employment Agreement between ICZOOM Group Inc. and Duanrong Liu dated as of November 1, 2017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3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4*

 

Employment Agreement between ICZOOM Group Inc. and Qiang He dated as of March 1, 2021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4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5*

 

Form of Indemnity Agreement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5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6*

 

Form of Director Offer Letter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6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7*

 

Exclusive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an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dated as of December 14, 2020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7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8*

 

Call Option Agreements among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and its shareholder dated as of December 14, 2020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8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9*

 

Equity Pledge Agreement among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and its shareholder dated as of December 14, 2020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9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0*

 

Shareholder’s Power of Attorney among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and its shareholder dated as of December 14, 2020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0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II-2

Table of Contents

Exhibit

 

Description

10.11*

 

Spouse Consent Letter of the spouse of the shareholder of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dated as of December 14, 2020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2*

 

Termination of 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by and among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its shareholder, and the spouse of the shareholder dated as of December 10, 2021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2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3*

 

Business cooperation agreement between Components Zo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and Shenzhen Pai Ming Electronics Co., Ltd dated as of January 18, 2022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3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4*

 

Employment Agreement between ICZOOM Group Inc. and Duanrong Liu dated as of November 1, 2022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4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5*

 

Employment Agreement between ICZOOM Group Inc. and Lei Xia dated as of November 1, 2022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0.15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0.16

 

Form of Placement Agent Agreement

10.17

 

Form of Securities Purchase Agreement

14.1*

 

Code of Conduct and Ethics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4.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16.1*

 

Letter from Friedman LLP to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dated April 24, 2023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16.1 to Form 6-K previously filed on April 24, 2023)

21.1*

 

List of Subsidiaries of the Registrant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21.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23.1

 

Consent of Friedman LLP

23.2

 

Consent of Audit Alliance LLP

23.3^

 

Consent of Ogier (included in Exhibit 5.1)

23.4*^

 

Consent of Robinson & Cole LLP (included in Exhibit 5.2)

23.5^

 

Consent of Jingtian & Gongcheng (included in Exhibit 99.4)

24.1*

 

Power of Attorney (included on signature page)

99.7^

 

Clawback Policy

99.1*

 

Charter of the Audit Committee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99.1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99.2*

 

Charter of the Compensation Committee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99.2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99.3*

 

Charter of the Nomina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Committee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to Exhibit 99.3 to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previously filed on February 14, 2023 (File No. 333-259012))

99.4^

 

Opinion of Jingtian & Gongcheng, regarding certain PRC law matters

101.INS

 

Inline XBRL Instance Document.

101.SCH

 

Inline XBRL Taxonomy Extension Schema Document.

101.CAL

 

Inline XBRL Taxonomy Extension Calculation Linkbase Document.

101.DEF

 

Inline XBRL Taxonomy Extension Definition Linkbase Document.

101.LAB

 

Inline XBRL Taxonomy Extension Label Linkbase Document.

101.PRE

 

Inline XBRL Taxonomy Extension Presentation Linkbase Document.

104

 

Cover Page Interactive Data File (formatted as Inline XBRL and contained in Exhibit 101).

107*

 

Registration Fee Table

____________

*        Previously filed

**      To be filed by amendment.

^        The draft filed herewith. The executed version to be filed by amendment.

(b) Financial Statement Schedules

None.

II-3

Table of Contents

Item 9. Undertaking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hereby undertakes:

(a) (1)         To file, during any period in which offers or sales are being made, a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to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       To include any prospectus required by Section 10(a)(3)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ii.      To reflect in the prospectus any facts or events arising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the most recent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thereof) which, individually or in the aggregate, represent a fundamental change in the information set forth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Notwithstanding the foregoing, any increase or decrease in volume of securities offered (if the total dollar value of securities offered would not exceed that which was registered) and any deviation from the low or high end of the estimated maximum offering range may be reflected in the form of prospectus filed with the Commission pursuant to Rule 424(b) if, in the aggregate, the changes in volume and price represent no more than 20% change in the maximum aggregate offering price set forth in the “Calculation of Registration Fee” table in the effectiv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ii.     To include any material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plan of distribution not previously disclosed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any material change to such information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2)    That,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any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each such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new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lating to the securities offered therein, and the offering of such securities at that time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initial bona fide offering thereof.

(3)    To remove from registration by means of a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any of the securities being registered which remain unsold at the termination of the offering.

(4)    To file a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to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include any financial statements required by “Item 8.A. of Form 20-F” at the start of any delayed offering or throughout a continuous offering.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information otherwise required by Section 10(a)(3) of the Act need not be furnished, provided that the registrant includes in the prospectus, by means of a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financial statements required pursuant to this paragraph (a)(4) and other information necessary to ensure that all other information in the prospectus is at least as current as the date of those financial statements.

(5)    That,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to any purchaser:

ii.      Each prospectus filed by the Registrant pursuant to Rule 424(b) as part of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lating to an offering, other than registration statements relying on Rule 430B or other than prospectuses filed in reliance on Rule 430A, shall be deemed to be part of and included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s of the date it is first used after effectiveness. Provided, however, that no statement made in a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i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made in a document incorporated or deemed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into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i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ill, as to a purchaser with a time of contract of sale prior to such first use, supersede or modify any statement that was made in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prospectus that was part of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made in any such document immediately prior to such date of first use.

II-4

Table of Contents

(6)    For the purposes of determining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to any purchaser in the initial distributions of the securitie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undertakes that in a primary offering of securities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pursuant to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gardless of the underwriting method used to sell the securities to the purchaser, if the securities are offered or sold to such purchaser by means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communications,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will be a seller to the purchaser and will be considered to offer or sell such securities to such purchaser:

i.       Any preliminary prospectus or prospectus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required to be filed pursuant to Rule 424;

ii.      Any free writing prospectus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prepar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or used or referred to by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iii.     The portion of any other free writing prospectus relating to the offering containing materi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or its securities provided by or on behalf of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and

iv.      Any other communication that is an offer in the offering made by the undersigned registrant to the purchaser.

(h)    Insofar as indemnification for liabilities arising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may be permitted to directors, officers and controlling persons of the registrant pursuant to the foregoing provisions, or otherwise, the registrant has been advised that in the opinion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uch indemnification is against public policy as expressed in the Act and is, therefore, unenforceable. In the event that a claim for indemnification against such liabilities (other than the payment by the registrant of expenses incurred or paid by a director, officer or controlling person of the registrant in the successful defense of any action, suit or proceeding) is asserted by such director, officer or controlling person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ecurities being registered, the registrant will, unless in the opinion of its counsel the matter has been settled by controlling precedent, submit to a court of appropriate jurisdiction the question whether such indemnification by it is against public policy as expressed in the Act and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final adjudication of such issue.

(i)     (1)    That, for purposes of determining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the information omitted from the form of prospectus filed as part of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in reliance upon Rule 430A and contained in a form of prospectus filed by the registrant pursuant to Rule 424(b) (1) or (4) or 497(h)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shall be deemed to be part of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s of the time it was declared effective.

(2)    That, for the purpose of determining any liability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each post-effective amendment that contains a form of prospectus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new registration statement relating to the securities offered therein, and the offering of such securities at that time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initial bona fide offering thereof.

II-5

Table of Contents

SIGNATURES

Pursuan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as amended, the registrant certifies that it has 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it meets all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filing on Form F-1 and has duly caused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be signed on its behalf by the undersigned, thereunto duly authoriz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17th day of January, 2024.

 

ICZOOM Group Inc.

   

By:

 

/s/ Lei Xia

   

Name:

 

Lei Xia

   

Titl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Principal Executive Officer)

POWER OF ATTORNEY

KNOW ALL PERSONS BY THESE PRESENTS, that each person whose signature appears below constitutes and appoints each of Lei Xia and Duanrong Liu as an attorney-in-fact with full power of substitution, for him or her in any and all capacities, to do any and all acts and all things and to execute any and all instruments which said attorney and agent may deem necessary or desirable to enable the registrant to comply with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as amended (the “Securities Act”), and any rules, regulations and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thereunde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registration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s of the registrant (the “Shares”),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power and authority to sign the name of each of the undersigned in the capacities indicated below to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n Form F-1 (th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be filed with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with respect to such Shares, to any and all amendments or supplements to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whether such amendments or supplements are filed before or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to any related Registration Statement filed pursuant to Rule 462(b) under the Securities Act, and to any and all instruments or documents filed as par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any and all amendments thereto, whether such amendments are filed before or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nd each of the undersigned hereby ratifies and confirms all that such attorney and agent shall do or cause to be done by virtue hereof.

Pursuan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as amended,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has been signed by the following persons in the capacities and on the dates indicated:

Signature

 

Title

 

Date

/s/ Lei Xia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and Chairman

 

January 17, 2024

Lei Xia

 

(Principal Executive Officer)

   

/s/ Duanrong Liu

 

Chief Operating Officer and Director

 

January 17, 2024

Duanrong Liu

       

/s/ Qiang 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January 17, 2024

Qiang He

 

(Principal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Officer)

   

/s/ Qi (Jeff) He

 

Director

 

January 17, 2024

Qi (Jeff) He

       

/s/ Wei Xia

 

Director

 

January 17, 2024

Wei Xia

       

/s/ Tianshi (Stanley) Yang

 

Director

 

January 17, 2024

Tianshi (Stanley) Yang

       

II-6

Table of Contents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Pursuant to 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the undersigned, the du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the Company has signed this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amendment thereto in Newark, DE, on January 17, 2024.

 

Authorized U.S. Representative

   

By:

 

/s/ Donald J. Puglisi

   

Name:

 

Donald J. Puglisi

   

Title:

 

Managing Director

       

Puglisi & Associates

II-7

F-1/A P4Y P4Y P4Y P4Y P4Y P4Y true 0001854572 0001854572 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dei:BusinessContactMember 2022-07-01 2023-06-30 0001854572 2023-06-30 0001854572 2022-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AMember 2023-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AMember 2022-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BMember 2023-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BMember 2022-06-30 0001854572 2021-07-01 2022-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AMember us-gaap:CommonStock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BMember us-gaap:CommonStock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us-gaap:AdditionalPaidInCapital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iczoom:StatutoryReserve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us-gaap:RetainedEarnings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us-gaap:AccumulatedOtherComprehensiveIncomeMember 2021-06-30 0001854572 2021-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AMember us-gaap:CommonStockMember 2021-07-01 2022-06-30 0001854572 us-gaap:CommonClassBMember us-gaap:CommonStockMember 2021-07-01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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