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表31.2
认证
根据证券交易所法第13a-14(a)条款
我,Chryssa C. Halley,特此证明:
1. 我已审查了Fannie Mae(正式名称为联邦国家抵押协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10-k表年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所涉及期间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准确、不含任何虚假陈述,并且没有撇下重要事实陈述,其陈述在所处原有环境下不会产生误导作用;
3.基于我的了解,该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上述报告期间所呈现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所有实质方面都是公正、准确且充分体现的;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针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已经: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者和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被其他相关方在这些实体内通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写本报告的期间;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导致这样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的外部需求;
c. 评估了注册人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关于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基于该评估在本报告涵盖期结束时;并且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对于年度报告来说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财务报告内部控件的变更,该变更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登记人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近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披露了下列内容:
a. 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控件中,可能会对注册人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并且
b. 无论是否重要,任何 牵涉到登记人内部控制的管理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 | | | | | | | | |
| | /s/ Chryssa C. Halley |
| | Chryssa C. Halley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