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展览 31.2
控件证书
信安金融财务主管
我,James J. Claussen,作为信安金融官,执行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证明:
1.我已审阅ryerson控股公司的这份年度10-k表格;
2.在我所知情的范围内,根据制作该报告时的情况,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而导致上述陈述在的情况下,对期间所述事项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董事会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操作控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针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和基本报表(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并已经:
(a)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内通过其他组织的员工传达给本人;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本报告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此评估,就该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结论;
(d)本报告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新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重大变化,或者理性上可能会影响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和程序的变化;
5.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本人已根据最近一次对内部财务报告管控进行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或执行相等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的情况,可能会对申报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涉及管理人员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管控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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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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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J. Clauss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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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克劳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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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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