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的CEO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规修订版规则13a-14(b)以及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节的要求,威利斯·塔奇艾韦生公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安德鲁·克拉斯纳特此向最好的知识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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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s/ Andrew J. Kras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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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J. Kras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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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已向Willis Towers Watson plc提供了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原件,并将由Willis Towers Watson plc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