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7 aub-20231231xex31d2.htm EX-31.2

展覽 31.2

認證

我,Robert m. Gorman,證明:

1. 我已審查了大西洋聯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K表年度報告;

2.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於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或遺漏未能在制訂陳述時必需的重大事實,並且在所涉及期間,根據當時的情況,所作的陳述沒有誤導性;

3.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完整、真實地反映了登記者在本報告中呈現的時期內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我們和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的定義)和內部控制過財務報告(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的定義),並:

(a)本人設計了這樣的控件,或在本人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控件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及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在準備本報告期間由其他實體提供給本人,特別是在此報告準備期間;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並提供合理保證。

(c)本人評估了註冊人的控件,並根據該評估在本報告中闡述了我們對控件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該評估對報告期末的情況;和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在最近一個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基本報表的內部控件的變更,該變更已對註冊人的基本報表的內部控件造成了實質性影響,或者合理可能會對其產生實質性影響;以及

5.註冊商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經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披露,向註冊商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 (或執行等效職能人員):

(a)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中的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合理地可能對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負面影響;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註冊人內部控制制度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涉及的金額是否實質性。

日期:2024年2月22日

羅伯特.M.戈爾曼

羅伯特·M·戈爾曼,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的規定,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大西洋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將由大西洋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