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美国金融集团高级职员追回政策
介绍
美国金融集团公司(AFG)及其子公司(统称为“公司”)认为,为了AFG和股东的最佳利益,应维护一种强调诚信和问责的文化,强化AFG的薪酬计划的绩效为导向的偿付性理念。 通过设计和实施与AFG的短期和长期绩效相关的计划,最大限度地提高股东价值。.
目的
本回购政策(“政策”)规定在出现根据联邦证券法律要求的财务报告要求方面的实质性非合规的会计重述情况下进行某些高管薪酬的追溯。因此,该政策旨在符合1934年修正案(“交易所法案”)第10D条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纽交所手册”)第303A.14条的规定。
管理
本政策将由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执行。委员会有权解释和解读本政策,并作出所有必要、适当或可行的决策,以便进行本政策的管理。本政策的解释应与《证券交易法》第10D条和纽交所手册第303A.14条(不时修订)的要求一致。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应对所有受影响的个人具有最终和约束力。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现任和前任公司高管,公司已确定他们符合《交易法》第16a-1(f)条所定义的“高管”(以下简称“覆盖高管”)。
政策
会计重述
根据本政策的目的,“会计重申”应包括以下情况:当公司被要求根据证券法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准备会计重申时,如果AFG的重大不合规行为引起了这种会计重申,这种会计重申可能是为了纠正(i)对于之前发布的财务报表来说,之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且对之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错误或(ii)如果在当前时期纠正错误或在当前时期保持错误未更正,则会导致重大错误陈述。
激励补偿
根据本政策,“激励性薪酬”是指完全或部分基于财务报告指标的薪酬(仅指该薪酬的部分)。激励性薪酬可以包括短期和长期薪酬。任何非基于财务报告指标的薪酬(或薪酬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自行决定或基于时间的薪酬,均不构成“激励性薪酬”。
财务报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i)每股营业收入,(ii)特殊财产和意外伤害收益;(iii)每股净资产;以及(iv)年度股权回报率。公司保留随时更改短期或长期薪酬形式和薪酬方案中使用的财务措施的权利,任何由此产生的变化可能受到本政策的约束。
本政策适用于纽交所手册第303A.14节生效日期之后收到的激励报酬,(ii)在担任受覆盖的高管之后,(b)在适用绩效期间内的任何激励报酬,无论该被覆盖的高管是否在要求偿还超额激励报酬的时候任职在职期间(如果AFG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国家证券协会上市类别证券时),(iv)在回扣期间(如下所定义)。
超额激励补偿:收回款项
需要追回的金额将是支付给被覆盖高管的激励补偿超过基于错误数据计算的激励补偿与重新编制的结果基于被覆盖高管的激励补偿之间的差额,由公司确定并计算而来,不考虑支付任何税款,需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超额激励补偿”)。
如果公司无法从会计调整的信息中直接判断出被覆盖高管获得的超额奖励报酬的数额,则将根据会计调整的影响进行合理估计来做出判断。
收回
如果AFG需要准备会计重新声明,公司将要求对在公司被要求准备会计重新声明之前的三个已完成财政年度期间收到的任何超额激励报酬进行追偿或没收("追偿期间")。激励报酬应被视为在公司的财年期间收到,在该期间达到激励报酬奖励中指定的财务报告指标(即使激励报酬的付款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结束后)。
公司应立即向每个受限高管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包含超额激励报酬金额,并要求返还或归还该报酬,视情况而定。
委员会有权决定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收回超额激励报酬。尽管如前所述,除非在下文的“不可行性”部分中另有规定,否则公司不得接受不足以满足被覆盖高管根据本政策义务的超额激励报酬金额。
在公司或适用法律设立的重复追讨义务下,只要被覆盖的高级职员已经向公司偿还了任何超额激励报酬,将这样的偿还金额计入适用本政策的超额激励报酬金额是合适的。
对于基于(或派生自)AFG股价或总股东回报的激励补偿,超额激励补偿的金额不受适用会计重述信息的数学重新计算直接影响。
(i)基于公司股价或激励补偿金的总股东回报,应委员会根据会计重述对公司股价或股东总回报的合理估计确定应返还或退还的金额;以及
(ii)公司应保留对此合理估计的文件,并根据纽交所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如果被覆盖的高管未能在到期时偿还所有超额激励报酬给公司,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和适当的行动从该高管处收回这些超额激励报酬。被覆盖的高管必须根据前一句立即执行的规定,偿还公司因收回这些超额激励报酬而合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其他收回权利
尽管本政策适用于任何奖励报酬,但委员会可能要求在本政策生效日期后签订的任何雇佣协议、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作为向受限高管授予任何福利的条件,要求受限高管同意遵守本政策的条款。根据本政策的任何追偿权是对于公司根据任何类似政策在任何雇佣协议、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追偿权或其他追偿和任何其他法律追索权利的补充,而非替代。
没有赔偿或保险
公司不得为任何覆盖高管对于任何超额激励报酬的损失提供赔偿或保险。此外,公司不得订立任何协议,豁免授予、支付或授予给覆盖高管的任何激励报酬免受本政策的适用,或放弃公司追讨任何超额激励报酬的权利,本政策应取代任何这样的协议(无论是在本政策生效前、当天或之后签订)。
难以实行
尽管本政策中的任何规定相反,如果委员会确定(a)恢复是不切实际的,并且 (b)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1)为了执行该政策,向第三方支付的直接费用将超过要收回的金额。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公司必须合理地试图收回超额激励报酬,并记录此类尝试,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者
(2)恢复可能导致税收合格的养老计划未能符合1986年修正的《内部税收法典》第401(a)(13)或第411(a)条及其下属法规,这些计划会向公司员工广泛提供福利。
修改
公司可能会根据《交易法》第10D条下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的最终规定,以及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根据纽交所手册第303A.14条或其他规则或标准制定的规定,根据需要不时修改本政策。
继任者
本政策对所有被覆盖的高管及其受益人、继承人、执行人、管理员或其他法定代表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
解释
在与本政策条款存在冲突或不明确之处时,交易法第10D条和纽交所手册第303A.14条的条款将起作用。
问题和联系方式
Mark Weiss 513-579-2520
Joe Alter 513-36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