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
美國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和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
關於在美國金融集團公司提交年度報告(即「報告」)的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表格10-k,本公司以下籤署的官員,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鄭重聲明:他們據悉,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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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 | | 通過: | /S/卡爾·H·林德納三世 |
日期 | | | 卡爾·H·林德納三世 |
| | | 聯席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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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 | | 通過: | /s/ S. Craig Lindner |
日期 | | | S. Craig Lindner |
| | | 聯席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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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3日 | | 通過: | /s/ Brian S. Hertzman |
日期 | | | Brian S. Hertzman |
| | | 高級副總裁及首席財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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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人將保留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