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7.1 9 exhibit971clawbackpolicy.htm EX-97.1 文件

展品97.1
家庭信贷股份有限公司。
追回政策。
I.目的
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简称“纽交所)及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的适用规则(修订版“交易法)及根据规则10D-1 promulgated所制定的,董事会(“董事会)的Home BancShares, Inc.(“公司)采纳本索赔政策(“政策)以便在因违反证券法律下的财务报告要求而导致会计重述的情况下,从高管那里追讨错误授予的基于激励的补偿。
II.管理
本政策由董事会的薪酬与领导力发展委员会(“CLDC”)管理(以下称“委员会),如果由委员会指定,或在缺少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的情况下,则由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负责,此时,本文中提到的委员会应视为对该独立董事的引用。委员会作出的任何判断均为最终并对所有覆盖的高管(如下所定义)具有约束力。
III.被覆盖高管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当前和前任公司高管,他们受到《交易所法》第16条的报告要求(统称为“被覆盖高管”)。覆盖的高管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规则S-k第401(b)项在公司年度委托书中列出的所有被认定为高管的官员。
IV.恢复;会计重述
如果公司因重大不符合证券法下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被要求对其基本报表进行会计重述,委员会将尽快追回任何超额的可追索激励补偿(定义如下)。根据本政策的规定,“会计重述”包括任何必要的会计重述,以纠正以前发布的基本报表中的重大错误,或者如果在当前期间更正该错误或在当前期间未更正,则会导致重大虚报。
V.可追回的激励性薪酬
根据本政策,“激励补偿指任何完全或部分基于达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获得或归属的补偿。
财务报告措施是根据用于编制公司基本报表的会计准则确定和呈现的措施,以及完全或部分基于这些措施衍生的任何措施。根据本政策的规定,股票价格和总股东回报被视为财务报告措施。
可追回的激励性薪酬“指的是任何受控高管收到的激励补偿:(i)在2023年10月2日或之后;(ii)在开始担任受控高管后;(iii)在任何激励补偿的适用业绩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担任过受控高管;以及(iv)在董事会、董事会委员会或公司授权采取此类行动的高管得出公司需要准备财务重述的日期之前的三个(3)个完整财年的期间内。
激励补偿被视为在特定财务报告指标达到的财务期间内收到,即使激励补偿的支付、授予或归属发生在该期间结束之后。
VI.超额激励补偿;可追索金额
与每位受控高管有关的可追索金额将是超过基于重述金额计算的受控高管本应收到的激励补偿的可追索激励补偿的金额,由委员会判断并在不考虑任何已支付税款的情况下计算。
如果委员会无法直接从财务重述的信息中确定受控高管收到的超额可追索激励补偿的金额,委员会应根据对财务重述影响的合理估计作出判断。委员会应记录其对该合理



估计的判断,并在必要时根据纽交所上市公司手册的相关要求向纽交所提供该文档。
VII. 追索方法
委员会将自行判断下述追索可追索激励补偿的方法,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偿还之前支付的符合追回条件的现金激励补偿;
寻求追回在任何股权激励授予、行使、结算、销售、转让或其他处置中获得的任何收益;
从公司应支付给被覆盖高管的任何补偿中抵消追回的金额;
取消未授予或已授予的未归属股权奖励;以及/或
根据委员会的判断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补救和追回行动。
VIII. 不予赔偿
公司不得对任何错误授予的符合追回条件的激励补偿造成的损失对被覆盖高管进行赔偿。
IX.解释
委员会被授权对本政策进行解释和解释,并作出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判断,以便管理本政策。希望本政策的解释能够与《交易法》第10D条的要求及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纽交所所制定的任何适用规则或标准保持一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董事会可以根据其自主权不时修订本政策,并应在认为必要时修订本政策,以遵守纽交所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交易法》第10D条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标准。董事会可以随时终止本政策。
X.生效日期
该政策自董事会通过日期起生效(以下简称“生效日期”).
XI.修订;终止
XII. 其他追索权
董事会打算将本政策应用于法律的最大范围。委员会可能要求,从生效日期起采用的任何现金奖金计划或奖励、股权激励计划或奖励协议或其他补偿协议,将作为给予任何利益的控件,要求被覆盖的高管同意遵守本政策的条款。
根据本政策的任何追索权是附加的,而不是取代公司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或追索权,这些补救办法或追索权可以根据任何类似政策或任何年度现金奖金计划或奖励、雇佣协议、股权激励计划或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的条款,以及公司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办法。
XIII. 难以实行
委员会应根据本政策追回任何超额可追索激励补偿,除非委员会根据《交易所法》和适用的纽交所上市规则判断这种追索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