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5 stld-20231231xex31d1.htm EX-31.1

附錄31.1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的認證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2002年

我,馬克·米勒特,證明:

1. 我已審閱了關於2023年度鋼鐵動態公司的10-k表格的年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不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遺漏闡明的重大事實,也未誇大其陳述,考慮到其陳述的情況,不會使其陳述於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存在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展示了作爲報告期間的登記者的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和現金流量;

4. 登記者的其他證明主管和我負責爲登記者建立和維護揭示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定義)並: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涉及登記機構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通報,尤其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準備用於外部目的的財務報表;

(c)根據這種評估,評估了登記機構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闡明瞭我們對本報告期截止日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機構內部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該變化發生在登記機構最近的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是登記機構的第四財政季度),這種變化對登記機構的內部控制造成了重大影響,或者很可能對登記機構的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

5. 登記機構的另一位認證官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機構的核數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有合理可能對登記機構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b)任何涉及對登記機構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起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2月29日

/s/ 馬克・米勒特

Mark D. Millett

首席財務官和首席運營官Robert H. Schultz

(主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