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表31.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13a-14(a)/15d-14(a)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條。
我,David W. Hult,證明:
1. 我已經審核了Asbury Automotive Group, Inc.的年度報告10-K表格;
2. 基於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也未遺漏必要的事實以使這些表述在所述情況下具有誤導性,涵蓋本報告的期間;
3. Based on my knowledge,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other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cluded in this report, fairly present in all material respects the financial condition, results of operations and cash flows of the registrant as of, and for, the periods presented in this report;
4. 其他註冊代表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那樣),並且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那樣)我們已經:
(a) 設計或監督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定量或定性信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內通過其他組織的員工傳達給本人;
(b) 設計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者在我們監督下設計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以合乎一般公認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可靠性和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 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此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或有可能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造成重大影響的變化(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
5. 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已向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董事會審核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 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 Markwin H. Maring
/s/ David W. Hult David W. Hult 首席執行官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