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5 ll-ex31_2.htm EX-31.2 EX-31.2

基本報表31.2

302 控件認證

我,羅伯特·L·馬多爾,特此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LL Flooring Holdings, Inc.的10-K表格的年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
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制定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的那樣)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的那樣),並已經:
(a)
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
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
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此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的結論。
(d)
在此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中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變化;如果註冊人是年度報告,則指註冊人第四個財政季度。
5.
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該登記機構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該登記機構的核數師以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涉及重大事項。

 

日期: 2024年3月1日

 

 

 

 

/s/羅伯特·馬多爾

 

羅伯特·馬多爾

 

執行副總裁兼致富金融官員
(信安金融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