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4.1 2 rngr-123123ex41description.htm EX-4.1 文件
展品4.1
注册人证券的描述
根据第12条注册
证券交易法第1934条

资本股票的描述
以下对Ranger Energy Services, Inc.("公司"或"我们")的资本股票的描述基于公司的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修订和重述的章程("章程")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在下方总结了公司章程和章程的某些部分。该总结并不完整,并且受限于适用法律条款及公司章程和章程的明确参考,所有内容均予以保留。

授权资本股票
The authorized capital stock of the Company consists of 100,000,000 shares of Class A common stock, $0.01 par value per share, 100,000,000 shares of Class b common stock, $0.01 par value per share and 50,000,000 shares of preferred stock, $0.01 par value per share. As of February 29, 2024, we had 22,662,569 shares of Class A common stock and no shares of Class b Common Stock outstanding, and no shares issued and outstanding of preferred stock. As of February 29, 2024, the Company had one class of securities registered under Section 12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as amended (the "Exchange Act"): Class A common stock.
A级普通股

Voting Rights. Holders of shares of Class A common stock are entitled to one vote per share held of record on all matters to be voted upon by the stockholders. The holders of Class A common stock do not have cumulative voting rights in the election of directors. Except as described below or as required by law, all matters to be voted on by stockholders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affirmative vote of a majority of the voting power of the outstanding shares present in person or represented by proxy at the meeting and entitled to vote on the matter. Subject to the rights of holders of any preferred stock, directors shall be elected by a plurality of votes validly cast in such director election. Non-binding advisory matters with more than two possible vote choices require the affirmative vote of a plurality of the voting power of the outstanding shares present in person or represented by proxy at the meeting and entitled to vote on the matter.

分红权. Holders of shares of our Class A common stock are entitled to ratably receive dividends when and if declared by our board of directors out of funds legally available for that purpose, subject to any statutory or contractual restrictions on the payment of dividends and to any prior rights and preferences that may be applicable to any outstanding preferred stock.

Liquidation Rights. 在我们的清算、解散、资产分配或其他清算时,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在支付负债和任何已发行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后,按比例获得可分配给股东的资产。

该公司的任何回购活动,无论是与债券定价同时进行,还是根据其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或其他情形,都可能增加或减少ADSs和普通股市场价格和票据价格的下跌幅度。. A类普通股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或转换权,也不受我们进一步的召集或评估。A类普通股不适用任何赎回或沉没基金条款。

优先股

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权发行一种或多种系列的优先股,并为每个系列确定投票权、名称、优先权和相对、参与、选择或其他权利,以及可能在董事会通过的任何决议中所述和表达的资格、限制或限制,其中包括分红率、转换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先权,以及构成每个系列的股份数量,且不需要我们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

授权董事会发行优先股并判断其权利和优先权的目的是消除与特定发行相关的股东投票延迟。发行优先股虽在可能的收购、未来融资和其他公司目的上提供灵活性,但可能会使第三方更难收购我们的多数投票股票,或可能会阻碍第三方寻求收购我们的大多数投票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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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优先股的发行可能会限制我们普通股的分红,稀释我们普通股的投票权,或使我们普通股的清算权受到次级化。

董事会批准了一项关于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权力、偏好和权益的指定证书,授权并发行6,000,001股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A系列优先股”),与公司与购买者之间于2021年9月10日签署的某项证券购买协议有关。A系列优先股于2022年4月18日自动转换为公司A级普通股,转换发生在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提交的S-1表格注册声明生效之时(文件编号001-69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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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章程中条款的反收购效应,
我们的章程及特拉华州法律

特拉华州法律以及我们的章程中的某些条款 章程 在下面描述的条款,可能会使以下交易更加困难:通过要约收购、代理投票或其他方式对我们的收购;或罢免现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这些条款也可能会对防止管理层的变更产生影响。这些条款可能会使实现或可能阻碍股票持有人认为符合其最佳利益或符合我们最佳利益的交易变得更加困难,包括可能使我们的股票价格获得溢价的交易。

总结如下,这些条款预计会抑制强制收购行为和不充分的收购报价。这些条款还旨在鼓励寻求控制我们的人首先与我们协商。我们相信,增加保护和我们与不友好或非自愿收购提案提议者协商的潜在能力的好处,超出了抑制这些提案的缺点,因为,与其他因素一样,这些提案的协商可能会改善其条款。

德拉瓦州法律

我们不受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03条款的规定,该条款规管企业收购。一般而言,该条款禁止特拉华公司,包括那些在纽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在任何感兴趣的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后的三年内与任何感兴趣的股东进行任何业务组合,除非:

该交易在感兴趣的股东达到该状态之前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在导致股东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完成时,感兴趣的股东至少持有该公司在交易开始时流通的投票股票的85%;或者

在上述时间之后,董事会批准该业务组合,并且通过不属于该感兴趣股东的流通投票股票的至少三分之二的股东会议授权。

公司章程和细则

我们公司章程的条款和我们的 章程 可能会延迟或阻碍涉及实际或潜在的控制权变更或管理层变更的交易,包括股东可能会因此获得其股份溢价的交易,或者股东可能会认为符合他们最佳利益的交易。因此,这些条款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和 章程:

制定关于股东提案的提前通知程序,这些提案涉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或在我们的股东会议上提出的新业务。这些程序规定,股东提案的通知必须在采取行动的会议之前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我们的公司秘书。一般来说,为了及时,通知必须在年度会议前一年的第一周年日期之前不少于90天且不超过120天到达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我们的 章程 规定了所有股东通知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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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要求可能会阻止股东在年度或特别会议前提出事项;

赋予我们的董事会授权发行未指定优先股的能力。这一能力使得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没有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发行具有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或优先权的优先股,这可能会妨碍任何试图改变我们控制权的成功。这些条款及其他条款可能会起到遏制恶意收购或延迟公司控制权或管理层变更的效果;

规定董事的授权人数只能通过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更改;

规定在 我们的传统投资者,包括CSL资本管理公司(“CSL”)及其关联公司不再集体持有超过50%的我们普通股投票权后,所有空缺,包括新设的董事职位,除非法律另有要求,或优先股持有者的权利适用外,可以由当时在职董事的多数积极投票填补,即使不足法定人数(在此之前,空缺也可以由持有多数有权投票的流通股的股东填补);

规定在CSL及其关联公司不再集体持有超过50%的我们普通股投票权后,股东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在合法召开的年度或特别股东会议上实施,不得通过书面同意代替股东会议的方式进行,须遵守与该系列相关的任何优先股持有者的权利;

规定在CSL及其关联公司不再集体持有超过50%的我们普通股投票权后,我们的章程和 章程 可以通过持有我们当时有权对其投票的至少三分之二的流通股份的股东的积极投票来修订;

规定在 CSL 及其附属公司不再集体持有超过 50% 的普通股投票权后,特别股东会议只能够由董事会召集;

规定在 CSL 及其附属公司不再集体持有超过 50% 的普通股投票权后,我们的董事会将被分为三个董事类别,每个类别的数量尽可能相等,任期为三年,除了可能由优先股持有者选出的董事外。这样的选举和罢免董事的制度可能会倾向于阻止第三方提出收购要约,或试图获得我们的控制,因为这通常使得股东更难以更换大多数董事;

规定我们放弃对 CSL 及其附属公司现有和未来投资于其他实体的任何利益或商业机会的权利,并且他们没有义务向我们提供这些投资或机会;

规定我们的 章程 可以由董事会修订。

上市

我们的 A 类普通股以交易标的 "RNGR" 在纽交所交易。

转移代理人

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转移代理和注册商是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 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