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首席执行官证明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款
我,詹姆斯·R·梅耶,确证:
1. 我已经审阅了FreightCar America, Inc.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在作出这些陈述之时的情况下,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不会因此而产生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基于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公平陈述,适用于本报告中所示期间。
4. 其他负责认证的高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的那样)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的那样)为登记人,并且已经:
5. 其他董事会的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价,向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日期:202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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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JAMES R. ME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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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R. Me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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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