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1 2 exhibit21descriptionofsecu.htm EX-2.1 Document

附件2.1
证券说明书
根据交易法第12条注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喜马拉雅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马拉雅”,“公司”,“我们”,“我们”,“我们的”)根据《证券法》第12(b)节注册了以下一系列证券:
每个课程的标题交易品种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面值每股1美元的普通股HSHP纽约证券交易所
未在本文件中定义的大写字母术语,在我们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年度报告20-F表中给出其含义。
普通股份
我们普通股的以下描述为摘要,不代表完整。完整的内容受到喜马拉雅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以及百慕大的普通法的约束及限制。喜马拉雅公司的公司章程备案为附件 1.2,喜马拉雅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为附件 1.3,附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的喜马拉雅公司 20-F 表格的年度报告中。
我们公司的目标
我们根据《公司法》注册成立。我们的业务宗旨不受限制,并且拥有所有自然人的权力。
普通股权所有权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对我们股东的所有权权利没有任何限制。百慕大货币管理局已经允许我们向非百慕大居民发行股份,并允许我们的股份在指定的交易所上市期间在非百慕大居民之间自由转让。非百慕大人或非百慕大居民持有或投票我们的普通股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
股息
作为一家根据百慕大公司法以有限股份形式设立的豁免公司,我们受到与支付分红派息有关的百慕大法律的约束。如果在宣布分红或支付分红时,有理由相信在实施该支付之后:
我们将无法按时偿付我们的负债。
我们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负债。
此外,由于我们是一家没有实质资产的控股公司,并通过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向股东支付任何分红的能力将取决于我们的子公司是否向我们分配其收益和现金流。我们部分贷款协议目前限制或禁止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分配款项,也限制或禁止我们向股东分派款项。
投票权
普通股股东在提交给普通股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上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除非法律或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不同的多数,否则,普通股股东批准的决议需要在出席法定人数的会议上获得简单多数的赞成票。
大股东通常没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承诺不行使其股权所附带的所有表决权。《公司法》中没有关于行使表决权的期限。然而,我们的章程规定,如果股东或代表股东行使代理人希望出席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则该股东或代表必须提前不少于48小时书面通知我们他们打算出席和表决的意图。
    1



我们股东的关键权力包括改变我们的公司章程条款的权力并批准及生效董事们所作出的任何公司条例的修改。持有我们20%股份的异议股东可申请法院废除或变更对我们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对董事所作出的公司条例修改的多数反对投票将阻止该修改生效。其他关键权力包括批准我们的资本变更,包括减少股本,批准董事的撤职,决定我们是否将在百慕大解散或迁往其他司法辖区,或进行合并、收购或清算。根据公司法,所有前述公司行动都需要普通决议(投票表决的简单多数)的批准,除了合并或收购交易的情况,这种情况需要获得投票的75%的批准,除非我们的公司条例另有规定,而实际上我们的公司条例是这样规定的。我们的公司条例规定董事会可以在获得在具备相应法定出席人数的普通股东大会上获得简单多数表决通过的决议的情况下,将我们与另一家公司进行合并。此外,我们的公司条例赋予董事会明确的权力,以获得股东普通决议的授权,有选择性地减少其已发行股本,这些股东在持有或代表我们已发行股份(或类有价证券,如适用)的至少33.33%的股东的情况下形成有必要法定出席人数的股东大会。
《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被要求注意其股份中的任何信托或其他权益。有一种假设,即所有与股份相关的权利都由注册持有人持有,并由注册为公司成员。我们的关系是与其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建立的。如果股份的注册持有人代表另一个人(受益人)持有股份,则受益人有权获得股份并可以就如何投票这些股份向注册持有人发出指示。《公司法》规定注册持有人可以指定多于一个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因此,当股份权利以链条方式持有时,注册持有人可以任命受益人为其代理人。
股东会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在每个日历年举行股东大会,除非股东决议豁免该要求。根据我们的章程,年度股东大会将根据《公司法》在董事会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前提是董事会遵循公司的辖区政策,依照第100条章程。特别股东大会可根据董事会的裁量随时召开,但须遵守公司的辖区政策。
年度股东大会和特别会议需提前不少于七天书面通知,明确会议地点、日期和时间。董事会可确定任何日期作为确定有权收到通知并参加投票的股东记录日期。
任何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常年大会的法定人数至少应为两名股东,无论以本人或通过代理出席,都有权投票(不管他们持有的股份数量)。《公司法》特别规定了在股东被要求批准修改某一类股份的权利(33.33%)或合并或并购交易时的特别法定人数要求(33.33%),除非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10%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股东希望讨论的任何业务,包括(如下文所述)罢免任何董事。但是,除非公司章程中已有相关规定赋予股东此类权利,股东不得通过任何与业务事务管理有关的决议。在遵守《公司法》规定的时间限制的前提下,持有公司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持有100股东的股东)还可要求董事会传阅一份不超过1,000字的书面声明,涉及拟提交或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考虑的任何决议或其他事项。
选举、罢免和董事报酬
《公司法》规定,董事应由股东选举或任命。董事可以通过股东简单多数投票选举产生。持有公司超过50%表决权股份的人将有权选出所有董事,并防止任何不希望当选的候选人当选。《公司法》和章程中均没有累积投票的规定。此外,我们的章程中也没有包含任命或选举董事所需的超级多数表决要求。董事的任命和解聘事项受章程第97、98和99条规定。
    2



在董事任期到期之前,股东可以根据程序罢免一个或多个董事。持有公司10%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以审议罢免董事的决议。对于罢免董事的决议,必须至少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受影响的董事,并且该董事在股东大会上有权发言。任何因此类罢免而造成的空缺,可以在会议上由股东选举另一人填补,若无选举,则由董事会填补。
《公司法》规定,董事(在任何国家)的未清偿破产将禁止该董事直接或间接担任董事,并参与或涉及公司管理,除非获得法庭许可。第101号条例更加严格,规定董事任职在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将被解除:
如果他通过书面通知辞职,发送到注册办公室或在董事会会议上提交;
如果他成为精神失常或根据任何有关精神健康的法规或适用法律成为病人,并且董事会决定他的职位已空缺;
如果他破产或与债权人和解;
如果他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或者
如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他停止担任董事,或者根据公司章程被罢免。
根据我们的章程,董事会的最少董事人数为两人,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设定的最多董事人数为七人。董事会当前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随时可以通过股东的普通决议确定时而的最少和最多董事人数。股东可能在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确定董事会中一个或多个空缺为临时空缺。只要占多数的董事仍在任,董事会就有权填补此类临时空缺。我们的董事不必因年龄原因退休,也不必持有我们的股份。董事的任期为一年,直到重新当选,或者在下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任命继任者。每名董事将任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或者直到任命或选举其继任者为止。我们的董事不必持有我们的股份才能获得任命资格。
董事交易
我们的公司章程不禁止董事成为我公司与其之间或我公司对其感兴趣的任何交易或安排的一方,或以其他方式持有利益。 我们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若对与我们进行的任何交易或安排感兴趣并已遵守《公司法》和我们的公司章程关于披露此类利益的规定,将被纳入计算是否存在法定人数,并将有权就其感兴趣的任何交易或安排进行投票。
章程112授予我们董事会行使所有权力的权利,包括借款和抵押或以我们的部分财产和资产作为对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抵押安全。但是,在《公司法》下,公司不得向董事或被《公司法》视为董事的(“关联人士”)借款,或为向董事或关联人士提供的任何贷款提供任何担保或提供任何担保,而未经公司股东事先批准,股东的表决权累计达到公司全部表决权的90%。
按照我们的条例规定,任何董事、替补董事、主管、个人或委员会成员(如果有的话)、驻地代表,或者其继承人、执行人或管理员,我们统称为受保护人,对于本公司的组织活动中的其他任何人的行为、收入、疏忽或过失,或者我们通过我们所获得的任何财产的所有权不足或不足,或者我们所投资的任何货币的任何安全性不足或不足,或者我们存放在任何破产、无偿支付能力或侵权行为中的任何人身上的任何款项、证券或资产的不足,或者因在执行其职责或被视为职责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或者在与他的职责有关的情况下,或者因与我们相关的其他任何损失、损害或其他不幸的事件,只要这些事件发生在其职责或被视为职责的执行过程中,或者在其他情况下,每位受保护人都会被
    3



根据百慕大法律的规定,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从我们的所有基金类型中对任何董事、替代董事、高管、人员、委员会成员或驻地代表(或他合理相信自己在扮演上述任何角色)因其身份而发生或遭受的所有责任、损失、损害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侵权、法规或任何适用的外国法律或法规下的责任,以及所有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其他适当支付的费用)。此外,每位受赔偿者均应得到赔偿,以抵消其在为辩护任何诉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其中判决赔偿者有利,或者其被无罪释放。我们有权购买保险,以覆盖其在我们的《章程》的赔偿条款下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每位股东已同意在《章程》第166条中放弃其根据百慕大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任何受益人提起的任何诉求或诉讼权,无论是以个人身份还是代表公司用此受益人针对任何受益人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履行其对我们的职责而作出的失败。
清算
在我们清算、解散或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分享我们的资产,如果有的话,在偿还我们所有债务和责任后,剩余的部分,但需考虑未清偿优先发行股的清算优先权。
股份的回购、赎回与自愿放弃
在特定资产负债表限制下,公司法允许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前提是不会由于此操作导致现金流动无法支付。这些限制包括:股份的面值必须计入公司已发行股本账户或可用于股息或分配的公司基金,或者可通过新发行股份的收益支付。股份回购时支付的任何溢价必须计入公司的当前股份溢价账户或计入可用于股息或分配的公司基金。公司法不要求董事应向所有股东发出购买其股份的一般要约,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购买股份。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包含任何关于我们购买股份时应遵循的具体规则,因此,当我们收购我们的股份时,我们对股东的义务的主要来源将是我们的股份上市交易所的规则。我们购买自己的股份的权力受到公司章程第8和第9条的限制。
发行其他股份
《规则》第4条赋予董事权利,可以处置我们授权股本中任意数量的未发行股份,无需股东批准。
《公司法》和我们的公司章程并未赋予任何附加于普通股的优先认购权、赎回权、转换权或沉没基金权。根据第15条公司章程,发行与已发行股票平等处于股份的股份数量增加不构成类别权利的变更,除非已发行股份的附加权利规定进一步股份的发行应构成类别权利的变更。
书籍和记录审核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检查股东名册、董事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还有权查阅公司股东会议记录、公司年度基本报表。我们的公司章程没有赋予股东任何额外信息权利,也没有授予股东查阅我们账簿和记录的一般或特定权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