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规的第13A-14(A)条和第15D-14(A)条,致富金融首席财务官证明
我,Scott A. Stepp,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CKX Lands, Inc.(以下简称"注册人")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3. |
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
4. |
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已: |
a) |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注册公司和其一体化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b) |
已设计这样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并按照普遍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 |
c) |
根据此评估的有效性,本报告陈述了我的结论,即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末基础上进行了评估;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种变化在本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对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
5. |
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已向公司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 |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2024年3月27日 |
Scott A. Ste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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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A. Stepp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信安金融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