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2
Trevena首席財務官認證, 公司
根據本節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302 條
我,Barry Shin,保證:
1. | 我已經查看了這份年度報告表格 特雷韋納的 10-k, Inc.; |
2. | 據我所知,鑑於此類陳述是在何種情況下作出的,本報告不包含任何對重大事實的不真實陳述,也沒有省略陳述作出陳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實,在報告所涉時期內不會產生誤導性; |
3.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註冊人截至本報告所述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
4. | 註冊人’我和我的其他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定義見《交易法規則》)。 13a-15(e)和15d-15(e))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定義見《交易法規則》) 13a-15 (f) 和 15d-15 (f)) 適用於註冊人,並具有: |
a。 | 設計了此類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此類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以確保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向我們提供與註冊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尤其是在本報告編寫期間; |
b。 | 設計了此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使此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以便爲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用於外部目的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 |
c。 | 評估了註冊人的有效性’s 披露控制和程序,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類評估得出截至本報告所涉期末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以及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的任何變動’對註冊期間發生的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最近一個財政季度(註冊人)’已對註冊人產生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產生重大影響的第四財季(如果是年度報告)’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以及 |
5. | 註冊人’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我和另一位認證人員已經向註冊人披露了信息’s 核數師和註冊人的審計委員會’s 董事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員): |
a。 |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缺陷,這些缺陷和實質性缺陷很可能對註冊人產生不利影響’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以及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在註冊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s 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 |
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 /s/ BARRY Shin |
| 巴里·辛 |
| 首席財務官 |
| (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