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18 U.S.C.第1350章》的认证书
18 U.S.C. 第1350部分。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关于全球货币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9月30日结束的第三季度 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本“报告”),特此证明,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本人谨诚声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3年12月5日 | 通过: | /s/ 陈仁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董事 |
本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公司,或者提供了认证、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采用在本书面声明的电子版本中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请求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