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 31.2
认证
我,查尔斯·T·劳伯,证明;
1. 我已经审核了A. O. Smith Corporation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所涉及期间陈述的内容是真实、准确、不含任何虚假陈述,并且没有撇下重要事实陈述,其陈述在所处原有环境下不会产生误导作用;
3. 根据我的了解,此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基本准确地反映了申报人截至报告日期以及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 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 a-15(f)和15d-15(f)所定义),我们已经:
a)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让他人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的所有重要信息都能被他人知晓,尤其是在编写此报告期间;
b)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让他人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以便为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的外部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评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介绍了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这些结论基于此报告期间的终结;以及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在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对于年报而言,为公司第四个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影响重大或很有可能对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变化。
5. 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有关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执行登记造成负面影响;和
b)涉及执行登记内部控制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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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harles t. Lauber | |
Charles t. Lauber | |
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