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os-20240331xex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的CEO書面聲明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的規定,我特此證明我所知道的事實如下:
(1)A. O. Smith Corporation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第10-Q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均公正地呈現了A.O.史密斯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2024年4月26日
Kevin J. Wheeler
Kevin J. Wheeler
主席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