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12.2
認證
我,Diego Rivas,證明:
1) 我已審閱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Grupo Financiero Galicia S.A.的年度報告Form 20-F;
2) 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的重大事實,也未遺漏陳述某重大事實以使根據製作時的情況,這些陳述不誤導報告涉及的期間;
3)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就報告中呈現的期間而言,在所有方面公允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 公司的其他核證官和我負責爲公司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定義);
(a)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公司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披露;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導致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便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編制用於外部目的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基於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年度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發生的任何影響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變化,該變化對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對其產生重大影響;
5)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根據我們對公司最近一次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公司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重大缺陷和設計或內部控制控制操作方面的重大弱點,可能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以及
b) 任何涉及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