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13.2
根据所修改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交易所法”)和2002年沙宾法(“Sarbanes-Oxley”)第906节规定,特此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首席财务官证明书: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萨班斯-奥斯利法案2002年第906节
本认证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所法案进行的提交,并且不构成UTStarcom Holdings Corp.(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20-F表格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以下简称“报告”)。
关于报告,我,谢丹,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采纳的18 U.S.C.第1350节,作如下证明:
日期:2024年4月29日
通过: |
/s/ 谢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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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Dan 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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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